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类文章
Ⅰ 求一篇以安全为主题的文章
安全,如同那朵雪花,一旦落到有温度的地方,必定会化掉。就像人类,一旦出意外,就像雪花掉到有温度的地方,随风飘散。也许会活下来,也许会给家人带来伤心的结局—死亡。
比如,我有一个朋友,想去买东西,她没有看路,直冲过去,恰巧有一辆面包车开过来,撞了她,她被及时送进了医院,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终于活了下来。在血的教训面前,我们应该警钟长鸣,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没过几天,我们村又发生了一件事:我的朋友在游泳池游泳时,游了一会儿,她看上去像游累了,想轻松一下,便玩起了那里的玩具,玩具是要骑在上面,一不小心,那个朋友突然掉到了水里,喝了好多水,在水里大声呼救,手忙脚乱,最终被一位好心的叔叔救了下来,最终脱险。要不是遇上热心人,她就有生命危险了。
我们总结了一个安全知识:玩水一定要在安全区域游泳,旁边要有大人照看,谨防溺水造成的伤害。
在我们身边,危险无处不在,不仅是过马路或者游泳,平时骑车玩耍时也不能掉以轻心。我一个同学,有天天色已晚,她却非要出去练电动车,爸妈怎么劝她都不听,吓唬她外面有怪兽,她不以为然地说:“你们就别骗我了,我已经长大了,世界上哪来的怪兽?”她来到街里,以为车辆很少,便放心大胆的越来越快。不料,对面来了一辆电动车,她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错车,慌忙中两辆车撞到了一起,幸好对方车速不快,人倒没有大碍,我的同学却吓得不轻,半天缓不过神来。对方一看是个小朋友,没再追究责任,我的同学踏着夜暮慢慢地回到了家。后来她回忆起这件事,还认真的劝告我们天黑就不要到外面走动,更不能任性,执意骑电动车,要知道十二岁以下小朋友学校都让步行上学,就是为了保证行车安全。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来,我们需要保护好自己。
安全,为我们茁壮成长保驾护航,安全,我们每时每刻都要牢记于心,我们应该时刻敲响警钟,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多学习安全常识,懂得救护。
安全,伴我行,迎接每天崭新的黎明。
Ⅱ 求一篇文章,旅游安全在我心中
亲爱的游客朋友:
各位好!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精神享受,外出旅游越来越普遍。如果你打算出去旅游,欢迎来到拥有中国第一大瀑布的黄果树转转。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位于贵州省西南距省会贵阳市128公里。景区内以黄果树大瀑布(高77.8米,宽101.0米)为中心,分布着雄、奇、险、秀风格各异的大小18个瀑布,形成一个庞大的瀑布"家族",被大世界基尼斯总部评为世界上最大的瀑布群,列入世界基尼斯记录。它也是中国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首批获得国家评定的4A级风景名胜区之一。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看过西游记,都记得孙悟空就住在水帘洞,而这个水帘洞就在黄果树,这水帘洞前的瀑布就是著名的黄果树大瀑布。该瀑布不仅是国内第一大瀑布,在全球也非常著名。据游客反映,在瀑布对面的观瀑亭可以欣赏到瀑布的全景,腾起的水珠高有90多米,非常壮观。
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在饱览美景和开心游玩的同时,最好能带上一份安全心,保证旅游安全。
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同路、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根据应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浏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乘坐缆车或其他土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浏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的太远。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赛车、赛马、攀岩、滑翔、探险性漂流、滑雪、下海、潜水、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跳伞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在旅游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尽量不要去参加这些活动
当然,如果你随身携带了黄果树旅游攻略,攻略中有详细的提醒,那么你会知道欣赏瀑布时应该注意的方面。例如,到黄果树旅游,应该穿比较抓地的鞋子,因为要爬山,另外瀑布旁边比较潮湿;再如,欣赏黄果树瀑布时,要带上一把伞,特别是离瀑布近的地方,水珠会落得你满身都是,若不带伞,可能变成落汤鸡。
带上安全心,到黄果树放飞心灵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安全保障,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
谢谢大家!
