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旅游示范公路
㈠ 道路交通法第72条第2款的内容是什么
道路交通法第72条只有一款,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1)交通安全旅游示范公路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㈡ 交通安全
您好,希望可以帮您:
意义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中,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每年都会因交通事故而致死、伤残大量人员,财产损失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要从小学生起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特别要提高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严禁酒后、疲劳、超速违规驾驶。
概述
儿童交通安全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近年来,除了学龄前及中小学教育对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进行普及之外,不少地区也举办了生动的体验教育课程,或修建专业的体验馆,针对儿童或小学生在特定的场馆内,参加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以步行者和驾驶者的身份进行体验,从而正确理解交通安全知识,并培养在危险状态下的应变能力。让他们在实际道路上独立进行活动、玩耍中,避免发生交通伤亡事件等。并懂得宣传交通知识。
数据
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万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与2008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1%、7.8%、9.8%和10.7%。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与2007年相比,分别下降19%、10%、25%、15%、39%。 中国每5分钟有一人因车祸死亡,每一分钟有一人因车祸伤残,每天死亡280多人,每年死亡10万多人,汽车数量占世界1.9%,车祸死亡人数占世界15%,且每年增加4.5%。 自1899年发生第一起有记录车祸以来,全球车祸累计死亡3000万人,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所以每个人都必须珍重生命,注意安全。截至2010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约1.92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约2.05亿人,中国已经大踏步进入“汽车时代”。但是,值得社会关注并亟待采取有效措施的是,有数据显示,儿童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儿童伤害和死亡率在1985~1999年的15年间增长了81%。目前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的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安全事故,每天,至少有19名15岁以下的中国孩子因道路交通意外而死亡;77人因道路交通伤害而受伤。少年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居全球首位,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状况
省区
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多2005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4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超过11%。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行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5%和4.3%。因超速行驶导致16015人死亡,比2004年下降13%;疲劳驾驶导致2566人死亡,同比下降16%;违法超车、会车导致6871人死亡,同比下降11.8%;违法占道行驶导致4488人死亡,同比下降19.8%。超员客车交通事故导致3039人死亡,同比下降 19.5%。大货车、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突出,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减少 2005年,大货车肇事造成21505人死亡,占总数的21.8%;小型客车肇事造成20340人死亡,占总数的20.6%;摩托车肇事造成20774人死亡,占总数的2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肇事共造成9874人死亡,占总数的10%,同比下降12.1%。 2005年,营运车辆肇事135114起,导致3875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0%和39.2%,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16.3%和 6.1%。其中,营运客车肇事51247起,导致1056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1.4%和10.7%,同比下降19.9%和10%。另外,2005年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403起,导致268人死亡,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15.1%。
低驾龄肇事比例
2005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 13.3%
二、三级事故突出
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农村道路
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和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伤107792人,占总数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 (一)24个省(区、市)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江西、广东各发生4起,山西、云南各发生3起,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区、市)各发生2起。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减少7起,广西同比减少3起。另外,江苏、广东、青海3省同比增加2起。 (二)5月、10月份特大交通事故较多。平均每月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5、10月份高于其他月份,分别发生了7起和6起。2005年春运期间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比2004年减少14起,下降77.8%。 (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严重,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增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12起,占总数的25.5%;因疲劳驾驶导致7起,占总数的14.8%;因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导致事故5起,占总数的10.6%。有17起事故中存在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占总数的36.2%。此外,因机动车制动失效、爆胎等原因共导致9起事故,占总数的19.1%,比2004年增加3起。 (四)营运车辆肇事突出。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客车肇事29起,造成48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1.7%和60%。跨省长途营运客车肇事12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41.4%;中短途营运客车肇事17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58.6%。营运货车肇事16起,造成29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4%和36.7%。 (五)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发。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公路上发生44起,造成74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3.6%和92.3%。其中,国道、省道上共发生22起,比2004年减少2起,占总数的46.8%;县道、乡道上共发生7起,同比减少15起。高速公路上发生10起,同比增加了2起。 (六)事故形态以单方事故为主,坠车事故较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共发生单方事故28起,占总数的59.6%。其中,有21起为坠车事故,多发生在西部多山地区,占总数的44.6%。非单方事故中,发生正面碰撞事故8起,追尾碰撞事故7起,两者合计占事故总起数32.6%。(资料来源:公安部) 公安部通报的06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基本工作思路。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运量将持续形成高峰;周期性道路改造的里程增多,在一定程度将加大公路事故预防工作的难度;农民生产、生活出行增多,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仍将存在。进入7月份,持续高温天气,疲劳驾驶将对交通安全产生一定影响;暑期旅游和晨间道路交通活动增多。从2001年至2005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看,7月份平均发生交通事故52803起,死亡人数在7700人至8900人之间,平均死亡8438人,占全年总死亡人数的8 %,高于3月、4月、5月、6月;平均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26起,其中平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3.2起。 针对交通安全严峻形势,要完成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和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4·17会议精神,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第三季度要继续把预防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点,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省份,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战略。为此,公安部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福建、湖北、湖南、广西、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9省(区、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通过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严管交通秩序上有新的突破;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检查,在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力度,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上有新的突破;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上有新的突破;深入调查研究,在认识和把握事故规律上有新的突破。总之,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 交通安全手册
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得到遏制。 再次感谢新闻媒体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全社会都来关心交通安全,使公民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去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因驾驶员违法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有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占全年死亡总数的87.4%。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比较突出。 据了解,2004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相对集中在春运期间,地点相对集中在西南部地区,仅在春运40天内,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特大事故18起,占总数的32.7%……
交通安全常识
一、 车、船事故 车、船发生事故,而自己又在其中,这时应该怎么办?
1. 首先,要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应迅速辩明情况,寻找应付的办法。
2. 车、船撞击事故,如果你能在撞击关的短暂时间内发现险情,就应迅速握紧扶手、 椅背,同时两腿微变用力向前蹬地。这样,可减缓身体向前的冲击速度,从而降低受伤害的程度。
3. 如果意外事件发生得特别突然,那么就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以减轻头 部、胸部受到的冲击。
4. 如果你乘的车不幸翻倒,切记不要死抓住某个部位,只有抱头缩身,才是上策。
5. 在乘的车等高速交通工具时,坐位上都配备有安全带,可不要小看、小瞧细细的带子,它能保护你的生命。根据世界各国交通事故调查结果,澳大利亚安全带使用率为87%,死亡人数减少比率为15%-20%;英国安全带使用率92%,死亡减少24%。
二、 骑自行车如何注意安全
1. 我国交通法规明文规定,12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车。但城市骑车的12岁以下儿童不少,因此中小学生骑自行车,就成为我国交通事故的一个高发点。因此,必须加强对中小学生在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骑车安全意识。
2. 现在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赛车、山地车等多了,发生事故的比例也增多了。 所以,不要骑快车、追尾、超车等。
3. 过马路时要下车,应走人行横道。要学会估测来车与自己之间的安全距离,当车 辆正在行驶时,你与来车距离15米时不能抢道,25米以上才较安全。通过郊外马路时,要与来四距离大于40米以上才能通过。公路上骑车,千万不要抓住正在行驶的机动车,以免车速过快、不稳而摔倒,或因机动车突然刹车而被撞伤。
4. 骑车不慎将要跌倒时,与其拼命保持平衡,还不如索性摔倒。因为勉强保持平衡, 就忽视了自我保护,往往导致严重的挫伤、脱臼或骨折等后果。所以,遇到意外时,迅速地把车子抛掉,人向另一边跌倒。此时,全身肌肉要绷紧,尽可能用身体的大部分面积与地面接触。不要用单手、单肩或单脚着地。
三、 特殊交通事故的防御
有一些交通伤亡事故,并不是发生在宽阔的马路上,而是在小街、胡同内和居民居住区。在新疆某部队发生了一起事故,那是在部队的家属楼前,一天临时停了一辆解放牌卡车,司机去楼上办事。司机办玩事下楼后,上车就发动倒车,有一儿童钻到车子下玩耍,来不及跑出,当司机听见"嘭"的一声,下车一看,儿童的头已被压扁而死亡!
