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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约谈企业安全事故内容

发布时间: 2023-04-02 07:35:19

⑴ 在旅游中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主要有哪些

  1. 食品安全事故。

  2. 治安事故。

  3. 交通事故。

  4. 火灾事故。

  5. 摔伤、挤伤等。

  6.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⑵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1

(一)安全管理机构。

1.强化组织领导。由于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廖施竣任组长,程勋、肖坤柏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中层干部、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明确由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20xx年工作目标,与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涉旅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进一步落实责任。

2.明确工作目标。我局在年初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相关文件,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景区(点)、社会旅馆、星级饭店、农家乐、旅行社服务网点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就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完善工作制度。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关于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安全预案印发至全系统干部职工;二是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及传XX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严格按要求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传达学习将会议精神,转发有关文件,并按时按照书面总结报告。

1. 认真开展隐患整治排查,确保安全态势稳定。开展黄金周节前及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安全隐患排查。在春节、五一、龙舟节、铁三赛事等黄金周及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服务网点、社会旅馆的生产经营安全及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今年共发放整改通知书20份,整改率达100%,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以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活动从 2013年4月中旬开始中,到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检查重点一是针对重点景区(点)内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车辆、景区讲解、摊点摆放等;二是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星级乡村酒店、社会旅馆及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经营秩序、隐患排查、违规建筑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截止目前,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活动5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其中联合检查3次。检查企业(单位)累计40余家,发现存在问题6个,查处违规操作事件1起,现场整改5个,限期整改1个,待处理违规事件1起,有效的预防和遏制了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3.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活动。一是认真组织涉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督促涉旅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要求涉旅企业及时填报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每月按时向旅游部门上报。二是联合各部门严厉查处旅游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严格依法打击旅游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坚决查处景区内非法从事运营的车辆、摊贩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娱乐项目等。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旅游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尽职、不到位,不落实的,一旦出现旅游安全事故,首先追究责任科室及分管领导的责任,狠抓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督促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查处旅行社服务网点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对全县旅行社服务网点全面进行资格审核和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全县没有出现旅行社变相承包、挂靠等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社业务、低于成本价经或,使用黑导、黑车、黑船和纵容导游的行为;检查全县虚假旅游业务广告,不符合设立条件、证照不齐;检查旅行社办理责任险、交纳质保金、经理人员持证上岗、店招等情况,通过自查和旅游部门的检查,共发现问题3处,及时整改3处,旅游市场显现良好发展趋势。

4.及时组织景区安全检查。结合汛期、森林防火等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和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2013年,我局共出动检查30次,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出动旅游景区安全检查16次,发现安全隐患6处。今年,我局在去年景区设置23个安全警示牌的基础上,新增赵淮路登山路口、南城门、小东门城墙、遇仙亭4处安全警示牌,修复景区标识标牌25个,并出资80余万元对景区旅游厕所、购物摊点、蓄水池等进行改造及新建。

5.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还对旅游交通运输安全、星级饭店以及旅行社服务网点安全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要求全行业都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旅游营销活动平台,县旅游协会平台抓好旅游安全宣传。

1. 积极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好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一是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召开系统职工大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种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组织观看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宣传片《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及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二是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下发给下属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农家乐、社会旅馆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在方案中,明确了活动主题、活动时间,确定了开展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安全生产普法和安全知识培训等6个系列活动;三是深入基层,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共发放相关资料500余份;四是6月9日,积极参与县安监局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通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措施,从而使我局的这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收到预期的效果。

2.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在旅游系统中组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观看主题的宣传片及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二是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开展宣传咨询日,知识普法和培训等主要内容的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下发给下属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农家乐、社会旅馆等;三是深入基层,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共发放相关资料500余份;四是深入景区(点)、旅游团队等人员密集的地区对群众进行《职业病防治法》方面的宣传。通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措施,从而使我局的这次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收到预期的效果。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将安全宣传进行到底。一是利用政府网络平台,通过在XX县公众信息网、成都旅游、成都旅游政务网、金堂旅游门户、政务微博等发布旅游安全相关信息普及安全知识,并多次利用标语、简报、媒体等形式对景区内旅游安全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在旅游系统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重点针对旅游出行安全、游览安全、出境旅游安全等各类旅游安全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采取各种有效培训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安全知识、抢险知识、救援知识培训以及单独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四是结合铁三赛事,邀请省、市专家对我县指定接待酒店进行了包括技能、服务及安全方面的专项培训2次,受训人员达200余人。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及队伍建设。制定并下发《XX县风景旅游局关于印发XX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金景旅发〔2013〕40号)文件,建立了由旅游局局长任指挥长、旅游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行社门市部等涉旅企业为成员的XX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调指挥部。二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三是做好防汛工作。为做好旅游行业防汛工作,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各涉旅企业密切关注汛情,做好防御工作。并及时根据汛情启动应急预案,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加强值班带班,汛情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六)安全生产事故控制

