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安全的规定
A.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二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第三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物安全。第四条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国家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国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协调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全国旅游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第五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安全法规;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新开业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规定制度及其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参加开业前的验收工作;
(四)协同公安、卫生、园林等有关部门,开展对旅游安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向旅游者敲许、勒索、围堵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五)组织和实施对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七)受理本地区涉及旅游安全问题的投诉;
(八)负责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项。第六条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汽车和游船公司、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和其它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四)接受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五)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得开业;
(七)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旅游者的汽车、游船和其它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在运营前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或丢失;
(十)在安排旅游团队的游览活动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分疲劳状态;
(十一)负责为旅游者投保;
(十二)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十三)开展登山、汽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预案和急救措施,重要团队需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第三章事故处理第七条凡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旅游安全事故。第八条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至10万(含1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至100万(含10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B. 外出旅游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您是报团旅游,那么请一定要看看这十条注意事项,有了它您的旅途会更加安全、顺心。
1、参加团队旅游时,应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自助旅游时,最好结伴而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出行时,还应互相交换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
2、乘坐交通工具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勿随意更换座位,上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带危险或易燃品。
3、旅游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应放置饭店保险箱;行李物品不要脱离视线。
4、出入饭店房间随手关门,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不在床上抽烟;不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5、出行在外要少抽烟、少喝酒;要慎吃生食、生海鲜,不要光顾路边无证摊点,防止暴饮暴食。
6、不可擅自脱队,如需单独离队,应征得导游和同伴同意,并记住集中地点、时间、所乘车号、所住饭店地址、电话。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白行外出,告知导游或团友。
7、水上活动必须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勿超越安全警戒线,勿独自下水;行走雪地、山路要小心谨慎;年迈和身体不适者勿参加剧烈或刺激性活动项目。
8、购物和娱乐消费要注意财物安全,保管好发票或凭证。
9、按不同季节、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和证件。
10、遇到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拨打导游或当地报警、救护、投诉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 祝楼主旅游愉快。
C. 旅游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秋季旅游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要集中注意力、要知道天气的好坏、开车不要太快。
一、行车前的准备
1、秋季人们会出现“秋乏”现象,会导致精神不振,注意力不集中。因此要保持睡眠的充足和饮食的合理,从而保证驾车精力集中,避免事故发生。
2、汽车秋季保养需要注意九点,分别为:车辆外部保养;轮胎保养;发动机舱保养;刹车系统保养;暖风管线及风扇保养;进风口或进风格栅电子扇保养;空调保养;蓄电池保养;内饰保养。
2、雨后路面会形成一层薄泥,车轮与路面的磨擦系数减弱,这是影响行车安全的一大障碍,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驾驶人员在秋雨路滑情况下,行车要多注意多观望。既不要空档滑行,又不可尾随前车过近。以中速行车为好,切忌急刹车。同时,在坡道,变道和路面复杂的情况下,注意横滑和滑坡现象。
3、秋季能见度降低,路面易湿滑,汽车附着力下降,行车条件变差。当车辆发生侧滑的时候,应采用“点刹”的操作方法,同时将方向朝侧滑的方向转方向,使侧滑的车辆得到控制,禁止踩制动。
D. 景区安全注意事项
为确保您在景区的游览安全,特制旅游安全须知,游客应认真阅读并切实遵守。
一、乘车安全事项
1、游客在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并按车站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及排队上下车;要讲究文明礼貌,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请勿携带违禁物品。
2、在车临时停靠时期,服从服务人员安排,请勿远离。
3、游客在乘车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4、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贵重物品请自己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5、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或电子游戏等,建议全程系好安全带。
三、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发现食品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意外发生。
3、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
4、为防止在旅游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物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5、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酒,并对游客因饮酒发生的意外不承担责任。喜欢饮酒的游客在旅途中应严格控制自己的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超过本人平时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以及造成自身损害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四、浏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迅速安全通过;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在侥幸心理。
