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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7-03 08:42:05

㈠ 对于汽车劣质改装维修问题,你有什么解决方案

很多汽车美容中心怂恿新车上釉,可以长期清洁手表,但是釉料不仅对新车有好处,还会对汽车造成伤害。作为消费者,要对汽车美容有冷静冷静的认识,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了解更多信息,理性对待汽车美容,不要轻信商人为迎合车主爱车心理而提出的虚假主张。给刚刚买车的车主贴汽车贴纸是当务之急。因为车膜的遮阳,安全性好。由于车膜品牌很多,价格也有很大的不同,非法商人正在趁机大作或偷梁换柱,设法误导消费者,欺骗消费者。

改装汽车现在已经变成了燎原之势,大车小车高档车,低档车都变成了不开心。在目前汽车改装不成熟的大环境下,很多车改装得相当有力,但真正成熟的改装并不多。如果改造不好,反而等于毁了车。为了避免改造中的猫腻,首先要和有经验的车友进行更多的交流,比较几家店。不要贪便宜,去路边的商店,甚至是黑色的商店。请一定要去找正规汽车,确认改造店是否有相关部门签发的证明书。

㈡ 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法律分析: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十八条的具体措施,并决定开展了三个专项行动。违法超限超载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不仅严重破坏公路和桥梁设施,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造成我国汽车工业畸形发展,依法进一步加强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刻不容缓。一是极易诱发交通安全事故。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第一条 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质检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㈢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 #策划# 导语】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 整理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改善全镇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创建文明规范、秩序井然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安全、畅通创造良好条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以规范秩序、完善设施、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交通问题为主弊烂简要内容,以提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根本目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创建交通便利、出行安全、秩序井然的城乡交通秩序,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影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和墟镇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以合理组织交通、完善交通设施、规范通行秩序为重点,以“整治推动综合整治”为工作方式,治乱象、理秩序、顺民意、促发展,突出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四大硬仗,改善我镇重点道路的交通秩序,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材料的收集、上报。各村、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治内容

根据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三大硬仗”九项工作。

(一)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硬仗。

1、整治非法运营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城监中队)

在主要路段重点查处拼装、报废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重点整治墟镇地区主要道路、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地区,开展针对非法运营车辆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治理活动。重点打击:墟镇上的机动车辆的乱停、乱放、乱掉头和营运三轮摩托车的乱停、乱放、乱掉头行为。

2、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在省线黄屯路段,以超限超载运输河沙租裤、碎石等易漏物的2轴、3轴、4轴工程运输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以河沙、碎石场为重点治理源头,深入开展查处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特别是要进一步巩固治理运输河沙严重超载的突出问题成果。

3、严查公路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责任单位:派出所)

以省线黄屯路为重点,强化路面勤务,提高见警率,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大型客货车占道行驶、违法停车,以及行人、自行车、摩托车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查省道和墟镇地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乱象;严查非法改装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保证墟镇地区、重点道路、重点路口、重点部位有人管、管得住,形成威慑力,道路交通秩序逐渐好转,交通事故死亡数明显减少。

4、规范城历誉市建成区、旅游景区、服务区停车秩序。(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城监中队)

加强墟镇地区和旅游景区停车场、服务区车辆通行秩序、停车秩序的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规范停车秩序,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加强指挥疏导,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确保停车场和服务区内车辆通行及停车规范、有序。

(二)打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硬仗。

1、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派出所负责大力整治墟镇地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公交车不进站停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易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的重点违法行为。

镇政府牵头,属地公安派出所、驻地交警开展各镇辖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违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驾驶、未按期进行年检、超载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等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力争通过整治行动,充分遏制农村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2、加强对高峰时段重点道路的管控。(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加强墟镇地区交通高峰期交通指挥疏导,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组织,管控施工路段,发挥新开通道路分流交通的作用。

3、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路段、集贸市场、大型活动场所周边的交通管理。(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城监中队)

