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暨国庆黄金周旅游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汇报
❶ 2008年十一黄金周中国旅游市场调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颁布实施之后的首个“五一”小长假,全区旅游战线广大干部员工按照省市假日办、旅游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全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区迎接国际徽商大会及“五一”假日准备工作会议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五一”小长假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安全,丰富活动,热忱服务,诚信至上,加上持续晴好、适宜出游的气候条件,各项旅游经济指标高位运行,旅游接待服务井然有序,较好实现了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一、基本情况
5个小长假2个长假以及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使得国人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五一”期间的明媚阳光、葱茏景色,更具吸引力,促使瘦身之后的首个“五一”假期旅游接待保持增长态势。据统计:“五一”3天我区完成游客接待9.135万人次,日均游客接待量同比去年五一黄金周增长9.35%,其中:过夜游客 3.31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498.3万元,单日同比去年五一下降5%。与清明节小长假相比,接待总量增长11%,旅游收入增长5%。单日最高峰出现在5月2日,该日接待游客3.51万人次(不含乡村旅游接待),同口径与去年接待最高峰5月3日的3.39万人次相比略有增长。三大4A景区接待情况,太平湖接待游客14960人次,日均接待量同比增长4.7%;翡翠谷接待游客12372人次,日均接待量同比下降19%;九龙瀑接待游客6681人次,日均接待量同比下降11%。
接待准备工作较为充分,假日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节前加强了旅游数据统计分析,密切关注小长假假日旅游市场动态。从3月底起,部署实行游客接待情况每周统计汇总及监测分析工作,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同时,徽商大会在即,区委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就做好五一接待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比照五一黄金周工作模式,启动了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加强了节前市场监督检查和节日值班工作,为五一小长假平稳有序提供了有力地保障。3天当中区假日办共收到游客各类咨询、求助、投诉事件9起,其中有效投诉1起,同比下降,无重大恶性事件发生,相关事件及时得到了妥善处理。
二、主要特点:
1、中短程游客快速增长。突出表现为一日游游客大幅上升,日均接待的一日游客人比去年同期增长42%,以致在日均接待量增长的情况下,出现日均旅游接待收入同比下降5%的现象。另一方面,我区景区点融入全市及大皖南精品旅游线路的程度提高,主要是由于交通条件改善及景区宣传促销力度的加大。同时,也是造成游客平均逗留时间不长的原因之一。
2、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线路产品更为抢手。茶乡风情游、知青文化游、原始部落野趣游等主题鲜明的特色旅游线路受到普遍欢迎。东黄山度假区户外拓展运动、网球训练活动深受欢迎,客房全部满员。合肥电视台栏目组专门前来拍制知青文化游节目。茶乡风情游推动太平湖周边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五一期间,风凰山庄等农家乐住宿基本客满。原始部落野趣游使得芙蓉谷景区3天游客接待量超过去年“五一”7天的游客接待总量。
3、境外游客增长较快。“五一”3天共接待境外游客4100人次,同比去年五一黄金周入境游客2500人次,增长六成多。主要原因:第四届国际徽商大会在即,前来考察踩线的参会企业人员络绎不绝,促使境外游客增长明显。另一方面,五一是国际性的节日,入境游客未受五一假期缩短影响。近年来,市、区两级境外市场营销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吸引更多的境外游客慕名而来。
4、“一圈一带一线”乡村旅游齐头并进。从今年五一各地乡村旅游接待情况看,绕黄山乡村旅游圈上农家乐点接待情况稳中有升,环太平湖乡村旅游带上农家乐点快速增长,城郊、公路沿线的农家乐点势头不减。
5、假日旅游活动成为亮点。“五一”期间北京燕宝2008中国(太平湖)BMW骑士大会暨首届华东地区边车文化交流会我区举行。活动吸引了来自中国大陆以及港、台、奥地利、德国、美国BMW摩托车主以及华东地区的边车车主。活动期间的摩托车驾驶趣味挑战赛、摩托车特技表演、车队盛大巡游等节目丰富了节日旅游内容。也在五一这个旅游敏感时刻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获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❷ 十一黄金周对我国旅游景区的影响 地理题目
十一黄金周作为一年最长的假期,很多人都是选择在这个时间段去旅游的。可想而知,旅游景区的游客量是非常多的,而影响方面常见的就有交通堵塞现象,人员密集易造成安全事故,景区工作人员的人力增加,客流疏导措施的合理性,服务质量方面若不到位易早成游客的体验度下降,人员的排队时间要比平常的多,若游客不注意卫生会导致环境污染的或者践踏草地等。
❸ 国庆 安全 通告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2009年国庆和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活动频繁,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人员大量增加,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各单位、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全力抓好督查落实,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节前要立足超前防范,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查找漏洞和风险隐患,特别要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深查细排,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查出的漏洞和问题要果断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期间的信访工作
重要节日和会议期间往往是群众信访活动的活跃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做好日常来访接待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可能赴省进京的非正常上访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强化管理,确保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