3、游客登山或参与各类惊险刺激项目时,根据应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避免参与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4、在水上浏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5、乘坐缆车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6、浏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的太远。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7、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五、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
2、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的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游客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防止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
4、在景点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活动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2、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3、游客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并注意保存好。
1、请自觉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和秩序,在景区内照顾好老人和小孩,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
2、乘坐观光车、索道、扶梯等做到上下车有序,不得强行抢位、抢道、插队,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以确保安全。
3、请勿在狭窄危险路段休息、拍照,以免造成拥堵和发生意外。
4、请遵守景区安全提示,按景区指定线路游览,禁止偏离游道和进入非开放区域。
5、禁止在景区内攀爬岩壁、树木、翻越护栏、下河游泳,禁止攀折或食用景区内野果。
6、禁止在景区内使用明火、吸烟和燃放烟花爆竹。
7、禁止携带犬进入景区(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除外)。
8、禁止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乘坐观光车。
9、严禁在索桥、索道上和洞内嬉戏、打闹。
10、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在景区内使用无人机。
11、景区属喀斯特地形,景区内无盲道和无障碍通道,景区内全程需步行,请合理安排好游览路线。景区水流湍急,漩涡、暗流遍布,为确保安全,严禁涉水、戏水。
12、景区属山水自然景区,地形陡峭,常年雨水侵蚀,路面湿滑,在游览过程中时刻注意安全。
13、为确保景区安全稳定,请配合景区在人流密集时段、区域进行的安全检查。
E. 海南省旅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预防和及时处置旅游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旅游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旅游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综合管理机制和旅游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将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财政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推动建立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增强旅游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对旅游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防范和及时组织实施救援。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相关组成部门按照各自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旅游安全监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联合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旅游安全违法行为,提高旅游安全监管效能。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旅游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经营者和全社会的旅游安全意识,提高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防范事故的能力。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旅游安全舆论监督。第六条安全生产专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和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对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提供旅游安全管理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第七条对旅游安全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旅游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旅游安全的投诉举报。第八条旅游经营者是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旅游安全生产条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检测,确保旅游经营和服务安全。
旅游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和实际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旅游安全工作负责。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一)设置内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配备必要的旅游安全设施和设备;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组织学习、实施旅游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五)接受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六)负责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建立从业人员旅游安全培训档案;
(七)制订并落实本单位总体安全管理方案、各种突发事件防范预案和旅游安全管理考核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
(八)开展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涉及人身安全的旅游设施、设备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旅游设施、设备完好。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疏散逃生方法和其他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F. 旅游的时候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旅游的时候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旅游的时候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很多人都喜欢去旅游,因为旅游可以让人们感受不一样城市的魅力,安全是在出游的时候最应该注意问题了,不管做什么事情安全始终是第一位,那旅游的时候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呢?
旅游的时候注意哪些安全事项1
一、乘车安全事项
1、游客在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并按车站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及排队上下车;要讲究文明礼貌,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请勿携带违禁物品。
2、在车临时停靠时期,服从服务人员安排,请勿远离。
3、游客在乘车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4、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贵重物品请自己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5、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或电子游戏等,建议全程系好安全带。