2013年,我局不断强化旅游安全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各星级饭店、社会旅馆、农家乐/乡村酒店、旅行社(门市部)、旅游景区(点)等涉旅企业无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降低了全县死亡人数指标。

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我乡按照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组织关系开展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乡全体73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全乡各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排查,主要核实党员身份、入党时间、转正时间以及流动党员的去向等信息。

一是全面覆盖,上门上户,核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乡727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一一对应分发给24个党支部,确保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倒底、不留死角。

二是千方百计,主动对接,核查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针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工作地不固定、联系方式更换频繁等复杂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方式,主动对接,积极做好《流动党员信息表》填报工作。

三是措并举,稳步推进,自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乡党委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自查工作。一查是否按规范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查是否规范保管党员介绍信存根;三查是否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四查是否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乡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对党员组织关系工作工作,能及时准确地按组织要求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无“口袋”党员等现象,截至目前为止,我乡共对11名党员进行了关系转接;党员都能自觉按规定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从未发生少交或不交党费的不良现象,支部也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收缴党费的组织工作,认真核对在册党员交纳党费的款项和人数,防止少交和漏交情况发生,同时把收到的党费集中起来,及时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不把党费挪作他用。在向上级交纳党费后,支部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在乡机关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党员职工监督。

通过自查,我乡基层党组织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台账,夯实了组织基础,很好地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持续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旅游安全生产的通知》(抚旅发〔20xx〕17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旅发委,省、市、县安委会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近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我县“五一”假期旅游健康发展,现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迅速召开了“五一”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并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由局长黄聚红任组长,黄艳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并制定了大排查行动方案。同时要求各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要强化安全意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领导,抓好假期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入检查,确保安全

要求景区重点做好游步道等安全防护设施修缮、危险地段安全警示牌设置等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旅游安全隐患;检查旅行社在组团外出前是否发放了旅游安全须知,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租用有旅游营运资质、信誉佳、有实力的企业和客运车辆,必须持有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并签订车辆租用合同,严禁超员和超时开疲劳车等危及游客安全运输行为,保证旅游团队在车辆行驶中人人正确系好安全带。确保节日期间旅游运输安全,主动引导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星级饭店是人员密集的场所,重点检查了酒店和员工宿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预案是否切实可行,以确保旅游者和员工以及公共设施的安全。

三、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我局历来重视台账的健全工作,于年初与春秋旅行社签订了《春秋旅行社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我县景区完善景区安保制度。在此次安全检查工作中,对重点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本着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狠抓落实,督促指导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行星级饭店做好各项旅游安全工作,并分别对有问题的对象下发了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整改书,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四、认真值班,保持畅通

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安排了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干部值班,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⑶ 旅游应急预案

旅游应急预案范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旅游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应急预案1

一、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方针是: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值班电话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梁星(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杨宏兵(景区经理)

童光岩(景区总经理)

赵富军(集团安保部经理)

成员:周志军(景区主管)

童宁(景区安保部经理)

董志学(景区主管)

安全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xxxxxxx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杨宏兵(安全应急救援队队长)

全体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共11人,附名单)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情况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强风、雷击、冰雪灾害或因滑跌、落水、疾并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报告集团领导以及相关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质监、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

2、出发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位成员根据分工做好车辆调度、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应急处置装备(工具)、联系有关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应急分队队长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队员。所有应急分队队员不论人在何处,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立即携带通讯、照明等应急装备(工具)赶到指定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队长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3、现场处置

⑴情况报告

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⑵抢救伤员

应急队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患者)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受过医疗救护专业训练的队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患者)情况,或送山下景区游客中心休息康复,对重伤员(患者)直接送下花园区医院诊治。

⑶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常

⑷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⑸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4、信息汇总

应急处置信息中心设在集团办公室

四、安全应急处置分队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听从下花园公安派出所和下花园交警大队的调遣,参加统一指挥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因景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处置难度较大,适用法律要求高,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另行制定实施。

六、工作总结

每次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参与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原因、预防事故对策、应急救援措施的成功与不足,整改措施等),以利不断修订完善本预案。