文化、旅游部门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6]90号)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的旅游工作,要重点加强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游客数量、交通食宿等相关信息及省外旅游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积极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文化、旅游、质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区、公园、乐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合理疏导游客。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定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交通、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提前做好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制定周密的节日运输方案,确保满足重点运输线路的运力需求。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对重点路段的监控,做好交通工具的检修工作。要严肃查禁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飞机)。公路、城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标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边施工边通车路段要科学划分施工区,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客运高峰,保证节日期间道路畅通。必须断路施工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修建施工便道或制定绕行方案,安排专人进行疏导,确保车辆顺利通行。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靠实责任,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对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全面加强对石油、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五、狠抓落实,妥善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供求情况,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并加强对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动用的准备工作。要切实安排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着力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和卫生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饮食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安全,防止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引导合理消费,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六、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节前要对值班工作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及时报送。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随时保持与本单位、本部门值班室的联系。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特别要加强与公安、文化、旅游、建设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上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做到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9月30日18时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带班、值班安排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二00九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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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国庆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为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保证国庆期间有一个优美的节日环境我X按照全X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化”为工作目标,以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为重点,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容貌秩序和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开展环境整治、整洁“迎国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X及时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传达了X有关会议精神;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村(社区)也都及时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宣传专栏, 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逢场天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X范围内深入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健康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爱国卫生知识讲座,开展国家文明卫生X创建活动等,不断提高全民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现代生活习惯,形成个个讲卫生,人人爱清洁的良好风气。做到家喻户晓,不留宣传死角。
为提高居民卫生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提升发展环境质量,我X以“四化”要求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五乱”(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积极推进“七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景区、进家庭)活动为工作目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1、以“合理规划、优美整洁、井然有序、安全消费”为行动指南,整治市场秩序和交通营运秩序,达到了座商归店、摊位归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重点整治X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
2、扎实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机关、进村社”等 “七进”活动。一是集中人力物力对街道、村道垃圾堆、残土、装修垃圾废物、违章搭建残留物等卫生死角进行了全面清运,推行垃圾袋装化,坚持全天候清扫,各村、社区建立了专职清扫保洁队伍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场镇内无暴露垃圾;二是广泛组织和动员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三是争取X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全X大力推广沼气、化粪池建设,完成了卫生厕所的宣传和登记工作。
