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保养管理方案
①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总公司车辆之调派由总务课负责,由各场所现场负责人调派之车辆管理则由专属司机或该保管人负责,并应将其姓名由各现场单位报备公司。凡车辆之规费缴纳、检验、保险、换照等业务及各项资料,统由总务课负责及保管,必要时其它单位得配合协助处理。
二、保管人(专属司机)之职掌:1.每日作好车辆检查与保养维护。2.下班后应将车辆停妥于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后,其车钥匙交总务单位或各场所现场负责人(专属司机应自行保管)。3.每日核对《车辆使用记录表》上登录之里程数与实际使用之里程数(主管公务座车除外)是否相符,并填制《汽车使用记录月报表》,《保养修理记录月报表》及《机车使用记录月报表》,次月五日前将各月报表影印报知总务课主管核阅,有异常使用情况者,由总务课主管向上级呈报。
三、申请使用公务车依下列程序办理:1.除由公司配给汽、机车之专属人员外,任何员工因公务需要使用汽、机车时,均应先行填妥《车辆使用申请单》,呈其直属部门协理级(含)以上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核准并会总务单位主管后,由车辆保管人交付使用。2.非因公务需要借用公务汽、机车时,由经理级以上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核转执行副总核准后,由车辆保管人交付使用。3.借用主管公务座车时,须另先经该主管签名同意后再按本案第1点之规定申请后,始可使用。四、车辆使用规定:1.严禁酒后驾车。2.驾驶者应具备驾驶执照,于行驶前作妥基本检查,行驶后应保持车辆清洁,并随时反应车况之异常处。
法律依据:
《车辆维修保养与管理制度》
第三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八条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车辆维修保养程序(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② 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方法
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方法
1.目的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油料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和油耗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车辆和行政车辆。
3.职责
3.1器材部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3.2器材部负责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并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有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3综合队机修车间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③ 单位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方法
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方法
1.目的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油料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和油耗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车辆和行政车辆。
3.职责
3.1器材部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3.2器材部负责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并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有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3综合队机修车间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4相关人员(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将所需保养、维修项目报送器材部、填写《车辆报修单》,经维修主管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
4.程序
4.1保养、维修服务提供方的选择
4.1.1保养、维修服务提供方的选择,由器材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
4.1.2维修服务方选择依据
——保养维修的技术(资质、技术力量、质量、时间);
——配件价格、工时价格;
——公司服务、信誉。
4.1.3器材部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与其他的维修公司进行比较,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连续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4.2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2.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各单位设备员监督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力争做到每天“三段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4.2.2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平时视车辆情况自行清洗,行政车辆每周星期二为车辆保养日。工程车辆每月给两次车辆保养时间,定为每月第二、四周四下午作为司机的保养日。所有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整车全面清洗,并进行例行保养。
4.2.3制定检车日制,定于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检查后结合上月的平时保养情况,综合评比。如当天天气不好,则暂停检车,具体检查时间由器材部另行通知安排。车辆检查由器材部组织,安全部和各单位设备员协助,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报器材部存档。要求:
A、保养日:司机必须更换工作服,亲自注油,每月二次,向本单位设备员报告注油、充电、加水等情况,本单位设备员跟踪监督检查。
B、他人不得代司机注油,如发现对本车司机和注油人各罚款200元。
C、油嘴注不了油,应由司机自己更换处理,严重者可由机修车间修理人员解决。
D、对不按要求保养者,司机停开或调换,并进行处罚。
E、对大家公认的车辆保养好的司机可表扬和奖励。
F、不论什么原因、条件,都必须执行保养项目,否则按保养项目罚款。
4.2.4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2.5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2.6每月由驾驶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工作有效。
4.2.7每月由驾驶人员自行检查车辆消防设施,器材部、安全部、各单位设备员共同跟踪监督复查。
4.2.8各单位设备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安全事故而影响施工生产。
4.2.9定期保养内容
——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行政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工程车辆每运行500小时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设备本身状况、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
4.3维修保养具体实施
4.3.1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技术档案,记载车辆使用日期、基本装备、技术性能、行驶里程、作业台班台时数量、维修情况等内容。
