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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线路和产品安全评估分析

发布时间: 2022-03-14 22:40:11

A. 求教,应该从哪些方面评价旅行社产品(旅游线路)

  1. 看价格,1000多双飞团,基本都是廉价受气团,同样去港澳5天,纯玩和普通团走的景点都一样,价格能差3倍。

  2. 看酒店住宿和用餐标准。 因为飞机,旅游车,门票,这些都是标准化的东西,好团与差团去的景点都会一样,座的飞机也一样,无非就是航班时间差异,旅游车新旧。 但是酒店和用餐的差异,可以造成线路质量的很大差异。 现在旅行社所谓的3星酒店就是商务酒店,干净卫生及酒店就是小旅馆。。

B. 旅游产品营销环境分析

摘要:对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开发进行优势、劣势、机遇、威胁四方面的SWOT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产品创新开发的具体策略:积极发展观光游览型乡村旅游;不断探索商务会议型乡村旅游等。 关键词:城郊乡村旅游;SWOT分析;济南市 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资源相当丰富,数量众多、类型多样,其中,可供开发的旅游资源点非常多,已经成为济南市城郊旅游资源的主体组成部分。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地也逐渐成长为济南市民周末休闲度假、运动健身的理想去处。 一、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开发SWOT分析 (一)优势 1.城郊乡村旅游资源数量多、规模大、种类丰富、特色鲜明 济南市城郊地区拥有数量众多的乡村旅游资源,并且有些资源体量比较大;资源种类也非常丰富,既有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等自然资源,也有古建筑、历史古迹、民俗风情等人文资源;其中,有些旅游资源具有鲜明的特色,比如,九顶塔民俗风情园、金象山滑雪场等。 2.济南市民平均出游率高,城郊乡村旅游具有良好的基础市场 根据客源市场分析可知,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的目标市场主要是济南市民,因此,济南市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市民的“富裕程度”等将直接影响城郊乡村旅游的发展层次与规模。济南市拥有近300万常住人口,市民人均收入较高,其中,2004年济南市非农业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12 005元,并以年均9.1%的速度增长,这在全国都处于较高的水平。这就为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提供了最基本的市场保障。 3.济南市区位条件优越,内外交通发达 济南市位于京沪铁路、胶济铁路交叉点上,又是京福高速、济青高速、济聊高速、104国道等重要交通要道的交汇处,区位条件非常优越;并且济南市已经建成以高速公路为主框架的城市交通环线,内外交通非常发达。济南市公交体系逐渐完善,交通网络已经延伸到至城郊各主要乡村旅游点,并在市区主要路段开辟了旅游巴士,从而使市区游客能更容易地进入城郊进行乡村旅游活动。 (二)劣势 1.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质量和特色仍显不足 目前,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对“乡村旅游”的认识还停留在浅层次上,使得大多数乡村旅游产品仍以简单的乡村观光、“吃农家饭”等为主,对参与性活动的安排较少,乡村资源的旅游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这实际上也是国内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2.淡旺季明显,对旅游接待形成巨大压力 由于济南市处于我国北方地区,四季明显,乡村旅游景观四季差异很大,使得城郊乡村旅游淡旺季突出,其中,春夏两季是乡村旅游最好的季节,许多旅游点经常会出现产品、设施“季节性短缺”现象;而秋冬季节由于景观效果较差,温度较低,使得游客很少进入。乡村旅游经营户经常是忙半年、闲半年,使得很多乡村旅游服务设施长时间闲置,难以长期保持供需平衡。 3.专业人才缺乏,经营能力弱 除了几个主要的乡村旅游景区是由旅游开发公司科学经营外,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开发的主体仍为当地的乡村业户,他们长期与土地打交道,还未摆脱小农意识,缺乏现代服务观念,服务意识低下,市场开拓能力较差,这也是制约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综合接待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三)机遇 1.山东省建设500个“旅游强村”的政策推动 在2006年5月召开的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上,省旅游主管部门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在全省推广旅游兴县、旅游兴农经验,强化乡村旅游规范管理,继续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大力开展红色旅游、民俗旅游、农业旅游,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设30个旅游强县、100个旅游强乡(镇)、500个旅游强村,推动乡村旅游向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并将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和鼓励。