充分发挥助学岗的作用,在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停车;特别是中心学校、中学、茶根小学、安良小学等公路沿线学校的通行秩序管理。同时加强对商业路段和集贸市场的交通管理,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对节假日期间大型活动场所周边的管控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充分研定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措施,现场要及时引导人流和车流,确保畅通。

4、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自行协商,快速处理。(责任单位:派出所)

进一步广泛宣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流程,引导当事人现场及时取证并撤离现场。同时加强对公安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对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能力,防止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拥堵。公安交警牵头协调保险公司,组建快速处理理赔窗口。

(三)打好文明交通宣传硬仗.

各部门联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城监中队、团镇委、工商所)

镇党政办要制定文明交通专题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开辟专题专栏、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整治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中心学校要组织中小学校在整治期间每个月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并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工商所要密切协调、配合公安部门设置户外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公告牌和横幅。张贴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图画片,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团镇委要组织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地上街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还可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人士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交通公益安全宣传活动。

五、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的原则,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一)城监中队、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行使等交通违法行为,坐到发现一起,纠违一起,对违停车辆采取贴单、拖移等措施,提高影响力,确保有效震慑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二)城监中队加强乱设摊治理,与派出所联手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占道设摊治理。

(三)交警中队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营运三轮摩托车的管理,与交警协同作战,治理公交车和出租车随意调头、慢行、随意停车揽客及不按规定停靠现象。

(四)交警中队负责加大公路巡查力度,派出所加强道路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大对全镇范围路段的巡查,发现破损、翻浆、塌陷等路面病害时,及时维修,并对交通标志作进一步完善。搞好管辖范围内道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和补植,不出现绿化盲点现象,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合理调配清扫保洁时间,不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即是打造“畅通”实现绿色崛起的迫切需要,也是我镇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要求。为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各村、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实,主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共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管理、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严格执法,高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努力营造依法严管严治的社会氛围。对于没有履行职责而引发影响恶劣后果的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村、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整治工作信息,按月向镇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上报的工作信息要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内容要简练,突出亮点,能客观反映交通秩序整治取得的成效。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和总结,并归档。

【篇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超速超速、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成为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为切实改善我市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综治委批转的省公安厅、交通厅、农业厅、安监局《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至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xx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死亡人数,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集中整治,达到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其中超限超载率下降6%左右,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同比零增长;一次死亡2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机动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占道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运机动车、正三轮、残的、摩的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盗抢机动车辆;套牌、假牌、故意遮挡牌照。

(二)重点公路(路段):xxx国道、中横线、胜新线、芦庵线、樟新线。

(三)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和企业。

四、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要从践行“xxxx”、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建设“平安xx”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x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迅速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在认真分析近几年来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特点的基础上,梳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整治重点。通过3个月的努力,迅速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状况。

(二)集中力量,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管理力量,迅速形成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管理态势。市公安局要根据全省“两超”(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在重点整治的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营造严格管理的氛围。对下列6项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一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罚款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凡酒后驾驶汽车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7至15日的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四是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五是凡客运车辆超员30%以上的,处1000元至XX元罚款;六是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农用运输车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无牌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10至15日拘留。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六个从严”,不得降格处理。要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的部署,推进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的镇、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切实把措施和责任落在实处。强化源头管理,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及其驾驶人,公安、交通部门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驾驶技能不过关的驾驶员,不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性活动。落实责任,对重特大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坚决采取降低企业资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线路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全面整治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对上报xx的xxx国道宏一道口和樟新线这二个事故“黑点”,要按照原来的整治方案抓紧落实。各镇确定的事故“黑点”,也要切实加大投入,抓紧时间通过完善安全设施、落实管理力量等加以全面的整治,确保年底消除“黑点”。

