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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5-17 20:32:02

㈠ 汽车管理制度怎么样的参考一下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㈡ 求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雹察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2)汽车配件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或明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衫肆告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㈢ 汽车公司规章制度

一、管理宗旨及服务理念
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思想,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职工思想中牢固树立起“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都没有错”的服务理念,使汽车队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层楼。
二、汽车队管理规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热情接待用户,热情周到的为用户服务,不能推迟或提前出车时间,按要求准时、准点出车,不得在为用户服务时谋取个人私利;
2、全体职工有权向领导反映自己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应认真听取意见并积极解决,应本着为全体职工着想的服务思想,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及时说明情况,沟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影响出车;
3、车队以队委会为中心,努力抓好车队管理,抓好安全运输,努力抓好增产节约,努力增创经济效益,要重点抓好全体员工的服务态度,对违章违纪,违反各项规定的问题决不迂就姑息,领导和队委应严于律己,模范遵纪;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车队要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和交警部门的有关文件,并根据车队行车情况抓好及时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晚上7:30为车队的安全例会学习时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迟到;
5、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如没有任务,上班时应到车队报到或清洗所驾车辆,扫库房,在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时间,并能做到有任务时及时上岗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不得以手机信号不好为由而影响正常工作。
(二)、车辆管理
1、逐车建立健全的车辆技术档案,经常保持车辆装备齐全,性能良好,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按车辆行驶间隔里程进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合理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和交通条例,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并采取驾驶员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车辆的良好习惯,使驾驶员对自己所驾车况心中有数;
3、认真执行保修制度,制定维修计划,车辆的维修原则上只在定点维修厂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厂家维修车辆必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修理,并实行换新配件交旧件的维修制度;
4、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按各车分别统计各种油耗、过路过桥、停车、维修、出车补助等费用;
5、制定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在车辆出厂时的标准油耗的基础上按各车使用的年限计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系数,凡经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年终视情况增加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奖金系数,百公里油耗表附后;
6、车辆的维修标准,即按公里计算车辆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系数。凡年终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并有节余者视情况增加年终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年终奖金系数。大修费用由接待运输公司另行统一安排,一切维修发票需经接待运输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准报销,维修标准表格附后;
7、驾驶员的出车因考虑到我院南北两院的具体问题,而车辆又分别存放于两院暂不执行统一调度,但出车必须由驾驶员及时填写出车日志,以便接待运输公司及时撑握车辆动态和统计各种数据申报加班补贴;
8、凡驾驶员私人用车或其他部门私人用车(即无偿使用),必须先向接待运输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其全部费用由出车人自己负担,事故后果自负。
(三)、业务费的提取和出车补贴、加班费的标准
1、为更好地发挥客车及货车空闲时间的经济效益,拓宽运输创收途径,凡为车队提供客、货运信息(院外为主)承揽客货运业务的人员(含本公司职工),按所提供业务量金额的5%提取业务费,
2、车队驾驶员每月补贴按小车、大货、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计算,加班费每天10元,由车队统一造表,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审批核发,
(四)、奖罚制度
1、凡每月行驶无任何责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驶公里每公里发放0.01元的安全奖,每月在公里补贴中一同发放,反之则扣发当月安全奖。
2、驾驶员在行车和工作后得到用户或单位反馈到车队或总公司极力表扬一次的,车队当月给予20元奖金,反之则当月扣发20元,年终累计受总公司反馈表扬三次以上者,年终给予优秀驾驶员奖,另行发放奖金。
3、年终经接待运输公司统计数据各种油耗,维修未超过车队所订标准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发放节约奖200一500元,反之扣减。
4、车队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凡能准时到会参加的同志每月发加班费10元,如是正常出车则需上报当月当日的出车单证明并提前请假,否则罚款10元。
5、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者,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车,扣发当月基础奖金,经教育不改者作解聘处理。
6、员工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实一次扣款20元,群众意见反应大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7、完成出车任务后未及时将车入库者每次扣款10元。
8、驾驶员违章扣证、两证遣失,所需费用自理。
9、驾驶员(含公司及队领导)在行车途中发生事故,根据责任计算赔款,全部责任的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部分赔款的35%,主要责任的25%,次要责任的15%,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
10、驾驶员发生事故,经理和队长负责驾驶员赔款的5%。
11.车辆夜不归队、被盗、主车驾驶员未经批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者,扣发当月10%的岗位津贴,一切后果自负.

㈣ 车辆管理制度有哪几条

给你找到了几条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你看下合适不?篇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1、职责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1、 职责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2、车辆油卡管理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2.10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3、充值申请流程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3.5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1、 职责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2、 工作流程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2.2定期保养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3、特别事项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1、车辆罚款管理1.1 客运车载货罚款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1.2 车辆停车罚款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篇二: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3 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3.5 费用报销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3.22 对用车者服务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3.23 离车注意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3.24 出发前后工作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3.25 个人形象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c.注意个人言行;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篇三: (一)车辆的管理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五)非机动车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六)驾驶人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车辆管理制度有哪几条

㈤ 汽车修理厂办公室内要挂的都是哪些制度啊 就是墙上一个个的框框的内容

先恭喜老板了;
要看贵厂的规模了,有些制度条例要必须挂起来,明示出来;但是有的制度条例要让员工记在心里;给你简单说几个吧;
1 贵厂的员工考勤制度,如每月几天假、请假工资是否计算、等等不一一举例
2 贵厂的员工奖罚制度、标准,如有的员工对贵厂做出贡献,甚至突出贡献等就一定要奖励,但是有个别员工不安分守己,有盗窃(本厂、客户车上的物品等)等行为就要处罚,都得有一个标准,让想做坏事的员工,只想而不敢。要实施而不是摆设。
3 员工的工资标准,比如贵厂是以固定工资的方式还是以吃提成的方式来发放工资?要设立一个工时和加班工时的标准,如超出某些范围,额外奖励的标准时多少?要有吸引力最好,这样员工工资高了,干活也带劲,贵厂收入也相应增加。
4 如果是稍有点规模的修理厂打扫卫生也是很重要的,这个也就是关于后勤方面的,因为修车的地方干完活又是有油污啦,还有垃圾什么的,形象还是很重要的。

㈥ 急求 汽车配件仓库管理制度范本及流程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送货单和出库单当然不会一样了,这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定,一般联数和内容就不会一样,一般联数越多,控制越好.