Ⅲ 关于安全的文章
追求时髦,崇尚流行也许是一种时尚.但是一旦流行成为社会的主流,那种存在于人们心中原本美好的东西,便会成为过眼烟云,变的黯然失色.然而,“安全”却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遍布于人们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人们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生活中要注意卫生防病安全;生产中要注意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等等……,所以,“安全”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凡是无视安全的行为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如:甘肃3.5、宝鸡3.23人身伤亡事故,向我们警示, 违规操作,习惯性违章、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是生产事故的大敌,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任何无视规章制度的行为都会留下一部不堪回首的血泪史.事实证明只有将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才能保证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稳定.
“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一直以来是许多厂矿企业所倡导的口号,意喻人们能够安全顺利的完成一天的工作,平安的回到家中和家人团聚,同时也表达了各级重视安全、渴望安全的心愿.而如今,“三个安全”工作的广泛开展,更加说明了全社会上上下下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程度.尤其是我们作为生产一线的工人,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在操作中不注意严格的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那么一旦发生事故,第一个受到伤害的必然是我们自己.因此,为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从点滴养成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决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严格按规程办事,让事故远离我们,真正做到事故苗头不在我身上发生,不在我单位出现.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更不能摆架势,走过场,虚张声势.假如有人拿安全工作当儿戏,最终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做到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坚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传达执行两张皮的做法,更不能一味的为了应付检查而惶惶不可终日,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那样最终的结果就是害人害己.我们应该把安全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制度化,做到人人监督,各负其责,广泛掀起违章可耻、守纪光荣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检查不检查一个样,一切从实际工作出发,把安全工作渗透到每个角落.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是哪一个人凭空想象出来的,也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通过不断实践总结出来的,当前我们全部工作都要围绕着安全这个中心来进行.必须认真落实《安全法》的规定,把安全责任层层分工,严格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层层把关,严密组织,坚决把事故苗头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错,贯彻执行《安全法》就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加大考核的力度,对那些无视法纪,敢于顶风违纪的人就应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让敢于违规违纪者悬崖勒马,决不能讲人情,顾面子,将执行安全纪律当成感情交换的筹码.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唱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这一主题,才能真正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上我们都应该有严密细致的分工、周密的部署以及应付各种突发情况的充分准备,出现问题时才会泰然处之,将事故范围控制在最小,有效避免流血和伤亡事件.
“安全” 是一个永久的话题.当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时,安全则变得更为重要,和平安宁的生活需要安全、经济的腾飞需要安全、时代的发展更需安全.所以,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将安全工作进行到底,真正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勇于向各种危害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确实做到“时时处处想安全、人人事事讲安全”.让安全的警钟时常激荡在我们耳畔,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拥有美好的明天.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安全”—— 一个永恒的话题。
