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车外观申报
⑴ 汽车改装外观都需要什么手续
针对民用改装车的规定是,已领牌照汽车进行改装时,应向登记车管所申报,其改装技术报告经车管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改装。改装完毕后,经车管所检验合格,办理改装变更手续。各地对改装车限制的统一口径是,“改装车存在安全隐患。”然而,不同的地方政府,对安全的理解也各有不同,以至于有的地区对汽车改装要求宽松,有的则采取紧缩政策。改装原则:不影响安全
其实,车管所相关负责人态度明确,只要是不影响驾驶安全的改装都不被禁止,年检都能够通过。郁晓文主任说,这样的说法是有依据的。省交警大队在2003年《关于落实〈公安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细则〉中有关车辆管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不违反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机动车所有人出于装饰目的,在小型越野客车加装前后保险杆,侧身大包围,车顶行李架,照明灯,在小轿车加装车尾饶流板。办理加装上述装置的车辆注册登记时,对其车辆外廓尺寸参数仍按公告标准参数录入,办理车辆定期检验时,亦按未加装的原有外廓尺寸予以检核。郁主任解释,这个规定明确指出了在不违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汽车进行部分改装依然视为合格,可以顺利通过年检。希望可以
帮到你~
⑵ 改装汽车外观是不是怎么改都可以,只要改后去车管所登记
不能随意更改,随便更改不符合规定的车管所不予登记(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但可以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2)改装车外观申报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⑶ 怎么办理车管所申请汽车外观变化
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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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不需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四)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但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
2、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标识的(不含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单位名称、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原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不变。
3、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应在车身后部喷有与号牌字体相同,放大倍数应为号牌字体的2.5倍的放大号,字迹颜色应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厢式货车和封闭货车在车身两侧分别喷有统一的“厢式货车、封闭货车”字样;大型货车和大型客车车门两侧应喷有载重吨位及乘员人数字样,字迹要端正,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
⑷ 汽车改装外观合法吗要如何过年审
一定程度上是可能的,只是帮车换个色或涂上拉风的图案或是装尾翼保险杆之类是可以的。
不过不能把车改能警车之类特殊用车的样子。
⑸ 车辆改装大包围需要怎么申请
向车管所提出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二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改变的;
(三)改变车身颜色的;
(四)更换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的;
(五)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
(六)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变更后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三)属于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变更事项的,登记修理厂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变更车身颜色的,登记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五)更换发动机和改变燃料种类的,登记更换后的发动机号码和燃料种类;
(六)更换整车或者车身、车架的,登记更换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以及负责更换的制造厂的证明;
(七)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二十八条
有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第二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条
有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前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确认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准予变更;对车辆严重损坏无法行驶的,应当由车辆管理所派人确认车辆。
(5)改装车外观申报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修理厂出具的证明;
(六)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七)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⑹ 汽车改装大包围 到车管所申请能通过吗
厂家推出的加装大包围、加装踏板、改变车身颜色的改装车是合法的。
在经销商推出改装套件之前,厂家就已经将改装后的车辆资料递送到车管所,车主在上牌、注册的时候,车管所会根据厂家提供的资料进行比对。
但如果在未上牌前,车主私自请求经销商改变车身颜色,在上牌注册时是肯定行不通的。
道理是一样的,因为车管所会根据厂家提供的资料进行比对。
⑺ 改装车辆外观大改能在车管所申请吗
国内有一种神奇的物种 叫黄牛
⑻ 汽车改装外观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应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8)改装车外观申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六条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⑼ 请问汽车改装外观需要向车管部门申请吗
必须严重违反法规 外形不能随便改的 警察抓你就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