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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消防安全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4 02:36:55

①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国庆中秋假期消防安全提示内容是什么

国庆、中秋长假来临,人员外出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公安部消防局30日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举办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举办单位要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


居民家庭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

严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②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桐梓县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的部署要求及《遵义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遵安办发[2010]26号),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一次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为目标的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大检查重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乡镇“十一五”消防规划落实情况。
(二)检查整改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出口,影响安全疏散;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缺少、损坏、标识错误、遮挡、覆盖;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并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是否存在“三合一”、“二合一”问题;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是否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是否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 出租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
4、“十一五”消防规划:各乡镇消防规划落实情况。
5、乡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是否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安装消火栓、修建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没有供水管网的乡镇,是否修建2个以上不少于100吨的消防水池及配备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等基本消防设施;全国重点镇及集镇人口较多的乡镇,是否组建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至少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及随车灭火救援器材,是否开展消防演练。
在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其他社会单位重点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维护保养合同是否签订,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好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单位防火巡查、火灾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和演练制度是否落实等。
二、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谢恩涛任组长,公安、安监、教育科技、文广旅游、卫生、民政、工商、经贸、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甘祥伦任办公室主任,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部署、指导和协调工作。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分工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县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和系统内各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其中重点行业和单位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公安消防部门派员参加。
具体分工是: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的公共消防基础消防设施的检查、负责对辖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县经贸局负责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超市的检查;县安监局负责对易燃易爆生产储存企业的检查;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对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宾馆、饭店的检查;县卫生局负责对医院的检查;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检查;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检查;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对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各乡镇派出所对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大检查按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联合执法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大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二)自查整改。
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十一五”规划的内容、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水源以及消防组织情况进行自查;社会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各地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县消防部门。
在此阶段,县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6月中下旬,对各地上半年完成社会消防工作目标情况及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验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乡镇的公共消防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辖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拨出专项经费进行解决。
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分析、研究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复查和无主管部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后,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应责令重新开展自查、复查并上报情况。同时,对上报已整改火灾隐患单位的落实情况再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对上报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要逐一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依法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四)联合执法。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在总结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公安、消防、安监、文广旅游、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各类场所进行抽查,确保检查整改和联合执法落到实处。对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的,或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按规定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持证上岗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应急操作程序,不能操作控制设备的,责令单位立即组织培训并追究发证机构责任。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合格的在建工程,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且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对危险部位予以临时查封。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实施。
在此阶段,县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要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对整改隐患不力的单位或发生火灾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消防安全大检查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力以赴投入到检查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高潮。
(二)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重在整改,各地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主管部门和单位具体责任人,以逐级检查责任制促进隐患整改到位,要落实跟踪整改责任,做到措施到位,宣传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凡是在县政府工作督查中,发现未开展工作的或是开展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县政府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地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要充分发挥论舆论监督作用,凡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要分批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开曝光。各有关单位也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四)挂牌督办,推进整改。对在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期限,以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同时,统一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反映的火灾隐患或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
(五)落实信息反馈报送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必须按照大检查工作步骤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各阶段工作情况,5月底前报告动员部署情况,6月底前报告自查整改情况,7月底前报告检查验收情况, 9月底前报告联合执法情况及大检查总结。