这里有仓库管理工作流程供你参考:

仓库日常管理

1 、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废料、应分别建账反映。

2 、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台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台帐,保证帐物一致.

3 、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 、生产车间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领导及财务人员.

二、入库管理

1 、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 、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送货单一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仓库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金额一致。

三、出库管理

1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 、成品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 , 并登记。

3 、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4 、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车间及工具管理

1 、在仓库领用的工具要做好登记,用毕及时归还并登记工具使用情况。生产车间内常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遗失。车间领导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管理。

2 、对以损毁工具应上报库管员填报损坏单注明损毁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

3 、生产车间内所有物品摆放应按照以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其区域不得出现与之不符的部品。对废品要及时清理保持车间内的整洁。

五、仓库管理员应责任心强,监守岗位,无故不能离岗。对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和协调,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严防以外事故发生。

仓库管理工作流程

成品进仓管理流程
1、仓库根据已审核《采购订单》内容准备成品收货。
2、厂家送货到达后,厂家提供《送货清单》给收货仓管员,《送货清单》应清晰显示送货单位名称、送货单位印章或经手人签名、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订单号。收货仓管员将《送货清单》和对应的《采购订单》相核对。相核不符者拒收。相符者仓管员以《送货清单》和《采购订单》验收货品,收货量大于定购量时,仓库主管要通过营销部同意和取得营销部有权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超量收货。
3、仓管员收货无误后,在《送货清单》上签收,并加盖收货专用章,一联自留,一联交对方。
4、仓管员在电脑上开具《采购单》,并由仓库主管审核生效。将《采购单》打印一式三联,经仓库主管和仓管员签字加盖收货专用章后,第一联存根自留,第二联财务联连同送货单位的《送货清单》交财务,第三联对方联同时交财务。 5、返修品回仓,以对应的《采购退货单》为依据收货,仓管员核实货单无误后在电脑上开具《采购退返单》,注明原《采购退货单》号,并经仓库主管审核生效。

成品出仓管理流程
1、仓库主管根据营销部传来的《销售订单》备货并作好记载,将配好之货品清单交质检部验货。质检部将合格成品装箱并在电脑上填制《装箱单》,审核装箱单。在每个包装箱内放置一张装箱单。包装好的成品分类放到相应的仓库存放区域。
2、质检部将《装箱单》汇总导出为未审核《销售单》,等待营销部总监审核发货。
3、仓管员根据客户持有的已盖章《销售单》和电脑里对应的《出仓单》(对于批发商)或《转仓单》(对于加盟商)发货。打印《出仓单》或《转仓单》一式二份,由仓管员、仓库主管和客户签字,一份交客户,一份仓库自留。
4、 营销部业务流程 1、营销部将客户传真来的《销售订单》输入电脑,并由营销部总监审核。查询当前仓库库存情况。若需要向厂家订货的,将《销售订单》导出为《采购订单》并审核。若仓库有货不需要向厂家订货,就将《销售订单》传给仓库,由仓库捡货装箱。 2、收到仓库传来的未审核《销售单》后(由《装箱单》汇总而成),由营销部总监确认客户货款余额的状况。若客户有足够的货款余额,则审核此《销售单》(已审核《销售单》会自动生成《出仓单》(对于批发客户)或《转仓单》(对于加盟商)传给仓库,仓库凭此《出仓单》或《转仓单》发货。)。若客户货款余额不足,则等待客户货款到帐后再审核《销售单》。 3、已审核《销售单》打印一式三联,并签名盖章。第一联存根自留,第二联财务联交财务,第三联对方联交客户。 4、营销部分析加盟商及其专卖店的库存状况,并向加盟商提出补货、调拨等建议。 5、分析分公司和自营专卖店的库存和销售情况,若需要补货,则开具《转仓单》,将总公司仓库的货品调拨到分公司和专卖店。若需要在分公司或专卖店之间调拨货品,开具《调拨单》。营销部总监审核《调拨单》。经审核后的《调拨单》自动生成一张《进仓单》和一张《出仓单》并传给相关仓库。由相关仓库收货、发货。 6、营销部审核分公司和专卖店传回的销售单,冲减相应的库存和增加应收款。 7、营销部审核加盟商传回的销售《出仓单》,冲减加盟商库存。 8、营销部审核分公司和加盟商传回的《转仓单》,调整分公司和加盟商的仓库库存。 9、营销部审核分公司和加盟商传回的《盘点单》,调整分公司和加盟商的仓库库存。 10、营销部将货品资料传给各个分公司和加盟商。

仓库盘点流程
1、盘点准备 仓库主管将还未有自编码的存货通知支援中心补编编码,并通知有关部门填制相关单据处理帐外物资。 营销部、鞋业部和服装部通知厂家和客户在盘点日期间停止送收货品。 财务部将盘点日前已经审核生效的单据记帐。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对货品进行分区摆放,存货以成品区、辅料区、成品待检区、次品区、台面辅料区、样板鞋区分成六大区域分别得出存货实存情况。

2、盘点进行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初盘存货,对存货六大区域各指派1人担任组长,2人配合。以盘点表记录初盘结果。仓库主管连同另外4名员工组成复盘小组,对初盘结果进行复盘,出现差异仓库自查原因。 仓库主管将初盘数据输入电脑,将《盘点单》打印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组织公司人员组成抽盘小组,以2人为1组对各大区域进行抽盘工作。抽盘人员从实物中抽取20%复核初盘资料,从初盘资料中抽取30%对实物进行抽盘。抽盘量要求占总库存的50%。发现差异由仓库主管重新盘点更正初盘资料。差错率高于1%,仓库主管对该区域货品进行重新全盘。经复盘通过的《盘点单》由财务部审核,并打印一式二份,由仓库主管、财务主管签字,各持1份。

3、盘点后期工作 仓库主管将已审核《盘点单》导出为进、出仓单,电脑自动生成《盘盈单》和《盘亏单》。仓库主管查找盘盈盘亏的原因,并将《库存盘点汇总表》和差异原因查找报告交财务主管复核上交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据审批结果审核《盘盈单》和《盘亏单》调整库存帐。

