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旅游设施安全检查
『壹』 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旅游经营者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从事旅游接待、招徕,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行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资源,是指可供参观游览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
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管理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均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依法在本省进行旅游业投资,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第六条旅游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旅游业的管理工作。第七条发展旅游业,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第二章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与旅游设施建设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和评估,制定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坚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第九条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应当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应征得市(地区)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审批立项。
禁止兴建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人造景点。禁止重复建设人造景观。第十条旅游涉外饭店建设项目,应征得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批立项。第十一条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由省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由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二条对旅游景区、景点实行分等定级管理。
旅游景区、景点分等定级的标准和管理办法,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禁止破坏景观原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第三章旅游经营与管理第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必须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五条旅游经营者必须公开旅游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实行明码标价。
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欺诈、勒索旅游者,不得强迫旅游者接受各种有偿服务。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必须负责旅游者的旅游安全,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度。
旅游经营者发现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第十七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旅游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旅游经营者必须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第十八条旅游经营者必须按照旅游合同或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改变合同规定或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运行计划。第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第二十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验收。
旅游设施安全不合格的,不得营业。第二十一条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导游资格考试,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方可执业。
旅行社不得聘用未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导游业务。第二十二条设立国际旅行社,由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设立国内旅行社,报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
旅行社必须按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经营活动。
『贰』 旅游交通工具安全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然而,由于旅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大大降低了旅游的安全性,严重阻碍了旅游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了解旅游安全管理的现状,采用有效的对策,改善旅游安全管理的现状,成为推动我国旅游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有效手段。本文通过分析旅游安全管理的现状,指出有效的改善对策,以期为提高旅游安全管理的水平提供有用的参考。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可以为旅游活动提供强大的保障,因此,重视旅游安全,提高旅游安全管理的管理水平,确保旅游的安全性,成为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之一。但是,由于旅游中存在着行业意识薄弱、旅游设施陈旧落后、安全管理不科学等问题,给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重视安全管理,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一、旅游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行业意识薄弱
我国的旅游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而且,随着一系列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行,我国的旅游业更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这种现象既增强发展旅游业的信心,又使得旅游业中普遍存在着行业意识薄弱的问题。虽然一些管理者意识到危机不可避免,但是却没有制定预防、避免危机的有效计划,另外,许多行业的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应急机制,没有居安思危的意识,使得企业不能有效的化解危机,进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旅游设施陈旧落后
旅游设施是旅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许多景区的旅游设施比较陈旧落后,存在着严重安全的隐患,给旅游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一些景区存在着设计不合理、资金投入不足、没有定时检查和维修等现象,使得旅游设施不仅不能满足旺季游客的需求,而且可能会产生一些安全事故,进而给景区发展带来良好影响。
(三)安全管理不科学
旅游业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而且人的不安全行为、动物的不安全行为等,都会给增加旅游的危险性,给游客和景区造成困扰。旅游业的正常运营需要旅游景区、消防、林业厅等主管部门的有效合作,但是,由于主管部门繁多,管理范围混乱等,致使安全管理不科学,降低了安全管理的效果。而且,在旅游业内部,仅有部分旅游企业、旅游管理部门设立了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旅游安全管理人员,而很多旅游企业、旅游主管部门缺乏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
二、改善旅游安全管理现状的对策
(一)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旅游安全管理不仅仅是旅游企业的事情,也需要其他相关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此,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是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方式。旅游企业应该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联合武警、交通、消防、工商、卫生、通讯、公安等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管理系统,尽量避免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旅游危机多发地区,旅游企业应该制定旅游危机预防和控制计划,及时监控旅游情况,制定科学的旅游发展战略、功能区域划分、产品开发方案,以促进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旅游企业健康发展,以推动本地的经济增长。
(二)积极落实安全预警工作
警示牌可以限定游客的活动范围和游览空间,确保游客的安全。因此,旅游管理部门应该积极落实安全预警工作,及时提醒游客的行为,以提高旅游的安全性。旅游工作人员应该明确告知游客游览路线、游览范围以及不能进入的景点等,并且在景点、道路的危险处设置警示牌、标示牌等标志,提醒游客重视警告牌,同时,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景区的巡视,及时劝阻、制止或者纠正游客的危险行为,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宣传,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增强游客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确保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三)大力引进先进的设施
