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汽车维修
A. 汽车维修厂(企业)行业分类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汽车维修种类如下: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以及汽车保养、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三类特种维修作业人员:专门从事修理车身、喷漆、篷布、座垫及内饰、修理电器及仪表、修理电瓶、修理散热器及油箱、修理轮胎、安装汽车门窗、修理空调及加热器、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及化油器、磨曲轴、镗磨气缸、车身清洗保养等。三级汽车维修企业:特种车辆维修经营者的定义是:从事车辆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洗保养、涂装、轮胎动平衡及修理、四轮定位检测及调整、供油系统维修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及喷油器维修、曲轴磨削、气缸厅搭凯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汽车装饰(篷布、座垫及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特种维修作业。就是两台吊机,喷漆房,还可以加一些必要的设备。)现行标准中,一类和二类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一致的,三类企业的经营有一定深度,解决了当前汽车维修市场存在的大量超范围经营问题。一类企业与二类企业的主要区别是:一类企业必须自备竣工检测设备,而二类企业可以外包部分竣工检测设备;其枝肢次,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停车场的面积要求不同。由于一类和二类的业务范围相同,对人员和管理的要求也相同。具体要求如下: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这类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也可以从事汽车维修、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应具备完整的车辆维修能力,包括车辆机械、钣金、电气、涂装、美容及车辆日常维护等。一类汽扮唤车维修企业要求生产场地800平米以上,停车场200平米,接待室40平米,吊车5台以上,地沟2条以上,大梁校正器1台,车速、大灯、侧滑、悬挂等一系列检测设备。且各环节技术人员全部具备,要求技术人员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资格证书。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维修)是从事汽车维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要求维修场地200平方米,停车场150平方米,接待室20平方米,岗位人员齐全,持证上岗。三类特约维修经营者(企业或个体户):专项修理(或保养)的主要项目是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仪表、蓄电池、车身清洗保养、喷漆、轮胎动平衡及修理、四轮定位检测及调整、供油系统保养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及喷油器保养、曲轴磨削、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保养、汽车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专项保养作业。根据我国2005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我们将汽车维修行业分为三类:第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第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第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一级汽车维修企业在维修行业中等级最高,要求也最高,例如需要相对完整的测试设施;二级汽车维修企业的基本要求是:具备基本的维修和检测设备,有不小于200m2的主厂房;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专门从事特种汽车维修,基本由个体经营者经营,主要修理项目有:发动机修理、车身修理喷漆、电气系统修理、变速箱修理、后轮轴修理、刹车系统修理、轮胎动平衡调整、四轮定位、供油系统修理、冷却系统修理、磨镗气缸、空调保养、汽车装饰、贴膜、汽车挡风玻璃更换等。
B. 汽车修理一类、二类、三类、是何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标准为: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闷卜业。
通过对拍斗以上三类划分就明白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2)国家二级汽车维修扩展阅读:
选择汽车修理的注意事项
1、就近选择。
2、人员资质检查。送修车辆时,留意服务人员是不是先检测后维修,对车辆的故障诊断是否说得清楚,报价是否明码标价。这是基本服务标准,也可以以此初步判断维修厂的服务规范性,是否能真正地对车辆负责,对客户负责。
3、配件使用。要保证使用有质量保证的主流品牌配件。
4、是否有主流品牌的授权。如轮胎店是否有米其林、普利司通等品牌授权,也是维修企业评审的标准之一,有主流品牌在蚂贺穗一线指导,能保障服务的质量。
C. 二类汽修厂得经营范围有那些
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二类维修厂的经营范围大致与一类维修厂相同,因此大多数修理厂都办理二类维修厂,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拓展资料
机动车维修管理部分规定
【1】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2】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知冲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3】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4】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搭做歼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胡败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D. 汽车维修工证分几个等级
3个。助理汽车修理工三级(高级技能)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专本科在读学生可报考。
汽车修理工二级(技师)大学毕业满4年,或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满5年的,可以报考。
汽车修理工一级(高级技师)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技师证书,年纪需28岁以上。
汽车修理工: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