③ <旅游安全管理的思考> 帮忙写个大纲和论文

旅游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在旅游业中扮演着极为重要而特殊的角色。
第一,安全是旅游活动进行 的保障。旅游安全为旅游者的精神愉快、身心放松提供了最大保障,使旅游者能真正融人到旅游地 的异地生活体验中。
第二,旅游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第三。旅游安全随旅游业的发展而日益 出现、屡见报端。较早引起广泛关注的当属1994年3月31日发生在浙江千岛湖的特大抢劫纵 火杀人案,造成32人死(其中24名台胞)。旅游安全问题的客观存在损害了旅游地形象,给旅游者心头蒙上阴影,并对旅游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旅游安全音理现状分析
1、概况 目前旅游安全尚未得到应有的社会关注,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据统计,1999年全国仅上报国家旅游局的旅游安全事故就达40起,共造成54人死亡,99人受伤;其中,急病脱险3人。
2、宏观管理法规 现有旅游安全法规大体分为三类:(1)旅游主管部门颁布的全国性旅游安全法规,如《旅游安全管 理暂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 于加强旅游涉外饭店安全管理,严防恶性案件发生的通知》。(2)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全国性相关法规,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标GB/T16767—1997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3)旅游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性 旅游安全规章,如《吉林省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这些安全法规几乎涉及旅游业运行的各个方面,大体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旅游安全管理法规体系。然上述法规多停留在操作层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3、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除国家旅游局外,旅游业正常运作尚有其他主管机构。例如,旅游景区的 主管机构有旅游局、建委、林业厅、环保局、消防队等。这些部门共同形成了旅游安全管理的外围 机构群体,能比较有效地抑制安全问题的发生。但也容易因主管机构多且分散而形成多头管理和管 理的“真空地带”,造成旅游安全管理的低效。旅游行业内部,虽有部分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 (尤其是饭店)设立了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或设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但至今尚有为数不少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连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也没有。
4、旅游安全配套设施 作为较早与国际接轨的行业之一,旅游企业能够及时地引进或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和新设备,配备相应 的安全配套设施,如饭店业中的防火防盗系统、闭路监视系统等。但由于折旧年限、安全使用年限、资金问题等的客观存在,旅游安全设施设备者化、配套不齐全、产品质量不合格现象依然存在。
5、安全管理范畴 现有旅游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消防管理、治安管理、食品卫生管理等几大内容,并随着消费者意识与服 务意识的增强,增加了旅游投诉管理;从内容上涵盖了较为成熟的旅游项目如娱乐场所、游乐园、 漂流旅游安全管理等。但由于一些颇受旅游者欢迎又对安全需求较高的参与型、探险型特殊旅游项 目(如蹦极、漂流、空中滑翔、热气球观光)的迅速兴起;管理法规、措施相对于经营的滞后性( 时至今日尚无类似《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蹦极、滑翔、热气球安全管理办法);地方和 企业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因此,一些新兴项目尚未及时纳人安全管理范畴,新兴旅游项目的安全 事故时有发生。1995年4月23日,湖北省神农溪发生漂流翻船事故,8位台湾游客和3名船 工死亡;1996年3月,广东飞图游乐城一热气球失控,一香港女游客坠地死亡;1999年1 0月,上海锦江乐园一台湾游客跳蹦极致死;1999年10月3日,贵州马岭河峡谷发生缆车坠毁事件,14死ZI伤。6、旅游管理部门(者)安全认知 旅游安全问题的破坏性已引起旅游管理部门的重视。表现在:①旅游管理部门注意到旅游旺季、重大 节日、重大旅游活动等特殊时期的安全保障问题。2000年“五一”前,国家旅游局下发有关通 知,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准备,并公布了旅游投诉热线电话;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还于“六一”前对 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各级旅游主管机构更于2000年国庆节“黄金周”到来之前启动了旅游 预警预报系统。②关注可能影响旅游者生命安全的环境因素。1995年以来,除国家旅游局的正 式文件外,安徽、陕西、浙江、贵州等地方旅游局也分别发出了《关于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 急通知》、《关于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海外旅游者人身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漂流安全管理的通知》。③加强对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如1996年重庆市开创性地采取评分方式,对旅游景区景点的各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尽管如此,地方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仍存在主观认知不够甚至认识错误的问题。杨建原(199 7)认为至少有两方面原因(一、认为安全问题上报与否关系不大;二、认为安全问题上报会为本 地带来不良影响),使得自1993年《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发布之后落实情况 不尽人意、旅游安全事故未能及时上报问题仍然普遍存在。1996年,国家旅游局共收到旅游安 全事故通报、报告25起,其中,旅游管理部门上报的仅6起。显然,这种认识上的错误行为对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妥善处理和消除安全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完善旅游安全环境造成极大的障碍。
二、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1、加强旅游安全的宏观管理 由于旅游安全的敏感性与负面性,旅游安全问题较易被掩盖或扭曲而失真,旅游安全问题也未能引起 有关部门的充分关注。因此,切实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旅游安全的宏观管理,从政策、法规制订到安全指标、经费确定等给子扶持,以切实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旅游安全统计并张榜公布 一方面可建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统计资料库,另一方面可以与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医院、保险部门联 合建立安全信息网络。统计资料既是作进一步研究的基础性资料,又是寻找症结、解决问题从而加 强安全管理的先导。旅游安全统计还应向社会公开。这至少有如下优点:一、有利于引起旅游者注 意,提高旅游者的安全意识;二、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以加强安全管理,尽可能控制安全问题的发生;三、教育和督促发生安全问题的部门(企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能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有效控制安全问题。 尽管部分旅游行政部门、旅游企业(主要是饭店)设立了专门机构,但地方旅游部门、景区和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机构还有待完善。
4、建立社会联动系统与设立旅游警察 建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由旅游地居民、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管理、治安管理、社区医院、消 防、保险、交通等多部门、多人员参与的社会联动系统,形成共享资源、社会关注旅游安全的局面。可考虑设立旅游警察,作为社会联动系统的主要执法力量。
5、完善旅游保险 这是做好安全事故善后工作、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证,也是社会联动系统、旅游救援系统的基础 。目前我国旅游保险尚不甚完善,因此,改革旅游保险制度、制定便于各种旅游者投保的险种是旅 游保险的发展方向之一。根据《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国家旅游局,1997年3 月1日发布),旅游意外保险属于强制险种。但旅行社在履行这一强制性义务的同时,可由旅游者根据自愿原则向保险公司购买除强制性意外保险外的其他旅游保险。
6、加强旅游医疗卫生保障 这也是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包括旅游地的旅游涉外定点医疗单位、保健疗养设施、康复专项旅 游设施或旅游产品、旅游区内的医疗站或医疗点、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管理以及旅游地、旅游区的空气质量指标等。
7、加强旅游安全宣传与教育,提高旅游安全意识 确保旅游安全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公众教育。由于旅游安全认知现状不容乐观,旅游经营管理人员 没有充分认识到旅游安全对旅游业的重要性,部分旅游者对安全也没有客观的认识。旅游安全问题 很大程度是由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的疏忽而引发的,因此,旅游安全宣传和教育尤为必要。宣传 教育既要面向旅游者又要面向旅游地社区和旅游从业人员。前者可通过旅途中的各种告示和旅游从 业人员的安全建议等达到目的。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宣传和教育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为旅游安全问题的危害性及其与旅游业的关系,二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8、构建旅游安全( 管理)学科 鉴于旅游安全在旅游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所涉及范围的广泛性、系统研究存在的空白及旅游业发展的 深远影响,建立与完善旅游安全学科是十分必要且迫切的。其任务在于对我国旅游业运行中的旅游 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深人的分析与研究,揭示旅游安全的运行规律及其本质,创建旅游安全的管理模 式和控制指标,从而得出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为建立旅游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提供理 论依据

