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群体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⑴ 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乡镇)
从源头做起,每一件事都有他起因的,那个老百姓会没事闲的?
如;四川25名村民吃政府食堂一顿饭就被拘留15天,是什么原因??????/
⑵ 安全设施 安全系统怎样确保景区安全
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旅游安全文化建设
及时对游客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引导游客遵纪守法;加强道德宣传教育,引导游客礼服谦让;加强防火防盗宣传教育,告诫游客管理好火源火种,在林区不要抽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充分发挥处在工作最前沿、与游客接触最紧密的旅行社导游员、车辆驾驶员、宾馆服务员等的宣传优势,要求他们在宣传景区景点时,必须宣传安全知识、告知安全事项,提醒游客安全旅行。同时,充分利用景区旅游服务系统、环保客运车载电视等,向游客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
二、旅游安全设施建设
防护设施规范化。在车行道路危险点段必须设置防撞墙、警示桩、反视镜等;在行人游道危险点段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制作、材料和高度等要规范。
游览设施标准化。索道、观光天梯、无轨电车、环保客车、游船、游艇等游览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景区要定期对游览设施进行检测、检修和维护。职能部门要按有关技术和安全要求,对游览设施准确核定载客人数、承载重量、运行速度等,并要求旅游接待单位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安全运营。
监控设施信息化。加强对景区游览设施及部分景点危险点监控系统的设置,力争实现对景区及游览设施全方位、全天候的信息化监控,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达到自动监控、自动识别、自动报警的信息化要求。
救援设施现代化。根据景区的资源类型和旅游产品项目的特点,合理设置旅游救援设施,尽量保证设施在使用上符合高效的原则。
三、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要根据全年不同时期旅游活动的特点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旅游安全管理重点,深入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旅游活动安全有序。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如,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重点整治旅游客运车辆带故障运营、超载、超速运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行为,切实保障旅游车辆的安全运行。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物价等部门要着重加强对防丢失被盗、防食物中毒、防欺诈游客等的监督检查。
四、旅游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科学制订应急预案。政府部门、景区管理部门要针对旅游地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属地救护、就近处置”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疏散避难预案。
建立固定应急队伍。政府部门、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结合自身制定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和等级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经常进行应急演练。政府部门、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各级应对突发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熟练掌握应急方法和应急组织程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及时、迅速、高效。
建立旅游安全风险基金制度。要求旅游企业向政府职能部门缴纳一定数目的安全风险基金,主要用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善后赔偿,以此进一步鞭策、督促旅游企业抓好安全工作。
⑶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为总则、什么六大部分
1工作原则
1.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以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为准则,旅行公司各部门服务职能,全力提供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必要应急救助。
1.2迅速反应,减少损失:旅游事件(故)发生后,做到第一事件、第一现场实施救助和报告。力争在最短的时间范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3依法规范,协调配合: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旅游规章,各部门和有关人员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主动配合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应急措施到位。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在接到旅游突发事件(故)发生后,根据事情的级别(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突发事件(故),启动相应的组织指挥系统。
2.1级别相应措施
1)特别重大(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公司成立事件(故)处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理事件(故)。
2)重大(一次性死亡1人)或重伤3人和较大(一次性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群发性食物中毒:由副总经理启动安全保护会议
3)一般。(一次性轻伤2人):质访部经理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⑷ 旅游景点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公司有多少家
⑸ 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国资委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辽阳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意见精神,结合我委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近年来企业职工的上访情况,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消除和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防止因企业改制、重组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防止企业职工及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大规模去省进京上访事件,我委对所属企业及职工进行了彻底排查和分析,特制定国资委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在教育疏导的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充分考虑企业职工上访的合理要求,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保证事态得到控制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加强说服教育疏导工作,积极为企业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利益。
2、坚持以预防为主,突出化解矛盾的原则。依靠社会力量,及时、准确掌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线索、苗头和趋向,积极主动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使可控性矛盾纠纷不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辽市委办发〔2004〕67号)《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4、坚持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原则。要紧紧抓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职要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和谐辽阳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5、坚持预测信息,准确把握事态走向的原则。建立基础广泛、运行高效、能及时准确地提供预警信息工作网络,落实信息收集、整理、研判、上报等工作制度,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准确把握事态走向。