3、对沿山路、绵九路等主要道路两侧的整治管理,主要以“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污泥、清杂物)为重点,着力加强道路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实现环境的改观。
4、对场镇在建工程、环境整治、绿化等工作实行机关干部包片负责制,每天值班人员到场督促检查,确保上述工作顺利完成,还场镇一个干净整洁的面貌。
加大人员的投入。各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落实了清扫保洁人员,专门负责辖区范围内特别是主要路段、集中活动场所的日常保洁工作。对破坏城乡环境的事件,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做到看得见、管得住、见效快。对违法占道、乱搭乱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处以重罚,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为国庆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
二〇一一年十月X日
❺ 作为旅行社+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国庆黄金周的旅游市场
摘要 旅游社应该在公共管理制度上改进假日制度。根据今年全国旅游人次统计,大部分旅游景点的本地游客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缓解黄金周等游客集中出游期间景区接待巨大压力的最有效方式就是降低本地游客的出游人数。
❻ 对于国庆黄金周旅游有什么看法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是新节假日制度实行后的首个长假。“奥运后效应”多点释放,奥运会举办城市一批新景点出现“井喷”行情;泛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合作框架初具雏形,区域合作迎来“同城时代”;人们的出游方式日趋多样化和大众化,自驾出游、回归自然、健康休假渐成时尚……假日制度改革后,如何适应公众旅游观念的变化,更好地引导人们理性出游,促进假日经济健康发展,成为一道各方正在求解的现实课题。
“十一”黄金周顺利落幕
“奥运后效应”多点释放
-未出现大规模游客滞留现象
-119个旅游景区(点)形成年内首次国内游高峰
-创造黄金周假日游单日增幅之最
-假日消费呈多样化和大众化趋势
-红色旅游等主题旅游广受青睐
-赴港台成为假日旅游新亮点
今天是本次黄金周最后一天,据全国假日办发布的2008年“十一”黄金周第7号旅游信息通报显示,“十一”黄金周顺利结束。游客集中返程,未出现大规模游客滞留现象。截至18时,全国纳入监测的119个直报景区点共接待游客123.9万人次,比昨天回落43.5%,比去年同期增长13.2%,收入同比增长5.4%。
今天全国假日办接到1起旅游安全事故报告。10月4日下午,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中2名游客在肇庆市砚州岛非游泳区擅自下水游泳失踪,至今仍未找到。肇庆市旅游局及有关部门已组织力量开展进一步搜救工作。
今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形成首次国内旅游高峰。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纳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体系的119个旅游景区(点)共接待游客1829.1万人次,同比增长13.2%,门票收入同比增长16.4%。
今年“十一”期间,居民出游规律发生明显变化。本次假日旅游高峰比以往延后两天出现,在长假前两天出游人数同比大幅下降后,到第四天迅速形成高峰,同比增幅高达33.42%,创造了黄金周假日旅游单日增幅之最。
假日消费呈现多样化和大众化趋势,出现了一些新的消费增长点。“奥运后效应”呈现多点释放,受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影响,北京等主协办城市的假日旅游全面升温;家庭自驾车游和散客自助游成为市场主体;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科普旅游等主题旅游受到大众的欢迎,相关消费明显增长;内地居民赴香港购物旅游和大陆居民经金马澎赴台旅游成为假日旅游亮点。
据了解,9月29日至10月5日,全国假日办共接到旅游投诉279起;旅游安全事故报告4起,死亡2人,伤4人,失踪2人。
刚刚结束的“十一”黄金周是今年第一个长假。这是在上半年我国连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旅游业发展遭遇重创后形成的首次国内旅游高峰。
1999年至今,陪伴国人十年之久的黄金周记录的不仅是假日经济的辉煌十年,更记录下无数普通中国人休假心态和方式的转变:从最初的兴奋与激动,到后来的疲惫与厌倦,再到现在的平和与理性……
奥运举办城市成热点
今年“十一”是奥运会结束后的第一个黄金周。作为主赛场的北京奥运场馆,无论从建筑本身还是其代表的意义来说,都对游客有着巨大吸引力。
据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奥运效应”使北京“十一”期间旅游市场出现“井喷”态势,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接待游人数量超过故宫、颐和园、八达岭长城等京城著名旅游景点。仅10月4日一天,北京21家重点景区就接待游客43万人次,同比增加一倍以上。
9月29日,是奥林匹克中心区正式向市民开放的第一天,“鸟巢”、“水立方”、国家体育馆也同时开放。据公共区管委会统计,开放首日,奥林匹克中心区共接待游客超过18万人次。记者在现场看到,操着不同方言的游客汇聚成一条蜿蜒的人流,一直延伸向中心区,足有1公里长。
“我要在这里拍一张。”来自山东的刘长城迫不及待地让父亲给他在“水立方”前拍照。正上小学的他和父母9月28日到了北京。“奥运会期间主要在家看电视,现在能到现场看一看,太高兴了!我要把奥运场馆都游遍。”刘长城说。
据全国假日办信息,受到奥运场馆游的拉动,“十一”期间,青岛海底世界、极地海洋世界景区接待游客同比增长分别是90%、53%。沈阳主要景点接待游客数量也大增,棋盘山、清沈阳故宫接待同比增幅超过70%。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韩玉灵认为,从国际规律看,有所谓的“前7后3”效应——奥运举办前7年和后3年都会有持续的“奥运热”。奥运结束后,更多国人的奥运激情迸发出来,形成了奥运旅游热。这给国内旅游业带来了机遇。
“目前,我们对奥运场馆的利用还停留在浅层面上,主要是以场馆本身作为依托,收取参观门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发展研究院张凌云教授建议,奥运遗产可以被更好地利用,比如开发奥运纪念品,就可以更符合游客的需求,推动北京旅游业形成“两条腿”走路的格局。
合作迎来“同城时代”
越来越多的大桥、动车、高速公路、航班,缩短了泛长三角地区城市间的距离,让该区域城市旅游趋近“同城时代”。
“十一”黄金周前5日,来自长三角地区的游客占黄山接待游客量的70%;受每小时200公里至250公里“沪宁合动车组”引擎强势拉动,黄金周期间,铁路沿线城市间频现火爆景象……
作为我国旅游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泛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旅游管理部门不断拓展新领域,一个以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市场为纽带的区域旅游合作框架已初具雏形。
“经济繁荣、城市文明、生态和美、宜居宜游是泛长三角城市的主要特色。”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主任道书明表示,长三角旅游城市合作组织25 个城市间,既在文化、旅游上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面对国际市场、国内市场,长三角城市却又有着同质性。世界旅游组织亚太部主任徐京分析,现在把泛长三角城市群作为一个旅游目的地的条件已非常成熟。
旅游“同城时代”的到来,给意欲利用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泛长三角旅游胜地的安徽带来机遇与挑战。