另外,北京市门头沟区有一小孩在街上玩耍,一辆货车出胡同口拐弯,司机来不及刹 车,这一小孩不幸被压死。 在城市,放学后学生玩的场所比较小。马路上踢球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交通 事故发生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稍有疏忽,就会酿成大祸。我们在马路边、胡同口、能进出车辆的家属院等地方玩耍时,一定要警惕车祸的发生。
减少交通事故,首先解决认识问题,一定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如陕西省清漳县城关第 二小学在1996年元月1日开学第一天,全校450名师生在操场上举行了新学期第一课--交通安全课。学校还制定《步行须知》《骑车须知》《路队须知》等规章制度,准备定期请交通民警到学校授课,并用播放录像、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使学生人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个个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这些,就是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的好办法。
四、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1. 指挥灯信号:
(1)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过,但拐变的车辆要避让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 人通过;
(2) 黄灯亮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通停车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 人可以继续通行,但要服从警察的手势,确保安全;
(3)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 人行横道信号灯:
(1)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 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3) 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穿越马路,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遵守信号的规定。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2) 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天桥或地道;
(3)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渐、猛跑;
(4) 不准跨越、倚坐路边护栏;
(5)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交通规则:
(1) 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先下后上;
(2) 不准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粗汽车;
(3)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
(4) 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站立、手伸出车外和跳车,手应抓牢车上固定的物体或安全带。
5.乘水上交通工具和火车时,应遵守船舶和火车的交通安全规定。
㈢ 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 编辑词条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中,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针对交通安全严峻形势,要完成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和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4·17会议精神,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
目录
展开
1 概述
2 数据
3 状况
3.1 交通违法
3.2 低驾龄肇事
4 三级事故
4.1 农村道路
4.2 特大事故
5 预防
5.1 安全教育
6 儿童安全
7 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1 概述
儿童交通安全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除了学龄前及中小学教育对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进行普及之外,不少地区也举办了生动的体验教育课程,或修建专业的体验馆,针对儿童或小学生在特定的场馆内,参加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以步行者和驾驶者的身份进行体验,从而正确理解交通安全知识,并培养在危险状态下的应变能力。让他们在实际道路上独立进行活动、玩耍中,避免发生交通伤亡事件等。并懂得宣传交通知识。交通安全
2 数据
中国每一分钟有一人因车祸伤残,每五分钟有一人因车祸死亡。每天死亡288人,每年死亡105120人,汽车数量占世界1.9%,车祸死亡人数占世界15%,且每年增加4.5%。 自1899年发生第一起有记录车祸以来,全球车祸累计死亡3000万人,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
截至2013年1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约1.92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约2.05亿人,中国已经大踏步进入“汽车时代”。但是,值得社会关注并亟待采取有效措施的是,有数据显示,儿童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儿童伤害和死亡率在1985~1999年的15年间增长了81%。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的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安全事故,每天,至少有19名15岁以下的中国孩子因道路交通意外而死亡;77人因道路交通伤害而受伤。少年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居全球首位,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等发布的《中国汽车社会蓝皮书》,调查显示:中国75.66%的汽车内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座椅;39.95%的家长曾让孩子坐 在副驾驶位置;而43.12%的家长选择在乘车时怀抱儿童;10.05%的家长则认为安全气囊能有效保护儿童。《中国汽车社会蓝皮书》作者陈辉表示,这些 都是交通事故中儿童受到重大伤害的主要原因。陈辉建议,政府部门应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具体的使用条件、惩罚条例等,并加大宣传力度。
3 状况
省区
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005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4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超过11%。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3.1 交通违法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比较突出。
3.2 低驾龄肇事
2005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 13.3%
4 三级事故
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
4.1 农村道路
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和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伤107792人,占总数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4.2 特大事故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
(一)24个省(区、市)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江西、广东各发生4起,山西、云南各发生3起,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区、市)各发生2起。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减少7起,广西同比减少3起。另外,江苏、广东、青海3省同比增加2起。