④ 关于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要注意些什么

最该注意的就是监查与管控,景区要注意的东西相关部门审察时都会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对其进行通知,但是有些景区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的行事作风开门营业。一些重中之重的环节落实不下去,相关责任人不明确,事发后会出现踢皮球的情况。这就导致当事人投案无门,谁都不管的例子也是有很多的。所以在严格监管控的同时,景区对相关条例的“落实”也是至关重要的。

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敷衍了事,认为危险离我们很远,而占用消防通道,消火栓等重要抢险设备及通道。并且要对上岗员工进行相关的消防专业陪训,每个岗位责任到人,以免出现该罚时,不知罚谁;该落实时所有人觉得与己无关。这种情况是存在的,而且大多人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从而对相关工作敷衍不顾。这样的情况下,既便没有危险,危险也会自己找上门来。

⑤ 求教消防相关知识及问题

给你10个问题吧,可以参考一下:
1、 什么叫消防?
答:顾名思义消防就是扑灭火灾和预防。
2、 什么是消防的工作方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 什么是预防为主?
答:把大量预防火灾发生的工作做在前面,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患于未然。
4、 什么是防消结合?
答:就是将预防和扑救进行有机的结合,在思想上,组织上和物资上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灭和救援。
5、 什么是消防工作的原则?
答: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6、 我国于199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关于消防法律名称叫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哪些义务?
答:消防法中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救援的义务。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对消防设施及器材是怎样规定的?
答:消防法中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9、 消防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10、 防火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 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对一般火险隐患要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的办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对重大火险隐患的,消防监督机关和市旅游局应以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督促整改。

⑥ 单位下发消防安全通知怎么写

只需要把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写清楚,就可以下发单位了。aqui te amo。

⑦ 谁有关于加强节日消防安全通知的文呀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关于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XXXXXXXX: 为XXXXXXXXXXXXX,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及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单位应认真贯彻《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确保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功能完好。 二、确保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有关要求将小型灭火器材配备到位,合理摆放,并要求员工熟练使用。 三、确保场所内无违章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对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员工自防自救及组织疏散等基本消防安全素质。 六、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七、举办大型晚会等各类活动的,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活动现场搭建舞台等临时建筑的,须使用非燃或难燃材料,不得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进行清洗作业; 2、活动现场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各类可燃物附近禁止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和电热器具; 3 、活动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室内不得燃放烟花(含冷焰火),室外燃放烟花时必须与建筑和可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 4、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气设备和线路应与装饰材料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 5、活动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压、堵或损坏消防设施。