Ⅳ 关于旅游安全感悟读书笔记的6作文
说到旅游,从小我也没少在中国的大江南北转悠,从长白天池的烟雾缭绕到五大连池的泉水叮咚,从北京故宫的红墙绿瓦到圆明园的残垣断壁,从泰山之巅的一览众山小的气魄到孔府孔庙中的中华文化之悠久,从五台山的晨钟暮鼓到云岗石窟的灿烂辉煌,从上海的繁华到苏园的清幽……
游览过了名山大川、历史古迹,当然没少长见识,可是,无论现在回想起哪个地方,都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要我细说,究竞看到了学到了什么,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记不得了。为什么呢?当然,也许那时我还小吧?可是我觉得不全因为这个……
从客观上说,游览不少地言时都令我感受到中国人真是太多了!自古人们称蓬莱为“仙境”,可蓬莱给我的感觉却是实实在在的“人间”,那里汇集了黑头发、蓝眼珠、黑皮肤的来自七大洲五大洋的人们,英语、普通话、粤语及各个地区的方言在它的上空交融,肩挨着肩、踵接着踵——别说是妄想见到其盛名远扬、十几年才一遇的海市蜃楼,就是想仔细的看一看所谓“仙境”的亭台楼阁也难有空档机会。所以蓬莱给我最深的印象恐怕要是人了。
中国人真是太忙了!如果跟着旅游团走,那恐怕没有哪处景观你是能真正看懂看透的。每到一处,总会在长长的人流后面侧耳细听导游的讲解,而往往导游已将大队人马拉向另一处景点时,你还没能看见导游刚才讲述的那座庙、那间殿中到底是何般景象。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旅游给我的印象是匆匆忙忙,走马观花。
中国人把名胜搞得太商业化了!不和说很多景点过一道门就要收一次费、检一次票,更可怕的是,过度商业经营已经使一些景观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记得在烟台某处香火鼎盛的寺院,我们游览时正值某位大师在寺中讲禅论道,不少人都站长排,尤其是带孩子的家长们,都想让大师的灵光照一照,轮到我时,在一位小僧的引导下,我们进了一间暗室,一位蓄有极长的白须的年老僧人盘坐在地上的一个蒲团上,然后说了声“阿弥陀佛”,就对在旁的另一位小僧使了个眼色,叫他把我们带进了另一间屋子,只见那和尚拿出一个红布裹着的小盒子,打开后是一块玉佩,他说了大师认定我与佛门有缘之类的一些话,宗旨是需要哪块玉佩的保护,而那一块小小的玉佩的售价竟是一千五百元!这就是所谓的“佛门圣地”?我有些怀疑。
当然还少不了主观原因,就像没有知识就算再富贵也谈不上高雅,不了解就谈不上喜爱。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自己不曾读过有关的书籍,当然也就谈不上对某处景观能存有深刻的理解,当然就不曾有过真正地感悟,没有感悟的游览就像是过眼云烟,一会就散,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刻在脑海中的。
然而不涉足名山大川,不游荡江河海湖,就不知祖国地域之广大,历史之悠久。不登山,不知山高;不涉水,不晓水深;不赏奇景,就不知其绝。读万卷书,不须行万里路。不如此,哪能知徐霞客“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真谛!不如此,怎能悟毛泽东“不到长城非好汉”、“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境界。
就算某些古迹已被现代人们赋予了太多的意义,或者已被现代文明摧残的面目全非,但如果我们能够理解并静下心来去感悟,抛开世俗加在那些景观上的东西,那么“旅游”就有了真正的价值与意义。
我记起曾经有人说过:“旅游,不在于看到了什么,而在于感悟到了什么。”
Ⅳ 旅游类文章
三亚湾印象旅游了一趟海南,了却了观看大海的愿望,大海的确美,美在她的博大,美在她的辽阔,美在她的深邃,美在她的富有,美在她的气势,美在她的色彩……
第一天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乘飞机到海南三亚市凤凰国际机场已是晚上10点过,走出机场坐在车上,沿着椰梦长廊行走,华灯闪烁,街道两旁的椰子树在灯光下分外苍劲有力,伸出热情的双手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无心太多的注意这些景色内心荡起的还是那海的韵味,海在哪里呢?我真想一睹为快,可惜是晚上,不熟悉环境,也不知道海就在身边,只是隐约看见车窗外像湖泊一样的东西,那难道就是海了吗?在我的猜测和企盼中,接待车开进了宾馆,入住在碧海蓝天海景宾馆。旅途的疲惫夹杂兴奋思绪和脑海里隐约的大海浪声,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脑海里对大海的兴奋还没有消失,睡在床铺上,我睁开双眼,窗外的景色尽收眼底,大海就在我眼前了,我一骨碌爬起来,推开落地铝窗,站在十七楼高的阳台上,啊!大海,美丽的大海,你就在我眼前,终于让我看见了真实的你,内心的激动,一如遇见了久违的好朋友,也如看见了神交已久的知己,我真想大声的呼喊,真想疯狂的嚎叫,理智告诉我,你先静静的欣赏大海吧。
这里就是有名的三亚湾,今天的天气很好,海风夹杂着潮湿的大海韵味阵阵扑面而来,放眼望去,碧波万里,辽阔的大海无边无际,海天相接,从远到近,海的颜色分几个层次:黛蓝色、灰兰色、兰色、土黄色,这也许就是大海的深浅程度和浑浊程度造成的吧。站在大海面前:一些关于大海的经典词语和句子你就可以更准确的体味了,什么“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什么“一波三折”、什么“海枯石烂”、什么“海阔凭鱼跃”、什么“海誓山盟”、什么“精卫填海”、什么“百川归海”、“石沉大海”、“海市蜃楼”……让我体味比较深的是“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看着沙滩浅海的海浪,一浪高过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如戏剧人生,一波三折,五里一徘徊,又看着在沙滩上跑步、晨炼和捡贝壳的人们,心理痒痒的,也想马上到沙滩上去感受一下海边人民的生活乐趣。
吃过早饭,导游把我们带到了潜海的地方,这里的人很多,想必都是来潜海的吧,为了领略大海的滋味,没做什么思想动机,我还是决定下海去感受一下。交了480元人民币,经过了很多的周折,穿好了潜水衣,终于要下海了,
