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汽车维修标准
1. 汽车维修价格怎么定
具体要以本地方维修行业标准为准,这只是依据我们当地的情况维修行业的标准 。只供您参考。
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
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 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
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12、凡三桥以上的车辆大修时,四桥以上每增加一桥按同类车型的后桥与轮胎的工时增
2. 汽车工时费怎么算 汽车维修工时费标准表
根据汽车维修行业的统一规定,汽车维修的收费项目由工时、材料(配件)和其他费用三部分组成。
常见保养项目汽车工时如何计算?
汽车维修时间是完成一定的维修项目所消耗的劳动时间折算出来的成本。维修时间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作业时间概念,而是一种固定的计算方法,它不仅包括企业修理工的生产时间,还包括企业其他管理人员为车辆维修所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生产时间、管理时间、保管时间等各个环节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和。
由于汽车的种类和档次不同,汽车维修企业的类型、地域和人工成本都存在差异,导致汽车维修的工时也不一样。以长城汽车为例,介绍常见维修项目的工作时间,仅供读者参考。
汽车维修工时费用标准表
3. 汽车修理有收费标准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国国家标准》及《汽车维修企业的开业条件》规定,汽修业开业条件按汽车修理规模大小,共分三种资质,一类,二类,三类。其中一类资质的修理厂定义为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也就是说其作业内容包含有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维护,汽车小修。 二类企业定义为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三类企业定义为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 开业条件中有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在所有这些条件中,只有设备条件单独列项,可以看作是作为必备要求。 事实上,正是对于设备的分级要求,决定了一类二类三类企业的分别以及相关取费标准的分别。一类企业要求要有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工具和主要手工具;二类企业跟一类企业有些相近;三类企业没有要求检测设备,只要求与专项修理相关的设备。 由于一二三类企业投入不同,规模不同,资质不同,缴税费率不同,所以收费标准也会不同。 各修理厂的各项收费标准,在开业之初便上报交通局。由交通局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依据同行业普遍价格,进行审定。审定的结果,要企业明码实价来执行。并且要求所有企业把价格表列好表格,挂在墙上,让消费者一眼可以看到。 与一般人想象的相反,企业自报的各项修理价格并不高,主管部门交通局要管的是过低的价格。因为,按照行业标准,每一行费用都取得清楚明白,哪个企业如果收取过低,一定在操作上不太规范,或者偷工减料,或者投机取巧,还会造成行业恶性竞争,造成修理质量下降,让行业不能健康发展,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关于维修收费,国家规定是由定额工时费和实耗材料费(含管理费)组成。 按照国家定额,每一项修理都有相应的经过严格审核的标准,相同的车型工时价格相同,不同的车型工时价格不同。一般来说,车型越高档,工时价格越高。 不同的企业(一二三类型企业都按此标准执行)都执行此价格标准。 但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维修设备大量的更新换代,实际中已很少执行此定额标准。
4. 汽车修理一类、二类、三类、是何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标准为: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闷卜业。
通过对拍斗以上三类划分就明白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4)长沙市汽车维修标准扩展阅读:
选择汽车修理的注意事项
1、就近选择。
2、人员资质检查。送修车辆时,留意服务人员是不是先检测后维修,对车辆的故障诊断是否说得清楚,报价是否明码标价。这是基本服务标准,也可以以此初步判断维修厂的服务规范性,是否能真正地对车辆负责,对客户负责。
3、配件使用。要保证使用有质量保证的主流品牌配件。
4、是否有主流品牌的授权。如轮胎店是否有米其林、普利司通等品牌授权,也是维修企业评审的标准之一,有主流品牌在蚂贺穗一线指导,能保障服务的质量。
5. 汽车维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是什么
汽车维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是汽车维修检测行业对在用车辆进行维修、检测和诊断的规范性技术标准。导言: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车险是一个比较年轻的险种。这是因为汽车保险是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起步阶段,以汽车第三者责任险为主要险种,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碰撞损失等风险。分类:商业险是不定期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保险基本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单独玻璃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别险。
6. 汽车维修质量标准有哪些内容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 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
渗漏现象。
2. 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 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 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 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 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 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 发电机充电正常。
9. 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 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
象。
11. 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 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 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 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 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 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 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
速行驶。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18. 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
7. 汽车维修的相关标准有那些
比较老的标准,将就看吧:车辆维修和技术管理工作规范
一.车辆维修管理
(一)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一16739.3一1997),审批各类维修企业或经营业户,审定业户技术类别,签发技术合格证。
(二)维护车辆维修市场秩序,查处无证修车和违章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车辆维修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按维修范围挂牌经营。执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按规定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使用交通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附有车辆维修统一结算凭证。