这一针对性政策的出台,使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的开发面临着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2.回归自然的社会趋势,使乡村旅游日趋时尚 城市化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方便、给人们的发展带来更多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生活紧张、“城市病”等,这就使乡村旅游越来越受到更多城市旅游者的青睐。济南市城郊乡村景观秀美、旅游资源丰富,能够很好地满足济南市民日常休闲、回归乡村田园的愿望。 (四)威胁 1.重复性开发,造成资源浪费 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点较多,虽然类型丰富,但仍存在同质竞争、重复开发等问题,比如,卧虎山国际滑雪场、金象山滑雪场就存在这种竞争。对于各种形式的“垂钓园”、“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区(点),其竞争程度更加激烈。这种现象必须通过规划、管理和引导,并进行协调与平衡,才能避免过度竞争。 2.乡村文化和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地主要处于南部山区和东部丘陵地带,尤其以南部山区为主,这里的森林植被保存较好,水资源丰富,但是,生态环境脆弱,很容易因为旅游者的大量进入而遭到破坏;当地的乡村传统文化也面临着消失、变异的威胁。因此,这里的乡村旅游开发一定要充分注意对传统乡村和乡村环境的保护,必须把环境保护特别是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保护放在重要的地位。 二、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产品创新开发策略 通过分析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济南市城郊乡村旅游的资源特色,提出具体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策略: (一)积极发展观光游览型乡村旅游 观光游览型乡村旅游以产业化农业园、特色蔬菜园、林木花卉种植基地、渔牧养殖基地、乡村农舍、溪流湖泊等为旅游对象,开发以亲近自然、走近自然为主题的旅游项目,使游客通过观赏游览和参加简单的乡间劳作,感受浪漫、宁静、自然、亲切的田园气氛,满足在奇山秀水间得到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需求。 以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刘家村为例。该村交通便利,省道327线穿村而过,村南八里峪广泛种植杏树、桃树、苹果树等,形成了大面积的果园。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该村成为历城区历届春季赏花会的重要赏花区,赏花会期间游客可以参与桃花观赏游览活动,从而吸引了大批济南市内游客。 而对于历城区仲宫镇支家岭村来说,过去该村旅游资源基础差,经济基础薄弱。后来该村投资了500多万元建成奶牛小区,现已养奶牛1 000多头;村里还拿出30多亩地扶持群众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的养殖业,鼓励村民进行奶牛、蛋鸡、生猪等规模化饲养,这就为该村开展观光型牧业提供了优质条件。 (二)不断探索商务会议型乡村旅游 商务会议型乡村旅游是在田园环境优美的乡村地区,通过修建住宿、餐饮、娱乐等一体化设施,吸引市内商务游客和会议人士前来观光度假、娱乐休闲,为他们进行商务洽谈、会议培训等提供理想之地。 以济南市城郊柳埠镇涌泉山庄为例,该山庄环境优雅清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极其便利。它东邻风景名胜四门塔,背靠青山绿水,四季阳光沐浴。山庄因为有一天然地下泉水长年不枯而得名。涌泉山庄功能完善、设备齐全,是集餐饮、娱乐、学术交流、商务洽谈等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地,其内部装修极为考究,既有现代建筑风格,又能体现出民族典雅之风。山庄设有客房30余套,其中,包括商务套房、标准客房、单人间;餐饮部设有零点大厅一个,可同时容纳200余人就餐;还设有大中小会议室3个,可供举办大型会议、学术交流、婚宴等。 [1] [2] [] [] (三)全面开展体验参与型乡村旅游 1.体验农园 体验农园是通过建设一些亲情农园、度假农场等场所,让游客与家人一起度过一段乡村生活,从中体会休闲和放松,体验农业劳动的艰辛和喜悦,之后还可以回来收获自己和家人们一起劳动的果实。体验农园提供了游客与村民交流的机会,使游客充分体验农家生活的乐趣和乡村居民的热情,因此,这种旅游产品非常适合家庭旅游、都市白领和青少年以及中远程文化旅游者。体验农园可以开发的活动项目有:农田耕作、花草栽植、农田灌溉、牛羊放牧、农产品收摘与加工等,这样就可以让游客充分参与和体验劳动过程,深入乡村生活,感受劳动之美,丰富旅游经历。 以历城区西营镇为例,该镇位于济南市南部山区,群山环抱,山青水秀,旅游资源非常丰富。该镇还与济南市三大旅游热点相邻,并且交通方便,省道327线、港西公路贯穿境内。当地以盛产苹果、板栗、核桃、杏、柿子等各类干鲜果品著称,全镇果园面积达到7.2万亩,年产量2 000万斤,形成了济南南部山区大型果品生产基地。该镇今后就可以利用现有的水果种植资源,在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培育几个体验型水果采摘园,开发果品采摘、果树认养等项目。 