旅游设施是推动景区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之一,因此,旅游企业应该重视旅游设施的建设工作,大力引进先进的旅游设施,确保旅游设施的安全性,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旅游企业应该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和维修旅游设施,及时更换陈旧、落后的设施,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条件,从而推动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旅游景区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从业人员的大力支持,因此,旅游景区应该重视从业人员的地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旅游企业应该建立游船、观光电梯、索道等设施的安全运营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能够合理引导游客的参观活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
游客自身的行为也会给自己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造成影响,因此,游客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文明旅游、安全旅游,以获得良好的旅游体验。在游览过程中,游客应该自觉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从容、冷静的处理突发问题,以维护自身的安全。
三、总结
总而言之,旅游安全管理问题是旅游业健康发展中必须解决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安全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安全预警系统、安全自控与互控系统以及安全救援系统,以确保旅游的安全性。同时,应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管理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以增强旅游的安全性,促进旅游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叁』 吉林省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安全管理系指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管理活动。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安全有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涉外定点经营单位、旅游游览参观景区(景点)经营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旅游经营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管理工作:
(一)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职工;
(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五)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及时报告旅游安全事故;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六条申请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以及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经营旅游业务。第七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的旅游安全审查验收,必须在接到经营旅游业务单位的书面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结。对于具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以及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允许其经营旅游业务,并书面通知申请者;对于不具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不允许其经营旅游业务,并书面通知申请者。申请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逾期未接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允许其经营旅游业务的通知的,可视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其经营旅游业务。第八条旅游经营单位必须经常对旅游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损坏旅游安全设施、设备。第九条旅游饭店、旅游定点餐馆应当按照食品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做好食品卫生工作。第十条旅游饭店必须按消防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十一条旅行社在安排旅游者的游览活动时,应当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针对可能影响安全的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妥善保管旅游者的行李,在与有关单位交接时,应当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或丢失。第十三条旅行社在安排旅游者旅游活动时所使用的车船,必须保证安全。租用车船的应与其出租者签订安全使用协议,明确责任。第十四条旅行社接待海外旅游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旅游者意外保险。第十五条使用汽车和游船开展旅游业务的单位,应当定期对汽车、游船进行维修保养,在开展营业性运输前必须全面检查,确保安全。第十六条旅游者在旅游时应当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财物。第十七条发现不利于旅游安全的因素或者事故隐患时,任何人均有权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或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第十八条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应及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安、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九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都必须建立旅游安全事故档案,以备查验。第二十条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教育普及,预防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5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救助遇到危险的旅游者,或者保护旅游者财物免受重大损失的;
(三)及时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四)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旅游安全审查,擅自经营旅游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肆』 青海茫崖冷湖地区失联人员已找到,生命体征平稳,旅游业应如何保证安全
青海茫崖地区失联的人员已经找到了,目前根据报道来看,生命体征是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对于旅游业来说,也是应该保证游客的安全的,不然的话会让游客认为,去往这个地方旅游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那么首先就需要去用一些安全设施,来保证游客安全。有许多人在玩蹦极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跳伞活动的时候,就会因为安全带出现松落的情况,而导致自己失去生命。
在旅游的时候,大家都是希望能够享受到旅游给自己带来的幸福的,而且也希望自己能够在旅游的时候抛弃一切的烦恼。但是有一些人因为旅游丢失了生命,也让大家的心情感觉到十分的沉重。
『伍』 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景区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景区安全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景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突发事件,特制订景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预防措施
1、进一步完善景区旅游步道、观景台、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步道安全防护栏、防护网,险要路段、游客密集处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识牌、警示牌,安保部及保洁部要加强路段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景区内部及外部通讯设施要配备齐全,员工手机等通讯设备工作时间要处于待机状态,与边防派出所、白塘村卫生所、驻军部队等单位要保证畅通无阻。
3、加强旅游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和通知,特别在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维护旅游次序,在游客密集区、危险地段布设旅游次序维护组,疏导游客,必要时实行单向游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目击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景区管理处现场负责人报告,管理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外部协助单位组成应急处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2、景区管理工作组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长报告最新事态的发展状况,并积极配合外部协助单位完成事件处理。
3、完成突发事件处理后,景区管理处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景区安全应急预案2
一、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方针是: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值班电话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梁星(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杨宏兵(景区经理)
童光岩(景区总经理)
赵富军(集团安保部经理)
成员:周志军(景区主管)
童宁(景区安保部经理)
董志学(景区主管)
安全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xxxxxx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杨宏兵(安全应急救援队队长)