6、坚持科学决策,避免衍生事件的原则。认真总结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加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社会矛盾综合性分析和前瞻性、深层次性问题研究,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避免发生滋生、衍生性其它事件。
7、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以各科室职责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合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本单位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能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使事态得到及时的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处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国资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国资委副书记、副主任、工会主席、委员
成 员:各科室科长
(二)各成员科室的主要职责
1、信访工作科是国资委信访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有关科室处置与其科室职能相关的信访问题及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企业改组科负责处置因国有企业破产和清算等原因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企业改革科负责处置因国有企业改革和改制等相关原因引起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监事会工作科负责处置因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破产和清算等原因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5、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负责处置因企业军转干部、建国前老兵、抗美援朝老兵的待遇、管理等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6、其他有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有关处置工作。
7、办公室设在委信访工作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三、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求
1、各科室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委信访工作科定期向市有关部门上报信访情况,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到预防四级,控制三级,杜绝二级,严禁一级。
3、凡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在获取信息后,各科室要及时向委领导汇报情况,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送文字报告。要将群体性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单位、参与人员数量、估计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经过、引发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效果、下一步工作方案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报送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4、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必须严格依照(辽市委办发〔2004〕67号)《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根据各科室的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定人、定车、定时赶到事发现场,进行有效的处置,控制事态。
5、在获知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后,委要迅速启动相应紧急预案。委相关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直接与群众代表对话,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科室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6、各科室及企业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因决策失误、工作不力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或在预防、处理群体性事件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或官僚主义严重、工作失职而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事态扩大的给予行政处分,未能及时解决而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预防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及企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及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有困难、问题多的企业及职工(包括军转干部)中了解情况、掌握信息、解决问题,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解决时限和要求,有督促检查。对无理制造事端、缠访、闹访等重点工作对象,要制定稳控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发挥信访信息工作网络的作用。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消除和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委成立了以信访科为主,其他相关科室为辅的齐抓共管的内部工作体制,在外部建立了与市信访办、各企业和各有关部门相联系的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的外部工作体制,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信访信息的工作网络,为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打下扎实的基础
3、进行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摸底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各科室及企业从现在开始要立即开展一次自下而上的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领导、落实工作人员、落实要求、落实解决问题时限,努力减少和避免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做好企业职工及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群体性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信息工作,将“重点骨干对象”煽动、串联情况作为重要信息内容,及时上报。各科室及企业领导要做好上访骨干的稳控、劝阻工作,在出现去省进京的群体访特别是较大规模的聚集访等情况时,确保能够按照预案,快速反映,在第一时间内把上访人劝返接回,把不良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指挥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人员、车辆等及时到位。
5、开展好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各科室及企业领导要深入特困企业,困难职工、军转干部、伤残军人及有严重疾病的军转干部中,去解决实际困难,真正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问候。对在生活中确实遇到困难的,要在解困政策框架内尽力帮助解决,使他们彻底走出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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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旅游景点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公司有多少家
