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类维修操作规程
⑴ 汽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一、工作前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伍芦作结束后,应将工具检查并擦拭干净,并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中。二、拆卸零件时,一定要使用合适的工具或专用工具,不要用力,缺锋不要用硬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应摆放整齐,不得随处堆放。三、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废油桶收集,不允许倒灌或随地倒入排水沟,防止废油污染。四、修理工作应注意保护汽车的油漆光泽、装饰、座椅和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里不允许吸烟。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的场地并用角木塞住前后轮,然后用安全凳按照车型规定的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牢固。严禁在车下简单顶起车辆。六、腔扮带在修理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装或更换的零部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照修理技术规范认真进行操作和检查调试。七、起动发动机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和冷却水,将变速器挂空挡,轻敲起动电机进行试运转。当车下有人时,禁止启动车辆。八、发动机过热时,不要打开水箱盖,谨防开水烫伤。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位移时,不得站在车辆前方和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⑵ 三类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有哪些
三类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有: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 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拉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 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⑶ 三类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有哪些
【太平洋汽车网】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复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的各类别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做好相关实施记录。
第四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管理责任。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配套资金的落实,规范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