“目前,长三角已成为安徽省旅游最大的外来客源地。旅游是开放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安徽旅游理应积极投身泛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安徽省旅游局局长江山说。今年8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就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提出“抓钱庄、造粮仓、建天堂”,第一次把旅游强省与工业强省和农业强省摆在一起加以论述。
旅游业内人士认为,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夕,泛长三角各城市之间应以文化融合为纽带,将城市间营销上升为区域间整体营销,培育世界级的旅游品牌。
出游渐趋平和理性
为了避开旅游高峰,人们的旅游观念开始趋于平和与理性,不再一味选择出远门“暴走”,而是以轻松旅游、回归自然、节俭休闲等方式健康休假。记者发现,人们的出游方式呈现出多样化和大众化的趋势,家庭自驾车游和散客自助游成为市场主体;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科普旅游等主题旅游受到大众的欢迎。尤其是不受约束的自助游,在长假国内旅游中越来越受青睐。
“十一”黄金周期间,重庆的山水都市游、生态郊游以及到周边城市的城际旅游呈现火爆情形。重庆市旅游局发布的统计信息表明,今年国庆长假第一天,重庆机场离港旅客1.82万人次,同比增长了7.69%,但重庆火车站和重庆港发送旅客分别同比下降11%和48%。出远门、走远路的少了,到周边邻近城市以自驾方式进行城际旅游的游客多了。
北京的王先生“十一”黄金周期间开着私家车到山西的榆次、平遥玩了4天,非常开心。“连续几年都跟团旅游,感觉有点累,今年换了自驾游,想停就停,想走就走,这才是假日休闲的本质回归。”王先生说。
但不容忽视的是,自驾游、“一日游”等,对城市周边干线和景区周边交通造成一定压力,而“停车难”等烦恼,考验着旅游景区管理能力和旅行者的耐心。如何适应游客旅游观念的变化,更好地引导游客平和、理性出游,促进假日经济健康发展,也是摆在旅游管理者和经营者面前的一道现实问题。
“今年‘十一’期间北京市政府号召市民去京郊旅游,把市区景点让给外地游客。这就是一项很有效果的措施。”韩玉灵说。
为了更好地享受旅游休闲的乐趣,张凌云建议:对可以休年假的游客而言,最好避开“五一”、“十一”等出游高峰期;对于目前暂不能休年假的游客,选择长假出游要更加关注出行的相关信息,理性地规划出游计划。
❼ 敦煌开展40天旅游业整治,主要针对哪些地方开展巡查
敦煌开展40天的旅游业整治,主要还是根据那一些坑人的景点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尤其是敦煌是一个旅游业非常发达的城市,旅游市场想必也十分混乱,此次整顿也是针对十一的黄金旅游期所进行的整顿工作。
三、对于旅游市场的整治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各地的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还是应该要加大。对于一些地方强制消费,甚至于黑导游,还有出租车载客的现象,还是要进行彻底的治理。而敦煌此次的操作也是下了决心的,想必未来黄金周旅游时间能够取得很大的成效。
❽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5-17 点击:541
江西省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厅、气象局
(2005年10月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江西省旅游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建设(园林、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遵循“职责法定,依法行政”及“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实施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旅行社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监督旅行社对社内陪同人员(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配合协助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公安(交警)、安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含旅行社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设、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监、质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七)依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分析旅游安全形势,采取改进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年终四个时间段)将旅游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安全问题,向同级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
(九)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组织、指导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依法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安全专项验收。
(六)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各级政府安委会的部署,依监督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专家对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旅游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旅游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省政府对消防安全“三个一律”的要求,对旅游景区(森林除外)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对旅游场所(不含森林)火灾事故实施扑救并进行查处。
第七条 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拉强买、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影响景区形象的“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负责依法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对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依法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第九条 交通(运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门,分别依法对水上旅游交通安全、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业户经营资格的审查,核定经营范围和运行区域,禁止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把旅游运输市场的准入关。
(二)负责旅游般舶安全质量的法定检验;督促企业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船舶(车辆)技术状况关。
