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改装车规定
⑴ 车辆改装国家规定改到什么程度
焦点1:车辆改装变容易 车身卖广告照罚
买了辆白色的车,开久了腻了想换成黑色?想想可以,实施起来有点“麻烦”。按照现行规定,机动车即使是简单改变一下车身颜色也须事先经过交警部门的审批方可进行。审批前要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递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一系列证件,在审批后方可为爱车“变色”。从10月1日起,这个程序就简单许多。
《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解读: 依照新规定,允许车主不必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先更换车辆颜色、装了大包围、更换发动机等等之后,再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喜欢改装的飞度车主李先生为爱车“动刀”已经不下十次:加天窗、改车身颜色、加装大包围、换碳化纤维机器盖……新规定对他来说大开方便之门。他说:“以前,改之前就要填单申请跑一趟,改完之后还得跑一趟拍照、打印新行驶证。新规定对我们喜欢改装的车主来说,充分尊重了自主权。”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规定对于改装审批程序的调整,无疑为汽车改装行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此前,由于国家对汽车改装政策不明晰,民间汽车改装的发展遇到不少阻力,改装车行的经营一直处于边缘状态。现在虽然法律法规已为汽车改装行业迈出第一步了,但从汽车改装市场自身管理角度也在呼唤更多规范的约束,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值得留意的是,法律法规对车主改车的程序的简化并不意味着对乱改车身颜色和图案规定的放松。新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同时强调,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焦点2:车牌号允许自编自选
给自己新买的爱车选一个靓车牌,这是不少车主的愿望。但按照现行的选号办法,这个愿望实现起来有点难度。按照规定,所有机动车登记上牌的选号办法是一样的:车主在电脑系统随机给出五个备选车牌号码中,只能选择一个最喜欢的。而号牌中字母和数字,均由电脑系统进行自动搭配和排序,车主不能自由组合。
⑵ 上海改装汽车外观交警抓吗
小包围只要不是太夸张就没事.. 尾翼是要拆下来的..至于排气管.不知道你是改成什么样子..直排大口径的,声音太大就不行.
声音太大只是更会引起交警的注意.. 也属于私自改装的.拦与不拦得看交警的心情了.. 最多也是罚款200.
⑶ 上海汽车可以改装吗
改装汽车在全国范围内的规定都是一样的
基本上动力性不能改,通过性不能改
其他可以,但以不印象驾驶员的视线为标准
例如前后的大包围 可以加但不可改变地盘的高低
⑷ 改装车在上海是违法的吗
除车灯不能用白光(术语忘了),其他两项均不违法.
⑸ 汽车改装的具体法律依据
我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显示,汽车轮胎规格、进气系统、排气系统、发动机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
汽车轮胎方面,国家规定必须与汽车出厂状态相吻合,不得私自变更。这里指的是轮胎的尺寸规格,但不限于品牌和型号。
发动机方面,国家规定必须与汽车出厂状态相吻合,不得私自变更。如客观存在需要更换发动机的,需要先行联系当地车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允许后方可实施。
汽车车身颜色方面,国家现行法规允许车主自行改色。但改色后10天内需要联系前往当地车管部门,出示改色的单据以及车辆相关证件,请相关部门受理登记改色备案。如超过10日,则可能面临扣车处罚。另外不允许车身张贴警车,消防,救护车等类似的图文标识。改色面积小于全车油漆面积30%的,可不予申报。
⑹ 车辆改装,哪些是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
新规定则明确指出,汽车的变更内容可涉及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车主可以在变更后10日内直接去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车管所在受理当日为车主办理相关手续,车管民警表示,车辆在入户之前需要和车辆出厂时的相关信息相符,入户之后车辆必须和行车证上登记的相关车辆信息相符,不得随意更改车辆颜色、轮胎等。
为了标新立异,不少车主会选择给爱车换上喜欢的颜色,新交规明确规定,有改变车身颜色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合法改装车,指的是在出厂前或者出厂后,经由汽车制造商改装完成的汽车,是经过生产厂家检验后的合格产品。自己动手改装而成的汽车,属于非法改装车!
⑺ 改装车怎么办才会合法
在中国改装车的合法性在法律上还是空白,还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什么样的改装是违法.目前还是各省市有不同规定.
依据现在法律,任何改装都是违法,哪怕换一种颜色,贴一张贴纸...但是年检基本都是睁只眼闭只眼
引擎本人觉得最重要的是你的尾气要合格,不要为了一点马力而改成直排(拆除过滤),只要尾气合格基本年检就过了,其他的引擎改动基本不会问题太大,加涡轮一般不会管.
当然了,如果你是上海的我就不太清楚了,上海交警对改装车比较敏感
⑻ 中国有关汽车改装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8)上海改装车规定扩展阅读
汽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前后防撞装置,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需办理变更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二)档案管理岗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的,制作《机动车行驶证》。
第二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范第六条规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录入下列事项,并签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栏:
(一)居中签注“变更登记”;
(二)改变车身颜色的,录入变更后的车身颜色,并签注“车身颜色:”和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⑼ 国内汽车改装相关法律
你好,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变更的相关法规如下: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上述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各地方政府(比如浙江省、上海市)根据该法规会制定更加详细的规定。
详细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