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国家标准
1. 新版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了哪些内容
新版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汽车新技术的发展,对汽车维修企业,无论是从维修企业的管理水平、经营理念,还是从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检测诊断维修设备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原执行的GB/T 16739.1~16739.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已不能满足目前我国维修企业发展现状。
为促进我国汽车维修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保证维修质量,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维修业的发展趋势,根据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在用汽车维修、检测诊断系列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01 398 223 85)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协同有关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GB/T 16739.1~.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并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新标准GB/T 16739.1~.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于2004年1月6日发布,定于2005年1月1日实施。
GB/T 16739.1~.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对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本标准给出的定义是: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人员条件、组织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设施条件、设备条件等。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代替了GB/T 16739.1—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和GB/T 16739.2-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两者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范围,修订为: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
(2)关于人员条件,修订为对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业务人员、价格核算人员、维修人员的规定;
(3)关于组织管理条件,修订为经营管理条件、质量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
(4)关于设施条件,增加了对接待室的规定;
(5)关于设备条件,修订为根据不同车型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主要检测设备三部分的规定;取消了那些随着汽车技术进步而不再适用的汽车维修设备,增加了针对汽车新装置的故障诊断、检测和维修设备;对于使用率极低但却有一定市场需要的机加工等设备,允许外协;
( 6)取消了对开业条件中的流动资金的规定;
(7)取消了对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的规定;
(8)取消了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条件的规定;
(9)取消了对承担救援维修条件的规定。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开业条件”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通用条件,专项维修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条件等五个方面。
这一部分代替GB/T 16739.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3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两者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范围,修订为: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以及各专项维修的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2)关于专项维修的经营范围,重新进行了定义;
(3)关于设备条件,取消了那些随着汽车技术进步而不再适用的汽车维修设备,增加了汽车新技术新装置的汽车故障诊断、检测和维修设备;
(4)取消了对开业条件中的流动资金的规定。
2.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报送资料及要求
一、办理地点: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维修经营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找不到办理地点的可以进当地人民政府官网“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交通局对应许可事项可查阅到窗口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二、受理依据:
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道路运输条例》;
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
4、《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8189)。
~~~
三、受理条件:
(一)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二)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6、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7、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的租赁合同,厂区平面图,厂区门面、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的图片;
6、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允许外协设备的外协协议书原件和复印;
8、 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9、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10、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生产承诺书;
11、机动车维修经营安全事项告知书;
12、维修工时定额及价格备案表;
13、 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4、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5、 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汽车维修国家gb/16739-2014标准是什么样的
你好,这是由2个标准组成的:
GB/T 16739.1-201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2-201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两部分的内容是规定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及其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三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具体的标准内容建议参考GB/T16739-2014标准:http://www.yang6.com/e/search/result/?searchid=442
4. 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如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3-1997规定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条件。
(一)清洗拆装作业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3、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4、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5、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
6、举升设备或地沟
7、拆装起重、搬运设备
(二)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专用设备
①立式精镗床
②立式珩磨机
③磨气门机
④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⑤连杆校正器
⑥连杆衬套加工设备
⑦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