(三)组织、指导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四)依法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严格对景区(点)客运站(港)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管养的旅游公路养护,设置或完善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飞石等公路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畅。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景区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设计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对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的游乐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及新开辟景区(点)的规划、设计审批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景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旅游景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并督促整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气象(防雷)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防雷安全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文物古迹等旅游场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国家防雷装置,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设施的防雷装置,加强技术指导和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审查验收,确保安装符合标准。
(四)负责对新建旅游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的督促和认定。
(五)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负责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培训。
(六)负责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警报。
第十三条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职责切实加强所辖景区景点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是: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权进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或旅游区(点)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旅游设备、设施存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及时通知企业恢复旅游经营。
(四)对不符合保障旅游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该在十五天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设立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五)重视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培训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聘、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对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游乐设施、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经营。
对已经营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并保护良好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应每年经法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运行。
(七)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缆车、游乐设备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在运行前例行全面的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开展登山、驾车、漂流、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特殊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适用状态。
(十一)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使用,项目竣工时,应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必经的安全评价。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应互相配合,确需进行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安全形势和特点,确定督查重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抄报备案。
第十九条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小时内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二)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通缉现场抢救,全力救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四)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第二十二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安全生产事项审批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或验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局;有关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负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气象、文化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单独注册的景区(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公司(车队)、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及旅游设备、设施项目经营者等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江西省旅游局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❾ 锦州旅游业
你这个问题很深刻、很全面,很难一两句话回答好。
摘引一些数据,希望对你有帮助。
1、10年“十一”黄金周,锦州旅游市场持续火爆,黄金周接待旅游人数、旅游收入再创新高。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9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4.5%;旅游收入8.5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51.8%。其中一日游旅游者13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5%,一日游旅游收入3.1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63.2%,过夜旅游者6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3.3%,过夜旅游收入5.4亿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45.9%。