记得采纳啊

⑧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XX市2011年度市直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促进各项消防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X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XXX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一把手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部署消防工作,确保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不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
2、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按照《XXX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
规划部门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不满足消防间距和消防通道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缺少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资料的建设工程,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规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和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筑责任主体;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关。凡消防审批被依法列为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
文化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主动参与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城乡规划审查;定期组织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开展检查,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依法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以高层(地下)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供电企业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依法检查用户产权重要负荷的配电设施、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监管职责,同时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和本行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3、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照《XXX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内所有单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指导和督促行业、系统内所有单位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跟踪、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负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内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考评验收,经考评验收合格后,报本级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备案。具体分工如下:
市公安局及其消防机构加强对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内部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每年对各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考核。
市安监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协助、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四个能力”建设。
市教育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学校的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客货运输站(场)、港口码头企业等单位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市文化与出版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单位等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所辖医疗卫生机构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星级宾馆的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促进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将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纳入单位等级、星级评定和安全评估内容。
4、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按照《XXX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要求,各有关部分需按下列分工开展各项工作。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供电企业负责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
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气象部门负责检查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
5、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的 “三合一”场所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力度。
国土、建设、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对违反用地、城乡规划有关规定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三合一”生产厂房的建筑,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给予处罚。对须增设第二消防安全通道的建筑,应给予支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企业无照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企业,依法给予查处。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违章“三合一”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房管部门要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排查及推动治理小区内存在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供电、供水部门要全力配合各地“三合一”场所整治行动,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三合一”场所,强制断电、断水。
文化文物部门负责对涉及改变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和博物馆(纪念馆)原使用功能设置生产、储存或经营场所的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对出租给他人从事 “三合一” 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出租人,依法给予从重、从严处罚;对私拆封条、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
消防部门负责制定措施,并指导、督促、实施“三合一”场所整治,加强对整治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接受群众举报查处;定期通报“三合一”场所治理情况,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各级各部门履行“三合一”场所整治职责情况,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必要时实施行政责任追究或提出监察建议。

政府部分: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促进各项消防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X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XXX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县(市、区)长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并编制“十二五”消防专项规划;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问题;将消防工作单列考评,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同时加强对“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和考核;明确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年内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安全生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下达的控制目标内。
2、切实抓好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城市(镇)整体发展规划和消防专业规划要求,保证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年内,一般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乡消防规划编制完成20%,审批完成10%;30%的重点镇、中心镇,10%的一般建制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配备标准。
3、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将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纳入单位等级、星级评定和安全评估内容。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验收工作。年内,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同时,要对已验收达标的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
4、夯实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四个基础”。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推广网格化消防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强化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农村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文明村评选内容,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考评验收工作。年内,重点镇、中心镇、街道及其所辖建制村、社区全部达标,一般建制镇、乡达标及其所辖建制村、社区力争达到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建设目标。
5、落实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配备。贯彻落实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建设的意见》,保障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的配备。年内,完成价值80万元的消防攻坚组器材的采购,并配备1辆20至30米举高类消防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配备计划,逐步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
6、积极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贯彻落实《XXX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中小学校舍、“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改正,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规定,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7、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督促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全民消防教育计划”,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化“五进”工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分管消防的镇长、村“两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督促当地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8、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督促财政部门贯彻落实X财行【2009】70号和X政办【2011】17号文件精神,确保消防部队业务经费预算指标数达到最低保障要求,业务经费应在去年基础上有所增长;合同制消防员(含文职雇员)的经费保障应予以单列,实现每人每年不少于3.2万元的最低保障目标;消防员高危补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9、加强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订消防工作责任考评制度,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考评,被考核单位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50%。并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责任制的规定兑现奖惩措施。
二、责任考评
市政府在年底将对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的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考评方法按《XXX2011年度消防工作责任考评方案》执行。

⑨ 消防安全通知怎么写

通知 进入春季,由于是多风季节,一旦起火将很难控制,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为了公司安全管理,提请全体员工注意: 1\进入公司即不准吸烟,若在厂区内发现烟头,请立即踩灭扔入垃圾桶; 2\注意清洁卫生,特别是机器设备和电动工具附近,要随时清理; 3\注意静电,在有静电产生的工作区域要做好防护措施,派人兼职负责; 4\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电源\电线等进行排查,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希望所有员工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公司会对员工进行灭火培训,对处理问题及时有效的员工会进行奖励,同样对引起事故的人员进行重罚!

⑩ 消防安全告知书怎样写

为了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好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双节不发生起火冒烟事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和谐××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将双节期间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单位应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职责,切实逐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措施。
(一)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设施、室内消火栓给水设施、火灾自动灭火设施、防排烟设施、消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存在堵塞、锁闭、遮挡
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现象,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三)不得擅自破坏原有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保证其完好有效。
(四)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危险品储罐、锅炉房、高低压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电信机房、消防水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
三、对各单位内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危险源,要落实人员值班职守,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及频次,做好巡查记录。
四、保证灭火器选型合理,配备充足,所有单位警卫室、传达室、门脸等明显部位应配备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5公斤abc类),重点单位及机关不得少于4具。
五、要求各单位至少应有两名义务消防队员在本单位门口值班巡视,确保双节期间过程中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本单位及邻近单位所发生的任何突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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