2.民俗生活体验游 济南市城郊民俗文化内容丰富,诸如生产民俗、生活民俗、社会民俗、信仰民俗、游艺民俗等都独具特色,这为济南市民体验乡村民俗风情、了解民俗文化、实现精神交流提供了机会。可以结合民俗手工艺品开发制作、民俗节庆活动、民俗主题游乐园建设等,深入开发济南市城郊民俗生活体验旅游。 以济南市城郊九顶塔民族风情园为例,该园集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民居建筑、民间艺术于一体,每天还举行苗族“上刀山下火海”、佤族“甩发舞”等大型少数民族歌舞演出。游客可以身着民族服装,与少数民族演员一起载歌载舞,欢庆“火把节”、“泼水节”等少数民族节日,也可以参加少数民族婚俗表演,亲自感受吊桥、溜索、攀岩、秋千等饶有兴趣的娱乐项目,并可以在民族村品尝各少数民族的风味小吃,购买各地多姿多彩的民族工艺品。 3.森林徒步探险游 济南市城郊南部山区隶属于泰山余脉,区内植被茂密、沟壑纵横、水系发达、泉水众多,药乡国家森林公园、蟠龙山森林公园、腊山森林公园等亦在区内。可以在这些森林公园内,设计开发森林徒步探险旅游。游客深入神秘的自然空间进行探险猎奇,可以暂时远离喧嚣的都市,这也是游客实现自我价值的很好的旅游方式。当然在开发此种旅游产品时,要做好旅游线路的策划、乡村大本营的建设等,以便充分保障游客的安全。 (四)大力发展教育型乡村旅游 1.乡村生态科考游 发展乡村生态科考旅游,能够增加游客对乡村生态的基本认识,让他们不再是被动的旅游,而是通过更为积极的游览学习,来进一步了解自然,培养对大自然的感情。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利用济南市城郊原有的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地质科考游、森林科普游、观鸟旅游等旅游活动。 2.农业科技展示旅游 济南市城郊乡村地区已经建立起许多农业科技示范项目,诸如章丘市垛庄镇林果科技示范园、章丘市水寨镇生态科技示范园、平阴县玫瑰科技示范园、济阳县太平镇设施瓜果科技示范园等。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逐渐增加其旅游功能,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科普教育功能。可以将传统手工劳作与高科技的农业科技展示结合起来,在充分展示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的同时,营造自然纯朴的传统农业景观和浓厚的乡土气息,从而使旅游者在两者的对比中对先进的现代农业科技产生自豪感。 (五)引导发展乡村古镇文化旅游 济南市城郊地区仍遗留有历史久远的乡村古镇,其中以历城区仲宫老街为代表。仲宫老街位于仲宫镇政府以西500多米处,老街古称终军寨,呈封闭状态,南北两端有城楼式建筑。街上有多条通向东西方的窄短胡同,整条老街蜿蜒崎岖,南北两端阁楼旁挖有十多米见方的大水塘,形似巨龙戏水,为理想的风水宝地。古代曾在此设驿站,南北驿道贯穿其间,既为官府传递公文,又为商贾提供贩运货物之便利,因此,早在唐代便逐渐形成街道,开展集市贸易。老街有多处名胜古迹,如南北阁楼、清真寺、汉白玉终军像、古代民居、老街石板路等,有的尚保存完好。可以在充分保护老街古迹的同时,利用古老而传统的民舍,开展住宿农家、领略古镇风貌、理解古镇文化内涵的古镇文化体验旅游。可以组织游客进行农家访问,到农家做客,与纯朴热情的村民交流,体验古镇居民质朴的生活方式。 (六)广泛开展购物型乡村旅游 济南市城郊乡村地区蕴涵着丰富的物产资源,很多地方特产经过加工、包装后,就可以成为深受游客喜爱的旅游商品,这为开展购物型乡村旅游提供了物质基础。通过研究旅游者的兴趣、爱好,进而开发出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旅游纪念品、旅游日用品、土特产品、特色食品等,供游客参与购买活动,可以丰富游客的乡村旅游经历。 济南市城郊在发展购物型乡村旅游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发乡村旅游商品:(1)土特产品系列,包括各地盛产的特色水果、海鲜、农作物等,如历城红玉杏、平阴玫瑰、章丘大葱、龙山小米、明水香稻、明水白莲藕、福牌阿胶、灵岩绿茶等;(2)旅游纪念品系列,包括特色工艺品、印刷与出版物、乡村景点纪念品、民族风情纪念品、生产工具纪念品等种类,如鲁绣、长清木鱼石、黑陶、鲁绣、绢花、面塑等;(3)特色食品系列。由于不同乡村地区自然环境各异,从而形成不同的饮食习惯和食品系列,这些地方特色食品对外来旅游者具有很大吸引力,可以开发设计成地方特色旅游商品进行销售。如济南的糖酥煎饼、盘丝饼、酥锅、馓子、油旋等。这些乡村旅游商品可以摆设在水果采摘园、乡村工艺作坊、乡村集市等地方,这样可以方便游客随时购买,并争取让游客亲自参与制作某些旅游工艺品等。开展乡村旅游购物活动,既做到了就地取材,变废为宝,又突出了乡村体验旅游的参与性;既能提高乡村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又为游客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七)在有条件的乡村地区重点开发综合型乡村旅游 综合型乡村旅游就是将各类乡村旅游产品集中于一体进行开发,使其具有观光游览、商务会议、体验参与、科普教育、旅游购物等功能,从而全方位满足旅游者的需求。 以济南市城郊历城区柳埠镇龙门山庄为例,该山庄已初步建立起集农家休闲、旅游观光、采摘垂钓、餐饮娱乐、避暑度假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山庄内有一片杏林,色泽鲜亮的杏子可供游客随手采摘品尝;树下菜园中有黄瓜、茄子、西红柿等蔬菜,游人可以任意采摘,也可以在田间劳动,尝试劳动的乐趣。游客还能在路边的吊床上休息,在竹林中纳凉,可以喝山泉水浸泡的香茶,可以吃农家的媳妇宴等。游客返回时,还可以购买当地无污染、无公害的山鸡蛋、山河鱼、薄荷芽、灰灰菜、花椒芽等土特产品。 网上案例,仅供借鉴。