旅游应急预案2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旅游景区(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要加强监控,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在旅游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5、凡遇恶劣天气和设备、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对外公告,同时注意山顶岩石陨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2、制定和实施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5、组织登山、探险、航空、煤矿等特殊项目和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三)旅游星级饭店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设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畅通。

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馆的人身、财务安全。

5、餐厅、厨房、酒吧、咖啡厅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旅游汽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任务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挡滑行、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

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辆的日常安全和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禁旅游车辆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辆运营游客。

三、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市旅游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人民政府、旅游局和有关部门。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旅游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及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死亡的,应当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憾、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逐项登记造册。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 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它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2、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保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实施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点)组织的割裂大型旅游节庆等群体性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护方案及应急措施、紧急救援预案,对道路、活动场所、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和考核,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旅游行业要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旅游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范畴,一手抓旅游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卫生治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抓主管,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有标准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具体工作落实,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继续把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下去,真正树立起自治安全卫生旅游环境的新形象。

六、建立旅游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旅游环境为目标,积极与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要实现各项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旅游经营的第一要务。要建立防治结合的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旅游应急预案3

为全面确保本次旅游安全,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本校教职员工在旅行中的人身、财物安全,保证本次旅游业圆满成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本次旅游具体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xxxx中学校旅游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各年级处室中层领导

2、救援工作组及其职责

①现场指挥组:校旅游安全领导小组

现场指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掌握事故动态,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启动应急预案,协调指挥救援。

②医疗救护组:校医室人员

事故发生后,在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医室人员组成现场救援组,保证足够的氧气瓶,配备必要的救护器械,对现场一般伤员进行急救;遇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协调转诊收治。

③物资保障、服务组:总务处和校办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按照指定的救援方案,安排救护器材和物资,及时拨付处理事故所需的应急资金负责全体教职工的生活保障;保证人员有充足的食品和生活用品。

三、旅游日程及人员状况:

1、日程:

9月10日下午4:40乘火车-9月11日早6:30到达xx

9月11日活动在xx市,中午乘车晚上到达xx

9月12日参观国门、游览xx湖,中午乘车返回xx市,晚上6点返回xx市。

9月13日早8点到达xx市,结束愉快旅程。

2、人员:

全校参加旅游共计268人,分成六组,每组各一名导游,一名中层领导干部负责管理。

四、要求:

1、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宣布成立校旅游安全领导小组。

2、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强调各年级各处室教职员工要服从指挥,不单独行动。

3、中层以上领导认真学习校旅游安全预案,掌握处理办法。

4、发生事故做到及时逐级上报。

五、内容。事故发生后,本处室年级领导应做到:

(一)、交通事故

1、立即组织抢救。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立即通知校医,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上报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成员,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离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救治。

2、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案。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二)、治安事故

1、保护成员人身及财产安全。上报领导小组并拨打110报警。

2、稳定相关人员情绪。

3、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善后事宜。

(三)、火灾事故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3、配合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4、引导自救:

a、不使用电梯;

b、若身上衣服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c、必须穿过浓烟区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

d、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e、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

(四)、食物中毒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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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安全检查通知

安全检查通知范文

安全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安全检查通知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园、旅游景点、汽车站、火车站等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二)检查内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机构设臵、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安全管理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人员疏散设施完备情况,监控设备、灭火器材、应急广播等安全设施的有效情况。

二、检查方式

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检查。

1、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公众聚会场所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2、工商局、商务局、市管中心:负责对商场、市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3、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卫生场所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4、旅游局:负责对宾馆、饭店、公园、旅游景点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5、文化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6、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7、交通局:负责对营运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8、质监局:负责对人员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9、安监局:会同公安、工商、商务、卫生、旅游、文化、质监、教育等部门进行综合抽查。

三、检查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执法检查。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进行安排部署。**月**日至**日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月**日至**日进行集中检查,**月**日至**日进行综合抽查。

(二)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检查要坚持“四个一律”、“六个一批”和“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整改、从严查处;对检查情况记录在案,确保有据可查。该限期整改、停产停业、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予以惩处;对证照不齐、违规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取缔;要采取约谈、通报、媒体曝光等方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要强化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顿治理,对查出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对执法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布。各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要大力宣传普及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安全防范事故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自保、互保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要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要邀请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声势;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消除公众疑虑;要畅通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提早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要结合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在车站、广场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有关安全和防范事故的知识,使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群众掌握必要安全知识,增强自保自救和避险能力。

(四)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紧密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采取超常规监管措施,实施超强度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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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法

