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政府采购汽车定点维修
㈠ 公务车定点维修规定
法律分析:公务车用车单位在送车维修时,须将待修车辆送到定点维修企业的经营场地并向维修企业出具《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记录本》,事先填好“送修人”、“报送日期”、“累计公里”、“报修内容”、“单位主管签字”等五栏目,维修厂根据“单位主管签字”接受维修。维修厂修理完工后,按实填写“维修日期”、“主修人员”、“维修内容及主要配件更换”、“维修金额”等栏目,并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厂方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合格证”后,将车辆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记录本》一并交与接车人。
定点维修企业应配备专兼职人员,优先办理公务车辆维修业务,严格信守维修工时费、材料服务费率和服务承诺,做到“服务周到、维修及时、质量优良、价格优惠”。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建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档案。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及应急维修、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项目和维修服务费用记录等应当建档的记录。
法律依据:《公务用车定点修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车辆维修行为。强化监督。保证各单位车辆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供给的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单位推荐、资质审查、实地考察、综合评定。每年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一次。确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家。
第四条 凡纳入定点维修管理范围的单位车辆均应在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企业进行维修保养。新购置的车辆。
第五条 定点维修厂家维修期限为一年。
第六条 维修合同期满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进行续标或另行组织招标。
㈡ 汽车定点维修承诺书
一、企业法人代表人李庆珍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三、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账记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五、建立和健全各类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六、严格按照二级维护作业流程进行车辆维护,保证三检制度落实到位,做到“谁检查,谁负责”。
七、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检验合格后,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八、按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九、不出具二级维护虚假资料,对维修竣工出厂保质期内的车辆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2015年元月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保证车辆维修质量更好,防止机械事故发生、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对车辆维修质量要求如下:
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范围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漏项和减项作业。
二、 严把配件采购关,不得用假冒伪劣配件。
三、 严格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由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不倒卖合格证,未维修和未按工艺规范项目进行维护的车辆不签发合格证。
四、 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按照浙江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条款执行。大修保证里程20000公里或者100天,二级维护保证里程5000公里或者30天,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日期里程2000公里或者5天。
五、 不修报废车辆、不修无证、无牌车辆、不拼装汽车。
六、 不乱收费,严格按本服务站公示制定的工时定额标准收取工时费,不偷工减料。
七、 加强人员培训,各工种、岗位不使用未取得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人员。
八、 加强修理过程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修理技术档案,记录内容真实、准确、集中专人规范管理。 监督单位: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承诺单位:宁波市江北红梅汽车维修厂
.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承诺书格式
本厂热情为用户服务,承诺做到以下各点,请广大顾客监督执行。
1. 二级维护车辆24小时以内竣工出厂,整车与总成修理工期经与顾客商议为 天。
2. 维修车辆使用配件不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副品充正品。
3. 合理收费。
4. 车辆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为:
小修:
一级维护:
二级维护:
整车或总成修理:
企业名称:
日期时间:
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招标书
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学校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为了共同做好本次招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要求
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为汽车维修行业三类企业以上,必须提供重庆市车辆维修管理处颁发的维修许可证。
5、按照招标书中的要求,制作完整详细的《维修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括招标书第二项中的所有要求,其他增设服务和优惠条款(例如:对招标人车辆提供全年不限次数免费洗车服务等)由各投标方根据自身条件提供,该承诺书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参加招标单位注意事项及要求
1、必须按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必须对招标人维修车辆实行电脑建档管理。要通过计算机对车辆的基本情况、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基本情况还包括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和其他应建档案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所有维修内容、24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及其他应当建挡的记录。
3、要对招标人不同车型、不同使用年限的车辆有针对性地制定维护、保养方案。
4、实行全天候24小时无假日全方位的急修、救助、保险、理赔、咨询等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施救电话、投诉电话。
5、若送修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无法送至修理厂时,中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故障地点排除故障。
6、维修工时的最高时限不得超过相关规定时限。
7、配件费由中标方按市场最低价向招标人进行报价,并经使用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用户有权自行采购配件委托中标方更换。
8、中标方应对所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项目的质量负责,汽车零配件应为正厂零配件,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包换包修,做到优质服务,优先服务。
9、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代替品进行更换的,必须先得到使用单位的`书面确认。
10、在合同期间内,应保证维修费用的平稳性,一般情况下维修工时费、二保、年检、特检费用、配件费用不变。遇重大价格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双方协商后再行定价。
11、中标方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发动机大修保证3年;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不少于20000公里或100天;二级维护行驶不少于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行驶不少于2000公里或10天。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自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2、质量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厂家负责,维修厂家应负责返修,工时费全免,重复使用的配件免费,其他配件另算。如维修单位需要,还应提供返修期间的工作用车。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
13、维修厂家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送修单位提高汽车维修优质服务,做到“维修及时、质量优良、价格优惠”,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14、维修厂家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假冒伪劣、虚报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5、维修厂家应于每月10日前向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报送《车辆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和《车辆定点维修费用结算单》。
三、评标说明
1、招标人将在学校内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人的状况(包括:维修厂地点、周边交通状况、营业场所、检修技术实力、检修设备等)进行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务必派送出专人全程陪同介绍,考察内容及相关资料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中标方必须自觉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检查。在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车辆定点维修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维修协议。
