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队安全运行
A. 景区安全管理有哪些策略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近些年来,旅游景区安全事故不断频发,给广大游客带来较为严重的生命财产危险,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景区安全事故频发?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该如何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的预防与应对呢?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
影响景区的安全因素分析
1.安全意识薄弱
主要是指景区管理者与游客的安全意识薄弱。前者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工作疏忽、思想麻痹大意,抱着侥幸心理,在节假日安保人员短缺,临时抽调无任何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充数,对安全隐患重视不够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后者主要包括游客出游前的准备意识与旅游过程中的安全意识。然而许多游客在出行前为自我保护的准备和自救、求救的安排一无所知,就开展探险旅游等高危险旅游活动;而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过于兴奋,高估自身应对能力,不遵照景区规定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开展具有挑战性且高危的旅游活动而出现的旅游安全事件。
2.交通游线设计与旅游活动组织不合理
从许多景区安全事故中可看出,交通游线与旅游活动组织不合理的破坏性非常大。由于旅游线路设计不合理和疏导管理不畅通,容易导致局部旅游节点过于拥挤,游客相互践踏,非常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如2004年北京密云事故与活动组织、游览线路设计密切关系,导致惨案发生。
3.景区设备设施不足
我国许多景区的设备设施较为滞后,主要表现在设备设施不足与维护不及时。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景区游览设施设备老化、配套不齐全、产品质量不合格;设施设备设计不合理,缺乏设施功能性、实用性考虑;景区游步道、护栏等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例如,旅游景区餐饮卫生设施不达标,容易造成游客疾病或食物中毒;景区缺乏卫生医疗设施等;开发探险旅游产品,但相关配套安保设施却未能跟上。
4.社会治安问题
旅游经济活动开展滋生了景区当地的刑事和社会治安问题,最为典型的是违法犯罪,其给游客带来创伤的严重性和影响的广泛性,成为旅游景区安全中最引人注目的表现之一。旅游景区的违法犯罪可分为三类:一是侵犯公私财产类违法犯罪,这类犯罪数量较多,作案范围广,包括盗窃、欺骗、抢劫、敲诈勒索等;二是危害游客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类违法犯罪;三是与性犯罪和毒品、赌博、淫秽有关的违法犯罪。
5.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旅游景区管理者与政府主管部门两方面。景区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不足、安全管理专业人才较少、管理水平较低,导致预警体系、应对方案等管理机制不健全;而政府对景区安全管理不够重视,监管力度较小,尤其是不少私营景区,权责不明晰。
6.突发自然灾害
日益加剧的全球气候变化直接引发了冰雪、洪水、泥石流、滑坡、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对景区安全管理带来严重的威胁,而当前许多景区对这些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非常薄弱。近年来的印尼海啸、汶川地震等无不对当地旅游景区带来了灾难性的毁灭。
景区安全管理策略探讨
1.增强旅游安全意识
首先,提高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与管理者,让其充分认识到旅游安全对于旅游业的重要性;其次,通过旅行社、景区网站、景区工作人员等方面的积极宣传来提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第三,鼓励游客在出行前应有充分的自我保护的准备和自救、求救的安排,即游客的体质和适应力是否适合旅游景区的各种旅游活动,增强游客的景区旅游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景区安全管理机制
一方面,景区安全管理应以政府为核心,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应从政策法规上制定景区的安全管理机制,从法律上规定其责任与义务,邀请专家评估旅游景区安全,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使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景区管理部门与旅游从业人员应建立景区安全保障机制,要将景区安全责任到人,积极组织景区管理人员参与相关的培训,加强景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3.加强政府部门协作
旅游安全管理部门涉及多个政府职能机构,如旅游、工商、交通、林业、环保、安监、水利等诸多部门。景区管理者要主动与这些相关部门加强联系,签订景区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当景区安全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可以及时提供救助,将景区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4.强化旅游安全保护设施建设与管理
首先,科学设计与合理组织景区游线,并在景区游线地图上明确标明哪些地段可能存在哪些具体的安全隐患,让游客提早针对性做好防范措施,例如在雨雪天气中某些山地景区的部分游线无法正常运营,就应提早告知游客,并适当向游客退费。其次,加强旅游景区安全保护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景区内放置的警示牌上应加注英文、日文、韩文等多种语言进行安全提示以提醒自助游的外国游客,并加注景区紧急电话。第三,严格监控景区游客数量,当景区旅游接待设施已经到达阈值,就必须停止接待游客,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初步预案。
5.加强景区安全管理预警系统建设
景区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具有如下几个主要手段:
第一,利用多种媒介方式及时发布景区安全信息,例如在景区网站、景区内部重要服务节点发布安全提示、出行准备、避免方式与自救方法,及时向旅行团队的负责人电话或短信告知安全提示。
第二,在景区网站、景区门票、景区宣传单上进行危险标注,做出行为规范提醒。第三,通过景区吉祥物的形式在现场发放安全文本材料,建立安全档案,要求人员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第四,在景区安全隐患处设立警告牌,并随时检查警告牌的情况,做到及时醒目地提醒游客。
6.建立景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第一,对景区内高风险区域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科学制定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及疏散避难对策。
第二,在这些区域应提供简单有效的救生防护设施,并定期组织旅游管理安保人员进行救援演习,熟悉救援程序,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及技能要领,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为游客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第三,定期举行必要的景区安全知识与救援技能培训,要增强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双方面的安全意识,增强游客自救和景区救援能力。
7.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第一,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景区规划,合理设置景区容量,建立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制度,防止忽视资源保护的管理方式,从景区收入中拿出固定比例用于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第二,与工商局等政府部门合作,加强景区内外运营旅游企业的规范化统一管理,营造景区良好的经营与消费环境。
第三,制定治安巡防措施,安排保安对景区内的治安做出规范管理,尤其是对夜间的景区要做好巡逻工作,避免出现重大盗窃、纵火、杀人、投毒、爆炸、骚乱以及蒙骗游客、强拉强卖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旅游景区的治安秩序。
