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一致性证书写着改装车
『壹』 车辆一致性证书与机动车登记证车身颜色不一样,这有没问题啊
有问题,必须办理更改手续,要是4S办理的,那就找4S,要求变更成和你现实中的车是一个颜色,否则警察查到你的时候,你属于私自改装,这个是要罚款2000元的,还会要求你改回原来颜色。赶紧找4S办理。
『贰』 改装车只要和行驶证一样就没事吧
不行,要去车管所备案,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对机动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等车辆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检查,以确认与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技术资料凭证的符合性。车身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
(b)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c)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
(d)车身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光现象,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部件、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
(e)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
(f)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拓展资料】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
4.7.8 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除外)及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应在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
具有车底行李舱的客车,应在行李舱打开后前部易见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标有所有行李舱可运载的最大行李总质量的标识。
4.8.2 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等于 40 mm。
4.17.7 新出厂的机动车,其安全装置的配备应与批准的状态一致,质量和尺寸参数与批准数值的偏差应符合规定。
在用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挂车,其货厢(罐体)结构及尺寸、钢板弹簧片数及形式、轮胎规格等技术参数和结构特征应与注册登记时一致,整车整备质量、货厢内部尺寸、外廓尺寸(长、宽、高)等主要技术参数应与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技术参数保持在合理的偏差范围。
『叁』 关于车辆一致性证书
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证监委会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1. 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已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第一部分为车辆总体信息部分,用于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1,用于非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2; 其中车辆一致性性证书编号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CCC工厂编号(由认证机构给出的7位字母和数字组合);第二部分为车型系列代号(由4位字母或数字组成(IOQ除外),由企业定义,并与附件2附录1中有关内容一致,要求在该车型系列停产5年以内代号不得重复使用);第三部分为一致性证书序列代号(由不多于12位的字母或数字组成,由企业定义,要求为:车辆一致性性证书内容(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及颜色除外)不同的不能使用相同编号,且按照本规则附件1规定不能划分为同一车辆型号的不能使用相同编号);第四部分为一致性证书版本号(与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修订号相一致性)。编号建议使用电子代码。
第二部分为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部分,用于M1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见本附件附录3,用于M2和M3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见本附件附录4,用于N1、N2和N3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见本附件附录5,用于O1、O2、O3和O4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见本附件附录6,用于M1类不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7,用于M2和M3类不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8,用于N1、N2和N3类不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9,用于O1、O2、O3和O4类不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10。
3. 车辆一致性证书建议使用最大规格:A4 (210 × 297 mm), 或折叠成 A4的纸张,一面为车辆 总体信息部分,另一面为车辆一致性参数部分。
4. 企业应采取防伪措施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5. 一致性证书中带“*”号的项目可暂缓,具体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6. 初次认证时,企业应将全部车辆一致性证书式样报认证机构,经批准后使用。每次认证变更企业须提交本次认证变更涉及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范围和新证书开始使用时间的正式说明,并将调整后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式样报认证机构,经批准后使用。
『肆』 车辆一致性证书
当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