(二)5月、10月份特大交通事故较多。平均每月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5、10月份高于其他月份,分别发生了7起和6起。2005年春运期间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比2004年减少14起,下降77.8%。
(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严重,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增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12起,占总数的25.5%;因疲劳驾驶导致7起,占总数的14.8%;因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导致事故5起,占总数的10.6%。有17起事故中存在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占总数的36.2%。此外,因机动车制动失效、爆胎等原因共导致9起事故,占总数的19.1%,比2004年增加3起。
(四)营运车辆肇事突出。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客车肇事29起,造成48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1.7%和60%。跨省长途营运客车肇事12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41.4%;中短途营运客车肇事17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58.6%。营运货车肇事16起,造成29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4%和36.7%。
(五)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发。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公路上发生44起,造成74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3.6%和92.3%。其中,国道、省道上共发生22起,比2004年减少2起,占总数的46.8%;县道、乡道上共发生7起,同比减少15起。高速公路上发生10起,同比增加了2起。
(六)事故形态以单方事故为主,坠车事故较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共发生单方事故28起,占总数的59.6%。其中,有21起为坠车事故,多发生在西部多山地区,占总数的44.6%。非单方事故中,发生正面碰撞事故8起,追尾碰撞事故7起,两者合计占事故总起数32.6%。(资料来源:公安部) 公安部通报的06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基本工作思路。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运量将持续形成高峰;周期性道路改造的里程增多,在一定程度将加大公路事故预防工作的难度;农民生产、生活出行增多,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仍将存在。进入7月份,持续高温天气,疲劳驾驶将对交通安全产生一定影响;暑期旅游和晨间道路交通活动增多。
5 预防
针对交通安全严峻形势,要完成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和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4·17会议精神,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季度要继续把预防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点,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省份,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战略。通过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严管交通秩序上有新的突破;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检查,在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力度,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上有新的突破;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上有新的突破;深入调查研究,在认识和把握事故规律上有新的突破。总之,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交通安全手册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得到遏制。
5.1 安全教育
教育能提高人的意识,意识能改变人的行为,行为决定了后果。交通安全教育是解决交通事故的根本途径。只有有了很好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防卫意识,才能确保交通的安全。此项工作可从系统教育和强化教育两方面来做。在系统教育上学校要给每个学生分发《交通安全教育手册》,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在强化教育上采取交通安全活动形式,在活动体验下重点抓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请交通安全的专业人员(如交警、交通安全专家等)到课堂或者到指定地点给儿童讲授有关交通安全的专业知识,提醒学生在参与交通时应注意的事项,并当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核,对于考核通过者授予奖励,比如“儿童驾驶证”等。
第二:给学生播放一些交通事故录像,通过惨烈的场景、悲痛的画面,让学生吸取教训,警戒学生不要做“马路小英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播放3D的交通事故模拟片,使儿童更真实的感受到交通事故恶劣后果。
第三:儿童驾驶教育馆,在特定的场馆内,儿童在专业人员保护的情况下驾驶教育用的仿真小车,从驾驶员的角度,思考步行者的安全。
第四:安排交通意外模拟训练。主要内容是学习如何应付紧急事故,学会自救与他救等方面的应急处理事态的能力(如人工呼吸、止血、简单包扎、向外界求援等方面能力)。
另外,为解决交通安全教育持续性问题,2008年7月,公安部科技创新计划“多媒体、虚拟现实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研究”正式立项(课题编号:2008YYCXSDST058),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组织实施,上海沪江虚拟制造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研发、设计并建设。2009年9月,项目成果初审会在上海沪江虚拟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总部举行,并通过了部级专家组评审和验收,获国家发明专利1个、实用新型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6个,并发表学术论文2篇,成为公安系统推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解决方案。全国多地已建设了交通安全教育基地[2],可组织学生实地学习。
安全管理
教育提高了学生的的自觉性,但还需要良好的管理来确保其安全。学校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落实。
第一:建立交通安全小分队,由校长牵头,主抓交通安全的若干教师负责,各班班长或宣传委员为骨干,有兴趣并有一定活动能力的学生为成员建立一支交通安全小分队。定期举办相关活动,经常在校园中巡逻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提醒同学们注意交通安全。
第二:上学和放学时,在路口分配一位值日教师和值日学生(也可由家长协会成员或自愿者来担任),身穿橙色马夹,戴上红色手套,为学生的安全过街“发号施令”(必要时用口哨)。学生过街时成立小方队,手拿黄色小旗或者头戴黄色小帽,也可佩戴斜披在肩上的彩色绶带等作为警示信号。夜晚过街时要佩戴反光袖章或背反光的书包以加强醒目性。
第三:在学校组织同学们唱有关交通知识的儿歌,因为儿歌具有童真童趣、形象生动、节奏明快易唱等特点,易于幼儿接受,所以用浅明易懂的安全儿歌来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更容易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安全意识,教学也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
6 儿童安全
