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行业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A. 汽车钣金作业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
这个职业还是比较健康的,没有什么特别的职业病
汽车钣金工主要冷加工,通常指金属的切削加工,即用切削工具从金属材料(毛坯)或工件上切除多余的金属层,从而使工件获得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的加工方法。如车削、钻削、铣削、刨削、磨削、拉削等。另外进行一些焊接作业。
冷加工过程中主要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
焊接过程中主要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电焊烟尘、锰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线等
生产过程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就可能产生职业病,可能的职业病有:噪声聋、电焊工尘肺、锰中毒、电光性眼炎等。
但鉴于汽车修理钣金工工作量及作业时间不会很长,所以得职业病的可能性较小。
B. 汽车机电维修职业危害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二、三类的小型汽修厂遍及全市城乡各个地区,其中大约80%的劳动者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由于作业环境艰苦,人员流动性大,职业健康无保证等,使这一弱势群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亟须全社会的关注。
汽车修理行业涉及的危害主要包括电焊、喷漆等,其中电焊作业的危害因素主要有电焊烟尘、金属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紫外辐射等,可导致劳动者发生电焊工尘肺、锰中毒、以及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电光性眼炎等多种职业病;喷漆作业的涉及危害因素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酯类化合物等有机溶剂,其中苯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可引起白血病;另外还有噪声、粉尘以及各类清洗剂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危害因素均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为此,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措施和及时的健康体检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C. 汽车厂职业病危害原因有哪些及防护措施
1.内容和方法
1.1. 内容
我们以北方的某家大型汽车公司生产车间来做全面的调查和分析。这次的调查是按照统一的行为来操作的,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工作类型,防护措施,防护设备,职业危害种类和接触人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试验结果的评价,以及职业病的发病率。
1.2.标准
粉尘的检测是采用GBZ/T192-2007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规定的项目来进行的, 用RFC-35型粉尘采样器的采样规范来进行采样的;有毒物质的测定我们是按照空气中锰及其化合物毒物吸收光谱测定方法来进行分别取样,测得的噪声按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的要求,采用丹麦生产的2230精密积分声级计, 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测定法测试与计算噪声强度, 再按卫生限值进行评价; 紫外线测定使用北京产UV-B型紫外照度计, 评价按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规定进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的采样要坚持连续3天,每天的上午和下午都要采样测量1次,一共是6次。得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对照限值进行评价。对在汽车发动机测试过程进行测评和分析,有毒物质的检测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59- 2004)的要求进行。
1.3. 方法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综合评价范围内相关内容的生产现场调查,结合检测和实验室分析结果进行评价。
D.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怎么填写
要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保护情况、保护条件和防护设置具体到某个作业岗位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第170号国际公约 )
1 雇主应保证按第七条 的要求对作业场所中使用的化学品进行标识并加标签,按第八条 要求,向工人及其代表人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
2 雇主应:
(a)限制工人接触危险化学品以保护他们的安全与健康;
(b)提供急救设施;
(c)制订应急处理的预案。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3.3 企业使用的主导原材料供应商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要求
用人单位在选择主导原材料供应商时,应要求主导原材料供应商承诺遵守《职业病防治
法》,并出具与用人单位同等的职业卫生方针的承诺文件主导原材料供应商应建立相关的职
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并为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
有关原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的中文物质安全数据清单(MSDS)。
4.3.4 对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和材科不隐瞒其危害
用人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对有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用中文公示,并采取各种措施
告知劳动者,包括以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告知。
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
设各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等职业有害因素.因此.用人
单位购进或售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索取或提供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应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设备台账,包括型号、厂家、厂家联系方式,责任人、维修记录、中文说明书、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中文警示说明是否规范。
用人单位应使相关的劳动者了解中文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4.3.6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用人单位购进或售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 应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
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设置或指
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做好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管理工作。
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有中文说明书
用人单位购进或售出有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时, 应索取或提供中文说明书用人单位应建
立化学品的台账包含化学品化学式、商品名、产地、使用地、使用量、保管人,储存地的管
理是否安全、规范,包装是否具有规范的标识,是否具有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是否规范。
规范的中文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的后果、安全使用
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在工作地点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
害警示标识。
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人,做好化学品管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