全体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共11人,附名单)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情况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强风、雷击、冰雪灾害或因滑跌、落水、疾病、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报告集团领导以及相关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质监、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
2、出发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位成员根据分工做好车辆调度、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应急处置装备(工具)、联系有关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应急分队队长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队员。所有应急分队队员不论人在何处,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立即携带通讯、照明等应急装备(工具)赶到指定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队长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3、现场处置
⑴情况报告
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⑵抢救伤员
应急队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患者)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受过医疗救护专业训练的队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患者)情况,或送山下景区游客中心休息康复,对重伤员(患者)直接送下花园区医院诊治。
⑶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场。
⑷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⑸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4、信息汇总
应急处置信息中心设在集团办公室
四、安全应急处置分队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听从下花园公安派出所和下花园交警大队的调遣,参加统一指挥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因景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处置难度较大,适用法律要求高,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另行制定实施。
六、工作总结
每次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参与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原因、预防事故对策、应急救援措施的成功与不足,整改措施等),以利不断修订完善本预案。
;『陆』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文字像精灵,只要你用好它,它就会产生让你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无论我们说话还是作文,都要运用好文字。只要你能准确灵活的用好它,它就会让你的语言焕发出活力和光彩。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1
旅游业因其综合性强、关联度高、辐射面广等特性,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游客旅游的最终目的地和重要集散地,面临的环境相对复杂,要确保景区与游客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确保景区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旅游景区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指导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努力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成为景区管理者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而能否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生意外事件后能否迅速启动响应机制,并做好善后处理,是对景区管理者综合能力的重大考验。
一、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许多矿难发生、制造工厂及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景区范围内的交通堵塞、客人拥挤践踏等事件屡有发生,这里面除了经济利益的因素作祟之外,还有就是事前没有做好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事后没有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不仅给企业本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社会造成了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
就旅游景区而言,包括策划宣传、市场营销、资源开发、服务质量、成本核算等等,任何一方面做不好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各项工作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一个有机整体,而安全管理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份。一些旅游景区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平时的督导工作也流于形式,或者消极应付上级检查,更有甚者将意外事故视为忌讳避而不谈,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手忙脚乱,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每年国家的安检部门与旅游主管部门一起都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查看景区是否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实际上,面对不可控制的天灾人祸,景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游客及员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不仅可以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即使发生了意外事故,也可以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减小到最低限度。
因此,无论是国家对旅游行业的要求出发,还是从景区自身管理的角度考虑,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责任承担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毫无疑问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承担者。但在实际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如何做到全面负责呢?并不是第一责任者什么事都要去做,也不是只做自己认为该做的大事,而不做自己所认为的小事。
通常来说,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除了明确自己的职责之外,主要是结合景区经营管理模式,实行分工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责任人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明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要追究其责任。各层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清楚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与责任,要求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而且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对象与识别
所谓安全管理的对象就是指各种潜在危险的因素,只要把危险因素管住,使之不能转化为事故,就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旅游景区而言,要预防潜在危机的发生,必须从源头进行控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并做好各项预防措施。
一般而言,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对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正确引导和约束景区内游客的游览行为,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例如不顾各种安全警示,跨越安全栏、随意攀爬、接近危险水源;在游览过程中,不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不按照规定的操作执行等;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或在禁火的景区乱丢烟头等。
2、要求旅游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导致事故。例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漂流船翻沉、客运索道停止运行、游艺机械造成人员受伤等事故。
3、要求景区员工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流程操作,避免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产生不安全行为。例如在为游客提供餐饮、购物等过程中,造成客人烫伤、食物中毒或物品过期等事故。
4、搞好景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造成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及时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
5、景区内如有建设或维修施工的,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游客造成伤害。
6、做好景区内的道路交通设施、各种车辆以及停车场的安全管制工作,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高峰期尤为重要。
7、做好景区内各种游乐场所、游览道路、游客休息停留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可能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8、做好员工工作或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如不得私拉电线、私用电炉,注意交通安全等。