⑧机油加注器
⑨发动机冷、热磨合设备
⑩曲轴磨床
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⑵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
⑶燃烧室溶积测量装置
⑶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⑸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⑻润滑油分析仪
⑼废汽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⑽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⑾声级计
⑿油耗计(允许外协)
⒀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共用)
⒁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⒂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⒃曲轴、飞轮与离俣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⒄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三)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专用设备
①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②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③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④离合器磨擦片修理设备
⑤润滑油、脂加注器
⑥车架校正设备(从事矫车维修除外)
⑦前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
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①前轴检验装置
②制动检测设备
③四轮定位仪(从事矫车维修)或转向轮定位仪
④转向盘转动量和扭矩检测仪
⑤车轮动平衡机
⑥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⑦传动轴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⑧侧滑试验台(允许外协)
⑨底盘测功设备(允许外协)
(四)电器修理作业设备
1、充电机
2、电器试验台
3、前照灯检测设备
(五)车身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车身校正设备
2、剪板机(从事货车维修允许外协)
3、CO 气体保护焊机(从事矫车、客车维修)
4、折弯机(从事矫车、客车维修)
5、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6、调漆设备(允许外协)
7、型材切割机(允许外协)
8、工业缝纫机
9、铆接设备
5. 3类汽车修理厂条件
⑴ 二类汽车修理厂和三类汽车修理厂的区别
转载: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获得一类、二类维修经营资质的修理厂,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某一专项资质修理的业户,只能从事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修理项目,如空调维修、汽车4S店:各种品牌的4S特约维修店,他们背后有汽车制造商的强大技术和配件支持,提供销售与维修捆绑的优惠政策,为各类高档车提供“家门口一站式服务”,优良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优势显而易见,追求高服务质量,专业维修水准,人员管理规范,但维修价格较高也是汽车4S店的弱势,维修工时费及原厂配件按照统一标准收取,价格往往偏高,有时甚至是普通修理厂维修价格的好几倍。
大型汽修厂:大型汽修厂正好弥补了汽车4S店维修的缺憾。我国汽配行业的国产化和大众化,使汽车配件市场垄断专供局面得以打破,这无疑给普通修理厂“开闸放水”,弥补其“短腿”。另外,大型修理厂资金雄厚,正逐步完善其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人性化和精细化服务。
快修连锁店:主打小型、方便、快捷、实惠、社区化服务,其外在方面主要体现为所有连锁店标志统一,内外装潢统一,快修连锁店标志醒目且美观;连锁店内部装修简洁。占地少、人员精简、配件和维修技术可以由总部统一供应和指导,昂贵的检测诊断设备可以共享;各连锁店在总部的统一管理下自主经营,技术人员和维修资料有保障,配件来源相对稳定。
小型汽修店:就是临街开一个做门头房形式的汽修,投资不多,一个起升架,再加上一些专用工具。特点是:投资少,利润薄,但见效快,没有欠账的,周转也快,不压自己的资金,可适当上一些易损件,增加利润车辆玻璃安装等。一类企业和二类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企业规模大小、技术力量强弱、设备设施等方面。
⑵ 我想办一个三类汽车修理厂需要半那些手续
得先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然后在去工商 什么的。
⑶ 汽车维修需要什么条件 我想办一个三类汽车修理厂
根据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内修理,也可容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
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⑷ 如何区分一类,二类,三类汽车维修厂
获得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
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
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⑸ 开一个三类汽车修理厂大概要多少钱
恩 大概10万左右吧。我说的是二类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是10万元。如果你没接触过这行的话,可能遇见不到会有什么情况发生,大概需要多钱的资金,那我建议你先做个市场调查,考察一下。最起码你要懂点这方面的知识才方便与管理的。二级修理厂的条件你知道的话,我就不说了。
⑹ 三类汽车修理厂,都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开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一)清洁作业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二)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1、举升设备或地沟
2、机油加注器
3、齿轮油加注器
4、润滑脂加注器
5、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6、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7、悬架弹簧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三)检查、调整作业设备1、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⑵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⑶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⑷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⑸润滑油分析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电器试验台
⑻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⑼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⑽声级计
⑾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⑿喷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⒀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空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⒁无损探伤设备
⒂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⒃车轮动平衡机
⒄转向轮定位仪
⒅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⒆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⒇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2、专用设备
①磨气门机
②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③充电机
④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⑤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⑥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⑦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四)通用设备
1、钻床
2、电焊设备
3、氧-乙炔焊设备
4、钎焊设备
5、液压或机械压力机
6、空气压缩机
7、砂轮机
8、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五)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1、量具
①外径千分尺
②游标卡尺
③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④百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规
