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质取消
『壹』 什么是汽车一、二类维修企业它们有什么区别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定义为: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
其经营业务范围广,能对所承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维护、修理及更换,按规模大小和竣工检测设备拥有条件区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区别:
1、规模: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2、设施条件:
接待室面积:一类≥40㎡;二类≥20㎡。
停车场面积:一类≥200㎡;二类≥150㎡。
生产厂房面积:一类≥800㎡;二类≥200㎡。
3、专用设备条件:
汽车举升机:一类≥5台;二类≥1台。
地沟设施:一类≥2个;二类≥1个。
车架校正设备:一类必须具备;二类允许外协。
悬架试验台:一类必须具备;二类允许外协。
4、主要检测设备条件: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一类必须具备;二类允许外协。
侧滑试验台:一类必须具备;二类允许外协。
制动检验台:一类必须具备(仅修理大型货车允许外协);二类允许外协。
车速表检验台:一类必须具备;二类允许外协。
『贰』 汽车维修工职业资格证是不是取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没有取消,因为国务院取消67项目中没有这一项。
国务院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证有: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1 土地估价师资格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4 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5 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6 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
7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
8 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
9 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
10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11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
12 保荐代表人资格
13 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
14 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15 注册企业培训师
16 中国职业经理人
17 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18 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19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20 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
21 特许经营管理师
22 QC小组活动诊断师
23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
24 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
25 金融理财师
26 国际金融理财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
序号 项目名称
4 邮电业务营销员
1 中央储备粮保管、检验、防治人员资格认定
2 长途电话交换机务员
4 邮电业务营销员
3 市内电话交换机务员
4 邮电业务营销员
5 割草机操作工
6 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
7 农业技术推广员(水产)
8 品种试验员
9 水稻直播机操作工
10 植物组织培养员
11 种子贮藏技术人员
12 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
13 中国保健行业心理保健师资格
14 中国保健行业营养保健师资格
15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16 松香包装工
17 木材搬运工
18 挂杆复烤工
19 不间断电源机务员
20 测距设备机务员
21 电话交换机机务员
22 电讯材料员
23 二次雷达机务员
24 飞机(苏式)维护电气员
25 飞机(苏式)维护无线电、雷达员
26 飞机(苏式)维护仪表员
27 飞机电气修理工
28 飞机机械附件修理工
29 飞机结构修理工
30 飞机气动、救生设备修理工
31 飞机维护电气员
32 飞行计划处理设备机务员
33 归航机/指点标机机务员
34 航管计算机外围设备机务员
35 航管计算机硬件机务员
36 航空材料员
37 航空电信报(话)务员
38 航空发动机附件修理工
39 航空发动机修理工
40 航管内话通信机务员
41 航空摄影测绘员
『叁』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1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第二章经营备案第七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本规定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向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收取备案相关费用。第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第九条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第十条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第十一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第十二条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肆』 二类汽修资质注销
具体办理手续的程序是:
1. 递交书面申请 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 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亲爱的朋友,我的回答可能对你帮助。如果你想申办二类(整车维修)的话,专用维修设备费可能要30万元以上,加上通用设备、场地、技术人员及起步配件费等约需50--80万元。不过汽车维修业的业务前景也不错,祝你成功。
需注意的是:1.办汽修厂的地段较重要,最好处于交通交汇要道且进出车辆方便不受交管限制的;2.汽修厂的技术层次,管理水平起点要高,因为无特点的低档次的汽修厂很难生存;3.社会资源尽可能广且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别是公车),做好优质服务以最大限度争取客源;4.要聘请一个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员负责汽修厂的日常管理,因为汽车维修是专业性较强的行业。5.选择承包或租赁或转让现成汽修厂比新办的花费要省下不少钱。
『伍』 三类维修资质和二类维修资质有什么区别
汽修企业分一、二、三类,不同类别,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同,技击人员等级?维修设备齐全?一、二类,可经营小修、保养以上的修理业务,三类修理企业又分了16项(专项),有轮胎、装具、玻璃、装潢、电气修理、蓄电池等分类。 开办汽车维修业务需持有由交通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核发的“准许证”,审批前需要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达标后再分一、二、三类,由市、县两级分权管理,逐月上报各类统计数据。管理部门除搞好监管外,还要提供政策、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
『陆』 如果公司搬迁,汽车维修资质会取消吗
不会。公司搬陵薯早迁是不会影响汽车维修资质尺雀的。汽车维手猜修工人资格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