踩着柔软的海沙,在沙滩上尽情的奔跑,激动的心情没法平静,我要下海了,我要下海啦!小游艇把我们带到了离海岸不是很远的地方。坐在游艇上,大海的气势如此的庞大,从小在小河边长大的人,只是坐过些小木船,就是在长江里坐的轮船,也没觉得有多少的东西让我心灵震撼,而这大海,此时觉得我是如此的渺小,但是还好,看见了大海,我可以自豪的说,我的心一定能比它大,哈哈。下水吧,要不,这海浪把我的头摇晃得晕乎乎受不了。在教练的带领下,我整个身心融入到了大海之中,好美啊!好舒服啊!大海,我终于躺进了你的怀抱,我感觉到了你粗大的脉搏在跳动,躺在你怀里,我是如此的幸福。老道的教练把我的双脚夹住了,他不让我在你怀里畅游,我想,大海,你也太霸气了吧,的确,我不能在你怀里畅游,你的粗犷波浪,你的充满力度搏动,我觉得自己的力量太小太太小,我的头真被你摇得有些旋晕了,我要潜到你的内心深处,感受你深情富有的内在。
“准备好了,下吧。”我对教练说,不知不觉,我被教练带到了海底,我清楚的看到了五颜六色的海鱼,大的小的,真漂亮,我伸手去抓,跑了,他们真不领情啊,我大老远的从山区里来,就不来尝尝山里人的滋味;我继续往下潜,我看见了海底的奇形怪状的珊瑚,我忍不住伸手去抓,扮了几次才得了一小块。我受不了啦,耳朵被海水的压强压得好疼,我双手捏鼻鼓了下气继续遨游。大海,我真不了解你,我只知道你的富有,但是,要我怎样才能完全的看清你呢?对了应该是还要往下潜吧,但是身体告诉我,受不了啦!只好浮上来有飘荡在海面。
我真享受不来大海猛烈的热情,他的一切,我感觉都是大写意,没办法适应。大海,我要归岸了,也许是没休息好,也许是我接受不了大海的盛情,头晕啊!教练给我说,这叫晕海呀!就这样我被教练带上了岸,大有叶公好龙的感觉,回到岸上,坐在酥软的沙滩上,我静静的享受着美丽的大海。
Ⅵ 旅游安全小常识有哪些
1、事先一定要了解景点的情况,包括天气情况、饮食住宿等。
2、确定行进路线时,尽量考虑成熟路线。
3、路上交通,尽量选择火车,长途汽车相比之下不安全。
4、注意备药,如感冒、腹泻以及云南白药等常用药物。
5、不要携带太多的现金,不要将钱都放在一起。
6、出门要和气待人,尽量不要与人发生争执。如果遭遇抢劫,没有能力就不要反抗。
7、注意饮食卫生,在流行性疾病传播季节和寄生虫病流行地区,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8、如果是自驾车游,准备好备用轮胎。
(6)旅游安全类文章扩展阅读:
旅行社的选择:
1、不要只看旅行社的牌子,旅行社的门市部门基本都是加盟方式,一定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
2、考察选择旅行社的时候一定要多比较,不能只听单一的报价,一定要问清楚包含和不包含, 尤其是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保险和一些自费项目。
3、合同签字一定要认真阅读,把每一项条款看清楚。口头承诺永远是假的,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必需写清楚,才能够作为事后证据。
Ⅶ 求一篇饮食文化旅游的保护的文章
特色鲁菜饮食文化是中华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内涵丰富,形成了以孔府菜为代表的官府菜、以胶东海鲜为主的胶东海鲜菜、以济南为代表的宫廷菜三大流派。鲁菜从一般原料的菜肴到高档原料开发和创新的整个历程,是值得肯定的,但在新的形势下,对不同的就餐人群而设计的既美味,又能满足人体营养需求,既满足生理上的需求,同时又要满足心理和精神上需求的鲁菜是一个非常大的课题。
餐饮的科学化不是天天吃鲍鱼、鱼翅,就有营养了;更不是隔三差五吃顿滋补火锅,就强身健体了。当消费者把一日三餐托付给饭店时,餐饮业有义务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在白热化的竞争时代,餐饮业如果还在靠不断发明“药膳”、“滋补火锅”等新名词,已经“忽悠”不住消费者了,必须要苦练内功,为菜品打造出真正科学的营养与保健的附加值,消费者才能心甘情愿地给餐饮业“送钱”。
Ⅷ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吕安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郑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点导师组组长,中国旅游安全管理专家。主要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安全、饭店管理、区域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级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奥运旅游安全研究项目3项,其他各类课题近5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20余篇(约150万字)。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此次事故的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需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旅游产品要素的安全评估。旅行社是组织旅游产品的龙头,要对所采购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资料备案上报,严禁采购不合格、没有资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素产品。
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团费、负团费的危害为主题对旅游者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案例教育,使旅游者认识到零团费、负团费将给自身造成的风险与伤害,扫除零团费、负团费存在的土壤。
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责任险的统保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险保障能力。
四是在旅游旺季进行旅游交通事故的专项治理。在我国,旅游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司机疲劳驾驶、不规范操作、危险路段等是造成旅游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隐患,应该向欧洲学习,对旅游车、旅游司机的准入资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同时对旅游司机的单次行车时长、特定旅游线路的行车资质等进行限定,并积极鼓励游客对旅游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投诉。
