汽车4s店赠送保养怎么入账
1. 汽车4S店基本账务处理怎么做
汽车4S店的账务处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车销售的账务处理,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3、销售处理,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昌稿前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库存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敬罩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4、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精品装饰销售,
1、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精品装饰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装饰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精品装饰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配件销售,
1、配件购入,
借:库存商品—配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配件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配件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保险理赔,
1、一般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维修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某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保险公司回款(保险公司回款其中有部分款是退三者的修理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某保险公司,
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3、退三者修理费,
借: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贷:库存现金,
4、结转维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维修,
贷:库存商品—配件,
应付职工薪耐清酬,
五、售后维修,
1、收到预收维修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维修款,
2、开具维修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维修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维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维修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应付职工薪酬,
六、保修保养费用,
1、发生保修保养费用,
借;应收账款—厂家,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或工时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收到厂家确认电传文件,
借:预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厂家,
七、免费赠送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等。
2. 4S店免费保养部分如何做账
免费送保养,对4S店来说,就是增加了销售费用,分录可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保养所需配件)
应付职工薪酬(修理工人工时费)
年终费用结转本年利润。
3. 4S店一般纳税人在做汽车维修保养时怎么做帐
在汽车销售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车价不断降低的情况下,维修保养、装饰美容业务已经成为国内汽车4S店除销售整车业务外最主要的经营业务,并成为汽车4S店重要的利润来源。据调查,在汽车4S店的销售收入中,虽然维修保养服务收入只占总收入的20%,但这20%的收入提供了汽车4S店60%的利润。由于汽车4S店面对的消费群体中,8成以上是私家车用户,在零配件销售和售后服务业务中只要消费者不主动索要正式发票,汽车4S店一般不主动开具正式发票。因此,维修保养、装饰美容业务已成为汽车4S店税务问题高发区。
一、风险分析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因此,汽车4S店向客户提供的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就劳务收入缴纳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因此,汽车4S店在销售行为完成之前为顾客提供的装饰美容服务,须就其收入缴纳增值税。如果汽车4S店提供的装饰美容服务发生在汽车销售行为完成之后,则视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就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因此,汽车4S店需就提供汽车装饰美容服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
二、筹划思路
对于汽车的维修保养及配件销售业务,汽车4S店可以考虑通过新设立一家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汽车维修企业,其业务范围为兼营汽车零部件销售,利用新设企业承接部分汽车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的方式,实现税收筹划的节税收益。
因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的税率,这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7%的税率要低得多。但是在采用此种业务模式的时候,汽车4S店应充分考虑这一操作方式对于所经销的汽车品牌的影响及汽车厂家对经销企业的相关约束性规定,切不可因小失大。
对于汽车装饰美容业务,由于同样一笔收入可能因为提供服务的时间点不同会导致其所适用的税种和税率的不同,并必然导致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不同。这就为汽车4S店提供了一个可行的税收筹划思路。
根据测算,假设汽车4S店提供汽车装饰美容服务取得的收入为A,所耗用的材料购入成本为B,那么在卖车前提供和卖车后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不同税款支出的平衡点为A=1.52B,即当A>1.52B时,汽车4S店选择在卖车前提供装饰美容服务的收入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多于在卖车后提供该服务的收入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反之则反。因此,汽车4S店在向客户提供装饰美容服务时,可以通过测算服务收入与耗用原材料之间的比例关系来选择合适的服务时间点,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在实际筹划过程中,汽车4S店也可考虑通过新设独立的汽车装饰美容服务企业,承接部分汽车装饰美容业务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由于汽车装饰美容服务企业提供的装饰美容服务业务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通过这一操作方式,汽车4S店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获得不错的节税收益。
三、代办按揭,有收入就要承担纳税义务
某汽车4S店2008年售出各种型号的汽车近100辆,其中有10%的汽车是通过汽车按揭的方式销售给客户的。在为客户提供按揭服务的过程中,4S店向客户收取相应的手续费、担保费、代理费等各种费用,涉及金额14万元。
目前,国内相当一部分汽车4S店都与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合作,向客户提供汽车按揭服务业务和其他代办服务业务,购车人在4S店购车可以获得贷款、保险、上牌等“一条龙”服务。当然,购车人必须向汽车4S店交纳一笔不菲的服务费用。根据规定,4S店应该就这些代办服务收入纳税,但实际上很多汽车4S店对于代办服务收入采取不开发票,不入账的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风险分析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相关规定,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由于大多数汽车4S店都是在汽车销售中提供贷款、保险、上牌等“一条龙”服务,因此汽车4S店须就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
筹划思路
由于代办服务业务收入基本上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事项,因此增值税税收负担较重。而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因此,汽车4S店可以考虑设立专业的服务公司,从事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据了解,在杭州、广州等城市,已经出现了一批专门的汽车按揭服务公司。这些公司由于不从事汽车销售,单独提供上述服务,因此只就相关收入缴纳营业税,税收负担相对较轻。
对于上述各种经营“潜规则”可能蕴含的税务风险,税收专家表示,汽车4S店内部需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进行税务处理,同时规范经营方式,合理筹划,最终实现依法纳税,保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