摘要 你好,稍等,我正在编辑资料,请你耐心等待我几分钟,我很快答复你!
⑺ 景区安全管理有哪些策略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近些年来,旅游景区安全事故不断频发,给广大游客带来较为严重的生命财产危险,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景区安全事故频发?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该如何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的预防与应对呢?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
影响景区的安全因素分析
1.安全意识薄弱
主要是指景区管理者与游客的安全意识薄弱。前者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工作疏忽、思想麻痹大意,抱着侥幸心理,在节假日安保人员短缺,临时抽调无任何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充数,对安全隐患重视不够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后者主要包括游客出游前的准备意识与旅游过程中的安全意识。然而许多游客在出行前为自我保护的准备和自救、求救的安排一无所知,就开展探险旅游等高危险旅游活动;而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过于兴奋,高估自身应对能力,不遵照景区规定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开展具有挑战性且高危的旅游活动而出现的旅游安全事件。
2.交通游线设计与旅游活动组织不合理
从许多景区安全事故中可看出,交通游线与旅游活动组织不合理的破坏性非常大。由于旅游线路设计不合理和疏导管理不畅通,容易导致局部旅游节点过于拥挤,游客相互践踏,非常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如2004年北京密云事故与活动组织、游览线路设计密切关系,导致惨案发生。
3.景区设备设施不足
我国许多景区的设备设施较为滞后,主要表现在设备设施不足与维护不及时。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景区游览设施设备老化、配套不齐全、产品质量不合格;设施设备设计不合理,缺乏设施功能性、实用性考虑;景区游步道、护栏等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例如,旅游景区餐饮卫生设施不达标,容易造成游客疾病或食物中毒;景区缺乏卫生医疗设施等;开发探险旅游产品,但相关配套安保设施却未能跟上。
4.社会治安问题
旅游经济活动开展滋生了景区当地的刑事和社会治安问题,最为典型的是违法犯罪,其给游客带来创伤的严重性和影响的广泛性,成为旅游景区安全中最引人注目的表现之一。旅游景区的违法犯罪可分为三类:一是侵犯公私财产类违法犯罪,这类犯罪数量较多,作案范围广,包括盗窃、欺骗、抢劫、敲诈勒索等;二是危害游客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类违法犯罪;三是与性犯罪和毒品、赌博、淫秽有关的违法犯罪。
5.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旅游景区管理者与政府主管部门两方面。景区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不足、安全管理专业人才较少、管理水平较低,导致预警体系、应对方案等管理机制不健全;而政府对景区安全管理不够重视,监管力度较小,尤其是不少私营景区,权责不明晰。
6.突发自然灾害
日益加剧的全球气候变化直接引发了冰雪、洪水、泥石流、滑坡、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对景区安全管理带来严重的威胁,而当前许多景区对这些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非常薄弱。近年来的印尼海啸、汶川地震等无不对当地旅游景区带来了灾难性的毁灭。
景区安全管理策略探讨
1.增强旅游安全意识
首先,提高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与管理者,让其充分认识到旅游安全对于旅游业的重要性;其次,通过旅行社、景区网站、景区工作人员等方面的积极宣传来提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第三,鼓励游客在出行前应有充分的自我保护的准备和自救、求救的安排,即游客的体质和适应力是否适合旅游景区的各种旅游活动,增强游客的景区旅游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景区安全管理机制
一方面,景区安全管理应以政府为核心,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应从政策法规上制定景区的安全管理机制,从法律上规定其责任与义务,邀请专家评估旅游景区安全,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使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景区管理部门与旅游从业人员应建立景区安全保障机制,要将景区安全责任到人,积极组织景区管理人员参与相关的培训,加强景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3.加强政府部门协作
旅游安全管理部门涉及多个政府职能机构,如旅游、工商、交通、林业、环保、安监、水利等诸多部门。景区管理者要主动与这些相关部门加强联系,签订景区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当景区安全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可以及时提供救助,将景区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4.强化旅游安全保护设施建设与管理
首先,科学设计与合理组织景区游线,并在景区游线地图上明确标明哪些地段可能存在哪些具体的安全隐患,让游客提早针对性做好防范措施,例如在雨雪天气中某些山地景区的部分游线无法正常运营,就应提早告知游客,并适当向游客退费。其次,加强旅游景区安全保护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景区内放置的警示牌上应加注英文、日文、韩文等多种语言进行安全提示以提醒自助游的外国游客,并加注景区紧急电话。第三,严格监控景区游客数量,当景区旅游接待设施已经到达阈值,就必须停止接待游客,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初步预案。
5.加强景区安全管理预警系统建设
景区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具有如下几个主要手段:
第一,利用多种媒介方式及时发布景区安全信息,例如在景区网站、景区内部重要服务节点发布安全提示、出行准备、避免方式与自救方法,及时向旅行团队的负责人电话或短信告知安全提示。
第二,在景区网站、景区门票、景区宣传单上进行危险标注,做出行为规范提醒。第三,通过景区吉祥物的形式在现场发放安全文本材料,建立安全档案,要求人员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第四,在景区安全隐患处设立警告牌,并随时检查警告牌的情况,做到及时醒目地提醒游客。
6.建立景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第一,对景区内高风险区域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科学制定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及疏散避难对策。
第二,在这些区域应提供简单有效的救生防护设施,并定期组织旅游管理安保人员进行救援演习,熟悉救援程序,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及技能要领,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为游客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第三,定期举行必要的景区安全知识与救援技能培训,要增强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双方面的安全意识,增强游客自救和景区救援能力。
7.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第一,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景区规划,合理设置景区容量,建立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制度,防止忽视资源保护的管理方式,从景区收入中拿出固定比例用于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第二,与工商局等政府部门合作,加强景区内外运营旅游企业的规范化统一管理,营造景区良好的经营与消费环境。
第三,制定治安巡防措施,安排保安对景区内的治安做出规范管理,尤其是对夜间的景区要做好巡逻工作,避免出现重大盗窃、纵火、杀人、投毒、爆炸、骚乱以及蒙骗游客、强拉强卖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旅游景区的治安秩序。
⑻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