C. 文化旅游部: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事项
(一)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二)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管理。各地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统筹做好旅游安全等各项工作。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旅游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要督促旅行社控制团队规模,做好行程管理,将防控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在线旅游企业参照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地要创新发展理念,支持旅游企业综合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复工复业,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服务质量。行业组织要倡导诚信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旅游企业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不断增强游客满意度。
(三)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各地旅游景区要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加强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等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疏导,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
(四)树立文明旅游新风尚。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推广“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游新方式;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引导游客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六)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各地要始终绷紧汛期旅游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压实责任,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加强对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加大水上旅游项目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关注雨情预报和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汛情预报,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正在行程中的旅游团一旦遭遇突发汛情,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必要时暂停旅游经营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7月14日
附件
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指导全国旅行社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有序恢复经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动态调整。指导旅行社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制定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应对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坚持有序恢复。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创新发展理念,支持旅行社综合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复工复业,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服务质量。行业组织要倡导诚信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旅行社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不断增强游客满意度。
二、行前管理
(四)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明确各方权责。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要强化数据分析,提高产品防疫标准。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五)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从严控制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六)配备防护用品。旅行社应当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要督促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包车、酒店客房、餐厅等接待设施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清洁。
(七)加强宣传引导。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队旅游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提醒游客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增强游客自我防控意识。
(八)加强行前排查。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检核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
三、行程管理
(九)落实防控措施。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要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加强服务规范。旅行社要进一步落实《旅行社服务通则》《导游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行程管理。导游要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提醒游客配合开展健康检疫,做好个人防护。行程结束后,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团队档案整理并妥善保管。
(十一)倡导文明旅游。旅行社应当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推广“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游新方式。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倡导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提醒游客规范处理垃圾,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四、企业内部管理
(十二)加强办公及经营场所管理。旅行社要落实防控责任,制定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要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尽可能使用网络会议工具。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十三)做好员工监测。旅行社应当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及时安排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要在导游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
(十四)加强教育培训。旅行社应当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项培训,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导游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做好全陪、地陪等各项服务工作。
五、应急处置
(十五)建立协同机制。旅行社应当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要加强与合作商、供应商的协调联动,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疑似疫情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十六)做好应急处置。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该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有序恢复经营工作平稳有序。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旅行社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九)加强日常调度。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D. 简述旅游线路设计的基本原则,简答题,求解

