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旅游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
1. 部门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邹平县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 第三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负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二章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县长、镇(办、开发区)长(主任)是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同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六)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第五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和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本行政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三章 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各行政主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贯彻实施、执行落实; (二)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四)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明确建立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工作条件; (六)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第八条 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各行政主管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受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三)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股、站、所、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四)督促、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 第十条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是县政府安委会的工作承办机构,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县政府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县政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全生产重要工作的开展落实; (二)坚持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动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监管; (三)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及安委会召开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章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十一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县政府及安委会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职责; (三)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工矿商贸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对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直接监管,综合管理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 (五)组织协调管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定期对各镇(办)、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提出整改措施,并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制度。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定期对各镇(办)、开发区和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 坚持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各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和年终应就安全生产情况向县政府写出书面述职报告,由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述职报告进行审核和评议,并将述职情况汇总后向县政府报告。凡本行政区内年度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邹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一岗双责”是什么意思
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国家哪里有规定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邹平县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
第三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负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二章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县长、镇(办、开发区)长(主任)是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同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六)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4.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一岗双责是什么意思
安全生产“
”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
分别对本
、本行业
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
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
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出处在哪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安监总办〔2015〕27号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里规定的。
内容如下: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6. 什么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
7. 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 顾名思义,一岗双责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
二、加强学习,提高“一岗双责”的能力 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免疫力、抵抗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大队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7)建宁县旅游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扩展阅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比如,某个业务处室的领导,他的岗位主要职责是搞好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定义1
“双责”是指国有企业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履行行政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定义2:
一岗双责就是指同一种岗位担负两种职责.对于系统维护员(a岗)我们拟采用岗位工资全额发放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完成的情况,全额或者减额发放。
定义3:
一岗双责是指每一个岗位同时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双重责任.实施一岗双责是双向纳入的具体化.通过一岗双责实施责任分解建立责任网络使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8. 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1、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履行行政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2、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在做经济建设、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安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预防事故灾害发生,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减少社会治安案件)。
4、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一岗双责”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加强自身及所在机关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
(8)建宁县旅游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扩展阅读:
通榆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三措并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按照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要求,积极探索实施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的程序、方法及制度运行流程图,真正做到了各项规章制度上册、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人人配备岗位权力公示牌,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责任到位到人。
典型引路,深入推进,城管大队面向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开展“诚信服务、礼貌待人”活动。评选出窗口工作优秀典型,全面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此外,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设立群众意见箱、办件评价器、公开投诉电话等,拓宽行风监督渠道,不断完善窗口服务的监督机制。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党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主要领导跟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跟各科科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特别是对党组成员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9. 关于文化系统安全生产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应该是写安全生产防火的规章制度吧?写报告给谁看?????
XX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XX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积极开展了安全生检查。现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XXX安全管理,加强消防防火实施推行,完善对XXX内危险源监控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健康、安全快速发展,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章立制,勤督促勤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和防火安全落到实处,一年来,我公司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将XX年度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贯彻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按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开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公司制定出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制度,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故指挥长和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着重强调指出防火、防洪、防地震等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全公司干部职工都有责任参与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责任细化到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违者必究,建立以人为本,用制度管理人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促,防患于未然
我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常组织人员分赴生产一线开民大排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治,以期达到消除安全隐患,巩固整治成果。
第一、指导督促工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考核、奖罚制度,对威胁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和生产过程中危险,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组织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价,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二、坚持定期召开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传达上级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学习警示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布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由各各部门主管进行实施,由领导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执行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年度和日常经济工作会议上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作出行动决策。
第三、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加强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一切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正常,特别是对轴承等运转磨擦生热的部位,要勤注油、勤检查、勤清扫、机器上、地沟内不许有纸毛、纸屑、碎纸、油污毛布条等易燃物品积存衣物等易燃物品。
全厂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转,并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清洁、干燥、绝缘良好。不得在库房,易燃品处吸烟,使用明火或放鞭炮.凡在室外动用明火时,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并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发挥安全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安全的领导,每星期要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隐患时处理出现重大火情要及时报警并及时组织抢险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