9、做好如台风、洪水,以及山体塌方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报或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景区或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2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柒』 旅游景区如何进行安全管理
景区的安全管理要真正体现“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而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或尽可能减小因安全事故发生而造成的损失。如何有效做好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应主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是一种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面比较大,任务琐碎而繁重,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安全管理提供组织上的'保障。一般而言,由景区总经理或主要分管领导担任组织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管理者为组织机构成员,实现分级管理,特种旅游或特殊岗位需要配备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组织机构各成员的职权与责任,以此来组织、督导和推动景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使景区安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避免“三随” (随机、随意、随便)处理,有必要通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各种安全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管理秩序,做到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应注意:必须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各项制度之间要衔接配套、要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文字简练便于记忆等,同时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
第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的培训。主要通过课堂讲授、现场示范、操作训练、经验分享等方式,不仅要让员工明白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做错了要受到什么处罚,更要让员工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做好了有什么好处,做错了对自己有什么危害等,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感,避免消极态度和抵触情绪。同时,通过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增强识别危险与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的能力,避免因忽视安全或无知而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事故。
二是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为提高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与保护措施,遵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以及发生事故时能正确应变,懂得基本的自救方法,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安全。例如:如实详细地告知旅游活动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个人防护和救生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游乐活动的规则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
第四、落实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通过岗位日常自检、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定期综合检查、各项专门检查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景区安全现状,发现事故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管理的对象,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例如景区内旅游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游乐场所以及游览环境是否安全,安全标志和救生用具是否齐备、完好等;二是检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例如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等;三是检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例如是否设置了合理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安全器材等。相关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制度者给予批评,严重者依照制度给予处分。
第五、制定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严重事件或重大的灾害风险等紧急情况,进行重点控制和防范,并制定专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其他一般危险源则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控制。如制定发生火灾、山体滑坡或落石、交通意外、游乐项目、人群聚集场所、公共卫生等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案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成员职责、报告程序、启动机制、善后工作及事后总结与汇报等内容。景区管理者应根据预案,适时地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迅速按照预案实施救援。
第六、健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景区范围内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或灾害时,景区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事先制定的各种应急预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防范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未受到处理,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发生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以及善后处理和事故赔偿等工作,以便维护旅游景区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拓展阅读:旅游景区口号
1、鹅咏古今,商通天下。
2、福田白菊香千里,杜鹃花城幸福来。
3、福田福地福白菊,宜居宜游宜发展。
4、古韵承千年,横渡秀天下。
5、好茶碧螺春,好客吴中人。
6、横渡湫水绿谷,梦寻白溪画廊。
7、横渡致远,乡游至美。
8、畅游苏州洞庭山,醉饮吴中碧螺春。
9、杜鹃花城福田河,白菊香飘西子湖。
10、多彩克州,魅力昆仑。
11、“乡”约西充,“桃”醉天下。
12、冰雪盛会,激情长春。
13、不到天峨难识景,来到天峨壮观行。
14、茶贯古今碧螺春,茗冠江南吴中情。
15、茶香湖韵,享“寿”溧阳。
16、长寿之乡,美丽溧阳。
17、长兴草莓,甜蜜的约会。
18、红韵绿韵古韵,茶乡寿乡溧阳。
19、华夏名茶何最珍,唯数洞庭碧螺春。
20、激情长三角,体验新宁波。
21、集天下智慧,谋跨越发展。
22、济南山城湖河美,泉城名泉全城泉。
23、锦绣潇湘,快乐湖南。
24、巨龙舞红水,绿林绣天峨。
25、客来客往克州行,美食美客在克州。
『捌』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第二章经营安全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主动询问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求旅游者按照明示的安全规程,使用旅游设施和接受服务,并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予以配合。第十一条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第十二条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
安全信息卡应当包括旅游者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者英文)填写。
旅行社应当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并告知其自行填写血型、过敏药物和重大疾病等信息。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四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合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行社及其领队应当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第十五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发生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同时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发生地、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游团队的领队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以及旅行社负责人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领队报告后1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玖』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990年2月20日国家旅游局令第1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第四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五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第六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第七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进行管理。第八条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办法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的情况;