B. 安全团队旅游 注意事项有哪些
【摘要】团队旅游 ,安全方面应该注意事项哪些呢?其实无论是团队旅游还是个人旅游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差异不大。主要注意的方面有乘车安全、饮食安全、在景区时的一些注意事项等。但从近些年旅游意外事故频发,给广大爱好旅游人士及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毕竟旅游的为了放松、享受户外风光,安全是放在首位的!那么团队旅游如何注意安全问题呢?买旅游保险上慧择网!在线支付,保单电话验真!乘车注意事项:应按编号排队上车,各车领队负责清点人数,到齐后按时发车,如有意外及时报告领队;看护及照顾好小孩,严禁把头手伸出窗外;遵守公共卫生,垃圾一律扔进垃圾袋内;如有晕车提前预防;乘坐车时需防途中睡觉受凉感冒,备好适量衣物/食品/饮料,提前上卫生间方便;返程按指定路线,无特殊情况途中不得停车。 为使大家度过一个轻松、快乐、安全的旅游假日,请转告亲友本次旅游行程安排,以免担心和做好接应准备。在旅途中请注意安全: 不要带贵重物品和行李。如携带身份证、信用卡、贵重首饰、照相机、摄像机等须谨慎保管好;根据旅游行程安排,带上必需的日用品(如纸巾/衣物/折叠伞)、备用药物(如晕车药、风油精/驱风油)、眼镜、旅游望远镜等;随车带上药箱以备急用。 在参加活动时,一定要听从号令指挥,排位、坐落等有序进行,预留有足够安全空间,避免拥挤或推搡发生挤压、拉伤、跌伤、落水、坠落等意外事件,注意保持安全间距。不要过于留恋景点或购物点而导致掉队或拖延,听从导游和团队领导的指挥和安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按时上车,避免耽误行程。不要单独行动,如有个人临时的活动安排或路线变化,必需提前征求领队同意。 逗留商厦大楼内时需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消火栓、火灾破玻按钮/报警按钮位置、安全区域/方位(遇到停电/火灾时有利逃生);如遇到火灾时,千万不要乘坐普通电梯。注意周边环境,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不要单独接触陌生人;看参观或娱乐时不能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旅游期间严禁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外出旅游必需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要购买或食用包装无厂家/无日期/无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或过期的食品,以防饮食后有不良反应。若有不适,及时报告领队/导游设法就医诊治。 去风景名胜地旅游时,必需遵守参观地点旅游规定,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随意进入非参观游览区内拍照等不良行为;与游客和当地居民交际时,注意文明礼貌,尊重当地习俗;攀爬高处,既要防止跌落受伤,同时也要预防脚被尖锐物扎伤或被山区蛇虫咬伤;经过高处或钢索栈道时,必需扶好栏杆或钢索;不要拥挤追逐,小心踏空;经过台阶和狭窄、路滑地段,谨防跌倒;如经过有正在施工地段,需保持安全距离,走安全通道,不要随意进入施工现场,防止跌落、扎伤、触电、坍塌等事故。 旅游过程中应遵守公民良好的道德文明规范(如尊老爱幼,排队候车/购物/就餐,不乱扔纸屑果皮壳,爱护公共财物,不随地吐痰/口香胶,公共场所不要高声喧哗或打闹,不讲脏话/粗口等),避免与他人发生口角或冲突;始终注意维护烟台亚琦(海阳入世通)和个人良好形象。其他外出必需注意安全事项(如遇恶劣天气必须注意预防暴雨山洪暴发、雷电伤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慧择提示:另外,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旅行社均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如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但由于旅途中可能会发生非旅行社责任的事故,因此,为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约后,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这里推荐一款旅游保险,大家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C. 如何带好一个旅游团队
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出团前要进行电话和短信两遍通知所带团的每一个游客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自己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和旅游大巴的车牌号码。如果所带团是一个团队,只要通知团队负责人就可以了。为什么在这里强调要进行电话和短信两遍通知,这样会让游客对你的第一印象加分,觉得你是一名很细心贴心的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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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完游客,也基本掌握了客人的信息,比如是家庭多一些还是情侣多一些?老年人以及儿童的人数比例,强调这一点是要让导游做好特别照顾的人群,团体中不免会有爱旅游的老年人和亲子家庭组合,我们在带团的过程中不单单是把游客安全带出及带回,还要和游客建立感情,把自己的工作切实做好。然后就是准备好带团所需物品,再检查一下与司机、地接导游的联络工作,多看几遍旅游行程,对所要参观的景点有个大概的了解,以及周边的吃住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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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车牌号,清点游客人数,在清点人数的同时要做的还有尽可能的去记住游客的长相,这对后续带团过程有很好的帮助。看看有没有行动不便的游客,也要多加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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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到齐准备出发,在车辆行驶时,简单的做个自我介绍就可以了,因为出游时集合时间较早,游客需要在车上补觉,待车辆停往第一个服务区之后,再介绍旅游行程和注意事项,以及和游客进行项目互动来增加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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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已经从第一个服务区出发了,这个时候可以以“大家都有精神了吧,可以朝前面的美女(帅哥)看了吗?”之类的开场白进入下一个介绍旅游行程和注意事项的环节,行程和注意事项一定要讲清楚,虽然游客们从旅行社报团知道大概的旅游线路,但是实际情况还是会以导游手中拿到的出团计划为准,有哪里改动一定要给游客重点说一下。接下来,就可以和游客互动了,最常用的节目就是唱歌,通常都由导游开头,拿起手机,点开下载好的唱歌软件,或是手机里已经有的音乐软件,挑一首自己拿手的歌曲给大家唱一曲,唱之前和唱之后别忘了自己先给自己鼓励鼓励,拍拍手,再示意游客跟着自己一起拍拍手。之后,拿出准备好的大一点的玩具,来个击鼓传花,最后停在谁手里请谁到车厢前面唱一首,互动2-3次你认为可以和游客比较熟悉就可以结束此环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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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以上一些细节和互动,游客会对你增加好感,当然,在到达景区目的地见到地接导游之后,不要因此就对团体置之不理了,地接导游介绍当地人文景区文化同时,你也要经常和你的游客进行互动,聊天、帮助游客拿些行李、搀扶一下年长的游客、多关照一些年龄小的游客等等,多一些细致入微的情感帮助和服务,我想,再喜欢刁难导游的游客也会被你的真诚所打动。
D.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5-17 点击:541
江西省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厅、气象局