4、盘点其他规定 盘点工作规定每月进行一次,时间为月末最后2天。头天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中午完成初盘和复盘工作,下午进行抽盘工作。 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货品磅码、单位必须规范统一;名称、货号、规格必须明确;数量一定是实物数量,真实准确;绝对不允许重盘和漏盘。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盘点数据不真实,责任人要负过失责任。 对于盘点结果发现属于实物责任人不按货品要求收发及保管财物造成损失,实物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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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急求-汽车配件盘点制度

汽车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及材料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做私活,中午星期日要安排人员值班,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配件部要及时保证修理厂维修所用各种配件,同时还要及时组织对外销售,和对外的各种订货。中心内修理部所用的配件,市内采购的必须在半天内完成,附近地区的当天要完成,超期一天,扣罚50元。

三、配件部要设立计划员,做好材料的计划工作,仓库的库存要合理。采购要有计划性,防止库存积压。工具采购,批量进货,总成件的采购要经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凡是盲目采购,造成积压的,要追究责任。

四、配件采购要有固定进货网点,因固定网点无货,需到其它点进货的,价格不能偏高。价格高于固定网点的,需先请示报价,经同意后方能购买。

五、严格进货检验手续,所有采购回来的配件,进库时必须核对数量、价格、质量,特别防止假货入库。发现假货和质量问题要追究责任。

六、修理工领料要派工单,由仓管员填写,领料人签名,总成或价值较大的配件要有厂部审批手续。

七、仓管员在发料时,应填写《发料单》,领料人必须在《发料单》上签章,仓管员凭领料人签认的《发料单》及时登记库存做帐,发料应与派工单核对。

八、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领新料同时交回旧件,旧件必须编上号,贴上标签交回车主。

九、对二保车、大修车的消耗量要实行定量管理,大修车洗油最多10公斤,试车汽油最多10-20公斤,机油1-2罐(冷藏车增加1罐),砂布4张,锯片2条、发现多领、冒领要追究责任。

十、零配件的价格要合理,销售价不能超过市场价(与车主协商定价的另外),发现随便加价影响厂部信誉的要追究责任。

十一、零配件及材料进库后要立卡、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月底要做好进、存销核算表,每季度要盘存一次。

十二、要严格执行工具管理制度,保管好各种工具和设备。

十三、仓库管理员如有违反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发现一次扣罚10-50元,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的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配件仓库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采购物资入库、贮存、包装、防护及发放等管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物资仓库管理现场的全部过程。
2、引用文件
3、仓库管理员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所需仓贮物资的各项管理工作。
3.2树立优质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经理的领导。
3.3负责经验证合格的配件及附件按区号、位号、层号合理摆放,清楚标识,摆放顺序是从后到前,从下到上,从右到左,出库顺序是从前到后,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确保配件先进先出。
3.4严格按规定办理配件的出入库手续,记录准确,做到帐物一致。
3.5加强贮存配件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配件质量,包括包装质量、防护质量贮存期限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经理。
3.6创造和维护良好的仓贮环境,做到库内通风、整洁,安全设施齐全、通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5S”标准;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4、 配件入库管理
4.1 奇瑞轿车配件的入库
a仓库管理员按照《配件订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 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配件计划员对配件实施全检。
c超出《配件订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配件处置记录》,做好标识,及时隔离,并立即向配件经理报告。
4.2 其他车型配件的入库
a仓库管理员按照《零星采购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配件计划员对该类配件进行全检。
c超出《零星采购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入库清单与实物不符的应作不合格品处理,并马上向配件经理报告。
4.3 对入库配件做好标识。
4.4关键件和安全件的标识内容必须包括进货批次、进货日期。
5 、配件仓库管理
5.1按配件、附件类别建立电脑台账。根据《到货清单》认真核对,防止错、漏、缺、锈蚀品入库。仓库管理员对入库配件的数量和质量负责。配件、附件的帐面数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销毁,保证任何时候帐物相符。
5.2配件、附件入库必须经仓管员验证,做好记录,并分别将其放置在合格品区。仓库应设置不合格品区和待检区。
5.3 仓库内所有配件应有配件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易于识别,配件标识应牢固、可靠。
5.4 仓管员应依据《入库单》、《领料单》等有效凭证记录配件出入库和库存情况,做好日报、月报表报配件经理和财务室。
5.5 配件按总成分列分设货架,原则上分发动机系、底盘系、变速箱系、车身系、电器系等若干分列。另散配件按五五堆放原则。
5.6仓库重地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更不允许无关人员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5.7仓管员应对配件进行日常巡检,配件计划员每季抽检配件质量情况,填写《定期库存检查记录》,发现有不合格品应马上隔离并及时向配件经理汇报处理。发现帐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确保帐物相符。
5.8仓库内严禁烟火,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5.9配件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对将要或已超过贮存期的配件应由仓管员及时出具清单向配件经理汇报,配件经理及时与质量总监进行验证、评审和处理。
5.10做好仓库的贮存环境、卫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洁、整齐、标志明显、过道畅通,达到“5S”标准。
5.11每年底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工作,将盘点报告及时上报财务室和总经理核批。
5.12塑料件、橡胶件、油漆等有质保期的配件应规定储存期限,规定橡胶件保存期为5年,塑料件保存期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为2年。
6 、配件发放管理
6.1配件发货交付:仓库管理员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货。
6.2所有的配件发货都必须与领料员核对名称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质量状况,由领料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6.3仓库管理员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领料单》,不得丢失,《领料单》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7 、旧件回收管理
7.1 维修旧件由配件部负责回收和报废处理。
7.2 配件部对维修旧件(不包括易损件、覆盖件)进行标识,并放置在规定区域,防止非预期使用。
8 、本标准由公司配件部制定,解释权属配件经理。

仓库盘点制度

目的

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范围

盘点范围:仓库所有库存物料

参考文件

定义

职责

仓库部:负责组织、实施仓库盘点作业、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盘点总结。

财务部:负责稽核仓库盘点作业数据,以反馈其正确性。

IT部:负责盘点差异数据的批量调整。

管理流程

6.1 盘点方式

6.1.1 定期盘点

6.1.1.1 月末盘点

6.1.1.1.1 仓库平均每两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第二月的月底;

6.1.1.1.2 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6.1.1.2 年终盘点

6.1.1.2.1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年终放假前的销售淡季;