⑨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①万用电表
②电解液比重计
③高频放电叉
④转速表
⑤轮胎气压表
⑥气缸压力表
⑦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⑧温度计
3、主要手工具
①千斤顶
②扭力板手
③各种板手
④手电钻
⑤各种拉压器
⑥各种手动铰刀
二、设施条件
(一)生产厂房和停薪的设备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2、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护、小修作业和停车
(二)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
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
1、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维护和小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要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三、人员条件
(一)技术管理人员
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助力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二) 技术工人
1、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15人
2、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过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3、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
级:
①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不低于中级
②其他工种不低于初级
(三)质量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1、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应至少有2名质量检验员
2、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试车员可由质量检验员兼任
(四)财务人员
应至少有两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
四、质量管理条件
1、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必须具备所维护小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3、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五、安全生产条件
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六、环境保护条件
1、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2、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和设施,使之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七、流动资金条件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八、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
1、中外合资(合作)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备合资(合作)维修企业特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2、特约维修中心(站)进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范围内的维护和小修作业时,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九、承担救援维修条件
企业承担车辆救援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⑺ 我想开个二类或三类汽车修理厂,都需要什么手续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一)清洁作业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二)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1、举升设备或地沟
2、机油加注器
3、齿轮油加注器
4、润滑脂加注器
5、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6、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7、悬架弹簧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三)检查、调整作业设备1、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⑵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⑶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⑷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⑸润滑油分析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电器试验台
⑻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⑼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⑽声级计
⑾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⑿喷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⒀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空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⒁无损探伤设备
⒂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⒃车轮动平衡机
⒄转向轮定位仪
⒅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⒆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⒇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2、专用设备
①磨气门机
②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③充电机
④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⑤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⑥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⑦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四)通用设备
1、钻床
2、电焊设备
3、氧-乙炔焊设备
4、钎焊设备
5、液压或机械压力机
6、空气压缩机
7、砂轮机
8、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五)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1、量具
①外径千分尺
②游标卡尺
③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④百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规
⑨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①万用电表
②电解液比重计
③高频放电叉
④转速表
⑤轮胎气压表
⑥气缸压力表
⑦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⑧温度计
3、主要手工具
①千斤顶
②扭力板手
③各种板手
④手电钻
⑤各种拉压器
⑥各种手动铰刀
二、设施条件
(一)生产厂房和停薪的设备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2、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护、小修作业和停车
(二)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
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
1、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维护和小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要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三、人员条件
(一)技术管理人员
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助力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二) 技术工人
1、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15人
2、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过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3、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
级:
