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安全执法工作计划
① 兰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兰州市旅游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旨在推动全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首先,他们致力于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旅游业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关的法律和规划,为旅游业设定中长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市场开发策略,提升兰州旅游的整体形象,通过组织宣传和促销活动,收集国内外旅游市场信息,为旅游企业提供市场指导。
其次,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规划和保护,协调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如工业旅游和乡村旅游。他们对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管,并负责旅游业的统计和咨询工作。此外,他们还指导旅游行业的投资,引导社会投资和外资利用,参与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
旅游局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包括旅行社的审核和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工作,同时管理导游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在项目审批、交通管理和旅游秩序维护方面,他们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及协助研发、生产和销售旅游商品,确保旅游安全。
此外,旅游局负责处理旅游市场的秩序和服务质量问题,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并承担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他们还推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活动,关注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并开展旅游教育和培训,落实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制度。
最后,旅游局指导县(区)旅游主管部门的工作,确保全市旅游业的协调和整体发展,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这些职责展现了兰州市旅游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1)旅游局安全执法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0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兰发〔2010〕2号)精神,设立兰州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② 宁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主要职责
宁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并起草相关旅游行政管理文件,经审议通过后实施。制定全县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县旅游业的行业管理,确保执行行业规范。进行旅游资源普查,协调开发与保护工作,参与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区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审批,同时负责旅游统计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三、编制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引导外资和社会投资,管理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
四、策划和宣传全县旅游形象,组织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协同有关部门开发旅游纪念品。
五、管理导游人员,参与星级旅游饭店的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接待服务,协调旅游安全事项,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旅游市场秩序,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七、组织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实施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和等级评定,协助人才资源开发。
八、参与全县风景旅游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完成县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任务。
③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83号)和省、市安监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站法定职责,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15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缺弊局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伏让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计划的实施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卜蠢限明确、文书正确。
(二)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 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
(三)本计划实施中,确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 ,并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四、执法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五、执法检查方法
1、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六、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等八行业及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具体执法计划安排
(一)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
**镇安监站在编在岗人数为2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我站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人×90%=1.8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1.8人=45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6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参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市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专项整治、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镇和上级安全部门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日=20×1.8人=36天
3、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与确定:共272天
学习培训(20×1.8人)=36天
考核工作日(7×1.8人)=12.6天
各类会议(25×1.8人)=45天
年补休、病事婚丧假(19×1.8人)=34.2天
党群活动(20×1.8人)=36天
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其他(60×1.8人)=108天
36+12.6+45+34.2+36+108=271.8天=272天
4、执法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50-36-272=142日,按照每天检查2家、两人一起开展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2天。全年执法检查企业142天×2家=284家企业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34家)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9家(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2家、礼花弹1家、黑火药2家、无硫发射药1家、引火线1家、批发经营单位1家、烟花仓储1家)、危险化学品2家、非煤矿山1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12家。
(四)计划检查次数
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42家(次)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执法检查安排
1、全年每家企业平均检查次数:284/34=8.35 =8次
2、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22家,按每企业每月安排一次执法检查次数:22×12=264次
22家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名单
略
3、12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全年执法检查次数:284-264=20次
12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名单
略
4、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总执法次数284/12=23.66=24次
(编辑: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