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瓶车价格暂时无法估价
㈠ 偷电瓶车属于什么盗窃罪
针对盗窃电动车这一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它无疑属于通常范畴内的“普通”之虚的盗窃案件,而一旦涉及到数额较大的部分,例如盗窃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便有可能构成犯罪。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被盗物品的价值达到大约1000元人民币以上时,便足以构成犯罪,而此类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生于诸如电瓶车这类物品的盗窃之中,其价值范围大致在1000元至2500元之间。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将面临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等严厉惩罚。
然而,如果被盗物品的实际价值尚未达到1000元人民币,并且并非多次盗窃或入室盗窃等严重情节,那么盗窃者将面临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盗窃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盗窃的对象必须是公共或私人的财物,其中不仅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而且还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
其次,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有效的证据来确定,而非随意估价。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偷拿自家财物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人,一般情况下并不视为犯罪,但如果确实存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则在处罚时仍需与其在社会上作案的情况进行区分对待。
㈡ 盗窃一辆电动车!怎么评估价格
盗窃涉案的电动车,会由警方委托当地物价鉴定部门根据一定的规范进行价值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追究盗窃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