五是严厉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经营行为。对零团费、负团费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关的旅游资质,强化旅行社之间的连带监管。
六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组团单位将旅游要素,尤其是旅游购物点、购物次数、发生额外行程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明确列入合同,以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
七是建立旅游暗访制度。通过暗访调查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对违反旅游相关法规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严厉的制裁与处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规范和调整旅游行业的经营模式。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突然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州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旅游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州岛、用完午餐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予旅游者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时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约2:30时许,七、八名旅游者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时,三名游客走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失踪。旅游者向110报案。公安部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海事部门、当地村镇人员搜救。10月6日上午8时许,在当地公安、海事、旅游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努力下,于事发现场下游2公里处找到两名失踪者遗体。经法医鉴定和公司领导现场确认,死者为该公司委托旅行社组织的赴肇庆旅游的团队成员。
事故发生后,肇庆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高度重视事件的处理。肇庆市旅游局及时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领导等有关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协调相关部门。事发地鼎湖区政府组成了由公安、海事、旅游以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研究部署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由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州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死者家属随后返回原籍,事故善后处理结束。(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点评人:韩玉灵,女,武汉生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处长、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政策与规制、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市局级政府和行业协会互动机制、旅游安全保障机制、旅游景区安全研究项目、课题多项;主编国家级教材等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
旅游安全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内在要求,决定旅游目的的实现与否。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为此,《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一般而言,实践中侵害旅游者安全保障权较为常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意识淡漠。旅游业者、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漠,或只注重经济效益,从而引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侵权事故发生。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滥;加之旅游者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显然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旅游者。旅游业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