(1)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2)保修期内确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3)弄虚作假、虚假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的;
(4)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的;
(5)擅自提高车辆维修价格的;
(6)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7)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一年内被有效投诉2次以上的;
(9)拒绝接受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车辆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10)未按协议签订的服务承诺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的;
(11)未按时报送《车辆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超过3次的;
(12)合同执行期间,定点维修厂家被行业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定点维修协议事项的。
4、投标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招标事宜,配合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人员的现场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定标的重要依据。
5、如有发现未按照要求制作标书和进行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四、报价及投标方式
1、投标人将投标书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按招标书上的投标时间由投标方的代表自行带至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319室。
2、投标人需按照标书中的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维修服务承诺书》,《维修服务承诺书》和各项报价将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未按要求制作标书的视为废标。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正街科能技校办公楼319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65205189 传真:65202220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00前。
六、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在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216会议室。
投标人需出席开标现场。
七、中标办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根据评标标准,对企业综合评价、服务承诺及各项报价进行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最高的三家中标,确定中标方后三天内通知中标单位。
八、学校车辆情况
序号
车牌
车型
品牌
行驶里程
购买日期
1
渝ac4500
轿车
奥迪a6l
28万公里
2004年
2
渝akn953
轿车
别克君越
17万公里
2015年
3
渝bt1909
小型客车
全顺17座
7000公里
2015年
4
渝akn190
越野
丰田汉兰达
8万公里
2011年
5
渝a25s75
越野
华泰特拉卡
17万公里
2015年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㈢ 车辆定点维修的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车辆定点维修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辆定点维修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尚义县财政局乙方:上海大众汽车张家口
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车辆定点维修的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大学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3、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第四条合同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
按国家审计标准为定额,所做项目以另行清单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验收完工后一次性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定点维修的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给予三包!
㈣ 车辆定点维修的简单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车辆定点维修的简单合同范本(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辆定点维修的简单合同1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合同:
一、甲方将车辆的各种修理、维护、装潢、车辆年审和其它有关的汽车保养维修服务项目定点至乙方维修。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送修手续:
1、甲方出具《送修车辆表》一份,如增加或更换车辆,须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填写“送修单”,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辆号码、送修项目,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如路上施救等特殊情况由甲方驾驶员以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主管领导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维修,并补办“送修单”。
2、乙方依据“送修单”送修项目进行维修,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维修。
四、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工时费、材料管理费;
2、人工工时单价:元/小时;
3、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
五、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20xx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20xx公里或10日;
4、材料配件:一年(易损件除外)。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在交付竣工车辆时,由乙方技术人员和甲方驾驶员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结算单上签字。
2、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驾驶员签字的结算单和“送修单”在每月末向甲方结算。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质量保证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4、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至乙方维修。
5、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送修车辆出示“送修单”。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4、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5、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保证维修质量。
7、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8、已竣工车辆,乙方应打印“结算单”,注明竣工时间、维修项目、材料价格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和期限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当月维修费用为基数,按每月1%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假冒伪劣零配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配件;
C、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经营条件、场地、技术人员等发生变动时而不及时告知甲方的。
十、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车辆定点维修的简单合同2
托修方(下称甲方):
承修方(下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xx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定点维修的简单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用车辆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工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一、甲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求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续:
1、甲方须按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经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送乙方;
2、乙方根据“车辆送修单”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在《送修单》上注明工时费、配件价格及完成时间,并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车辆的交接手续后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4、车辆维修完工后,乙方应当通过电脑认真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接车人应对修复车辆认真检查,试车,符合要求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交给甲方;
5、《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和《配件材料清单》,并输入电脑,根据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结算清单,乙方以正式发票作为甲方报销凭证和结算依据。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
2、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乙方的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3、乙方的工时单价参考福建省交通厅颁布的《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计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额工时;