①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不低于中级
②其他工种不低于初级
(三)质量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1、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应至少有2名质量检验员
2、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试车员可由质量检验员兼任
(四)财务人员
应至少有两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
四、质量管理条件
1、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必须具备所维护小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3、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五、安全生产条件
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六、环境保护条件
1、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2、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和设施,使之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七、流动资金条件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八、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
1、中外合资(合作)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备合资(合作)维修企业特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2、特约维修中心(站)进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范围内的维护和小修作业时,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九、承担救援维修条件
企业承担车辆救援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⑻ 办三类汽车维修执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办理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修理厂的名称 需要材料 :房产证 房屋租赁合同内 ;容
然后办理行业许可证,到交通局申请修理资格: 办理好上述手续,还需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 方便以后建立银行对公账户 交税用等等;
最后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当然如果要做门头广告之类的还需要到城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证基本上就这些 。
汽车维修三类厂开业条件:
1、租场地、构设备
2、到交通局办汽车维修许可证
3、拿到交通局批的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汽车维修营业执照
4、拿以上证件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
5、开业
补充:如果还经营汽车配件的话,还得到技术监督局办理汽车配件经营手续
⑼ 汽车维修三类、汽车维修二类分别是什么意思啊
汽修企业分一、二、三类,不同类别,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同,技击人员等级,维修设备齐全。
一、二类,可经营小修、保养以上的修理业务,三类修理企业又分了16项(专项),有轮胎、装具、玻璃、装潢、电气修理、蓄电池等分类。
主要有四部分:车身、发动机、底盘、电器设备。车身维修就是美容喷漆等,还有就是电器设备。变速器,底盘,二级保养,三级保养)零部件维修(对以单一的零部件的损坏进行的维修更换)汽车维修分为很多种,发电机,空调系统)小修(一级保养,大修(发动机)。
(9)3类汽车修理厂条件扩展阅读 :
汽车维修也包括汽车大修和汽车小修,汽车大修是指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汽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汽车寿命的恢复性修理。而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6. 汽车修理一类、二类、三类、是何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标准为: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闷卜业。
通过对拍斗以上三类划分就明白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6)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选择汽车修理的注意事项
1、就近选择。
2、人员资质检查。送修车辆时,留意服务人员是不是先检测后维修,对车辆的故障诊断是否说得清楚,报价是否明码标价。这是基本服务标准,也可以以此初步判断维修厂的服务规范性,是否能真正地对车辆负责,对客户负责。
3、配件使用。要保证使用有质量保证的主流品牌配件。
4、是否有主流品牌的授权。如轮胎店是否有米其林、普利司通等品牌授权,也是维修企业评审的标准之一,有主流品牌在蚂贺穗一线指导,能保障服务的质量。
7. 汽车维修的相关标准有那些
比较老的标准,将就看吧:车辆维修和技术管理工作规范
一.车辆维修管理
(一)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一16739.3一1997),审批各类维修企业或经营业户,审定业户技术类别,签发技术合格证。
(二)维护车辆维修市场秩序,查处无证修车和违章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车辆维修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按维修范围挂牌经营。执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按规定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使用交通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附有车辆维修统一结算凭证。
(四)指导和监督维修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和地方的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五)监督一、二类维修企业在承修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整车大修、在用车改装竣工出厂前应当按照竣工汽车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实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由质量检验员签发。汽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六)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可以指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a级站或汽车性能质量检测监督站)对汽车维修的承、托修双方因维修质量发生纠纷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
(七)组织维修工和检验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1、培训工作由经批准认定的培训中心、技校或学术团体单位进行。
2、开办汽车维修技工和检验员培训班的单位必须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
3、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考试成绩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发给《汽车维修技术工上岗证》和《汽车维修检验员证》。
二.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和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申请筹建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单位进行立项筹建审批。
审查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任务书、场地总体布置图、站房平面图、工艺布置图等),设备目录及选型(包括提供设备厂家)、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等文件。
(二)对批准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技术条件,指导申请者配置符合车辆性能检测工艺规程的场地、厂房、设备等技术装备和有关安全、检测工艺规程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按有关规定对完成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审查和审批,认定合格的,发放相应检测范围类别的检测许可证。
(四)组织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业务和职业道德等。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认定的培训单位组织举办,检测人员上岗证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发放。