(五)综合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积极发挥各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班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六)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的交通秩序整治氛围。要围绕整治重点,依托新闻媒体,重新开辟电视台“人、车、路”专题,办好“交警与市民”广播栏目,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交通秩序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发挥公路收费站的阵地作用,向过往的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针对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整治期间组织2—3次有声势的全市中心联动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 潮,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分工,把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精心实施整治。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镇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里将组织检查考核,对达到整治目标,成效显著,事故明显下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道路交通事故仍未下降的地区和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继续做好整治工作,限期改变面貌。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反弹。

(三)规范执法行为。在整治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文明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粗暴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要把整治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教育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引导到整治工作之中,用整治工作的效果体现教育活动的实效。

(四)强化科技保障。要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可以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要根据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分期分批安装。同时要进一步安装和完善监控系统,提高路面违法行为的动态管理能力,切实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效率

㈣ 处理非法改装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处理非法改装车辆的手续如下:
1、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
2、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3、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怎么改装汽车不违法
1.可以对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但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红色为消防专用,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而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2.更换前保险杠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但对升高底盘等提升汽车越野性能的改装是不允许的。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必须恢复原状。
3.加宽轮胎,对进气系统、排气系统等等进行改装,这些改装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在用汽车轮胎规格、改装进气系统、排气系统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改排气,验车的时候尾气不合格,因为三元催化器不是原车的,原车的三元催化器有400个孔孔,有效的过滤有害气体,要是改装后的排气,要不就没有三元催化器,要不就是有一个"假三元催化器",假三元催化器有100个孔孔,不能很好的过滤有害气体,但是验车可能会过.
如在用汽车进行上述改装,可能会改变发动机功率,影响到行车安全,对进行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所有人,将依法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㈤ 处理非法改装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

2、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3、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㈥ 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违反以上规定处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罚款

非法改装车辆包括: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7、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

8、改变轮胎数量、规格。

9、增加钢板弹簧片数。

10、改变货厢结构(如:将栏板货车改为厢式或仓栅式货车,在普通货车上增加随车吊,在封闭的货厢顶部开口或两侧开门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㈦ 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计划类文书。那么优秀的活动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方案1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方案2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稳定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五进”活动为总抓手,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根据省、市、区政府“压事故、保畅通”的总体要求,严查、严纠、严惩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网络体系建设,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乡行车秩序有较大的改观;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建立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努力实现村镇居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机动车驾驶人、在校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率分别达到65%、75%、80%、90%、95%以上;全区城市家庭、公路沿线居民家庭平均每户有人受到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率逐年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实现稳中有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梁才乡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派出所及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单位、各学校、各企业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四、宣传对象

重点是机动车驾驶员、公路沿线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中小学生、进城农民工。

五、宣传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

(二)行车、走路安全常识;

(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四)《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挂图、VCD光盘和重大交通死亡事故案例宣传挂图;

(五)“五整顿”、“三加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六)国务院、省领导关于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讲话等。

六、宣传步骤和工作措施

此次宣传活动从11月16日起至2005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1月16日—11月21日,为动员阶段。

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结合实际,确定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第二阶段:11月22日—2月20日,为具体实施阶段。

1、各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五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部署,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和检查工作,带头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使每一个车辆驾驶人、每一个中小学生、每一个运输企业主、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每一个公路沿线居民、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受到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人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区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宣传氛围。

2、重点做好“八个一”。一是建立一套档案。对本单位的机动车(包括个人所有的汽车、摩托车)及驾驶员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二是开好一个座谈会。对本单位职工、村民特别是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三是组织本单位员工收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VCD光盘,人人写一份《观后感》。四是建立一个交通安全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五是组织单位职工、村民填写一份交通安全常识问卷。六是向本单位职工、村民下发遵章出行倡议书。七是与本单位职工、村民签定一份交通安全责任书。八是农村地区要播放一盘交通安全宣传磁带,在本村刷写五条宣传交通安全的标语口号。

3、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校园宣传橱窗或宣传栏上展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给亲人写一封家信等活动,利用内部闭路电视系统,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