(1)市场性原则

(2)特色性原则

(3)效益性原则

(4)季节性原则

(5)网络化原则

(6)安全性原则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旅游线路划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

(1)按旅游线路的距离,可分为短程旅游线、中程旅游线、远程旅游线;

(2)按旅游线路的全程计算旅游时间,可分为一日旅游游线、二日旅游游线、三日旅游游线和多日旅游游线;

(3)按旅游线路的性质,可分为普通观光旅游线和专题旅游线;

(4)按旅游线路对游客吸引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国际旅游游线。国家级旅游线和区内旅游线;

(5)按旅游线路的空间布局形态,可分为两点往返式旅游线、单通道式(单线贯通式)旅游线、环通道式(环形贯通式)旅游线、单枢纽式(单点轴辐式)旅游线、多枢纽式(多点轴辐式)旅游线和网络分布式旅游线。

(4)旅游线路和产品安全评估分析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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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计划:

首先要确定时间,之后再确定地方。选择出游目标要突出重点,再以重点目标为中心沿途选择其它次级目标。随后,概算出出游所需费用。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景点门票费、食宿费、购物费等。预算要留有余地,以备急需。

必备工具:

乘飞机的话最好选乘早班机或晚班机,因为时间原因,早班机和晚班机的票价都比午班机等黄金时段的班机价格便宜。乘坐火车或汽车的话应选择夕发朝至的班次,这样可以省住宿费。

出行时间:

绝大多数景点都有淡季和旺季之分。淡季旅游时,不仅车好坐,而且由于游人少,即使是五星级宾馆都能有惊人的优惠。此外,淡季旅游可以提前购票,还能购买返程票。航空公司为了揽客已作出提前预订机票可享受优惠的规定,且预定期越长,优惠越大。与此同时,也有购往返程票的特殊优惠政策。

E. 如何评估大数据安全分析产品

评估大数据安全分析产品的五大必需要素如下:
1.统一的数据管理
2.支持日志、漏洞和流等多种数据类型
3.可扩展的数据获取
4.信息安全相关的分析工具
5.合规报告

F. 旅游线路属于旅游产品么

是旅游产品 。 旅游线路包括旅游线路的设计(交通、旅游地、住宿、时间安排等等方面)
怎么开发:首先你要根据你的旅游线路产品做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等等
营销手段:网络营销、电视媒体营销、广告营销等等
涉及专业知识太多 给你参考书籍名称:《旅游产品设计与操作手册(张道顺)》、《旅游市场营销学》

G. 旅游产品到底包括些什么,具体是指的什么

旅游产品,亦称旅游服务产品。是指由实物和服务构成。包括旅行商集合景点、交通、食宿、娱乐等设施设备、项目及相应服务出售给旅游者的旅游线路类产品,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单个企业提供给旅游者的活动项目类产品。具有综合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同时性、不可贮存性、所有权不可转移性等特点。

旅游产品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国家旅游局,1999):

1、观光旅游产品(自然风光、名胜古迹、城市风光等)

2、度假旅游产品(海滨、山地、温泉、乡村、野营等)

3、专项旅游产品(文化、商务、体育健身、业务等)

4、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旅游最初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式出现,主旨是保护环境、回归自然,变革了以往的旅游发展模式。但如今的生态旅游无论从概念、方式、要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创新,成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论。

5、旅游安全产品:旅游保护用品,旅游意外保险产品,旅游防护用品,这些保障旅游游客安全的工具产品。

(7)旅游线路和产品安全评估分析扩展阅读

由于旅游产品尚未被消费者了解和接受,因此旅游者的购买很多是试探性的,几乎没有重复购买,导致销售量缓慢增长。并且为了使旅游者认识旅游产品,旅游企业又需要做大量广告和促销工作,使旅游产品的投入和销售费用较大,导致旅游企业往往利润极小,甚至亏损。