2、景区景点15家
笔架山(4A)北普陀(4A)医巫闾山(4A标准)北镇庙(2A标准)宜州化石馆(2A)古塔公园(4A)博物馆(4A)凌河公园(3A)万佛堂(2A)辽沈战役纪念馆(4A)奉国寺(3A)青岩寺(3A标准)闾山森林公园(3A标准)城市海景水上乐园(3A)翠岩山
3、锦州旅游图片(如图)
4、最后为你提供一下今年锦州旅游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一些数据,可能你会用到。
锦州市旅游局肖中立局长在2010年全市旅游工作会上的讲话(2010-03-30)
来源:锦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旅游工作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积极谋划我市旅游业站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大发展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9年、部署2010年全市旅游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动员全行业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而努力奋斗。下面我就全市2009年旅游工作的回顾和2010年旅游工作的总体安排做以汇报。
一、2009年全市旅游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甲型流感疫情持续蔓延及其它自然灾害的巨大冲击,旅游经济运行十分艰难。但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指导和全市旅游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共克时艰,迎难而上、开拓创新,使我市旅游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各项旅游经济指标超额完成。全市旅游总收入实现了96.3亿元,同比增长38.6%;国内旅游者实现1190.5万人次,同比增长36.8%;国内旅游收入实现90.6亿元,同比增长39.4%;入境旅游者实现15.04万人次,同比增长30.97%;创汇收入实现8317.2万美元,同比增长27.7%。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旅游宣传促销,全方位开发旅游客源市场。
1、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旅游业的严重影响,刺激旅游消费的内在动力,实现旅游旺季的开门红。四月初,我们经多方努力,把“辽宁旅游欢乐节启动仪式”争取到我市北镇举行,并邀请了省旅游局领导和各市的旅游局领导及120余家省内外旅行社经理参加了启动仪式。活动期间,我市组织召开了锦州旅游推介会,对锦州旅游资源和产品进行了整体推介;北镇市重点对医巫闾山的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推介,并组织来锦客人到重点景区考察旅游线路,大家对闾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感到非常震撼并表示出浓厚的兴趣,纷纷与旅游景区和当地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和意向协议。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使“大闾山”品牌不断得到宣传和强化,为宣传锦州乃至辽西旅游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扩大了我市旅游产品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2、我们组织重点旅游企业参加了“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暨第六届东亚国际旅游博览会”,会上我市设专业展台、商品展台、国际展台共20个,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签订旅游协议100份。
3、积极参加省旅游局组织的宣传促销活动,组织重点旅游企业,深入到“京津晋”、“黑吉蒙”等地区,进行旅游推介,发放宣传材料十余万份,签订旅游协议近300余份,达到了预期效果。
4、我们利用央视媒体的平台,加大锦州城市形象和旅游形象的宣传和推介。在我们的努力工作下,中央电视台2月22日至3月1日国际频道《走遍中国》栏目连续播出八集《走遍中国—看锦州》系列专题片,央视教育频道“走进五镇”节目中播出了北镇五大镇山专题片,向海内外展示了锦州的历史传承、风土民情、杰出人物和自然景观,充分体现了锦州的地域文化特征和内涵。同时,我们还以最低成本,最佳的宣传效果,在南方航空公司的《航空画报》上进行了我市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专题宣传。这两个专题片的播出,以及在南方航空公司《航空画报》的专题宣传,为在海内外宣传锦州、让世界了解锦州、让锦州走向世界,引客入锦发挥了重要作用。
5、加强区域联动,共接待省内外15家旅游促销团,进一步加强了区域之间的旅游交流与合作。
(二)积极推动“大闾山”开发工作,整合旅游资源,推动旅游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
省长陈政高来我市进行县域经济调研时,把如何开发“大闾山”作为重要议题之一进行研究。为推动“大闾山”开发工作,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五月份,我们与北镇市委、市政府领导共同到河南焦作云台山风景区进行了学习考察,系统学习了云台山景区强化管理,整体宣传,科学规划,使景区发展成著名景区的先进经验。通过考察,我们看到了差距,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为今后如何把“大闾山”开发工作做得更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还帮助北镇市邀请国家旅游局专家对开发、整合“大闾山”旅游资源进行了现场论证和指导,并请国家级别的设计单位对“大闾山”开发进行策划。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又有新突破。全市开展景区开发建设项目10余项,投入景区建设资金3.5亿元,主要有北镇青岩寺景区至沟帮子开发区新建旅游道路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温州客商在青岩寺附近投资1亿元修建四星级宾馆;锦州吴楚庄园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修建休闲度假山庄;北镇大观音阁景区投资3000万元,对观音阁山门进行了改造;元都酒店升四星改造投资2000万元;岩井寺景区投资1300万元修建休闲度假山庄;花园酒店升五星改造投资1000万元;凌河口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00万元;宝林楼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0万元;义县投资500多万元,建成了义县奉国寺旅游服务中心。这些项目的改造建设,使我市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旅游接待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
(三)推进精品景区和星级饭店提档升级,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增强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1、加强精品景区提档升级。为加强精品景区建设,提升全市旅游景区的档次和品位,我们加强对争创4A、3A、2A级景区进行业务指导。09年,凌海吴楚山庄、岩井寺景区、肖军纪念馆被评为国家3A级景区,翠岩山被评为2A级景区。
2、培育星级宾馆建设是我市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为了使我市的星级宾馆提档升级,我们狠抓了凌海花园酒店晋升五星级酒店和元都酒店、石油宾馆申报四星级酒店的工作。凌海花园酒店已顺利通过了国家检查验收组的验收,被评为五星级酒店,填补了我市高星级酒店的空白。元都酒店、石油宾馆申报四星级酒店的工作也进入了省局初检阶段。
