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旅游安全措施
❶ 在旅游活动中,旅游安全最重要,保障旅游安全有哪三要素
你好!旅游安全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搭乘飞机时,应注意飞行安全,扣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易燃品,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提移动电话等相关电子用品。
2、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3、出入酒店房间请随手关门,勿将衣物披在灯上或在床上抽烟,听到火警铃响,请由紧急出口迅速离开,切勿搭乘电梯。
4、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
5、海边戏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
6、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
7、搭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
8、搭乘缆车时,请依序上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9、行走雪地、陡峭山路,请小心谨慎。
10、团体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单独离队,请征得全陪导游同意,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11、抵达景区游览前,紧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12、外出旅行,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暴饮暴食,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少抽烟,少喝酒。
13、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
14、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购物时也勿当众清数钞票。
15、每次退房前,请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财物!这是我在旅游时“桂林发现美旅游服务”给我们的旅游安全提示,希望能帮到你!
❷ 旅游要注意那些安全措施呢
黄山不错,值得一去...但是很累,索道上下也要把人爬个半死.你有危机意识是对的,但是只要做好防护我个人认为是OK的,旅游出发前你先买好(旅游意外险),这个可以让旅行社代买30-60/份不等,看你选的是什么保险公司和险种.如果你是随团出游的话,最好是全程跟随团队,不要脱团,不要单独行动;细心记下你的导游的电话和司机的车号;在爬山的过程中,注意脚下,拍照很重要,但是悬崖峭壁不要去,永远记得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注意防晒和防滑;至于流感,目前黄山那边还是安全的,因为国内的流感都是输入型的,也就是说都是从国外带进来的,如果方便你也可以带上口罩,因为甲流感是通过飞沫传播的,注意以上,应没什么问题了.
❸ 旅游安全与防范措施
1\在景点旅游过程中,不让陌生人靠近团队
2\不让陌生人上旅游车,半路上更不要让人上车.
3\入住酒店时,要提醒游客注意财产安,另外,导游要知道走火通道在哪里,遇到火灾时,要及时通知游客逃生.
❹ 外出旅游安全该如何保障
现阶段还是尽量减少外出旅游,如果实在憋不住可以做好自我防护,有风险的地方不要去。
❺ 旅游安全怎样做好防护措施
跟团游或者不跟团游不一样!跟团游的时候注意跟着导游走,自己单独行走的时候务必和导游说下,这样可以和团队跟的上!不跟团出游也就是所谓的背包客自助游,自己务必在正规的门户网站上购买到门票,旅游途中遇到陌生的人向你兜售门票的时候务必小心谨慎。自己的随身物品务必看护好。最好是多人一同出游,这样可以互相照应!
❻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进行管理。
第八条: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办法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的情况;
(二)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
(四)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保险制度;
(五)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七)参与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处理。
旅游安全管理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三章 事故处理
第九条: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陪同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
(二)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三)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
(四)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五)对特别重大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处理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和组团单位;
(二)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的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
(三)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对在国外投保的旅游者(团)的伤亡处理提供方便;
(四)对在华死亡的外国旅游者严格按照外交部《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外国旅游者的赔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
(一)事故经过及处理;
(二)事故原因及责任;
(三)事故教训;
(四)今后防范措施。
第四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三条:在旅游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而造成旅游者伤亡事故和不履行本办法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以下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限期整改;
(四)停业整顿;
(五)吊销营业执照。
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1990年3月1日起施行。
❼ 旅游企业都有哪些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政策与法规。旅游安全管理政
策法规是旅游安全管理的基础,为旅游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为其指导方向。而且这些政策法规对游客也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大多数游客会通过这些法规了解自然景区的规章制度,并自觉地遵守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约束自己的旅游行为,减少事故发生几率。
在这方面,辽宁省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辽宁省旅游管理部门制订了统一规范的旅游合同、有效的旅游资源保护法规以及系统的游客安全保障法律体系,大大地强化了各个景区游客安全管理的力度与成效,从而提高了整个辽宁省旅游企业的竞争力。
❽ 景区增加游客安全保障措施有哪些
不知道~
❾ 旅游中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外出旅游,安全问题特别要注意。首先是交通安全,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一定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特别是在中途换乘时,一定要十分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因为急于赶路而抢上抢下,或是违反其他有关规定。其次是游览中的安全问题。许多旅游景点地势险要,地形复杂。一定要按旅游景点的有关规定游览,不要贪奇好胜,违犯有关规定。夜间除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游览地点外,尽量不要外出。再次是携带财物的安全问题。乘车时,要尽量将所带物品集中在一起堆放,夜间行车要随时留心,如果是几个人一起外出旅游,应尽量轮流睡觉。上下车要提前做好准备,贵重物品要放在贴身处或可靠的地方。住宿的地点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比较好的地方。每到一个地方要先找好住宿地,然后再进行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