6.1.1.2.2 年终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6.1.1.3 定期盘点作业流程参照6.2-6.11执行;

6.1.2 不定期盘点

6.1.2.1 不定期盘点由仓库自行根据需要进行安排,盘点流程参考6.2-6.11,且可灵活调整;

6.2 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6.2.1 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6.2.2 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6.2.3 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6.2.4 参照初盘、复盘、查核、稽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6.2.5 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6.3 盘点计划

6.3.1 盘点计划书

6.3.1.1 月底盘点由仓库和财务部自发根据工作情况组织进行,年终盘点需要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6.3.1.2 开始准备盘点一周前需要制作好“盘点计划书”,计划中需要对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作业时间、帐务冻结时间、初盘时间、复盘时间、人员安排及分工、相关部门配合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6.3.2 时间安排

6.3.2.1 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我司初盘时间计划在一天内完成;

6.3.2.2 复盘时间:验证初盘结果数据的准确性;我司复盘时间根据情况安排在第一天完成或在第二天进行;

6.3.2.3 查核时间:验证初盘、复盘数据的正确性;我司查核时间安排在初盘、复盘过程中或复盘完成后由仓库内部指定人员操作;

6.3.2.4 稽核时间:稽核初盘、复盘的盘点数据,发现问题,指正错误;我司稽核时间根据稽核人员的安排而定,在初盘、复盘的过程中或结束后都可以进行,一般在复盘结束后进行;

6.3.2.5 盘点开始时间和盘点计划共用时间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工作任务情况来确定,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6.3.3 人员安排

6.3.3.1 人员分工

6.3.3.1.1 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物料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将盘点数据记录在“盘点数量”一栏;

6.3.3.1.2 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物料进行复盘,

将正确结果记录在“复盘数量”一栏;

6.3.3.1.3 查核人:复盘完成后由查核人负责对异常数量进行查核,将查核数量记录在“查核数量”一栏中;

6.3.3.1.4 稽核人:在盘点过程中或盘点结束后,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行政部指派的稽核人、和仓库经理负责对盘点过程予以监督、盘点物料数量、或稽核已盘点的物料数量;

6.3.3.1.5 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盘点表”中;

6.3.3.1.6 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6.3.4 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6.3.4.1 盘点前一周发“仓库盘点计划“通知财务部、深圳QC组、深圳采购组、客服主管、EBAY销售主管、IT主管,并抄送总经理,说明相关盘点事宜;仓库盘点期间禁止物料出入库;

6.3.4.2 盘点三天前要求采购部尽量要求供应商或档口将货物提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正常发货;

6.3.4.3 盘点三天前通知QC部,要求其在盘点前4小时完成检验任务,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6.3.4.4 盘点前和IT部主管沟通好,预计什么时间将最终盘点数据给到,由其安排对数据进行库存调整工作;

6.3.5 物资准备

6.3.5.1 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透明胶、盘点盘点卡;

6.3.6 盘点工作准备

6.3.6.1盘点一周前开始追回借料,在盘点前一天将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补相关单据;因时间关系未追回也未补单据的,借料数量作为库存盘点,并在盘点表上注明,借料单作为依据;

6.3.6.2 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物料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6.3.6.3 将仓库所有物料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物料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物料SKU、储位标示。同一储位物料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货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货架上。

6.3.6.4 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6.3.6.5 帐务处理完毕后需要制作“仓库盘点表”,表的格式请参照附件;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有单项金额);

6.3.6.6 在盘点计划时间只有一天的情况下,需要组织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

6.4 盘点会议及培训

6.4.1 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参加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培训,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等;

6.4.2 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相关参加人员召开会议,以便落实盘点各项事宜,包括盘点人员及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

6.4.3 盘点前根据需要进行“模拟盘点”,模拟盘点的主要目的是让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了解和掌握盘点的操作流程和细节,避免出现错误;

6.5 盘点工作奖惩

6.5.1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6.5.2 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复盘人不按要求对初盘异常数据进行复盘,“偷工减料”;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批准);

6.5.3 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参考“仓库管理及奖惩制度”做相应考核;

6.5.4 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6.6 盘点作业流程

6.6.1 初盘前盘点

6.6.1.1 因时间安排原因,盘点总共只有一天或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可安排合适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前盘点;

6.6.1.2 初盘前盘点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6.6.1.2.1 最大限度保证盘点数量准确;

6.6.1.2.2 盘点完成后将外箱口用胶布封上,并要求将盘点卡贴在外箱上;

6.6.1.2.3 已经过盘点封箱的物料在需要拿货时一定要如实记录出库信息;

6.6.1.2.3 盘点时顺便对物料进行归位操作,将箱装物料放在对应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6.6.2.3 初盘前盘点作业流程

6.6.2.3.1 准备好相关作业文具及“盘点卡”;

6.6.2.3.2 按货架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货架上的箱装(袋装,以下统称箱装)物料进行点数;

6.6.2.3.3 如发现箱装物料对应的零件盒内物料不够盘点前的发料时,可根据经验拿出一定数量放在零件盒内(够盘点前发货即可);一般拿出后保证箱装物料为“整十”或“整五”数最好;

6.6.2.3.4 点数完成后在盘点卡上记录SKU、储位、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并确认签名;

6.6.2.3.5 将完成的“盘点卡”贴在或订在外箱上;

6.6.2.3.6 最后对已盘点物料进行封箱操作;

6.6.2.3.7 将盘点完成的箱装物料放在对应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6.6.2.3.7 按以上流程完成所有箱装、袋装物料的盘点;

6.6.2.4 初盘前已盘点物料进出流程

6.6.2.4.1 如零件盒内物料在盘点前被发完时,可以开启箱装的已盘点的物料;
6.6.2.4.2 开启箱装物料后根据经验拿出一定数量放在零件盒内(够盘点前发货即可),一般拿出后保证箱装物料为“整十”或“整五”数最好;

6.6.2.4.3 拿出物料后在外箱上贴的“盘点卡”上予以记录拿货日期、数量、并签名;

6.6.2.4.4 最后将外箱予以封箱;

6.6.2 初盘

6.6.2.1 初盘方法及注意事项

6.6.2.1.1 只负责“盘点计划”中规定的区域内的初盘工作,其他区域在初盘过程不予以负责;