(2005年10月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江西省旅游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建设(园林、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遵循“职责法定,依法行政”及“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实施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旅行社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监督旅行社对社内陪同人员(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配合协助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公安(交警)、安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含旅行社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设、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监、质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七)依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分析旅游安全形势,采取改进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年终四个时间段)将旅游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安全问题,向同级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
(九)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组织、指导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依法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安全专项验收。
(六)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各级政府安委会的部署,依监督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专家对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旅游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旅游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省政府对消防安全“三个一律”的要求,对旅游景区(森林除外)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对旅游场所(不含森林)火灾事故实施扑救并进行查处。
第七条 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拉强买、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影响景区形象的“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负责依法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对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依法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第九条 交通(运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门,分别依法对水上旅游交通安全、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业户经营资格的审查,核定经营范围和运行区域,禁止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把旅游运输市场的准入关。
(二)负责旅游般舶安全质量的法定检验;督促企业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船舶(车辆)技术状况关。
(三)组织、指导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四)依法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严格对景区(点)客运站(港)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管养的旅游公路养护,设置或完善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飞石等公路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畅。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景区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设计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对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的游乐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及新开辟景区(点)的规划、设计审批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景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旅游景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并督促整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气象(防雷)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防雷安全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文物古迹等旅游场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国家防雷装置,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设施的防雷装置,加强技术指导和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审查验收,确保安装符合标准。
(四)负责对新建旅游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的督促和认定。
(五)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负责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培训。
(六)负责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警报。
第十三条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职责切实加强所辖景区景点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是: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权进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或旅游区(点)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旅游设备、设施存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及时通知企业恢复旅游经营。
(四)对不符合保障旅游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该在十五天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设立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五)重视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培训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聘、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对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游乐设施、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经营。
对已经营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并保护良好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应每年经法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运行。
(七)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缆车、游乐设备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在运行前例行全面的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开展登山、驾车、漂流、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特殊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适用状态。