(二)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
(四)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保险制度;
(五)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七)参与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处理。
第三章 事故处理第九条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陪同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
(二)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三)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
(四)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五)对特别重大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第十条处理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和组团单位;
(二)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
(三)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对在国外投保的旅游者(团)的伤亡处理提供方便;
(四)对在华死亡的外国旅游者严格按照外交部《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对于外国旅游者的赔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
(一)事故经过及处理;
(二)事故原因及责任;(三)事故教训;(四)今后防范措施。
第四章 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在旅游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第十四条对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而造成旅游者伤亡事故和不履行本办法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以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限期整改;(四)停业整顿;
(五)吊销营业执照。
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第十七条本办法自1990年3月1日起施行。
『拾』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1
(一)安全管理机构。
1.强化组织领导。由于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廖施竣任组长,程勋、肖坤柏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中层干部、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明确由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20xx年工作目标,与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涉旅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进一步落实责任。
2.明确工作目标。我局在年初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相关文件,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景区(点)、社会旅馆、星级饭店、农家乐、旅行社服务网点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就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完善工作制度。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关于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安全预案印发至全系统干部职工;二是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及传XX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严格按要求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传达学习将会议精神,转发有关文件,并按时按照书面总结报告。
1. 认真开展隐患整治排查,确保安全态势稳定。开展黄金周节前及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安全隐患排查。在春节、五一、龙舟节、铁三赛事等黄金周及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服务网点、社会旅馆的生产经营安全及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今年共发放整改通知书20份,整改率达100%,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以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活动从 2013年4月中旬开始中,到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检查重点一是针对重点景区(点)内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车辆、景区讲解、摊点摆放等;二是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星级乡村酒店、社会旅馆及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经营秩序、隐患排查、违规建筑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截止目前,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活动5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其中联合检查3次。检查企业(单位)累计40余家,发现存在问题6个,查处违规操作事件1起,现场整改5个,限期整改1个,待处理违规事件1起,有效的预防和遏制了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3.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活动。一是认真组织涉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督促涉旅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要求涉旅企业及时填报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每月按时向旅游部门上报。二是联合各部门严厉查处旅游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严格依法打击旅游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坚决查处景区内非法从事运营的车辆、摊贩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娱乐项目等。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旅游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尽职、不到位,不落实的,一旦出现旅游安全事故,首先追究责任科室及分管领导的责任,狠抓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督促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查处旅行社服务网点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对全县旅行社服务网点全面进行资格审核和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全县没有出现旅行社变相承包、挂靠等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社业务、低于成本价经或,使用黑导、黑车、黑船和纵容导游的行为;检查全县虚假旅游业务广告,不符合设立条件、证照不齐;检查旅行社办理责任险、交纳质保金、经理人员持证上岗、店招等情况,通过自查和旅游部门的检查,共发现问题3处,及时整改3处,旅游市场显现良好发展趋势。
4.及时组织景区安全检查。结合汛期、森林防火等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和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2013年,我局共出动检查30次,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出动旅游景区安全检查16次,发现安全隐患6处。今年,我局在去年景区设置23个安全警示牌的基础上,新增赵淮路登山路口、南城门、小东门城墙、遇仙亭4处安全警示牌,修复景区标识标牌25个,并出资80余万元对景区旅游厕所、购物摊点、蓄水池等进行改造及新建。
5.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还对旅游交通运输安全、星级饭店以及旅行社服务网点安全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要求全行业都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旅游营销活动平台,县旅游协会平台抓好旅游安全宣传。
1. 积极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好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一是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召开系统职工大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种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组织观看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宣传片《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及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二是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下发给下属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农家乐、社会旅馆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在方案中,明确了活动主题、活动时间,确定了开展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安全生产普法和安全知识培训等6个系列活动;三是深入基层,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共发放相关资料500余份;四是6月9日,积极参与县安监局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通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措施,从而使我局的这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收到预期的效果。
