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价格由谁制定
⑴ 政府为什么要制定出租车价格,以及政府制定价格的依据
政府制定出租车价格,名义上肯定说是为了方便民众,规范行业,至于依据么,政府肯定说是物价水平。其实政府去制定出租车的价格这本身就存在是否正当的争议,出租车行业完全是市场经济行为,它的价格应该由市场来决定也就是说通过竞争来规定,就跟你去饭店吃饭去商场买衣服一样,政府是不是也要去规定价格呢,政府充其量只能制定一个指导价格。有些人说政府不制定价格就会大乱怎样的云云,这纯是臆想出来的,你平时的生活消费难道没有政府定价就乱了,没有吧。出租车不像粮食是生活必需品,市场上那么多出租车,按理来说是不可能形成垄断的,那么他就不可能存在自己定价的权力的,一切要靠市场说话,你不开自有别人开,没有出租车还有黑车。但在我国,有出租车管理公司这个奇葩毒瘤,政府为了逃避责任,把管理权给了出租车公司也就给力出租车公司垄断权,不是出租车就不能上路,即使是这样也是不能形成绝对垄断的,因为自始至终都存在其他出租车和黑车的竞争,所以说,政府定价完全是多此一举,是计划经济的后遗症,市场竞争的结果是有效率的
⑵ 国外出租车的价格是由谁来决定的
是由当地的人民决定的,是由政府实行的
⑶ 出租汽车价格管理规定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 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 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 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 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30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 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 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大连市汽车租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保护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汽车租赁,是指汽车租赁经营者将客车、货车、特种车或者其他机动车辆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道路运输服务方式。 第三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大连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汽车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汽车租赁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的汽车租赁履行具体的监督管理职责。 其他区和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的监督管理职责。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汽车租赁管理工作。 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汽车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本市对汽车租赁业实行统一管理、有序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促进汽车租赁业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经营,鼓励使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第六条 汽车租赁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所投入出租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从事汽车租赁中介的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法设立,并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其中从事个人非经营车辆有偿用于婚礼服务中介的,还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所中介的车辆配发的专用标志牌。
⑷ 出租车调价先找哪个部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坦简物价局。交让如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物价局是管橡裤理出租车价格的部门,可以先找下这2个部门。出租车,供人临时雇佣的汽车,多按里程或时间收费,也叫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