国家旅游局在《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凡涉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均为旅游安全事故。下面就让我告诉你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1.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在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不是导游人员所能预料、控制的。遇有交通事故发生,只要导游人员没负重伤,神智还清楚就应立即采取措施,冷静、果断地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由于交通事故类型不同,处理方法也很难统一,但一般情况下,导游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组织抢救

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距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抢救。

(2)保护现场,立即报案

事故发生后,不要在忙乱中破坏现场,应指定专人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交通、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报警台电话是122),请求派人来现场调查处理。

(3)迅速向旅行社汇报

将受伤者送往医院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向接待社领导报告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旅游者伤亡的情况,听取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指示。

(4)做好全团旅游者的安抚工作

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好团内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继续组织安排好参观游览活动。事故原因查清后,要向全团旅游者说明情况。

(5)写出书面报告

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导游人员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治疗情况;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旅游者的情绪及对处理的反映等。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最好和领队联署报告)。

导游人员在接待工作中应该具有安全意识,协助司机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接待旅游者前,提醒司机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

导游人员在安排活动日程的时间上要留有余地,不催促司机为抢时间赶日程而违章、超速行驶。遇有天气不好(如下雨、下雪、下雾)、交通拥挤、路况不好等情况,要主动提醒司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导游人员应阻止非本车司机开车,还要提醒司机不要饮酒。如遇司机酒后开车,导游人员要立即阻止,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请求改派其他车辆或调换司机。

2.治安事故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遇到坏人行凶、诈骗、偷窃、抢劫,导致旅游者身心及财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统称治安事故。

导游人员在陪同旅游团(者)参观游览过程中遇到此类治安事故,必须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决不能置身事外,更不得临阵脱逃。

发生治安事故,导游人员应做好如下工作:

(1)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若歹徒向旅游者行凶、抢劫财物,在场的导游人员应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勇敢地保护旅游者。立即将旅游者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与在场群众、当地公安人员缉拿罪犯,追回钱物;如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2)立即报警

治安事故发生,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地介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作案者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及时向领导报告

导游人员要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请求指示,情况严重时请领导前来指挥、处理。

(4)安定旅游者的情绪

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努力使旅游活动顺利地进行下去。

(5)写出书面报告

导游人员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报告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映、要求等。

(6)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导游人员应在领导指挥下,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项善后事宜。

导游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时刻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治安事故的发生。

a.提醒旅游者不要将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饭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问;出入房间锁好门,尤其是夜间不可贸然开门,以防止意外;不要与私人兑换外币等。

b.进住饭店后,导游人员应建议旅游者将贵重财物存入饭店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

c.离开游览车时,导游人员要提醒旅游者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旅游者下车后,导游人员要提醒司机锁好车门、关好车窗。

d.在旅游活动中,导游人员要始终和旅游者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经常清点人数。

e.汽车行驶途中,不得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3.火灾事故

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向旅游者讲明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将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夹带在行李中。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尽快疏散,导游人员应:

(1)熟悉饭店楼层的太平门、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并向旅游者介绍。

(2)另外,导游人员应牢记火警电话(119),掌握领队和旅游者所住房间的号码。

万一发生了火灾,导游人员应:

a.立即报警

b.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c.配合工作人员,听从统一指挥,迅速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e.引导大家自救。

如果情况紧急,千万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导游人员要镇定地判断火情,引导大家自救:

a.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b.必须穿过浓烟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

c.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e.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f.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旅游者得救后,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有人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4.食物中毒

旅游者因食用变质或不干净的食物常会发生食物中毒。其特点是:潜伏期短,发病快,且常常集体发病,若抢救不及时会有生命危险。

发现旅游者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设法催吐,让食物中毒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导游人员应:

(1)严格执行在旅游定点餐厅就餐的规定;

(2)提醒旅游者不要在小摊上购买食物;

(3)用餐时,若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导游人员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面道歉,必要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

野外旅游事故的处理

中暑

迅速将病人转移到树荫下等凉快的地方。让病人躺下,解开衣服,或用冷水毛巾擦身,或边用酒精擦身边用口吹,促使酒精快速挥发散热。患者想喝水时可以给凉开水或盐水。重症中暑出现抽搐者,应马上叫救护车送医院。