(四)指导和监督维修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和地方的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五)监督一、二类维修企业在承修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整车大修、在用车改装竣工出厂前应当按照竣工汽车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实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由质量检验员签发。汽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六)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可以指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a级站或汽车性能质量检测监督站)对汽车维修的承、托修双方因维修质量发生纠纷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
(七)组织维修工和检验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1、培训工作由经批准认定的培训中心、技校或学术团体单位进行。
2、开办汽车维修技工和检验员培训班的单位必须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
3、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考试成绩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发给《汽车维修技术工上岗证》和《汽车维修检验员证》。
二.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和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申请筹建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单位进行立项筹建审批。
审查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任务书、场地总体布置图、站房平面图、工艺布置图等),设备目录及选型(包括提供设备厂家)、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等文件。
(二)对批准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技术条件,指导申请者配置符合车辆性能检测工艺规程的场地、厂房、设备等技术装备和有关安全、检测工艺规程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按有关规定对完成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审查和审批,认定合格的,发放相应检测范围类别的检测许可证。
(四)组织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业务和职业道德等。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认定的培训单位组织举办,检测人员上岗证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发放。
(五)监督、检查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并要求其实行检测项目收费明码标价;指导、监督检测站执行有关车辆检测标准、规范;监控检测站提供检测结果证明;指导检测站掌握车辆检测技术评定标准和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规范检测工艺规程,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检测结果报告的样本,实行检测站长负责提供检测结果证明的制度。
(六)实行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诊断设备,计量仪器周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
三.车辆技术管理
(一)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并按要求和内容及时填写,保证档案内容齐全、完整。
(二)实行车辆定期检测制度。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结合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对车辆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评定出车辆技术等级,并根据车辆技术等级确定其经营资格或经营线路。通过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全面掌握在用车辆的技术状况。
推广汽车检测诊断技术,实行车辆维修前的状况检测,确定修理作业的范围和程度。
(三)实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监督车辆按规定周期进行二级维护。对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应在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记录”栏中进行签章。
(四)实行车辆视情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内容和项目应是由汽车运输企业或个体业户根据车辆检测后技术状况视情而定,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不准作任何硬性干预,但有责任协助技术鉴定,以免造成不适和浪费。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将每季度发生的各种车辆各级修理作业记录汇总上报。
(五)车辆更新和报废。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每年有计划地对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档案统计和实际调查。对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不经济不安全的车辆,要分类登记造册,汇总于《应报废的老旧车辆尚在使用统计表》,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促使其报废更新。
(六)车辆技术经济定额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制定与修改。
(七)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
四.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一)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作用。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依据。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填写。
1、“托修方”栏填写送修车辆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车牌号码”按交警部门发放的车辆牌照号填写。
3、“车型”栏填写车辆型号,如“东风141”等。
4、“发动机型号、底盘(车身)号”栏按生产厂家编号填写。
5、“维修类别”栏按实际维修所达到类别填写。
6、“维修合同编号”栏填写本次维修所签定的维修合同的文本编号。
7、“接车人”栏填写具体领取修竣车辆的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8、“质量检验员”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质量检验员专用证号章。
9、“出厂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交付托修方的时间(年、月、日)。
10、“竣工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1、“进厂日期”栏填写承修方承接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2、“维修专用发票编号”栏填写由承修方开具的统一维修专用发票的编号。
13、“次数”栏填写按修竣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依次发生的车辆返修序次。
五.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
(一)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作用和种类。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是企业质量检验员进行维修车辆质检工作的上岗资格证。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分为正证和副证,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二)企业质量检验员的分类。
企业质量检验员分为总质量检验员及质量检验员两类。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填写。
1、“证号”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定。前二位数为地域代号,后四位数为自然序号。
2、“工作单位”栏填写申报质量检验员证的单位全称。
3、“审验”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