第二、盲目销价竞争。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服务质量、接待标准、住宿条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低价格必然带来高风险: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使用带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简陋的住宿设施、缺乏安全保证的游览地等等,都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第三、提供的旅游产品尤其特种旅游产品或者旅游环境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在旅游景区表现在游乐设施老化、质量不达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示、自然环境存在潜在隐患等。诸如雷雨天使游客遭雷击、迷路等。在组团旅游活动中,旅行社即是旅游产品的销售者,更是旅游要素的组合者。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如何避免或者减少其安全风险?如何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
第四,旅游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不法分子针对旅游者实施的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侵权。实践中,这类案件容易发生在开放性的、以自然景观为内容的旅游景区,具有事件发生突然、防范较为困难的特点。
第五,旅游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如前所述,旅游安全以旅游本质为基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空间的移动性又使旅游安全问题始终伴随着旅游活动而存在。实践中,旅游者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价格趋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旅游环境的可靠性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对自身利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转嫁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非人为的风险。
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从组团社和组织单位而言,不可谓不重视旅游安全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拓展旅游在双方的努力下进展顺利。然而,悲剧在旅游活动即将结束的不经意间发生了,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本案再一次证明:对旅游安全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旅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本案引人思考、发人深省:
第一、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鉴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为此,旅游业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应保证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要实现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发现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有严重缺陷的,即使旅游者采取正确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要及时告知旅游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二、开展新型的特种旅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随着旅游者品味的提高,不断满足旅游者需求、推出新型旅游产品成为提高旅游经营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案旅行社开展的拓展旅游,又称为体验式旅游,源于二战时期英国开展的拓展训练,是以团队的形式,让人们在享受自然风光的同时,通过体验利用崇山峻岭、瀚海大川等自然环境设计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项目,达到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的身心的双重收获。开展类似的特种旅游活动在风险性及其防范方面的难度更大。这就要求旅游经营者在产品的设计、地点的选择、项目的安排、场所的安全系数、安全保障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第三,组织单位的团队旅游,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指挥责任,并针对项目及活动地点的特殊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接受单位委托组织旅游活动,是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团队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的保障责任。实践中,因为是单位组团,有关负责人往往会在活动中不顾合同约定临时动议,改变行程或变更活动内容,若随团导游员协调能力欠缺,极易引发导游员与单位带队人间的冲突。为此,签订旅游合同,应当明晰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权限和责任划分,避免发生事故后,责任分担困难给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其次,要针对开展活动环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穿于旅游活动始终。本案因公司负责人的意见而改变行程,且公司负责人带头违规与其属下员工下江游泳,与旅游合同对双方责任约定不明确有直接关系。