(十一)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使用,项目竣工时,应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必经的安全评价。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应互相配合,确需进行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安全形势和特点,确定督查重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抄报备案。
第十九条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小时内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二)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通缉现场抢救,全力救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四)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第二十二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安全生产事项审批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或验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局;有关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负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气象、文化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单独注册的景区(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公司(车队)、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及旅游设备、设施项目经营者等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江西省旅游局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E. 旅游团注意事项须知
1、旅游跟我们买东西一样一分钱一分货,不要选择那些过低,低到离谱的团,应为我们出去吃住行还有门票等都是要成本的,团费过低很可能存在其他一些隐性的消费在里面,选择团一般中等价位根据自己的预算来选择是比较合适的,报名时一定要把自己在意的东西备注到合同,一定要记得和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
2、选择报名的旅行社一定要是正规旅行社,有正规办公地址、营业执照等,一定要特别注意人流量大的地方发小广告的,这中间有一部分是正规旅行社的广告,但绝大多数的很可能就是“黄牛客”(四川话叫做“穿穿”),他们根本不懂旅游,基本全靠忽悠,有些比较良心的就是把你转卖给旅行社,有些直接自己就私下找车将你送去旅游,具体旅游体验我也不必多说了,相比大家也能想象。
相信很多跟团旅游的朋友都发生过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生了问题怎么办?相信我们很多的朋友好则是跟旅行社进行理论,坏则就是和旅行社或者导游发生语言胜至肢体冲突,其实这些都没有必要,我们要冷静的处理。
1、如果发生质量问承诺和合同行程不符的问题,遇到这种和报名时所讲所给的行程或者与合同签订的不符合的问题,我们必须在第一时间提出来要求解决,遇到这种问题如果是旅行社等主管因素我们可以态度强硬一点,但要把握好尺度,如果是受外观因素导致,我们也要表示理解并要求旅行社积极给出解决方案。
2、特殊外观因素导致的问题,比如说形成终于到自然灾害或者骐达政府政治等影响行程,遇到这类问题大家其实也不必惊慌,也不必抱怨,遇到这种外观因素影响的问题在旅游法中称之为不可抗力原因,着一种问题我们不想遇见,同时旅行社也不想遇见,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要摆正我们的心态团结一致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我们有权利选择继续行程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返程,但是我们不能一味的去责怪旅行社其实他们也很无奈。
F. 如何做好旅游团队的应急处理
第一个 保证游客的安全
第二个 就是尽早和组团社取得联系,经理会告诉你怎么处理
G. 团队旅游的注意事项
报名手续
报名参团应持有效证件亲临旅行社营业部或报名点办理;应选择适合自己的行程安排;明晰团费所包含的项目;签定旅游合同;交付团费及索取发票、行程表、参团须知、赔偿细则等;落实出发时间、地点、全陪姓名、联系方法。
消费者在报名时,还应尽可能地了解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如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标准、游览线路及景点、导游服务、自费旅游项目、购物次数,出境游还包括兑换外汇、办理护照签证等内容。
签定合同
参团出游,一般在报名时都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构件包括:由省旅游质监所制订的标准合同、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行程表应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若发生旅游纠纷,它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保险
旅行社有责任为游客购买保险,根据规定,旅行社为游客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最低标准为:出、入境旅游30万元/人,国内旅游10万元/人、一日游3万元/人。游客可从旅游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一栏得知旅行社的投保情况。
旅行安全
1、搭乘飞机时,应注意飞行安全,扣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易燃品,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 提移动电话等相关电子用品。
2、搭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
3、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4、出入酒店房间请随手关门,勿将衣物披在灯上或在床上抽烟,听到火警铃响,请由紧急出口 迅速离开,切勿搭乘电梯。
5、每次退房前,请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财物。
6、外出旅行,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 防止暴饮暴食。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少抽烟,少喝酒。
7、团体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如果需单独离队,请征得全陪导游同意,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 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8、抵达景区游览前,紧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 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9、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
10、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
11、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
12、搭乘缆车时,请依序上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13、行走雪地、陡峭山路,请小心谨慎。
14、海边戏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
15、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购物时不要当众清点钞票。
H. 团体旅游注意事项
保管好贵重物品。携带身份证、信用卡、贵重首饰、照相机、摄像机等须谨慎保管好;根据旅游行程安排,备用药物、眼镜、旅游望远镜等;随车带上药箱以备急用。
一定要听从号令指挥,排位、坐落等有序进行,预留有足够安全空间,避免拥挤或推搡发生挤压、拉伤、跌伤、落水、坠落等意外事件。
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消火栓、火灾破玻按钮位置、安全区域;如遇到火灾时,千万不要乘坐普通电梯。注意周边环境,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不要单独接触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