晒痛

皮肤被晒发红并出现疼痛时可用冷水毛巾敷在患部,直至痛感消失为止。也可以涂上防晒油脂。出现水泡时,不要去挑破,用冷水毛巾敷着去医院处理。

游泳中小腿抽筋

游泳者发生抽筋应马上上岸,把脚伸直坐下,反复用手捏住大足趾向后拉,并按摩小腿肌肉。如不能上岸的话,应吸着气,让背浮起在水中做上述动作。

冻伤

用37℃左右的温水慢慢地使患部温暖,若出现红肿,用纱布包后去医院处理。注意:冻伤后不能用火烘,或用热水洗,也不可以按摩患部。

误饮了毒水

要以手指挖喉,引起反射性呕吐,迅速让病人吐出毒水。如果是毒性强的毒水,应马上送医院灌洗胃肠。

接触性皮炎斑疹

当接触某些物质而致皮肤出现奇痒、红肿时,要赶快离开引起过敏的物质,并用水清洗患部,马上更换衣服。红肿厉害时,可以涂肾上腺皮质激素软膏。容易引起斑疹的物质有:化妆品、染发水、涂料、野漆树、银杏树、洗涤剂等。

晕车

调换到晃动轻微的位置,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解开衣服,想吐时以吐出为好。可吐入塑料袋中。晕车有相当一部分是心理因素引起的,所有要尽量分散晕车者的注意力,必要时也可以服用药物来防止。

便秘

生活环境改变,很容易引起便秘,应尽量保持每天定时排便,并尽快适应野外厕所的使用。

被狗或猫咬伤

被咬后应迅速用净水涂肥皂冲洗干净,包上纱布再去医院检查。被狗咬伤的伤口,容易化脓,所以必须进行彻底的伤口处理,及时注射疫苗。鹦鹉的排泄物会引起感染,出现持续的淋巴肿、发烧等,应去医院治疗。

蛇咬伤

被咬的肢体应放低,在伤口靠近心脏的一端用领带等轻轻地扎起来。口内无舌、龈溃破或唇裂伤口者,可以口对伤口猛吸10来次,每吸一口血马上吐掉,最后还需漱口。伤口部位应保持不动,如是脚伤,应抬着去医院。被毒蛇咬伤是危险的,被无毒蛇咬也必须去医院处理。

蜂刺

被蜂刺后,首先把毒刺拔出,用手挤出毒液,然后涂上氨水和抗组织胺软膏。如果被刺后出现恶心,抽搐等症状是危险预兆,要赶紧上医院。若被刺后20分钟以内无异常反应,一般说问题不大。

被毛虫刺伤

被带有毒腺的毛虫刺伤后,伤部即变红肿,并有痛感。可用手挤出毒汁,并用肥皂、自来水擦洗干净。

蜈蚣咬伤

蜈蚣是毒虫,被咬后局部马上会出现红肿,并伴有剧烈疼痛,应马上挤出毒液,在伤口的近心端部位用领带等扎起来。并用自来水冲洗,进行冷敷,涂上抗组织胺软膏后马上去医院。

儿童旅游意外事故的急救处理

抢救生命

首先查看受伤儿童的呼吸、心跳是否正常。通常呼吸、心跳完全停止4分钟以上,生命就会岌岌可危。当病人呼吸、心跳发生严重障碍时,如不立即急救,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心肺复苏通常采用人工胸外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做人工呼吸时,用手捏住患者鼻子,口对口用力对患者吹气,同时观察患者胸部是否上升,看到患者胸部上升,停止吹气,让患者被动呼出气体,然后再给患者深吹气,成人每分钟14—16次,儿童每分钟20次。最初六七次可快些,以后转为正常速度。

建议家长携儿童出游前,可提前了解学习有关急救知识,做到有备无患。

骨折

当该情况发生时,千万不要随意移动或搬动孩子,这可能会引起受伤处进一步的错位,以及血管因压迫而破裂出血。

首先问他受伤部位是否能够移动,如果可以,只是感觉稍微有点疼,通常说明受伤并不严重。可先让孩子选择自己舒服的姿势休息,然后在受伤处盖上一层布,受伤后24 - 48个小时内每隔2 - 3小时,对受伤部位用冰袋进行冷敷,这样可以减轻受伤部位疼痛、出血以及肿胀。

冷敷时间以20 - 30分钟为宜,忌长时间或直接将冰袋放在皮肤上,避免皮肤损伤。

另还可用几个枕头将受伤部位抬高,最好要高于心脏位置,减少血液聚集到伤处和肿胀程度。

情况严重的应即刻叫急救车。急救车到来之前,可对受伤部位作一些简单的包扎固定,有利于医生进一步治疗。但包扎时切忌搬动孩子身体或受伤部位。

中毒

当发觉孩子有中毒现象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联系急救中心。

如孩子是误食毒物中毒,应立即用软布、一次性毛巾或面巾纸包住手指,取出剩在孩子口中的毒物。同时让孩子保持左侧卧位,延缓胃内容物的排空,保持气道通畅,有利于呕吐物的排出。