由于前期旅游宣传促销的效果出现,旅游者对旅游产品逐渐熟悉,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旅游产品,重复购买者也逐渐增多,使旅游产品在市场上开始有一定的知名度,旅游产品销售量迅速增加,销售额迅速增长,增长率在10%以上。

旅游产品进入了更新换代的阶段,由于新的旅游产品已进入市场并逐步地替代老产品,除少数名牌旅游产品外大多数旅游产品销售量逐渐减少。这时,旅游企业若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使旅游产品进入再成长期,以延长旅游产品的生命周期,则旅游产品将随着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销售额和利润额的持续下降而被迫退出旅游市场。

H. 什么是旅游产品最基本的安全标准

旅游产品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国家旅游局,1999):
1、观光旅游产品(自然风光、名胜古迹、城市风光等)
2、度假旅游产品(海滨、山地、温泉、乡村、野营等)
3、专项旅游产品(文化、商务、体育健身、业务等)
4、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旅游最初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式出现,主旨是保护环境、回归自然,变革了以往的旅游发展模式。
5、旅游安全产品:旅游保护用品,旅游意外保险[1]产品,旅游防护用品,这些保障旅游游客安全的工具产品。
但现在生态旅游无论从概念、方式、要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创新,成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论。
从旅游的目的的角度出发,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着旅游吸引物、交通和旅游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的用以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的全部服务。
从旅游者角度出发,旅游产品就是指旅客花费了一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所换取的一次旅游经历。
安全标准不一而足。具体看国家规定。

