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个体出租车价格
1. 长春出租车起步价多少,好不好打车,宰不宰人
长春的 出租车 近两年口碑越来越差,
但是相比起其他城市,还是很不错的,
价格一直是 5元 (2.4公里)
1.9元/公里,
但是长春市的车服务一天不如一天,阴冷天气,就会拼车走,多人做一个车,
而且拒载现象十分严重,基本上长春市民都要看出租车司机的脸色坐车。
2. 长春出租车价格
5元起步,2.5公里时变6元。之后每500米加1元。到达后,有1元燃油税。
计算方法:公里数 X 2+1=价格。再加1元燃油税。
3. 承包个出租车长春市多少钱
一种是直接到出租车公司承包,自己当小老板,一般情况下是9000块钱一个月,出租车公司给你挂两个司机的社保,会返两个司机工资,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象征性的。车辆保险和维护保养等自己出,公司不管。
还有种就是从上述小老板手里租车,白班200块钱,夜班220块钱,一般保险和维修是小老板出的,一般三个人合起来租一辆车,三个人两班倒。
4. 长春市出租车起步价调至8元 你还打车吗
长春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各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通知如下:
出租汽车运价
1.基础里程价:基础里程为2.5公里,基础里程价8元(22点至次日4点为9元)。取消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2.基本运价:基础里程后,基本运价为2.2元/公里,按实际行驶里程计费,每100米计价器增加0.22元。
3.空驶费计费距离和标准:行驶距离在15公里(不含)~30公里加收50%空驶费,行驶距离超过30公里后加收75%空驶费。
4.低速等候计费: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累计低速等候费,0.4元/分钟。
5.高档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优质优价:B级出租汽车(如红旗H5):基础里程运价和基本运价上浮50%;C级出租汽车(红旗H7):基础里程运价和基本运价上浮100%。
6.计价器累计里程费和低速等候费,四舍五入后以整元计费。
7.单程(打车往返视为两个单程)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
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
1.联动基数。以2019年12月26日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基数。
2.联动适时。根据成本测算,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累计上涨或下降达到1.3元/立方米,并持续30天以上,适时调整出租汽车基础里程价增加或降低1元。
3.联动程序。在符合联动条件情况下,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向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联动申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执行,不再履行听证等定价程序。
听证会总体情况
25名听证代表100%支持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同时对运价调整后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25名听证代表包括消费者代表10名,经营者代表2名,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代表7名,社会组织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
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采纳“提高服务质量及从业人员的文明程度”建议,采纳理由:目前长春市已起草完成《长春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从出租汽车服务方式,经营者、从业人员、车辆和服务站点,以及运输安全、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向市司法局备案并公布实施。
(二)采纳“建立健全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准入、退出机制”建议,采纳理由:《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于2020年启动调研,修订过程中将相应增加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准入、退出机制。
(三)采纳“开通手机APP,对驾驶员的服务进入实时评价,对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划分等级,低等级驾驶员限制其进入机场及火车站营运”建议。采纳理由: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启动,平台建成后,将可开通相应的评价系统。
目前出租车协会正在开展出租车驾驶员星级评定,将来会在出租车顶灯上显示,运营驾驶员的相应星级,也请乘客选择高星级驾驶员驾驶的出租车乘坐。
(四)采纳“加强行业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黑车等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采纳理由:长春市目前正在开展《长春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度“双提升”(2019-2020)行动方案》,旨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全力打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五)采纳“在医院、宾馆及商业区增加出租车乘降点或专用停车位”的建议。采纳理由:在全市设立出租汽车乘降站涉及到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规划、城建、交通、公安交警等多部门配合进行。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沟通规划、城建、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具备条件的地段逐步设立乘降点及出租车专用停车位。
(六)采纳“对‘隐性拒载’行为进行处罚”的建议。采纳理由:建议中提到的“隐性拒载”,是指有市民在街边打车,而出租车未停车询问乘客去向的行为。目前对于这类投诉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推进现代化监管手段,对存在这种行为的驾驶员予以打击。
(七)采纳“杜绝拼车、杜绝拒载”行为的建议。采纳理由: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出租车驾驶员载客时,不得甩客,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乘车。待租时应当启用待租标志,不得拒载,不得以其他方式主动揽客。市交通运输局在执法过程中,对于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乘车及拒载的违规行为,将严厉打击。
(八)未采纳“老年公交卡可以在出租车上使用”的建议。未采纳理由:老年公交卡是政府通过财政部门给予老年人的公共交通补贴,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能补贴到公益行业。出租汽车是公共交通的补充形式,用以满足人们的个性化需求,不在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内。
(九)未采纳“基础里程价(起步价)2.5公里7元,或3公里8元”的建议。未采纳理由:此次我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保持了原来的运价结构,在调整起步价的同时,取消了1元的燃油附加费;与其他城市进行比较,我市出租汽车起步价与东北其他城市水平基本一致。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说明: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春市出租车起步价调至8元,目前是调整计价器过渡期,过渡期内,已调整的出租汽车按新运价执行,未调整的按原运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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