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局改装车辆的报告
1. 改装车还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
改装车需要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关于公安局改装车辆的报告扩展阅读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2. 我的车被偷,公安局已经找到但是说汽车被改装!我该怎么办
由公安局出证明到当地车管所重新办理行驶证,需要拿着原始车的一切证件,身份证。
3. 车辆改装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汽车外观等变更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第四十八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关于公安局改装车辆的报告扩展阅读
已领牌照的汽车进行改装时,应向车管所登记申报,其改装技术报告经车管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改装。改装完毕,还要到车管所办理改装变更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分别登记下列内容:
(一)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二)变更后的发动机号码;
(三)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四)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五)更换整车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编号、出厂日期、注册登记日期;
(六)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七)变更后的使用性质;
(八)需要办理机动车档案转出的,登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名称;
(九)变更登记的日期。
4. 汽车改装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在用汽车轮胎规格、改装进气系统、排气系统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如在用汽车进行上述改装,可能会改变发动机功率,影响到行车安全,对进行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所有人,将依法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汽车外观等变更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本规定 第九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情形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载货汽车;
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4)关于公安局改装车辆的报告扩展阅读
汽车改装的合法性:
汽车改装可以对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但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
红色为消防专用,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而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已注册登记汽车更换前保险杠,加装后雾灯。汽车进行改装后,不可以影响到行车安全稳定性。公安车管部门在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就会要求车主恢复原状。最好请根据您车辆的品牌类型详细咨询一下车管所。确保车主行驶性能安全,不影响正常行驶。
5. 改装车的法律规定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在用汽车轮胎规格,改装进气系统,排气系统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如在用汽车进行上述改装,可能会改变发动机功率,影响到行车安全,对进行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所有人,将依法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当然也不是所有改装都是明令禁止的,比如对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都是可以的,只是在改装之后需要向交管部门办理车辆变更手续。特别注意的是在变更车辆颜色时,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1:红色为消防专用,2: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3: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
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除了上述这条针对普遍改装配件的严格规定之外,车辆还有其他的限制规定。如:汽车在贴防爆膜时应注意机动车驾驶室前挡风玻璃驾驶员视区部位的透射比必须大于或等于70%,前排座位两侧玻璃的透射比必须大于或等于50%,此外,所有的车窗玻璃都不允许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有些改装人士在看到上面的规定后,不禁会问,如果我的车厢更换前保险杠、升高底盘,加宽轮胎,可以吗?回答是不可以的,更换前保险杠属于改变汽车外形,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但对升高底盘等提升汽车越野性能的改装是不允许的。 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必须恢复原状。
如果您在改装之后需要变更行驶本等一些证件,需要先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然后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的标准照片。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将手续办理完毕。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说了这么多法律法规,相信有很多人看完之后决定自己不改车了。不过只要在年审前把改装件都换下来,或者在年审是想写办法,还是没有问题的。在国内改装界来说,代人验车也已经是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了。
6. 改装四不像车被宿迁公安局抓了会处罚多少钱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可以肯定的是涉嫌违法行为,至于具体如何处罚,关键要看具体违法情节后果等方面如何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7. 申请增拨警用车辆的请示
南昌市公安局 2016第XXXXX号文(机密)
江西省公安厅:
南昌市公安局因办案需要,拟在2016年增加警用车辆100辆。具体型号如下:
1、
2、
3、
………………………………
99
100
特此请示。望批复为盼。
南昌市公安局(公章)
2016年1月25日
(最后两行打印在文件纸张右侧)
主送机关 抄送机关 机上流水号
8. 公安局、派出所、交警局的警用汽车、警用货车,是不是原本是白色民用车,买回来后,申请装报警器、警笛
公安局的警用车属于特种公务车。不是改装的,而是经上级机关审批批准后,从4S店或者主机厂专门定制的。一般警用车都是以市(地级市)为单位,一次性定制上百台,签订合同前,会向4S店提供政府统一采购批准文号。并且详细的标明汽车的各种配置,发动机变速箱底盘悬挂以及车身涂装等。并且预留了警用灯插口。车辆交付后,市局会按照标准和数量分发到各区县局。各下属单位再根据需要分发到各级分局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