6.6.2.1.2 按储位先后顺序和先盘点零件盒内物料再盘点箱装物料的方式进行先后盘点,不允许采用零件盒与箱装物料同时盘点的方法;

6.6.2.1.3 所负责区域内的物料一定要全部盘点完成;

6.6.2.1.4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下盘点数据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2.2 初盘作业流程

6.6.2.2.1 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A4夹板、笔、盘点表);

6.6.2.2.2 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盘点;

6.6.2.2.3 按零件盒的储位先后顺序对盒装物料进行盘点;

6.6.2.2.4 盒内物料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储位和SKU在“盘点表”中找出对应的物料行,并在表中“零件盒盘点数量”一栏记录盘点数量;

6.6.2.2.5 按此方法及流程盘完所有零件盒内物料;

6.6.2.2.6 继续盘点箱装物料,也按照箱子摆放的顺序进行盘点;

6.6.2.2.7 在此之前如果安排有“初盘前盘点”,则此时只需要根据物料外箱“盘点卡”上的标示确定正确的SKU、储位信息和盘点表上的SKU、储位信息进行对应,并在“盘点表”上对应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同时需要在“盘点卡”上进行盘点标记表示已经记录了盘点数量;

6.6.2.2.8 如之前未安排“初盘前盘点”或发现异常情况(如外箱未封箱、外箱破裂或其他异常时)需要对箱内物料进行点数;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外箱“盘点卡”上信息在对应盘点表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

6.6.2.2.9 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负责区域内整个货架物料的盘点;

6.6.2.2.10 初盘完成后根据记录的盘点异常差异数据对物料再盘点一次,以保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

6.6.2.2.11 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不能正确判定或不能正确解决时可以找“查核人”处理。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下盘点数据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2.2.12 初盘完成后,初盘人在“初盘盘点表”上签名确认,签字后将初盘盘点表复印一份交给仓库经理存档,并将原件给到指定的复盘人进行复盘;

6.6.2.2.13 初盘时如发现该货架物料不在所负责的盘点表中,但是属于该货架物料,同样需要进行盘点,并对应记录在“盘点表”的相应栏中;

6.6.2.2.14 特殊区域内(无储位标示物料、未进行归位物料)的物料盘点由指定人员进行;

6.6.2.2.15 初盘完成后需要检查是否所有箱装物料都有进行盘点,和箱上的盘点卡是否有表示已记录盘点数据的盘点标记。

6.6.3 复盘

6.6.3.1 复盘注意事项

6.6.3.1.1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3.1.2 复盘有问题的需要找到初盘人进行数量确认;

6.6.3.2 复盘作业流程

6.6.3.2.1 复盘人对“初盘盘点表“进行分析,快速作出盘点对策,按照先盘点差异大后盘点差异小、再抽查无差异物料的方法进行复盘工作;复盘可安排在初盘结束后进行,且可根据情况在复盘结束后再安排一次复盘;

6.6.3.2.2 复盘时根据初盘的作业方法和流程对异常数据物料进行再一次点数盘点,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正确时,则“盘点表”的“复盘数量”不用填写数量;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错误时,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填写正确数量;

6.6.6.2.3 初盘所有差异数据都需要经过复盘盘点;

6.6.6.2.4 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6.2.5 复盘完成后,与初盘数据有差异的需要找初盘人予以当面核对,核对完成后,将正确的数量填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栏,如以前已经填写,则予以修改;

6.6.6.2.6 复盘人与初盘人核对数量后,需要将初盘人盘点错误的次数记录在“盘点表”的“初盘错误次数”中;

6.6.6.2.7 复盘人不需要找出物料盘点数据差异的原因,如果很清楚确定没有错误可以将错误原因写在盘点表备注栏中;

6.6.6.2.8 复盘时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装物料全部盘点完成及是否有做盘点标记。

6.6.6.2.8 复盘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给到相应“查核人”;

6.6.4 查核

6.6.4.1 查核注意事项

6.6.4.1.1 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终确定物料差异,和差异原因;

6.6.4.1.2 查核对于问题很大的,也不要光凭经验和主观判断,需要找初盘人或复盘人确定;

6.6.4.2 查核作业流程

6.6.4.2.1 查核人对复盘后的盘点表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查核重点、方向、范围等,按照先盘点数据差异大后盘点数据差异小的方法进行查核工作;查核可安排在初盘或复盘过程中或结束之后;

6.6.4.2.2 查核人根据初盘、复盘的盘点方法对物料异常进行查核,将正确的查核数据填写在“盘点表”上的“查核数量”栏中;

6.6.4.2.3 确定最终的物料盘点差异后需要进一步找出错误原因并写在“盘点表”的相应位置;

6.6.4.2.4 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将复盘的错误次数记录在“盘点表”中;

6.6.4.2.5 查核人完成查核工作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交给仓库经理,由仓库经理安排“盘点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工作;

6.6.5 稽核

6.6.5.1 稽核注意事项

6.6.5.1 仓库指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稽核工作;

6.6.5.2 “稽核人”盘点的最终数据需要“稽核人”和仓库“查核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6.6.5.2 稽核作业流程

6.6.5.2.1 稽核作业分仓库稽核和财务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6.6.5.2.2稽核人员用仓库事先作好的电子档的盘点表根据随机抽查或重点抽查的原则筛选制作出一份“稽核盘点表”;

6.6.5.2.3 稽核根据需要在仓库进行初盘、复盘、查核的过程中或结束之后进行稽核(具体时间参照“仓库盘点计划”);

6.6.5.2.4 稽核人员可先自行抽查盘点,合理安排时间,在自行盘点完成后,要求仓库安排人员(一般为查核人)配合进行库存数据核对工作;每一项核对完成无误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稽核数量”栏填写正确数据;

6.6.5.2.5 稽核人员和仓库人员核对完成库存数据的确认工作以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相应位置上签名,并复印一份给到仓库查核人员,有查核人负责查核;查核人确认完成后和稽核人一起在“稽核盘点表”上签名;如配合稽核人员抽查的是查核人,则查核人可以不再复查,将稽核数据作为最终盘点数据,但数据差异需要继续寻找原因;