对于接触毒物而中毒的孩子,须立即用肥皂及自来水冲洗局接触部位,清除肌肤表面汁液。

对于吸入毒物而中毒的孩子,应立即把孩子带离中毒现场,假如孩子已失去意识,须立即按照意外窒息的应急措施进行抢救。


⑹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是指:
(1)造成海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
(2)涉外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他恶性事故;
(3)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第三条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见《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第三条)应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并按本程序做好有关事故处理工作。第四条事故处理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第五条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单位如不属于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的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有关工作。第六条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第七条有伤亡情况的,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第八条伤亡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第九条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责任方和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外办和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由后者负责通知有关方面。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还将及时通知有关国际急救组织;后者做出介入决策后,有关地方要协助配合其开展救援工作。第十条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在伤亡人员确定无误后,有关组团旅行社应及时通知有关海外旅行社,并向伤亡者家属发慰问函电。第十一条在伤亡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伤亡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为伤残人员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书”。
(2)为骨灰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
(3)为遗体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医院出具的“尸体防腐证明书”;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第十二条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妥善处理好对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报告单位要协助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伤亡及财物损失的赔偿;协助保险公司办理对购买入境旅游保险者的保险赔偿。第十三条事故处理结束后,报告单位要和责任方及其他有关方面一起,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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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吕安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郑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点导师组组长,中国旅游安全管理专家。主要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安全、饭店管理、区域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级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奥运旅游安全研究项目3项,其他各类课题近5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20余篇(约150万字)。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此次事故的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需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旅游产品要素的安全评估。旅行社是组织旅游产品的龙头,要对所采购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资料备案上报,严禁采购不合格、没有资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素产品。
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团费、负团费的危害为主题对旅游者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案例教育,使旅游者认识到零团费、负团费将给自身造成的风险与伤害,扫除零团费、负团费存在的土壤。
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责任险的统保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险保障能力。
四是在旅游旺季进行旅游交通事故的专项治理。在我国,旅游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司机疲劳驾驶、不规范操作、危险路段等是造成旅游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隐患,应该向欧洲学习,对旅游车、旅游司机的准入资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同时对旅游司机的单次行车时长、特定旅游线路的行车资质等进行限定,并积极鼓励游客对旅游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投诉。
五是严厉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经营行为。对零团费、负团费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关的旅游资质,强化旅行社之间的连带监管。
六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组团单位将旅游要素,尤其是旅游购物点、购物次数、发生额外行程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明确列入合同,以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
七是建立旅游暗访制度。通过暗访调查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对违反旅游相关法规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严厉的制裁与处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规范和调整旅游行业的经营模式。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突然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州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旅游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州岛、用完午餐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予旅游者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时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约2:30时许,七、八名旅游者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时,三名游客走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失踪。旅游者向110报案。公安部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海事部门、当地村镇人员搜救。10月6日上午8时许,在当地公安、海事、旅游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努力下,于事发现场下游2公里处找到两名失踪者遗体。经法医鉴定和公司领导现场确认,死者为该公司委托旅行社组织的赴肇庆旅游的团队成员。
事故发生后,肇庆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高度重视事件的处理。肇庆市旅游局及时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领导等有关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协调相关部门。事发地鼎湖区政府组成了由公安、海事、旅游以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研究部署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由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州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死者家属随后返回原籍,事故善后处理结束。(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点评人:韩玉灵,女,武汉生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处长、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政策与规制、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市局级政府和行业协会互动机制、旅游安全保障机制、旅游景区安全研究项目、课题多项;主编国家级教材等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
旅游安全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内在要求,决定旅游目的的实现与否。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为此,《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一般而言,实践中侵害旅游者安全保障权较为常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意识淡漠。旅游业者、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漠,或只注重经济效益,从而引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侵权事故发生。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滥;加之旅游者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显然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旅游者。旅游业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
第二、盲目销价竞争。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服务质量、接待标准、住宿条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低价格必然带来高风险: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使用带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简陋的住宿设施、缺乏安全保证的游览地等等,都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第三、提供的旅游产品尤其特种旅游产品或者旅游环境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在旅游景区表现在游乐设施老化、质量不达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示、自然环境存在潜在隐患等。诸如雷雨天使游客遭雷击、迷路等。在组团旅游活动中,旅行社即是旅游产品的销售者,更是旅游要素的组合者。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如何避免或者减少其安全风险?如何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
第四,旅游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不法分子针对旅游者实施的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侵权。实践中,这类案件容易发生在开放性的、以自然景观为内容的旅游景区,具有事件发生突然、防范较为困难的特点。
第五,旅游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如前所述,旅游安全以旅游本质为基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空间的移动性又使旅游安全问题始终伴随着旅游活动而存在。实践中,旅游者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价格趋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旅游环境的可靠性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对自身利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转嫁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非人为的风险。
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从组团社和组织单位而言,不可谓不重视旅游安全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拓展旅游在双方的努力下进展顺利。然而,悲剧在旅游活动即将结束的不经意间发生了,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本案再一次证明:对旅游安全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旅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本案引人思考、发人深省:
第一、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鉴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为此,旅游业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应保证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要实现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发现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有严重缺陷的,即使旅游者采取正确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要及时告知旅游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二、开展新型的特种旅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随着旅游者品味的提高,不断满足旅游者需求、推出新型旅游产品成为提高旅游经营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案旅行社开展的拓展旅游,又称为体验式旅游,源于二战时期英国开展的拓展训练,是以团队的形式,让人们在享受自然风光的同时,通过体验利用崇山峻岭、瀚海大川等自然环境设计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项目,达到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的身心的双重收获。开展类似的特种旅游活动在风险性及其防范方面的难度更大。这就要求旅游经营者在产品的设计、地点的选择、项目的安排、场所的安全系数、安全保障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第三,组织单位的团队旅游,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指挥责任,并针对项目及活动地点的特殊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接受单位委托组织旅游活动,是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团队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的保障责任。实践中,因为是单位组团,有关负责人往往会在活动中不顾合同约定临时动议,改变行程或变更活动内容,若随团导游员协调能力欠缺,极易引发导游员与单位带队人间的冲突。为此,签订旅游合同,应当明晰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权限和责任划分,避免发生事故后,责任分担困难给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其次,要针对开展活动环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穿于旅游活动始终。本案因公司负责人的意见而改变行程,且公司负责人带头违规与其属下员工下江游泳,与旅游合同对双方责任约定不明确有直接关系。
第四,利用公益广告、公益讲堂等形式,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旅游知识的教育,尤其是旅游安全知识的灌输。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作为旅游目的地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培养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旅游者,使其养成良好的旅游消费习惯,旅游者有责任,政府、旅游企业和全社会也有责任。政府有义务为旅游者创造学习旅游知识的条件,企业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服务、关于旅游项目的详细资料等真实信息,保证旅游者知情权的实现。
第五,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培养旅游者、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险意识,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会救援体系的新路径,确保旅游者旅游权益实现的责任。购买旅游保险,是有效转嫁旅游风险的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保险意识淡漠,旅游保险品种单一,旅游救援体系不完善、资金缺乏保障等等现状,为事故的善后的处理增加了难度。各级旅游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旅游者、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保险,各级保险监督机构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保险产品。