3、我们积极为北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义县创建旅游强县,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加强协调和指导,帮助北镇、义县不断完善创优、创强的必备条件,实现了北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义县创建旅游强县近期即将批复下来。
全市旅游项目的加快开发和建设,景区的不断建设和改造,星级酒店的提档升级,加快了全市旅游资源的整合,使旅游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为吸引更多的中外游客到锦旅游,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旅游队伍建设,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及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
为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树立良好的锦州旅游整体形象,我们积极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全年我们与省旅游局联合举办了二期旅游企业经理人员培训班,培养旅游管理人员200余人。通过培训,使全市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二是我们对全市导游人员进行了年审培训。在培训中,我们从实际出发,带领导游员共同学习了新《旅行社条例》,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了条例中的新规定,为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自身的综合素质奠定了基础。三是与省旅游协会、北镇市旅游局在医巫闾山联合举办了东北三省导游员大赛,200多名导游员云集北镇参加大赛。此次大赛的成功举办,不仅在提高导游员综合素质,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作为一个宣传载体,为宣传锦州、宣传北镇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努力打造全市优良旅游环境。
1、加强对旅游企业的市场监管,不断完善旅游企业的“软环境”建设。统一旅行社合同文本,对旅行社年审,把统一使用合同文本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加规范,努力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对星级宾馆加大力度推进标准化建设,使其星级经营名副其实,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2、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整顿和规范。一是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按照《锦州市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清查整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和有虚假宣传行为的旅行社,严厉打击“黑导”、“黑社”、“黑车”。二是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共受理旅游投诉案件21起,受理人数98人,结案率100%。
(六)旅游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安全工作是旅游行业的一项经常性的重点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旅游安全工作当作大事来抓。一年来,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了旅游“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宣传,与旅游经营单位签订《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旅游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通过抓安全、保稳定,实现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的良好局面。
(七)积极组织好“十万市民游大连”活动。
“十万市民游大连”活动,是市委提出的学习大连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为使“十万市民游大连”的活动落到实处,我们多次与大连市旅游局进行协商,并对全市各旅行社开展活动定期进行调度指导,使这次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截止年底,共组织105769人次参加了“十万市民游大连”活动。通过“十万市民游大连”的活动,使大连市发展经济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更加深入人心。
(八)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工作十分重视,王文权市长批示让我们旅游部门提出我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并拟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为起草好关于我市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我们先后两次召开旅游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探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相关问题。现正对《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进行修改。
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我们旅游宣传造势还很弱,对外界的影响力还很有限;二是我市多数旅游企业还处于“小、散、低、弱”的状态,从根本上还没有改变;三是对旅游业发展的共识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发展旅游业的氛围仍然不浓。这些问题都需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二0一0年全市旅游工作总体安排
(一)工作思路
2010年是实施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起始之年。我们要乘势而上,借势而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纲五线”发展战略和“三年倍增”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培育旅游品牌,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和开发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创造优良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努力向旅游强市目标迈进。
(二)工作计划指标
2010年预计指标:全市旅游总收入实现142.5亿元,同比增长48%;国内旅游者实现1650万人次,同比增长38.6%;国内旅游收入实现135亿元,同比增长49%;入境旅游者实现20万人次,同比增长33.3%;创汇收入实现11000万美元,同比增长32.3%。
(三)工作重点及安排
1、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我们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影响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和发展举措,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
2、继续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不断提升我市旅游新形象。
