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的是谁
『壹』 3名驴友被困五台山,致2死1伤,事件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每年关于驴友发生危险的新闻真是接连不断啊,就在12月8日刚解救了在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水西洞迷路的15名驴友,这又在五台山出现了驴友被困的新闻,此次驴友被困造成2死1伤,可以说是一场惨剧,当然很多网友都在讨论这起事件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其实这要具体分析一下,如果五台山景区没有明令禁止进入,那么景区需要负责,如果已经明令禁止进入,而这3名驴友是强行进入的,那么需要驴友自己负责。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贰』 各旅游损害赔偿主体
旅游损害赔偿主体:旅游事故赔偿主体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导致发生了旅游事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确定了事故赔偿主体,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才能得以维护。准确确定旅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正确处理旅游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请求赔偿的基础。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叁』 旅游景区的游船营运和安全监管由哪个部门负责
旅游景区的游船营运和安全监管由景区管委会负责。
旅游景区的游船营运,获得营运证的,并附有救生设备的安全监管,应由景区管委会负责安全监管。一旦出现事故,应追究景区管委会的责任。
景区若违反规定,实行非法营运游船,安全监管应由交通部门监管,出现重大事故的,应当追究景区管委会事故责任,追究旅游局和交通部门的监管责任。
(3)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的是谁扩展阅读
景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景区内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市安监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具体负责景区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活动,维护景区稳定;承担景区安委会、综治委的日常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肆』 基层单位的旅游安全管理职责是什么
你写错了吧
应该是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吧?
基层单位履行具体的管理职责,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意识及技能教育、班前安全讲话等
『伍』 游客途中遇车祸的责任主体是谁
法律分析:旅行社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应对整个旅游活动中涉及游客人身安全事项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对游客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障义务。游客在旅行社的安排下乘车发生交通事故,旅行社未对机动车辆以及司机做到尽职审查义务,导致双方旅游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对游客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相关证明、资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旅行社以及受害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陆』 的旅游纠纷种类有哪些,责任主体怎么确定
你好,旅游本来是个好事情不过有时会产生很多的纠纷,这个纠纷在发生后必须要拿出解决的办法,一般可以到当地的旅游中心进行求助,实在不行的只有到法院起诉处理了。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旅游纠纷类型
一般地说,在实践中因旅游行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业是行、住、食、购、游、娱各要素的组合,是涉及各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大产业”。为旅游者提供直接服务的是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经营者。旅行社处于中介地位,提供的是一种代理服务。
主体
旅游纠纷中虽然主体众多,但是游客和经营者在旅游过程中经济地位、专业知识、经验阅历、物质条件等各方面对比悬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在实践中因旅游行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
旅游纠纷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
(三)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
(四)按争议涉及的利益分类,旅游纠纷可分为涉及财产利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纠纷。
(五)按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分类,可分为争议双方为一人争议的单一性纠纷;争议双方至少有一方为两人以上争议的共同性纠纷。
对旅游纠纷的处理,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3、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可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4、纠纷中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旅游纠纷在发现后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这样能够节约很多的时间,当自己实在不能解决可以找当地的派出所出面协调处理,旅游一般都是跟团的而且这个领队都是从一些旅游公司出来的,有问题可以先和它们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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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在景区旅游受伤,景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要视具体情况而论。
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如果景区道路平整,安全设施齐备,安全提示到位,游客的摔伤是由于自身走路不稳等偶然原因导致的,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也无连带责任。
但如果游客的摔伤是由于景区防滑设施不到位,或者安全设施有明显缺陷造成的(如景区厕所的地砖不防滑且无明显提示,景区超过最大容量接纳游客且因拥挤导致游客摔倒等),景区就应对游客的摔伤承担赔偿责任。
(7)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的是谁扩展阅读: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出台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的案件逐年上升,其中又尤以在景区内的侵权案件数突出。该类型的案件还涉及与旅游服务合同纠纷相竞合、当事人在主张权利时选择的法律关系不同、各地法院判决的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
一般在景区出示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由于游客人数过多发生拥堵、踩踏;
2、由于遇到如雨雪、台风等特殊的天气原因致游客摔倒受伤;
3、部分游客违反景区的禁止标志,涉险观景、拍照而发生的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