儿童交通安全是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关心。上述诸点措施,我们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有选择地加以实施。相信通过大家的众志成城,儿童的交通安全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让祖国的花朵能在完善的交通管理制度下、浓厚的交通规章学习的气氛和高度的交通意识中茁壮成长,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去上学的路上,一定要有家长陪同,特别是13岁以下的儿童,严禁自己乘坐或骑自行车去上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再次感谢新闻媒体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全社会都来关心交通安全,使公民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7 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
交通安全非口号,留住幸福无烦恼
严是爱、松是害,出了事故坑后代
珍爱生命、留住幸福,抵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无限风光在险峰,交通安全莫放松
横穿马路:一看、二等、三通过
文明礼让安全在,瞬间麻痹事故来
人要安全靠右行,车要安全靠慢行
横过公路,一慢二看
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开车多一分小心,家人多十分安心
忍一忍风平浪静,让一让海阔天空
赌气是罪恶之源,忍让才能保证安全
损人是祸,让人是福
宁可有理让无理,不可有理对无理
行车都抢先,事故在后边
酒后驾车者,医院给你开好了房间
遵守交通法规是您对社会安宁的一份贡献
虽为坦途——超速者戒;纵有捷径——乱穿者止
超车超速痛快一时,酿成车祸悔恨一生
礼让三分平安在,抢行一秒后悔迟
道路非比球场,不要合理冲撞
彼此让一让,安全有保障
要想效益好,安全最重要
让与争一闪念,生与死一瞬间
穿马路越护栏,不守法是隐患
行人靠边走,车成靠右行,交通秩序好,人车保安宁
人不斜穿,不车越线,各行其道
马路如虎口,劝君多留神
行人过路要小心,提前准备防万一
安全行走的人才能走得远
宁走千步远,不冒一步险
同志,亲人盼您平安回家
㈣ “十项措施”施行,为了你的安全,交警蜀黍殚精竭虑!
今年3月、4月,南宁市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61%。5月份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65%。其中,南宁市普通国省道的交通事故指数明显高于市区城市道路。南宁交警以严执法为主线,聚焦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推行协同共治、多元治理的理念,健全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实现全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即减少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前5个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南宁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呈现与往年完全不同的态势。2月份,疫情防控措施趋紧期间,由于群众交通出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呈全面大幅下降。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交通流量快速回升,交通事故反弹势头明显。3月、4月,虽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61%,但与1月、2月相比上升47.83%。
“从3月12日起,我们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子夜行动’,以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事故易发、管理薄弱时段为重点,开展全市夜查整治统一行动,落实分片包抓,实现对重点时段秩序管控全覆盖。”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罗义学说,进入5月,形势更加严峻,伤亡交通事故频发,事故导致45人死亡,同比上升4.65%。3月以来,马山县和江南区苏圩镇先后发生2起较大交通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33.33%。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南宁市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020起,造成179人死亡、99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55万余元,同比分别下降27.61%、25.73%、33.84%和33.9%,降幅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主要特点
普通国道省道事故指数偏高
“南宁市今年1至5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387起,造成52人死亡、44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37.94%、29.05%、44.53%。”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哨介绍,电动自行车单方事故30起,造成12人死亡,主要原因是未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头部受到致命伤害。
另外,货运车辆的交通肇事风险也比较突出。今年1至5月,南宁市发生涉及重型货运车辆交通事故141起,造成53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3.82%、29.61%,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率明显高于其他车型。
5月15日,在江南区苏圩镇国道359线上思往吴圩方向大塘至渠黎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3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统计,今年1至5月,南宁市普通国省道及农村道路共发生伤亡交通事故441起,造成114人死亡、493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43.24%、63.69%、49.45%,事故各项指数明显高于市区城市道路。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可小觑。”孙哨说,全市1至5月发生涉及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76起,死亡14人,受伤84人;涉及酒驾的交通事故143起,死亡12人,受伤76人;涉及超速行驶的交通事故12起,死亡4人,受伤10人;涉及超限载货的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2人。马山县死亡3人的“3·9”较大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即存在无证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行人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仅5月,全市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32起,造成11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33.33%、120.0%。肇事原因主要为行人违法上道路、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涉及行人事故主要集中在国省道,5月份造成5人死亡,占当月死亡总数的50%。
未雨绸缪
多措并举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从我们到现场处理的交通事故来看,国省道、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路面管控相对薄弱等问题较为突出。”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钟国庆说,6月正值夏收夏种农忙时节,农村地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和农机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赶工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交通肇事风险比较突出;景区、旅行社陆续恢复经营,时逢端午节假期,中短途旅游有可能迎来出行高峰,道路流量将大幅增加,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学校基本全部开学复课,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风险上升。另外,天气多变,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强降雨天气多发,也带来交通事故隐患。