⑻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是指:
(1)造成海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
(2)涉外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恶性事故;
(3)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参加“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联络网的单位(以下简称“报告单位”),都有责任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上报“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第四条报告单位在接到旅游景区、饭店、交通途中或其他场合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后,除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外,应同时以电传、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向“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第五条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事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3)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
(4)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2.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
(1)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
(2)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3)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4)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
(5)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3.事故处理结束后,报告单位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情况,并做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经过及处理;
(2)事故原因及责任;
(3)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4)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5)有关方面及事故家属的反映;
(6)事故遗留问题及其他。第六条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在接到报告单位的报告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并对所请示的问题做出答复。第七条“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设在国家旅游局综合司(电话:5138866—1623传真:5122096地址:北京建内大街甲九号邮政编码:100740)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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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谈旅游安全问题及对策

谈旅游安全问题及对策

摘要:旅游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业。然而目前我国的旅游安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分析旅游安全的现状和表现形式,并提出一些对策,以期能够对旅游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旅游;安全;对策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生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交通条件的不断完善,外出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国的旅游业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然而,旅游活动的增多也使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大,旅游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焦点。

一、旅游安全现状

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它不仅是旅游活动顺利发展的保障,也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旅游业是个综合性的产业,它涉及到很多社会部门和行业,旅游活动又包含了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方面,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现代旅游业由于各种社会的和自然的因素影响,潜在着许多危险和不安全因素,旅游行业和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中都可能存在着潜在的旅游风险。旅游安全问题产生后,会通过各种媒介影响到潜在旅游者,影响潜在旅游者对目的地决策行为。由表1我们也可以看出,旅游风险可能是来自旅游目的地的自然环境或社会环境,也可能来自旅游者自身和旅游组织者等各个方面。因此,解决旅游安全问题,加强旅游安全研究,不仅是旅游活动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旅游业做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目前情况下,旅游安全事件还在频繁发生,甚至出现了增长的趋势。据国家旅游局综合司统计,从2009年初至9月份仅9个月中就发生了41起旅游事故,其中重大事件8起,比2008年同期增长60%,整体比2008年同期增长10.8%。由此可见,旅游安全问题越来越尖锐,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时刻关注的.问题。