6.6.6 盘点数据录入及盘点错误统计

6.6.6.1 经仓库经理审核的盘点表交由仓库盘点数据录入员录入电子挡盘点表中,录入前将所有数据,包括初盘、复盘、查核、稽核的所有正确数据手工汇总在 “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中;

6.6.6.2 仓库盘点录入员录入数据以“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为准录入电子档盘点表中,并将盘点差异原因录入;

6.6.6.3 录入工作应仔细认真保证无丝毫错误,录入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找相应人员解决。

6.6.6.4 录入完成以后需要反复检查三遍,确定无误后将电子档“盘点表”发邮件给总经理审核,同时抄送财务部,深圳采购组,客服主管,IT部主管;

6.9 最终盘点表审核

6.9.1 仓库确认及查明盘点差异原因

6.9.1.1 因我司物流系统的原因,一般经过仓库确定的最终盘点表在盘点数据库存调整之前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查核,只能先将“盘点差异表”发给IT部调整再查核未查明原因的盘点差异物料;在盘点差异物料较少的情况下(可以先发盘点差异表给采购,不影响采购交货的情况下,),需要全部找出原因再经过总经理审核后再调整;

6.9.1.2 在盘点差异数据经过库存调整之后,仓库继续根据差异数据查核差异原因,需要保证将所有的差异原因全部找出。

6.9.1.3 全部找出差异原因后查核人将电子档盘点表的差异原因更新,交仓库经理审核,仓库经理将物料金额纳入核算,最终将“盘点差异(含物料和金额差异)表”呈交总经理审核签字;

6.9.1.4 仓库根据盘点差异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9.1.5 仓库对“盘点差异表”进行存档;

6.9.2 财务确认

6.9.2.1 在仓库盘点完成后,财务稽核人员在仓库“盘点表”的相应位置签名,并根据稽核情况注明“稽核物料抽查率”、“稽核抽查金额比率”、“稽核抽样盘点错误率”等;

6.9.2.2 总经理审核完成后“盘点差异表”由财务部存档;

6.9.3 总经理审核

6.10 盘点库存数据校正

6.10.1 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对“盘点表”差异数据进行调整后,由IT部门根据仓库发送的电子档“盘点表”负责对差异数据进行调整;

6.10.2 IT部门调整差异数据完成后,形成“盘点差异表”并发邮件通知财务部、深圳采购组、仓库组、客服主管、总经理;

6.11 盘点总结及报告

6.11.1 根据盘点期间的各种情况进行总结,尤其对盘点差异原因进行总结,写成“盘点总结及报告“;发送总经理审核,抄送财务部;

6.11.2 盘点总结报告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说明:
本次盘点结果、初盘情况、复盘情况、盘点差异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7.0表单
7.1 盘点表
7.2 稽核盘点表
7.3 盘点差异表

㈧ 汽车维修厂的制度都有哪些,最好是比较全面

汽车修理行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汽修厂管理制度相关)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二、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三、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四、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五、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六、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㈨ 长春市机动车配件经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配件经销的管理,保障机动车配件经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配件是指用于机动车维修的零件、部件、组件、总成和维修检测设备等辅助材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配件经销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市、县(市)、双阳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机动车配件经销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受同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机动车配件经销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工商、税务、建设、物价、技术监督、公安、环保、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配件经销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企业类别与开业审批第六条机动车配件经销业户按其经营规模和技术条件实行分类管理。

(一)汽车配件经销业户分为四类:

一类业户,可以从事汽车及其他机动车配件的批发和零售。

二类业户,可以从事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前桥、后桥、车身和车架等总成的零售及其他配件的批发和零售。

三类业户,可以从事除发动机、变速器、前桥、后桥、车身和车架等总成以外的汽车及其他机动车配件的零售。

专项业户,可以从事轮胎、电器、电器仪表、蓄电池、散热器、油箱、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润滑油、篷布座垫及内饰材料等专项产品的批发和零售。

(二)摩托车配件经销业户分为两类:

一类业户,可以从事摩托车配件的批发和零售。

二类业户,可以从事摩托车配件的零售。第七条一类汽车配件经销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面积和仓库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

(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三)汽车及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专职质量检验员不得少于2人。

(四)备有硬度计、探伤仪、百分表、千分尺、游标卡尺、万用表等检测器具。

(五)具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第八条二类汽车配件经销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面积和仓库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

(三)汽车及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质量检验员不得少于1人。

(四)备有硬度计、探伤仪、百分表、千分尺、游标卡尺、万用表等检测器具。

(五)具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第九条三类汽车配件经销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面积和仓库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

(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

(三)兼职技术人员、质量检验员不得少于1人。

(四)备有百分表、千分尺、游标卡尺、万用表或者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设备。

(五)具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经营管理制度。第十条专项汽车配件经销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面积和仓库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万元。

(三)兼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1人。

(四)备有相关的检测器具。

(五)具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一类摩托车配件经销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面积和仓库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

(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质量检验员分别不得少于1人。

(四)备有百分表、千分尺、游标卡尺、万用表或者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设备。

(五)具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二类摩托车配件经销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面积和仓库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万元。

(三)兼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1人。

(四)备有百分表、千分尺、游标卡尺、万用表或者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设备。

(五)具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机动车配件经销业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消防等有关规定。

㈩ 汽车配件库管理办法

《配件库管理规定》

库房管理的目的

一、快速高效提供配件
相应区域的设置,方便配件的清点
客户订单配件直接出库
到货配件的及时入库,缩短供货周期,降低库存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 保证库存及出库的准确性
积极有效的盘库,及时发现库房问题
快速修订盘点误差,保证帐面实物相符,减少销售损失
减少配件出库错误

三、保证库房及汽车配件安全
相应的措施限制库房的出入,保证配件不会丢失
良好的仓储环境,保证库房人员的安全
危险品的储存
贵重物品的存储
防火要求

四、汽车配件品质及使用寿命
关注配件使用周期,保持正确地出库次序
正确的库存方法,防止配件失效
正确的摆放,避免配件变形

五、提高效率,降低强度
最短时间找到所需配件
最短时间配件上架
减少库房人员在库房中的行走距离

六、合理利用空间
延长库房使用年限,满足市场发展需要
提高单位面积利用率,节约库房硬件投资

内容:

1.配件库管理的配件包括车辆维修用配件、设备维修用配件、各类通用件、标准件、专用工具、专用设备及辅材料。
2.配件库由专人管理,未经主管店长同意,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3.仓库必须建立完整的帐目和实物卡,按规定程序进行入帐和报帐、结帐、出库和入库及核准手续。
4.凡入库配件材料必须经检验验收并在进件原始票据上签字方可入库(检验员不在时由调度负责)。
5.材料、配件、工具存放分门别类,堆放有序,货架整齐清洁,不得相互混杂。
6.所有物品须妥善保管,避免锈蚀、变质、渗漏、挤压变形。
7.仓库货物定期进行核帐,每月进行盘点,要求帐目清楚,财物相符,对短缺和滞用物品及时上报避免供不应求或积压浪费,做到合理库存。
8.所有物品领用出库必须持领料单。货物退回必须持检验签字的投诉单或领料单(红笔),该店长签字方可退库。

下面是一份比较详细的《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仓库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做到数据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个仓库物料的收发、贮存、搬运、包装和管理。

三、职责
1、仓库组长:
(1)在生产部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各个仓库的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物资需求。
(2)制订仓库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
(3)合理协调仓库收发货,确保帐、卡、物一致。
(4)监督各仓管员做好仓库的“6S”及防尘、防锈、防盗工作,物资定置管理工作。
(5)负责各仓库报表的审核并按时上报生产部主管。
(6)安排各仓库每月月底盘点,每月自盘一次,每季度专人普查一次,每季上报盘点报告。
2、仓管员:
(1)负责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库管理。
(2)熟悉所保管的各种物资的特点、性能和保护、保管方法。
(3)执行仓管制度,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台账清楚、准确,账、物、卡相符。
(4)做好库存物资的防火、防锈、防蚀、防水工作,按规定进行易燃、易爆、易蚀和有毒物品的领发。
(5)库存物资定期盘存、上报,做到同类物资先进先出。
(6)协助仓库物品的搬运、卸货工作。

四、仓库定置管理规定
1.仓库设置:根据我公司的生产需要及厂房条件,设置五金仓库、包装仓库、塑料原料仓库、塑料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净水器仓库,由生产部直接管理。
(1)五金仓库:储存从外部购买或委外加工的五金冲压件、电子电气件、标准件、紧固件、辅助材料、零星物料、机器配件、工具。
(2)包装仓库:储存各种产品的印刷包装件、外购塑料件、外购橡胶件、装配车间的半成品。
(3)塑料原料仓库:储存所有塑料原料及色粉、色母等,包括PVC(聚氯乙烯)、PE(聚乙烯)、PP(聚丙烯)、PS(聚苯乙烯)、PC(聚碳酸酯)、POM(聚甲醛)、PA(尼龙)、ABS、PBT、AS等。
(4)塑料半成品仓库:储存所有公司自己开模(包括客供模具),注塑车间自己生产或委托外面工厂加工生产的塑料件。
(5)成品仓库:储存已经全部加工完成等待出货的产品。
(6)净水器仓库:储存所有净水器成品、专用物料及其配件。
2.料位设定
(1)仓库区域划分以方便物料进出为原则,并将划分区域的仓库定置图绘出,悬挂于仓库醒目位置。
(2)物料定位应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3.存储方式
(1)立体堆放,尽量利用空间。
(2)按物料体积大小及重量分别存放在货架上或周转箱中。
4.物料标示
(1)建立物料位置标识牌,在标识牌上写清楚位置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
(2)建立物料台帐,明确标示出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出库日期等。
(3)物料进、出之后,其标示的数量、日期等内容应及时变更。
(4)应保证不同批次的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5)应用颜色管理或区域来区分不同性质的物料,如绿色区(或绿色箱子)存放合格品,黄色区(或黄色箱子)存放待检暂存品,红色区(或红色箱子)存放不合格品,配料区存放按单配好即将投放生产的物料

五、实施
1.搬运
(1)成品进仓搬运中要根据产品标识,按订单、按品种进行单独存放,堆放时各天、各班组生产的产品有明显的位置、空间区别,以便追溯。
(2)搬运时要用专用的搬运车辆搬运,要轻拿轻放,禁止野蛮操作。
(3)搬运中要严防对产品型号及级别的混装和丢失,做好防水防潮工作,雨天应用防雨蓬布或塑料布遮盖,以免产品受潮,影响使用寿命。
2.入库
(1)外购外协件入库
①暂收作业:
a. 供应商交货时凭《送货单》向仓管人员申请办理入库手续,必要时需提供《产品购销合同》。
b. 仓管人员将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与本公司《产品购销合同》(或采购明细表)进行核对,确认供应商所送物料的规格型号、名称、数量等是否与《产品购销合同》相符,是否有超交现象。
c.超交的物料以退回为原则,但可以考虑让供应商寄存于我公司仓库,而不作进料验收处理。
d.仓管人员在核对所交物料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不符,数量不符,或混有其他物料,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要求供应商的送货人员立即修改《送货单》,或予以拒收并报采购员处理。
e.仓管人员核对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并通知进料检验人员(IQC)进行质量验收。
②验收检查:
对仓管人员清点、核对无误的来料,IQC接到通知后,依据《外购外协件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来料检验管理办法》实施检验,填写《进料检验记录》,并对来料做好质量标识。进料检验结果有两种,即合格(或允收)和不合格(包含挑选使用、加工后使用、特采使用、退货)。
判定合格时,由进料检验人员(IQC)在《送货单》上盖“合格”印章并签名,并反馈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判定不合格时,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同时在《进料检验记录》上注明不合格项目、数据等,并上报技术品质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不合格评审,不合格评审的结果有四种:挑选使用、加工后使用、特采使用、退货。
a.最终评审结论为“挑选使用”或“加工后使用”时:
由采购员联系供应商(或装配车间)安排人员挑选或加工,处理完毕经进料检验人员(IQC)复检合格后方可入库和投入生产,对于挑选或加工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b.最终评审结论为“特采处理”时:
特采的物料数量由技术品质部主管确认,并提出必要的处理方式,如需对供应商进行处罚的,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c. 最终评审结论为“退货(拒收)”时:
采购人员及时联络厂商办理退货手续,仓管人员与厂商对清物料数量、品名一致时,进行物料交接,并做好相应的登记。仓管人员按照公司物品出厂管理规定,协助厂商办理退货物料出厂手续。
③入库作业:清点核对无误、检验合格的来料方可安排入库,将《送货单》中的一联交供应商,另一联交仓管人员作为开具《入库单》的依据,仓管员根据《送货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将实物点检入库,并根据点检结果如实填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交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项目与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同时仓管人员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来料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结余数量等,并将《产品购销合同》、《送货单》、《入库单》整理齐全,核对无误后交采购员,由采购员整理汇总后交财务部做帐及安排付款。
(2)成品入库
a.成品必须经过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b.成品进仓前仓管员应清理场地,做好接收贮存准备工作。
c.凭装配车间的《入库单》验收进仓,核实入库产品名称、型号、级别及数量。
d.全都核实无误后仓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并将《入库单》作入库凭证交财务部做帐,同时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入库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库存数量等。
(3)工装夹具、工具、机器配件、计量器具、零星物料入库
a.新购买的工装夹具、工具、机器配件、计量器具、零星物料等,仓库管理员仔细对照《零星物品请购单》、《送货单》进行物料清点,确认所送物料的规格型号、名称、数量等是否与《送货单》相符,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安排入库,在相应的物料台帐上做好登记。
b. 对生产车间暂时不使用的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等,由仓库管理员登记后归类存放,需要时凭《领料单》从仓库领出。
(4) 委外加工品入库规定
参照“外购外协件入库”规定办理,需登记每一委外订单的入库数,包括我公司随同产品一起提供的周转箱的数量,以核对厂商从本公司领用的物料是否有缺少现象,如有于厂商结帐时进行相应的扣减。
(5) 自制塑件半成品入库
注塑车间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并签字(或盖合格印章)后,方可入库。入库时由仓管员对入库产品进行入库清点,将操作工姓名、产品型号名称、数量等准确填写在《入库单》上,《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一联操作工留存、一联交财务部核算工资,同时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入库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库存数量等。