交警支队结合南宁市“城市治理提升年”和“创城百日攻坚”行动,开展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专项行动,梳理排查25处交通组织不合理、设施不完善、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路段,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4家爱心企业自愿出资40万元,在358国道沿线事故多发点段安装一批太阳能照明设施,改善夜间照明条件,保障行车安全。
“我们优化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突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管控,会同银保监部门及保险企业,在全市32个乡镇建设警保合作劝导站,深化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等。”罗义学说,通过各方努力,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多元治理
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
当前,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和诸多挑战,南宁交警部门将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的大力支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对于南宁市普通国省道事故各项指数明显高于市区城市道路的情况,南宁交警突出抓好“十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实现全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积极推出协同共治、多元治理的理念,健全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日前,交警部门邀请多个职能部门,与桂西公路发展中心一起组建南宁市普通国省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小组,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
“我们要充分借助安委会、综治办、联席会议、文明办等平台,借力平安南宁、法治南宁建设以及综治考评、文明城市巡查检查等载体,提升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影响力,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蒋卫红说,接下来,南宁交警将深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查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建立重大安全隐患通报机制。加强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征信管理、保险监管等部门协作,推动加强行业监管、信用联合惩戒、保险费率浮动,进一步推进警路联合、警保联动、警企合作,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联防联治联动机制。
十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
①全面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增设信号灯、照明灯、爆闪灯、减速带、视频监控设备、凸面镜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推动市、县(区)政府挂牌督办事故多发、隐患突出路段。
②深化城市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开展低速电动车、城市工程运输车、非法改拼装车等易肇事肇祸车辆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毒驾、飙车飙声等重点违法治理专项行动。
③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主动适应省际收费站撤除、ETC推广、入口称重政策实施等新形势,推进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切实强化指挥调度、路面管控、应急处置、服务保障等工作。
④创建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深入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选取G7201绕城高速、国道358线南宁辖区路段作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推动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改进提升路面管控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⑤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两站两员”和路长管理制度,推进标准化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加大对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货车违法载客等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执法力度。
⑥提升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水平。将治安卡口、流量卡口、治超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实现镜头站岗、机器巡查、智能预警,控住动态风险,提升管理效能。推广安装使用城市工程运输车右转盲区监控系统和蜂鸣器装置。
⑦加大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力度。针对汛期、恶劣天气、紧急突发事件等情况,健全完善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严防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⑧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新媒体矩阵,开设交通安全“网络课堂”。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零酒驾”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⑨推行道路交通安全信用管理。推动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将严重交通违法失信的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
⑩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便民服务举措,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㈤ 旅游景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属哪个部门监管
你好:
如果是封闭式的旅游景区,那么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中的道路),有公共道路通过景区,那么它受景区和公安交警部门的双重安全监管。
附:小景区其实只能算是一个公园或游乐场所。而大的景区则就是一个小社会,一般都设有维持景区安全的派出所等执法机构。
依据是:
1、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原则。即:谁投资谁受益(亏)谁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2、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要加强治安、安全管理,要设置维护游览秩序和治安的机构或专门人员,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治安巡逻和检查。对寻衅闹事、扰乱秩序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要严厉打击,确保国家财产和游人的安全。对船、车、缆车、索道、码头等交通设施、游览活动器械、险要道路、繁忙道口及危险地段要定期检查,落实责任制度,加强管理和维护,及时排除危岩险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在危险地段及水域或猛兽出没、有害生物生长地区要设置安全标志,作出防范说明。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不得开展游览活动.