二、旅游安全的表现形式

旅游安全的表现形式在实际生活中是各种各样的,而且常常是交叉出现。按照旅游研究对象划分,旅游安全表现为旅游主体安全、旅游客体安全、旅游中介安全。旅游主体安全就是旅游者的安全,旅游客体安全为旅游目的地人和物的安全,旅游中介安全为各种旅游接待设施和人员的安全。按照旅游的六要素:食、住、行、游、购、娱进行划分,旅游安全表现为饮食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游览安全、购物安全和休闲娱乐安全。按照最终的表现形式划分,旅游安全表现为交通事故、疾病、治安事件、火灾、食物中毒、旅游设施事故等。

三、旅游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旅游安全法规

旅游安全法规是从法律上保障旅游安全,为旅游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依靠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来规范和约束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志和防控意志,提高旅游者的旅游安全防范意志,约束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的各种不当行为。目前,虽然旅游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国家和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各种相关法规,但是我国的旅游法体制还不完善,对安全问题只是做出了原则性的指导和规定,在处理旅游安全的相关问题上还存在着很多空白处。旅游安全法规是旅游安全得到保障的基础,完善的旅游安全法规是旅游业顺利、平稳发展的保障和前提。

(二)建立旅游安全预警系统

旅游安全不仅仅考虑与人们生命财产直接相关的安全问题,还应涵盖旅游资源安全、旅游环境安全等内容,准确、及时的预警信息能有效减少国家经济损失,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危险事故的预警也是一种安全。旅游安全预警就是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通过科学指标,对未来特定的一段时间,一定旅游区域内的旅游动向进行预测和引导,使旅游效果达到最佳。旅游安全预警系统是个复杂的系统,它是为了预防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危险而建立的报警和排警系统,它担负着旅游安全信息的搜集、分析、对策制定和信息发布等功能,是国家发布旅游安全信息、进行安全预控的组织机构,它在警示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增加安全意志、提高安全防范与控制能力,使旅游者和旅游企业预见问题并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等方面有着极大的作用。

我国目前很多地方都建立了假日旅游预警系统,属于旅游团体协作机构,依靠其成员单位的广泛性和权威性已经在假日旅游活动过程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因此,可以在假日旅游预警系统的基础上,集成和调配相应的功能,建立一套完善的旅游安全预警系统。

(三)建立旅游急救系统

我国现有的旅游安全急救系统还不成体系,相互之间的协调合作程度比较低,这使得急救工作的效率不高。张秋芬指出,旅游急救系统应包括:(1)救援指挥中心。对整个旅游安全急救工作的进行开展、协调、整体统筹。(2)安全救援机构。涉及到很多部门,如医院,消防部门,及其他与救援工作有关系的其它部门。(3)安全救援的直接外围机构。包括可能发生旅游安全问题的旅游景区(点)、旅游企业、旅游管理部门和社区。(4)安全救援的间接外围机构。包括旅游地、保险机构、新闻媒体和通讯部门。这些部门虽然不参加直接的救援工作,但是却对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一个完善的旅游安全急救系统要能够这四个部分组织起来,以救援指挥中心为核心统一策划旅游安全急救工作,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各方面能够快速、有序的开展工作,发挥集体的力量,顺利解决问题。

(四)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旅游业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相对于其他产品,旅游产品有无形性、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不可储存性、异质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旅游产品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旅游从业人员的即时表现来决定的。如果旅游从业人员没有掌握足够的基本安全知志,或是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不按有关规定行事,就会大大增加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旅游企业和旅游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志水平和安全防范意志,强化他们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的意志,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扼杀在萌芽阶段。

(五)加大旅游安全的宣传教育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诸多安全事故,旅游企业及旅游有关部门应加大旅游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加人们对旅游活动过程中潜在危险的了解,提高社会大众的自我保护意志。

参考文献:

[1] 郑向敏,卢昌崇.论我国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3,11(6).

[2] 朱红新.旅游安全及其管理体制研[D].南京农业大学,2007,(11).

[3] 李巧玲,彭淑贞.旅游安全及其相关问题的初步研究[J].泰山学院学报,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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