(三)第三阶段:2月21日—28日,总结考评阶段。

“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单位对“五进”活动进行检查考评,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观摩推广,公开表彰奖励。

㈧ 最新出台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

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规模持续扩大,车辆运输车保有量逐年增长,为支撑我国汽车制造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车辆运输车非法改装、超限运输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整车物流业两个行业的市场秩序,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治理。为规范车辆运输车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整车物流业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有关要求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安全、促转型、稳增长为目标,以解决行业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底线,坚持“标准引领、循序渐进、疏堵结合、协同推进”原则,综合采取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加强对车辆运输车生产、改装、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通过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营现象,标准车型在汽车整车物流行业得到普遍应用,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企销悄业运输效率明显提升,乘用车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的比重明显提升,主要运输通道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队伍保持稳定、工作环境持续改善,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进入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标准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开展新修订《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以下简称新修订GB1589)等车辆运输车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要及时做好新标准宣贯实施工作,以新标准引领中置轴车辆运输车等先进车型的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加快推动中置轴车辆运输车等先进车型的生产研发和公告进程,督促车辆运输车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及产能储备、按照新标准申报公告和组织生产,尽快形成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车规模产能。

(二)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

工业和信息化、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管,对生产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三)综合施策消化存量。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摸清本省域内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自有和合同服务的车辆运输车号牌、注册时间、车型和保有量等基础信息,乘用车制造企业要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承运商有关信息。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制定不合规车辆分阶段改造淘汰计划并监督落实。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蔽斗亏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督促各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根据治理工作要求重新核定车辆装载量、修订运输计划、商定运价并调整运输合同。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要尽快淘汰不合规车辆或改造恢复为符合标准的车辆,科学制定车辆更新购置计划,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强化源头管控。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乘用车制造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载运标准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车辆运输车出场(厂)上路;对于强迫、指使、暗示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违法超限运输的乘用车制造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乘用车运输场站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范企业运输行为,制止不合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厂);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及驾驶人、物流企业等,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宏神法规予以处罚。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予以曝光、约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路面执法检查。

2016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详见附件2)进入高速公路。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详见附件2)过渡运行。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辆运输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发展多式联运提高综合运能。

各地相关部门要引导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积极拓展新的运输方式、探索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不断提升铁路、水路运输能力,提高乘用车长途运输中的铁路、水路运输比例,充分发挥综合运输体系中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保障治理期间铁路、水路运输价格的平稳。

三、进度安排

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60%。

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新修订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100%,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及分工。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相关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精心准备、协调行动,将车辆运输车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统一部署,共同推进实施。相关行业协会应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疏解矛盾,保障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规范执法与联合督查。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考核,完善联合执法及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及处理机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现象予以通报查处。各省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按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公布督查结果,通报各省治理工作情况;同时将加强对治理工作任务比较重的重点省(区、市)、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督导、检查。

(三)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协会组织应在全社会、全行业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普及车辆运输车国家标准,宣传治理政策,使乘用车制造企业、车辆运输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及时掌握政策趋势和管理执法相关要求。各省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做好与乘用车制造企业的沟通协调,取得企业的理解与配合,引导企业及时做好运输生产调度,并与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建立合理运价形成机制。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全国组织开展“拒绝非法超限运输,净化汽车整车物流行业”的联合倡议活动,加强与乘用车制造企业、车辆运输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的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治理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各地政府报告,争取政府的支持,确保治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百万购车补贴

㈨ 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一、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1、非法改装车辆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改变车身颜色,变更车辆发动机、车架,未在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2)改变发动机类型、改装车辆排气管,增加车辆后导流翼,增加车辆前探照灯,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二、非法改装车辆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改装车辆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辆发动机(不含发动机类型)和车架,十日内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2、改变发动机类型,改装车辆排气管,加装车辆后导向翼,在车辆前加装探照灯,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国产车辆更换轮胎尺寸并配备大型围蔽保护装置的,责令恢复原状,给予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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