3. 贮存保管
(1)仓库必须建立外购外协件、成品、半成品、工具等管理台帐(明细表),做到及时记帐、帐面清楚,帐、物、卡一致,定期核对账、卡、物,发现问题及时查对,凭证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账目不准随意涂改,改正必须盖章或签字。
(2)原辅材料、成品应根据其品种标识,做到分类贮存,标识向外,堆放平稳、库容整齐;物料堆放尽量做到过目点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整齐易取。
(3)所有原材料及成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经抽样复检被确认为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出库。
(4)对长期积压的成品,要经常检查是否超过防锈期,有无锈蚀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时清洗、除油并再次进行油封,以保证产品的防锈质量。
(5)经常检查,掌握记录在库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库存情况,以及零星物料、常用生产辅助材料、工具的管理状态,及时汇报采购员、副总经理以便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
(6)成品库保管员有权不收无计划、超计划和不合格产品入库,特殊情况凭副总经理指令办理入库手续。
(7)上班后及下班前认真检查,了解仓库门道、窗户及其它设施的异常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8)做好仓库内的防潮、防火、防盗工作,仓库管理员要做好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的防锈工作,经常用机油擦拭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
(9)物料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仓管员应如实上报,由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帐目或处理物料。
(10)物料储存要考虑其特性,注意温度、湿度、通风、照明、防水等条件,保证物料安全和不变质。
(11)仓库面对生产车间发放物资,是供应服务重点,要坚守岗位,改善态度,为生产做好服务。
(12)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随意进入库内。

4. 领发料管理规定:
(1)领料规定:各车间、部室人员领用物料时,依据订单核定的数量,开具《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填写领用物料的订单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及领用数量,并有负责人签名。大批量的按单领料可凭《配料单》发料。
(2)发料规定: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仓管人员接到领料单位的《领料单》时,仔细核对手续是否齐全,与订单上的订单号、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一切出库物资发放必须由库管员验证领料单据是否合法、有效,签字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应拒绝发料。符合时当面清点交付物料,《领料单》一式三联,除《领料单》第一联退领料单位外,其中一联自存并登记入帐,另一联交财务部。
(3)成品出库:成品根据销售部开具的《发运单》发货,经复核无误后予以出库,成品出库必须做到规格、数量准确无误、包装无损,标志清晰。成品出库时由仓管员填写《出库单》,一式三联,除《出库单》第一联仓库自存并登记入帐外,其中一联交收货人(可由销售部代收),另一联交财务部。

5.退补料管理规定
(1)退料规定:
a.余料退库: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写《退料单》,在对应的栏目中详细填写品名、规格、数量及退料原因等。
b.质量不良退库:如果是因为质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须经过车间检验员检验,并注明原因(制程损坏、来料本身不良等)后方可退料。
(2)补料规定:车间损耗超标或制程异常,导致物料数量不够需要补料时,需由车间主任填写《补料单》,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补料原因等,经过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补料。如果是因为物料本身不良需要补料时,可凭不良物料以次换新,按调换处理,仓管员做好相应的登记。

6.呆滞物料处理规定:
对于呆滞物料,由副总经理组织仓库、生产、采购、品质等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做出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将呆滞物料再加工后予以利用。
(2)将呆滞物料代用于类似物料,以不影响功能、安全、及外观为原则。
(3)将呆滞物料退还供应厂商。
(4)将呆滞物料转售给其他使用厂商。
(5)将呆滞物料售与中间商,如废品回收站。
(6)暂缓处理,继续呆滞,等待时机。
(7)将呆滞物料报废处理。

7.仓库盘点管理规定:
(1)实行缺料盘点法,当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数量时,(如体积大的物料低于100个,体积小的物料低于400个时),仓管员应及时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2)实行循环盘点法,每月底由仓管员对库存物料逐一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3)实行定期盘点法,每年一次,在年底进行,盘点完毕后在《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注明“年底盘点”,经过仓库组长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和副总经理。

8.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物料堆放不得影响照明,不得妨碍机械设备的操作,不得妨碍通道与出入口,不得妨碍消防器具的紧急使用,不得堵塞电气开关及急救设备。
(3)物料储存重量不得超过货架的安全负荷量。
(4)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隔离存放。

六、相关记录表格
《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
《领料单》
《补料单》
《退料单》
《入库单》
《出库单》
《配料单》
《采购明细表》
《产品购销合同》
《零星物品请购单》
《合理库存一览表》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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