4.3.2成立车辆维修鉴定小组,专门负责车辆维修鉴定、换件、保养等工作。
4.3.3各单位设备员根据本单位驾驶员提供的车辆运行里程/台时数填写运行记录并提交器材部,经器材部统计核实后,再根据统计情况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3.4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外委维修保养时必须填写《外委维修审批单》并经批准同意。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综合队机修车间进行,的确在机修车间无法维修而需外委维修或新增、更换零部件和保养的,必须经器材部、机修车间及车辆所属单位共同鉴字确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定点修理厂维修或保养。外委维修原则上由器材部、综合队、使用单位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主管经理同意后,才可委托修理厂维修,否则,不予结算修理费。车辆外出期间确需维修,修车前需请示器材部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否则费用自理,修复后修理工时费、配件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器材部、综合队机修车间、车辆所属单位共同鉴定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费用自理。强硬更换的配件及维修费自理。一次维修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须报请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维修。
4.3.5综合部行政用小轿车在4S(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店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4.3.6凡外委维修保养的车辆,驾驶员应自始之终全程督促检查,认真负责,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4.3.7外委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3.8车辆的装饰、装具和附件更新,办理程序与车辆维修相同。
4.3.9凡车辆更换下来的磨损件、坏件,应收缴仓库统一保存和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准私自处理。
4.3.10定点修理每月由器材部结算修理费,之前驾驶员应检查修理项目,确认修理合格。
4.3.11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器材部、车辆单位设备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及作业。
4.3.12驾驶员要恪尽职责,加强车辆的维护,保持整洁,行车及作业时严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文明行车,厉行节约。
4.4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油耗档案
4.4.1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每辆车分别建立运行公里/台时记录和加油、维修台帐、管理档案将作为对驾驶员年终考核和领取出车补助的主要依据。设立车辆运行里程/台时、用油及维修费公示栏,每台车辆的运行里程/台时、油耗及维修费等每月公布一次。
4.4.2每次修车和保养车辆,在机修车间维修保养的由机修车间做好记录存档并抄送器材部,外委维修的由器材部做好记录归档,车辆所属单位设备员也要做记录并存档,最后所有车辆维修信息报送器材部在《车辆维修登记表》中记录存档并分析维修情况。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4.4.3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同时注明处理的时间和公里/台时数。更换轮胎必须记录轮胎编号。记录由器材部和车辆所属单位设备员存档。
4.5油料管理
4.5.1综合部的车辆用油由综合部和器材部负责管理,其他车辆用油由器材部和综合队管理。
4.5.2车辆加油时,由驾驶员领取加油单在指地点加油,同时填报车辆里程表总数或运行台时数。综合队、综合部、器材部、各使用单位每月底进行油耗、运行里程/台时数量核对。因公外出加油,加油发票经派车人签字和登记后,逐级签字报销。
4.5.3外单位和他人用车,根据实际情况,耗油量按里程数/运行台时数着实处理。驾驶员不准将油料转让给外单位和私人,如发现类似情况将严肃处理。
4.5.4柴油的补给由器材部安排加油车来工地指定地点加油,汽油的补给由器材部安排到外面指定加油点加油,如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出加油需请示部门经理及按相关程序规定执行。
4.5.5每次加油时要登记加油量,以及加油时的公里/台时数。加油必须有驾驶员和器材部的签名确认。
5.相关记录
5.1《车辆报修单》
5.2《外委维修审批单》
5.3《车辆维修登记表》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④ 汽车维修保养规定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学习啦 惠燕 2017-03-14 14:01:40
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了车辆维修保养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篇一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
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
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⑤ 汽车维修门店如何做标准化管理方案
汽车维修门店如何做标准化管理方案?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销售管理制度
一、销售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公司制
度。
二、销售部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财物,对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设备应爱惜
使用,损坏赔偿。
三、销售部人员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公司对其办公设施的检查。
四、销售部人员不得在业务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如经发现,公司将给
予罚款、警告、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五、市场部销售管理:
1、销售业务授权:市场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签字授权,未经授权签字的合同。该授权为一对一授权,即是按每一笔合同进行授权。
2、销售提成办法:
(1) 原则上按市场部人员的销售额比例进行提成。
(2) 销售部人员对外销售价格管理。
(3) 销售部人员在销售中,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越权下浮销售价格或恶意上浮销售价格,一旦发生,如经核实,公司有权给予经办人员严处直至开除。
(4) 销售部人员在销售中,超出公司规定销售价格销售部分,公司按超出部分额度的30%(含税)给予奖励。
(5) 销售部人员按年度签订销售定额,市场部人员完成订额或超额完成订额,年终核算后由公司总经理给予红包奖励。市场部人员未完成销售订额,公司将视情况,给予扣罚一定比例的提成或直至解聘。
(6) 销售部人员领取销售提成的办法。按销售合同总额,回款率达到销售总金额的80%时,市场部人员可领取应提成金额的30%,回款率达到销售总金额的100%时,市场部人员可领取应提成金额的60%,余额10%到年终核算后领取。
销售部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图
详细记录事故投诉原因
相关领导批示处理意见及措施
通知客户处理结
果并向客户道歉
分析原因并进行相关调查
向客户解释清楚“否”的原因
否
把事故原因记录在案,避免有相同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