㈥ 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基地的示范单位
全国首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德州市临邑县交警大队、滨州市邹平县交警大队、聊城市莘县交警大队、烟台市莱州交警大队、东营市交警支队、济宁市金乡大队金达驾校等。
㈦ 贾青出游晒公路美照惹争议,还惊动了交警
10月7日,女明星贾青发微博并晒出其与闺蜜在中卫66号公路中央拍的多张照片。随后当地交警官方账户转发该微博写道:“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人应靠右侧通行,通过马路应确认安全迅速通过,不应在道路上长时间逗留。中卫交警向你提出警告,请删除微博减少影响,谢谢配合。”
10月12日,中卫市表示:“感谢各界对中卫旅游的喜爱,对广大游客的旅游需求安排不周表达歉意。目前中卫市相关部门正在协调解决方案,既保障交通顺畅和行人安全,又兼顾游客观赏该处公路景观的旅游需要。”据悉,中卫市相关部门将会增派值守人员,专门划定安全位置,引导游客正确在打卡地点拍照,确保安全。
现在越来越多的地点被当做是旅游打卡拍照的网红地。可是我们不能无视安全问题,拿命换照片。 文明出行,安全旅行,平安归家!
㈧ 交通安全出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走路要走在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过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
2、横过马路前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先向左看,后向右看,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可横过马路。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天桥”上行走,这样才比较安全。
3、在通过马路时,除了注意来往直行的车辆外,还要注意避让转弯行驶的车辆。当看到“方向灯”闪亮时,人离车辆远一些。千万不要以为让过了车头就没事了,人与车身靠得太近,就容易被车尾撞倒,发生伤亡事故。
4、集体外出活动时,要在带领下好队伍,横列不易超过两人。行进时,就靠右侧走在人行道上。要自觉遵守纪律,不随便离队,不互相追逐嬉闹,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人、车通行。过马路时,应在人行横道上通过。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5、文明乘车,确保安全。我们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上车。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
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就做个文明的小乘客。下来后,要注意安全,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㈨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哪些
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隔离栅、照明设备、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 道路交通标志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辅助标志。设置交通标志的目的是给道路通行人员提供确切的信息,保证交通安全畅通。高速公路上车速高,车道数多,标志尺寸比一般道路上的大得多。 路面标线有禁止标线、指示标线、警告标线,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类喷刷或用混凝土预制块等铺列成线条、符号,与道路标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设施。路面标线种类较多,有行车道中线、停车线竖面标线、路缘石标线等。标线有连续线、间断线、箭头指示线等,多使用白色或黄色漆。 公路上的安全护栏既要阻止车辆越出路外,防止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同时还要能诱导驾驶员的视线。 隔离栅是高速公路的基础设施之一,它使高速公路全封闭得以实现,并阻止人畜进入高速公路。它可有效地排除横向干扰,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效益的发挥。隔离栅按其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金属网、钢板网、刺铁丝和常青绿篱几大类。 道路照明主要是为保证夜间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大致分为连续照明、局部照明及隧道照明。照明条件对道路交通安全有着很大的影响, 视线诱导标一般沿车道两侧设置,具有明示道路线形、诱导驾驶员视线等用途。对有必要在夜间进行视线诱导的路段,设置反光式视线诱导标。 防炫设施的用途是遮挡对向车前照灯的炫光,分防炫网和防炫板两种。
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