2.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在旅游系统中组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观看主题的宣传片及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二是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开展宣传咨询日,知识普法和培训等主要内容的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下发给下属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农家乐、社会旅馆等;三是深入基层,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共发放相关资料500余份;四是深入景区(点)、旅游团队等人员密集的地区对群众进行《职业病防治法》方面的宣传。通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措施,从而使我局的这次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收到预期的效果。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将安全宣传进行到底。一是利用政府网络平台,通过在XX县公众信息网、成都旅游、成都旅游政务网、金堂旅游门户、政务微博等发布旅游安全相关信息普及安全知识,并多次利用标语、简报、媒体等形式对景区内旅游安全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在旅游系统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重点针对旅游出行安全、游览安全、出境旅游安全等各类旅游安全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采取各种有效培训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安全知识、抢险知识、救援知识培训以及单独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四是结合铁三赛事,邀请省、市专家对我县指定接待酒店进行了包括技能、服务及安全方面的专项培训2次,受训人员达200余人。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及队伍建设。制定并下发《XX县风景旅游局关于印发XX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金景旅发〔2013〕40号)文件,建立了由旅游局局长任指挥长、旅游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行社门市部等涉旅企业为成员的XX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调指挥部。二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三是做好防汛工作。为做好旅游行业防汛工作,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各涉旅企业密切关注汛情,做好防御工作。并及时根据汛情启动应急预案,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加强值班带班,汛情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六)安全生产事故控制
2013年,我局不断强化旅游安全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各星级饭店、社会旅馆、农家乐/乡村酒店、旅行社(门市部)、旅游景区(点)等涉旅企业无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降低了全县死亡人数指标。
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我乡按照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组织关系开展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乡全体73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全乡各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排查,主要核实党员身份、入党时间、转正时间以及流动党员的去向等信息。
一是全面覆盖,上门上户,核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乡727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一一对应分发给24个党支部,确保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倒底、不留死角。
二是千方百计,主动对接,核查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针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工作地不固定、联系方式更换频繁等复杂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方式,主动对接,积极做好《流动党员信息表》填报工作。
三是措并举,稳步推进,自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乡党委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自查工作。一查是否按规范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查是否规范保管党员介绍信存根;三查是否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四查是否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乡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对党员组织关系工作工作,能及时准确地按组织要求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无“口袋”党员等现象,截至目前为止,我乡共对11名党员进行了关系转接;党员都能自觉按规定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从未发生少交或不交党费的不良现象,支部也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收缴党费的组织工作,认真核对在册党员交纳党费的款项和人数,防止少交和漏交情况发生,同时把收到的党费集中起来,及时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不把党费挪作他用。在向上级交纳党费后,支部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在乡机关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党员职工监督。
通过自查,我乡基层党组织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台账,夯实了组织基础,很好地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持续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旅游安全生产的通知》(抚旅发〔20xx〕17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旅发委,省、市、县安委会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近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我县“五一”假期旅游健康发展,现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迅速召开了“五一”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并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由局长黄聚红任组长,黄艳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并制定了大排查行动方案。同时要求各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要强化安全意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领导,抓好假期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入检查,确保安全
要求景区重点做好游步道等安全防护设施修缮、危险地段安全警示牌设置等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旅游安全隐患;检查旅行社在组团外出前是否发放了旅游安全须知,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租用有旅游营运资质、信誉佳、有实力的企业和客运车辆,必须持有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并签订车辆租用合同,严禁超员和超时开疲劳车等危及游客安全运输行为,保证旅游团队在车辆行驶中人人正确系好安全带。确保节日期间旅游运输安全,主动引导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星级饭店是人员密集的场所,重点检查了酒店和员工宿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预案是否切实可行,以确保旅游者和员工以及公共设施的安全。
三、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我局历来重视台账的健全工作,于年初与春秋旅行社签订了《春秋旅行社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我县景区完善景区安保制度。在此次安全检查工作中,对重点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本着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狠抓落实,督促指导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行星级饭店做好各项旅游安全工作,并分别对有问题的对象下发了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整改书,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四、认真值班,保持畅通
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安排了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干部值班,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