二、住宿安全事项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和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如因当地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3、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房卡,卡片上有酒店地址、电话或抄写酒店地址或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地址询问或搭乘车辆,安全顺利返回住所。
三、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发现食品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意外发生。
3、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
4、为防止在旅游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物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5、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酒,并对游客因饮酒发生的意外不承担责任。喜欢饮酒的游客在旅途中应严格控制自己的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超过本人平时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以及造成自身损害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四、浏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迅速安全通过;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在侥幸心理。
3、游客登山或参与各类惊险刺激项目时,根据应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避免参与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4、在水上浏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5、乘坐缆车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6、浏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的太远。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7、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五、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
2、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的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游客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防止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
4、在景点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活动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2、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3、游客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并注意保存好。
旅游的时候注意哪些安全事项2
一、听从指挥
听从车间主任统一安排,集体出游,不要脱离集体单独行动。各部门在出行、返回等集合时清点人数,确保人员到齐。
二、注意饮食安全
讲究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及不科学的饮食习惯造成的身体不适或疾病,尤其是在海滨城市食用海鲜产品时,一定要挑干净新鲜的食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吃海鲜时和刚刚吃了海鲜后,不要饮用冰啤、冰水、冷水,不要吃过凉的食物,以防发生腹泻等疾病。
在烧烤时候注意防火、防烫伤、食品安全。
出游期间禁止过量饮酒。
不要食用无证摊贩等出售的食品。
三、乘车安全事项
1、在车(船)停稳后方可上下车。要讲究文明礼貌,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请勿携带违禁物品。乘坐车(船)时请系好安全带。
2、在乘车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3、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遵守各交通运输部门、酒店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各种法律、法规。
四、举止文明
集体出游代表公司形象,注意举止文明,不讲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谦让老人儿童,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避免与他人发生矛盾。
五、游玩安全注意事项
1、参加漂流活动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安全帽,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以免发生意外。
2、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切忌剧烈活动。
3、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必须有同事陪同,请告知部门领导,外出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避免与人发生纠纷或争端,防止发生打架斗殴、被盗被抢等事件。
4、遇恶劣天气远离危险地区:遇到雷雨、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洪水、海啸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时,应远离危险地段或危险地区,切勿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内,听从带团导游和旅行社的统一安排和调动,及时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不私自随处参观游玩、脱离旅游团队。
5、海边游泳要在限定区域:到海滨地区参加游泳活动时,在与旅行社约定的区域内或景区限定的区域内游泳,最好结伴而行,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携带必要的保护救生用品,不私自下水,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6、山区旅游要防跌防迷失:山上禁止抽烟。到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方旅游,要防滑、防跌、防迷失,要牢记景区规定的行走路线,跟随导游-行进,不要去无防护设施的危险地段,不要进入禁行区,最好结伴游览避免一个人攀高登险,防止走错路、迷路。
7、山区暴雨时禁止出游,下雨前不宜在溪水、河道中游玩,山中不知深浅的水潭禁止游泳。
8、防止财物被盗及人身伤害: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财物被盗失的情况及人身伤害。睡觉时,要锁好门窗,外出时,要将贵重物品寄存在饭店的保险柜内或随身携带,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
六、必备物品:防暑药,防蚊药水、创口贴等
七、其他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
2、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的物品及证件。
3、同事们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防止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
4、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酒吧等场所,严禁与他人发生争执。
5、手机保持畅通。
旅游的时候注意哪些安全事项3
旅行前,要将必备工具拿好。在野外旅游的时候,一般都要全副武装,把一些必须要用到的东西带在身上,比如:水、食物,还需要准备急救箱或者是一些医护用品,保证受伤后能够及时进行治疗。
道路的选择,确定好旅游地点之后,道路的选择尤为重要。在进入山林、山区旅游时,提前把山林的地理位置以及有多少条路,需要打探清楚,然后决定走那条路比较好,道路的选择一般选择比较平坦一些的。
不要随意采摘果实进行食用。在林区,不要随意的采摘果实,因为果实上有可能会有危险因素存在,不要轻易的采摘,有的果实是有毒的,人不能食用,更不能采摘。
在山林中旅游时,需提前穿好长裤、长袖,保护身体不受必要的伤害。穿好长袖、长裤可减少蚊虫叮咬,减少草丛对于身体的威胁,能够防护身体免受不必要的伤害。
注意溺水危险。在发现有小溪、小河的地方,要注意水的深浅,尽量不要下水游泳或者打捞。在野外要时刻小心,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有的小河中暗流涌动,比较危险,并且深浅不一。
尽量不在野外宿营。到了晚上,蚊虫叮咬很严重,但是一般野外有动物出现,万一遇见一些大型动物就不好了,所以到了晚上尽量回到城市或有村庄的地方进行居住。
G. 旅游安全的注意事项