I.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吕安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郑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点导师组组长,中国旅游安全管理专家。主要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安全、饭店管理、区域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级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奥运旅游安全研究项目3项,其他各类课题近5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20余篇(约150万字)。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此次事故的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需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旅游产品要素的安全评估。旅行社是组织旅游产品的龙头,要对所采购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资料备案上报,严禁采购不合格、没有资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素产品。
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团费、负团费的危害为主题对旅游者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案例教育,使旅游者认识到零团费、负团费将给自身造成的风险与伤害,扫除零团费、负团费存在的土壤。
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责任险的统保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险保障能力。
四是在旅游旺季进行旅游交通事故的专项治理。在我国,旅游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司机疲劳驾驶、不规范操作、危险路段等是造成旅游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隐患,应该向欧洲学习,对旅游车、旅游司机的准入资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同时对旅游司机的单次行车时长、特定旅游线路的行车资质等进行限定,并积极鼓励游客对旅游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投诉。
五是严厉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经营行为。对零团费、负团费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关的旅游资质,强化旅行社之间的连带监管。
六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组团单位将旅游要素,尤其是旅游购物点、购物次数、发生额外行程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明确列入合同,以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
七是建立旅游暗访制度。通过暗访调查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对违反旅游相关法规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严厉的制裁与处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规范和调整旅游行业的经营模式。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突然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州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旅游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州岛、用完午餐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予旅游者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时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约2:30时许,七、八名旅游者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时,三名游客走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失踪。旅游者向110报案。公安部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海事部门、当地村镇人员搜救。10月6日上午8时许,在当地公安、海事、旅游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努力下,于事发现场下游2公里处找到两名失踪者遗体。经法医鉴定和公司领导现场确认,死者为该公司委托旅行社组织的赴肇庆旅游的团队成员。
事故发生后,肇庆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高度重视事件的处理。肇庆市旅游局及时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领导等有关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协调相关部门。事发地鼎湖区政府组成了由公安、海事、旅游以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研究部署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由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州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死者家属随后返回原籍,事故善后处理结束。(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点评人:韩玉灵,女,武汉生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处长、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政策与规制、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市局级政府和行业协会互动机制、旅游安全保障机制、旅游景区安全研究项目、课题多项;主编国家级教材等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
旅游安全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内在要求,决定旅游目的的实现与否。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为此,《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一般而言,实践中侵害旅游者安全保障权较为常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意识淡漠。旅游业者、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漠,或只注重经济效益,从而引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侵权事故发生。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滥;加之旅游者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显然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旅游者。旅游业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
第二、盲目销价竞争。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服务质量、接待标准、住宿条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低价格必然带来高风险: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使用带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简陋的住宿设施、缺乏安全保证的游览地等等,都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第三、提供的旅游产品尤其特种旅游产品或者旅游环境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在旅游景区表现在游乐设施老化、质量不达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示、自然环境存在潜在隐患等。诸如雷雨天使游客遭雷击、迷路等。在组团旅游活动中,旅行社即是旅游产品的销售者,更是旅游要素的组合者。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如何避免或者减少其安全风险?如何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
第四,旅游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不法分子针对旅游者实施的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侵权。实践中,这类案件容易发生在开放性的、以自然景观为内容的旅游景区,具有事件发生突然、防范较为困难的特点。
第五,旅游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如前所述,旅游安全以旅游本质为基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空间的移动性又使旅游安全问题始终伴随着旅游活动而存在。实践中,旅游者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价格趋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旅游环境的可靠性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对自身利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转嫁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非人为的风险。
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从组团社和组织单位而言,不可谓不重视旅游安全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拓展旅游在双方的努力下进展顺利。然而,悲剧在旅游活动即将结束的不经意间发生了,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本案再一次证明:对旅游安全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旅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本案引人思考、发人深省:
第一、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鉴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为此,旅游业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应保证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要实现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发现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有严重缺陷的,即使旅游者采取正确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要及时告知旅游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二、开展新型的特种旅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随着旅游者品味的提高,不断满足旅游者需求、推出新型旅游产品成为提高旅游经营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案旅行社开展的拓展旅游,又称为体验式旅游,源于二战时期英国开展的拓展训练,是以团队的形式,让人们在享受自然风光的同时,通过体验利用崇山峻岭、瀚海大川等自然环境设计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项目,达到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的身心的双重收获。开展类似的特种旅游活动在风险性及其防范方面的难度更大。这就要求旅游经营者在产品的设计、地点的选择、项目的安排、场所的安全系数、安全保障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第三,组织单位的团队旅游,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指挥责任,并针对项目及活动地点的特殊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接受单位委托组织旅游活动,是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团队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的保障责任。实践中,因为是单位组团,有关负责人往往会在活动中不顾合同约定临时动议,改变行程或变更活动内容,若随团导游员协调能力欠缺,极易引发导游员与单位带队人间的冲突。为此,签订旅游合同,应当明晰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权限和责任划分,避免发生事故后,责任分担困难给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其次,要针对开展活动环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穿于旅游活动始终。本案因公司负责人的意见而改变行程,且公司负责人带头违规与其属下员工下江游泳,与旅游合同对双方责任约定不明确有直接关系。
第四,利用公益广告、公益讲堂等形式,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旅游知识的教育,尤其是旅游安全知识的灌输。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作为旅游目的地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培养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旅游者,使其养成良好的旅游消费习惯,旅游者有责任,政府、旅游企业和全社会也有责任。政府有义务为旅游者创造学习旅游知识的条件,企业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服务、关于旅游项目的详细资料等真实信息,保证旅游者知情权的实现。
第五,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培养旅游者、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险意识,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会救援体系的新路径,确保旅游者旅游权益实现的责任。购买旅游保险,是有效转嫁旅游风险的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保险意识淡漠,旅游保险品种单一,旅游救援体系不完善、资金缺乏保障等等现状,为事故的善后的处理增加了难度。各级旅游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旅游者、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保险,各级保险监督机构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保险产品。

J. 旅游景点评估方法

旅游景区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景区的吸引物、旅游者、景区的服务业等。
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是指具有吸引国内外游客前往游览的明确的区域场所,能够满足游客游览观光,消遣娱乐,康体健身,求知等旅游需求,应具备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
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学习等各类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是旅游业的核心要素,是旅游产品的主体成分,是旅游产业链中的中心环节,是旅游消费的吸引中心,是旅游产业面的辐射中心。
旅游业是很多城市或地区的支柱性产业,所以在国计民生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有很多典型的旅游城市,例如三亚、丽江、焦作、黄山、敦煌等等,都是以旅游为核心,全面带动整体经济发展的城市。直接受益的行业有旅游业、餐饮娱乐、城市交通、生活服务行业、旅游纪念品 等等全面带动整个地区的生产消费各行业的共同发展,形成以旅游为龙头的旅游经济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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