(五)监督、检查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并要求其实行检测项目收费明码标价;指导、监督检测站执行有关车辆检测标准、规范;监控检测站提供检测结果证明;指导检测站掌握车辆检测技术评定标准和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规范检测工艺规程,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检测结果报告的样本,实行检测站长负责提供检测结果证明的制度。
(六)实行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诊断设备,计量仪器周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
三.车辆技术管理
(一)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并按要求和内容及时填写,保证档案内容齐全、完整。
(二)实行车辆定期检测制度。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结合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对车辆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评定出车辆技术等级,并根据车辆技术等级确定其经营资格或经营线路。通过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全面掌握在用车辆的技术状况。
推广汽车检测诊断技术,实行车辆维修前的状况检测,确定修理作业的范围和程度。
(三)实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监督车辆按规定周期进行二级维护。对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应在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记录”栏中进行签章。
(四)实行车辆视情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内容和项目应是由汽车运输企业或个体业户根据车辆检测后技术状况视情而定,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不准作任何硬性干预,但有责任协助技术鉴定,以免造成不适和浪费。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将每季度发生的各种车辆各级修理作业记录汇总上报。
(五)车辆更新和报废。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每年有计划地对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档案统计和实际调查。对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不经济不安全的车辆,要分类登记造册,汇总于《应报废的老旧车辆尚在使用统计表》,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促使其报废更新。
(六)车辆技术经济定额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制定与修改。
(七)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
四.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一)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作用。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依据。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填写。
1、“托修方”栏填写送修车辆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车牌号码”按交警部门发放的车辆牌照号填写。
3、“车型”栏填写车辆型号,如“东风141”等。
4、“发动机型号、底盘(车身)号”栏按生产厂家编号填写。
5、“维修类别”栏按实际维修所达到类别填写。
6、“维修合同编号”栏填写本次维修所签定的维修合同的文本编号。
7、“接车人”栏填写具体领取修竣车辆的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8、“质量检验员”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质量检验员专用证号章。
9、“出厂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交付托修方的时间(年、月、日)。
10、“竣工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1、“进厂日期”栏填写承修方承接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2、“维修专用发票编号”栏填写由承修方开具的统一维修专用发票的编号。
13、“次数”栏填写按修竣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依次发生的车辆返修序次。
五.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
(一)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作用和种类。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是企业质量检验员进行维修车辆质检工作的上岗资格证。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分为正证和副证,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二)企业质量检验员的分类。
企业质量检验员分为总质量检验员及质量检验员两类。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填写。
1、“证号”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定。前二位数为地域代号,后四位数为自然序号。
2、“工作单位”栏填写申报质量检验员证的单位全称。
3、“审验”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验章。
8. 汽车维修 国家层面的行业要求
行业常用标准主要有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国务院令、交通运输部令等法规性文件共46个。其中国标《汽车维修术语》界定了汽车技术状况、汽车检测、汽车诊断和汽车维修等方面专用的或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汽车维修及相关领域。
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了各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等条件,适用于各类汽车维修企业,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维修企业实施备案和管理的依据。
国标《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方法》规定了汽车修理质量检查的评定要求及评定规则,适用于对汽车整车、发动机及车身修理质量的检查。
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则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的总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
行业标准《汽车售后服务客户满意度评价方法》规定了汽车售后服务客户满意度评价指标、调查方法和评价方法,适用于所有汽车维修企业。
国标《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规定了汽车维护(即保养)的分级和周期、维护作业要求及质量保证,适用于所有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消费者。行业标准《汽车防抱制动系统检测技术条件》则规定了具有防抱制动装置的汽车制动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适用于在公路和城市道路行驶的在用汽车。
发布这些法规和标准:
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广大的车主、还有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还有法律工作者进行查阅和参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加强行业自律,同时让公众更加了解和理解,乃至监督和规范行业,大家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公平有序的汽车维修市场。协会还将持续更新汽车维修相关的法规标准。
9. 请问开一间汽车修理厂需要那些步骤!!!
首先应租场地、购设备,再到交通局办理汽车维修许可证。拿到交通局审批的汽车维修许可证后,再到工商局办理汽车维修营业执照。拿到汽车维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再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分类
鉴于汽车维修技术复杂,各企业能力、条件悬殊,如企业间分工不明、业务范围不清,势必造成汽车维修市场混乱,维修质量难以保证。为此,中国对汽车维修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依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设施、设备、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流动资金和特殊技术认证等开业条件,确定企业类别和允许从事的业务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业。
如汽车喷(烤)漆、蓄电池充电修理、电气或空调器修理、轮胎修补充气、喷油泵修理、高压注(换)油、曲轴磨修、车身修理改装、门窗玻璃安装、检测四轮定位等。专门从事某一车型维修的汽车制造厂维修中心和特约维修站也参照相应条件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