1、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应当和旅行社签订有效旅游合同,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议自觉投保旅游人身意外险。
2、随团旅游不得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晚上或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应结伴而行。
3、外出旅行忌带贵重物品,整个游程注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4、外出旅游应根据个人年龄特点和体质状况选择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等,并自带必备药品,以防不测。
5、外出旅游选择卫生和安全条件较好的饭店住宿,建议选择星级饭店、知名品牌饭店。
6、外出旅游注意卫生,到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店用餐,用餐建议实行分餐制。
7、外出旅游应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常识,不到传染病疫区去旅游。
8、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饭店时,应及时在总台办理贵重物品寄存手续。离开房间须随手关门,并保管好钥匙。
9、入住饭店后需观察房间门后所张贴的安全疏散示意图,熟悉饭店内各安全通道的位置。
10、入住饭店勿在床上吸烟,勿在房间生火煮食、自接电线、电源。
11、入住饭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物品等违禁物品。
12、饭店发生火警时,切勿使用电梯,应迅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撤离。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匍匐前进,以免吸进浓烟。
13、在游程中应记住下榻的饭店名称和电话,以及乘坐的旅游车车牌号码,乘车乘船忌争先恐后。
14、从事水上娱乐项目活动,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
15、参加漂流、探险、蹦极、登山、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症等病症的患者以及孕妇、老人、小孩或残疾人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
16、外出旅游时遇雨天、山路、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
17、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18、旅途购买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卫生,防止发生旅途腹泻等疾病。
19、外出旅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及时求助相关部门。
20、提倡文明旅游,注意自己言行举止,切忌惹事生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1、外出旅游期间发生危险,应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
22、搭乘飞机时,应注意飞行安全,扣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易燃品,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提移动电话等相关电子用品。
23、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24、出入酒店房间请随手关门,勿将衣物披在灯上或在床上抽烟,听到火警铃响,请由紧急出口迅速离开,切勿搭乘电梯。
25、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
26、海边戏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
27、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
28、搭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
29、搭乘缆车时,请依序上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30、行走雪地、陡峭山路,请小心谨慎。
31、团体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单独离队,请征得全陪导游同意,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32、抵达景区游览前,紧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33、外出旅行,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暴饮暴食,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少抽烟,少喝酒。
34、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
35、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购物时也勿当众清数钞票。
36、每次退房前,请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财物。
37、参加团队旅游时,应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自助旅游时,最好结伴而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出行时,还应互相交换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
38、乘坐交通工具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勿随意更换座位,上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带危险或易燃品。
39、旅游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应放置饭店保险箱;行李物品不要脱离视线。
40、出入饭店房间随手关门,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不在床上抽烟;不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41、出行在外要少抽烟、少喝酒;要慎吃生食、生海鲜,不要光顾路边无证摊点,防止暴饮暴食。
42、不可擅自脱队,如需单独离队,应征得导游和同伴同意,并记住集中地点、时间、所乘车号、所住饭店地址、电话。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白行外出,告知导游或团友。
43、水上活动必须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勿超越安全警戒线,勿独自下水;行走雪地、山路要小心谨慎;年迈和身体不适者勿参加剧烈或刺激性活动项目。
44、购物和娱乐消费要注意财物安全,保管好发票或凭证。
45、按不同季节、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和证件。
46、遇到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拨打导游或当地报警、救护、投诉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
47、外出旅游时遇雨天、山路、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
48、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49、旅途购买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卫生,防止发生旅途腹泻等疾病。
50、外出旅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及时求助相关部门。
51、提倡文明旅游,注意自己言行举止,切忌惹事生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52、外出旅游期间发生危险,应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
53、外出旅游发生纠纷,需要投诉,请找当地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H. 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
法律分析: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从整体来看,旅游者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但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一些不文明旅游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实践中,一些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不顾及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无视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引发与当地居民的摩擦和矛盾,甚至因违反当地禁忌而发生不愉快事件,旅游者自身安全受到威胁。一些旅游者在一些名胜古迹、文物上乱涂乱画,破坏旅游资源。一些旅游者,乱扔垃圾、攀爬树木、踩踏绿地、追捉动物,破坏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三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