第四,利用公益广告、公益讲堂等形式,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旅游知识的教育,尤其是旅游安全知识的灌输。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作为旅游目的地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培养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旅游者,使其养成良好的旅游消费习惯,旅游者有责任,政府、旅游企业和全社会也有责任。政府有义务为旅游者创造学习旅游知识的条件,企业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服务、关于旅游项目的详细资料等真实信息,保证旅游者知情权的实现。
第五,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培养旅游者、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险意识,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会救援体系的新路径,确保旅游者旅游权益实现的责任。购买旅游保险,是有效转嫁旅游风险的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保险意识淡漠,旅游保险品种单一,旅游救援体系不完善、资金缺乏保障等等现状,为事故的善后的处理增加了难度。各级旅游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旅游者、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保险,各级保险监督机构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保险产品。
Ⅸ 关于旅游的文章
Hjr294 莲花山游记 今天是10月6号,风和日丽,秋高气爽,本来我应该与同学去聚会,可是同学拖来拖去,我上QQ都n次了,也没问出个所以然o中午2点时我就离线了,接着我看了读者,正巧看了一篇《一个有意思的人》o , 刚好碰上弟弟闹别扭,爸爸提议去莲花山,哥哥弟弟也赞成,我也跟着去了o大概3点多我们就到了莲花山,靠近关山月的那个门口,我一路走来,和他们玩起了捉迷藏,他们在前边走,我在后边躲着他们o谁叫他们不跟我去玩,他们非要去爬山,莲花山有什么好爬的,那么矮,要爬改天也去爬梧桐山o就这样,他们顺着山路向上爬,我掉了队,就不走了o停下来,我发现一个地方,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地方,有点像家乡的墓地,走进后,我就顺着鹅卵石路继续往前走,我看到有工人用手推车拉石头,我估计那地方是新建的o原先看到池塘,也没感到很惊奇,后来我听到水声,以为是瀑布或是喷泉,出乎我意料,是水的源头,确切来说是注水口,水从石头上边流下来,好像风铃的声音,很好听o之前有一对情侣在我面前走,我心里也很坦然,毕竟不是一个人,可是,后来是我孤身一人在走,心里就有点害怕了,耳边听到蛐蛐的叫声,再加上池塘边上的告示牌上写着‘请勿游泳,小心有野生动物’当时第一印象就是有鳄鱼,我头皮都发麻了,仿佛自己裸露着肚皮在太古森林里行走,我不住地提醒自己下次一定要穿上长裤,好怕被蛇咬o好不容易走出了这个太古森林,我看到有人在照相,自己也忍不住去看一下,好酷啊,他们爬到树上摆post,不过树不高,这棵树我记住了,下次我也要和朋友到那上面照相o我不知不觉又走到了放风筝的地方,这里有很多蜻蜓,第一次和蜻蜓零距离接触,这次我并不觉得蜻蜓讨厌,我不知何原因,与生俱来就讨厌蜻蜓o我在草地上站了许久,我发现自己站在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周围一切建筑的平面图,这种感觉比‘一览众山小’还要爽o突然看到远处有一栋砖红色的房子,好像外国的建筑,我当时只仅仅想近距离看一下那栋房子,后来我有种置身于世外桃源的感觉,用我现在的话说,真是‘在我饥饿难耐时只渴求一片面包的时候,有人笑吟吟地给我端来一盘龙虾’o 我先发现有一吊桥,我走在桥上,很感动,往下看,还有荷花,有红的,紫的,不过比较小,这个季节的荷花都这样,益田的校园也有o运气太好了,连形容词都找不到,再往前走,又见到有一木桥,造型很独特,很新,很干净,正当我很得意得大步向前走,‘嗖’的一声,可把我吓坏了,四处张望,原来是湖边的喷水器,四处无背景,和着阳光,好像舞台上的烟雾o说到湖,我曾在儿童医院12楼隔着玻璃看到过,上次来莲花山就是为了看一眼这个湖泊,很可惜,上次我往相反的方向走,自然看不到,这次我没有心理准备,却能看到这个大‘S’湖泊,我很开心o我从头走到尾,很满足,走到尽头,我蹲下来往下看,发现湖水很清澈,清澈见底,好多小鱼小虾游来游去,好想用渔网捞一把,还有好多螺丝贴在石头壁上,蹲累了我起身一看,阳光照到湖面上,波光粼粼,涟漪一晃一晃的,好像满天繁星,真的很美o我真后悔把手机借给弟弟听歌了,想着想着,心里顿时悲愤不已,此情此景能用手机拍下来该多好啊o我静静地往回走,一路上有好多白色的小花,远距离看,好像待飞的竹蜻蜓o我一路往回走,我心里不怎么开心,我想了很多,我一直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第一次发现,在大自然面前,互相对视以后,内心好像对它诉说了许多o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o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有自我疗养的能力,我最近一段时间,心情极度郁闷,我还以为自己厌倦了学习,现在我却想通了,人要有凭窗向外看的勇气,才能让思想远行o整天呆在家里,视野狭隘,心情才会郁闷o同学总是对我说,我走路很快,是啊,我走路从来不觉得累,我只会心累,心累了自然不想动o我虽然不爱逛街,但是我很能逛,步行3个小时,也不会喊累o今天我一路走回来,为了躲避喧嚣,故意绕了很长一段路,因为近道有车,声音很刺耳o《一个有意思的人》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建议大家去看一下,里面提到,‘钱要有,但不能太多,刚刚好就行o赚钱是为了享受’这是一种很高的精神境界,我的心很野,总是平静不下来,我现在想想,是自己太向往自由,但又缺乏对现实世界的感知能力o我第一次敢很大胆地说出自己的心声,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到处流浪,这样才会塑造一个勇敢而独立的我,这样我才会具备凭窗向外看的勇气o 呵呵,这就当作是一个15岁女孩美丽而羞涩的梦o有时间我一定还要到莲花山走一走,莲花山游客众多,自然有它游客众多的道理,因为,莲花山,的确是不错的度假地点o莲花山并不小,眼界放大,多走走,自然就会感觉到莲花山很大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