今年我们要努力打造锦州旅游的整体形象,采取一切必要的宣传促销手段,扩大城市的知名度,扩大我市旅游客源市场。我们准备在强化旅游宣传促销方面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京津唐”、“黑吉蒙”旅游大篷车的宣传推介工作,进一步巩固两大客源市场。“京津唐”、“黑吉蒙”是我市旅游产品影响、辐射作用最好的两大客源市场。每年来我市旅游观光的游客,来自这两个地区的占50%以上。因此,进一步巩固和开拓这两大市场的客源,对我市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前不久,我们已组织重点旅游企业组成了“黑吉蒙”旅游宣传车队,深入“黑吉蒙”地区进行了面对面的旅游宣传。上周,我们组织旅游大篷车又深入到“京津唐”地区进行宣传推介,以拉动我市旅游收入的增长和客流量的攀升。今年针对北京市场,我们还要适时召开锦州旅游产品推介会。
二是积极参加国内各种旅游交易会,宣传和推介我市的旅游资源和产品,特别是拓展我市旅游产品在长江以南的市场占有率。前不久,我们刚刚参加了在贵阳举办的南方旅游交易会,效果很好。四月份,我们还将参加重庆旅游交易会。
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展我市旅游客源市场,扩大锦州城市知名度。省旅游局将组织我省重点城市在央视《朝闻天下》栏目中进行辽宁旅游城市的形象宣传,我们积极参与。在市领导的重视下,经多方面筹措资金,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就序。目前正着手制作旅游企业的宣传片及相关事宜的衔接工作,四月份即将投播。通过中央媒体的窗口把我们锦州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推向全国、推向世界,让中外游客真正认识锦州、了解锦州、关注锦州。
四是利用“辽宁锦州海洋国际旅游文化节”等大型节庆宣传活动为旅游宣传造势。
五是邀请省内外百家旅游企业来锦,进行旅游线路考察、研讨、推介会等,推动区域无障碍旅游。
六是印制锦州旅游指南,旅游折页、旅游交通图,在机场、车站、星级饭店免费赠送。
七是加大辽西五市的旅游整体宣传力度,在一些重点城市联合召开“辽西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会”。
3、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继续推进“大闾山”开发战略。
2010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领导进一步开发“大闾山”的指示精神,准备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与北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北镇辖区内的旅游资源整合,根据辖区范围内旅游企业经营规模、性质及所有制等不同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和论证,争取年内取得初步成果,完成北镇辖区内“大闾山”旅游资源的内部整合。
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并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加快沟帮子至青岩寺一级旅游公路的建设,争取环闾山旅游路今年有实质性进展。
三是进一步完善闾山各景区内及环旅游公路线的旅游度假村、特色乡镇、特色村建设,发展壮大“农家乐”旅游。
四是加强与闾山周边相关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打造“大闾山”品牌献计出力,使其成为国内乃至世界级的旅游产品,带动锦州及辽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4、加快沿海旅游经济观光带的建设。
我们要紧紧抓住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重要机遇期,统一整合海洋资源,加快沿海旅游经济观光带的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海滨休闲度假游,住渔家屋,吃渔家饭,坐渔家船,享渔家乐,看海洋风光。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滨海休闲度假主题公园,大型游乐场等旅游项目。
二是加强滨海公路两侧绿化带及配套设施建设。如建设大型的游客服务中心、自驾游宿营地、星级宾馆酒店、旅游商品购物中心等等。
三是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滨海娱乐业。如发展海上观光游轮、高尔夫训练基地、深海潜水、海上帆船、快艇观光等项目开发。
5、加强旅游管理工作,提高旅游队伍素质建设,规范旅游市场。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密切与旅游企业的联系,为宾馆饭店申报星级、景区评级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继续协助元都酒店、石油宾馆申报四星级饭店的后期工作,争取今年进星。今年争取完成3-5个A级景区创建工作,青岩寺、闾山大观音阁、闾山森林公园要争创国家4A级景区,北镇庙、万佛堂、宜州化石馆要争创国家3A级景区。
二是组织好导游员资格考试工作。
三是加强旅游培训工作,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我们将充分利用锦州现有教育资源,结合导游员年审、旅行社年检、星级宾馆复核、旅游景区A级复核及“旅游安全效益年”,采取分批、分层次的方式,加强对旅游企业经理人员、导游员、酒店、景区服务人员、安全员等的专业培训,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市旅游局要组织旅游院校及专业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办法,重点培训旅游企业的骨干人员。各旅游企业要请专业人才,搞好企业内部的自身培训。总之,要通过对不同层面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全市旅游队伍的素质有一个全面提升,对外树立良好的锦州旅游形象。
四是进一步推动我市酒店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提高酒店业服务人员的素质。我们要在今年内组织全市星级酒店开展服务技能大赛,促进酒店业提升管理水平和增强服务意识,创造游客满意的休闲娱乐环境。
五是充分发挥旅游行政监管优势,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按照《锦州市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和有虚假宣传行为的旅行社,严厉打击“黑导”、“黑社”、“黑车”。特别是在国家提出今年开展“旅游质量服务年”的活动中,我们要集中抓好全市旅游企业的诚信经营,要给游客以“公平、安全、满意”,努力把锦州建成游客信赖的优良旅游环境。
6、加强辽西及环渤海区域旅游联动,为进一步打造锦州辽西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地位发挥作用。
做为牵头单位,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辽宁沿海城市经济联合体旅游观光分会”的协调组织工作,积极参与“辽冀蒙”区域旅游合作,努力挖掘锦州及辽西旅游发展的潜力和后劲,通过区域旅游合作,促进锦州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与壮大。
7、继续做好“十万市民游大连”的活动,使大连市发展经济的先进理念、经验、做法,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得到传播和弘扬,以促进我市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
同志们,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县(市)区领导和市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全市旅游行业同志们上下一心,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圆满实现旅游业发展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使我市旅游业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