4、针对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认定不能给予全额赔付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中差额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及时安排施救,收费标准如下:xx区范围内50元/次,xxx区内100元/次,超出xxx区范围以4元/公里计算费用,如遇我厂无法给予故障车辆拖车,拖车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支付给拖车公司。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为甲方所购买的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xx]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3)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五、结算方法
1、结算方式是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单》、《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进行办理结算手续。若甲方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内结清维修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该单位的车辆维修保养业务;
2、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六、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的车辆,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质量保征期内,按乙方承诺的车辆保证期或质量保证里程执行;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2、必须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3、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4、保证维修质量,并为每部定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车辆,乙方应使用电脑打印维修结算单,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工时费用,维修材料配件费用;
7、所有更换的维修的旧材料甲方可自行带回单位处理,如超过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日期: 日期:
车辆定点维修的简单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及相关服务单位。双方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就其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汽车的维修、保养、美容、装饰、洗车、轮胎及汽车饰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4小时救援服务。
3、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维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5、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
6、对于甲方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出公司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单位在车辆维修服务方面的关系,对于事故车辆与有关部门一至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2、委托给乙方服务的车辆应附派工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施工。
3、对于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派工单服务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节假日期间所推出的活动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打折或赠送礼品等)。
5、双方签订协议,甲方享受协议价在原消费金额基础上打九折。
第四条:关于费用结算
1、甲方车辆送达乙方公司维修(或其它服务项目)发生费用允许挂帐,但必须由指定人员签字方可。
2、甲方于每月日与乙方核对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结算,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结算方式: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对公账户:xxxx
对公账号:xxx
开户银行:xxx
第五条: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定点维修的简单合同5
委托方(甲方):
维保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的责、权关系,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龙光城南片区一标段
2、工程地址:惠州市大亚湾西区老斜村
3甲方的起重设备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要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时间为甲方实际通知函交给乙方签章之日起开始执行,至起重设备拆卸前20天结束。
二、协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每月定期进行维修、检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检查内容中发现问题须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实际维修的人工费、配件费及材料费等于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时自行更换配件。
2、本合同乙方为先收维护、检查费后作业的原则。
3、塔吊结构
1、地脚螺栓、标准节螺栓连接是否松动、结构是否变形有无裂纹
2、塔身垂直是否达到要求
3、附着是否变形、焊缝是否裂开
4、司机室、载人吊篮、平台栏杆是否可靠连接
电器系统
1、电缆供电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电压为380v10%
2、碳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是否良好
3、仪表、照明、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护元件、操作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5、制动系统灵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险装置
1、限制器断电范围是否满足100%额
2、重量限位挡的断电范围是否满足100%
3、回转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
4、变幅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6、通讯系统是否有效
绳轮钩系统
1、钢丝绳是否排列整齐,润滑是否良好,小车、吊钩钢丝绳是否变形、断丝、跳槽,在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达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动滑轮、导向轮是否润滑灵活可靠
3、吊钩保险是否可靠,轴承传动有无异响声传动系统
1、各传动机构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声
2、各滑动点是否润滑良好
3、连轴装置、制动杠是否可靠
三、费用(不含税金,税金另计)
1、费用支付方式:先付费后作业原则
2、元至施工电梯拆卸完毕。此费用不包含维修过程中的人工费和配件费。
3、本合同有效期,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章之日起开始执行,至起重设备拆卸前20天结束。
4、紧固螺丝、加润滑油清理杂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负责。
5、甲方付款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开出有效收款票据。
四、乙方责任:
乙方应为派往施工现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维保并保证质量对维保工作负责。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郑重声明:
1、非乙方人员进行安装作业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委托乙方维修、检查的起重设备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关起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因起重设备部件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定点维修的简单合同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大学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3、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第四条合同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
按国家审计标准为定额,所做项目以另行清单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验收完工后一次性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㈤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维修需政府采购吗
公务车辆保险、公务车辆维修均属于政府采购的服务类采购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和维修,其预算金额达到当地执行的《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中规定的服务类采购限额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各地通行的作法是,对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和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实行协议定点采购,即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定点采购供应商,辖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车辆保险、车辆维修,无论预算金额大小都必须到定点供应商处采购,按照招标确定的协议优惠价格进行款项结算。
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在财政部2013年10月29日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中的位置如下:
C 服务
C05 维修和保养服务 指机械设备的修理和保养服务。
C0503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C15 金融服务
C1504 保险服务
C150402 财产保险服务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和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等。
㈥ 我开了一家汽车维修保养店,怎样才能成为政府定点维修单位
必须通过政府年度招标(通常是在年底确定次年维修厂家)确定,因此你可以登陆当地政府采购招标网查询。
㈦ 政府采购对汽车维修要求
没有具体维修要求,但是有质保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