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
Ⅰ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工作总结吧。工作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1
旅游局安全生产月的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精神,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确保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现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旅游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迅速成立了以县旅游局局长范建民为组长、副局长王增志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涉旅企业法人代表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紧密联系,使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声有色地展开。
二、加强宣传,突出主题
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旅游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旅游安全意识,取得了显著成果。
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一是开展一次旅游安全教育动员活动。6月1日—7日,组织全体旅游干部职工召开了“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通过媒体宣传、开辟专栏、制作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营造关注旅游安全和遵章守纪经营的浓厚氛围。二是举办一次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县安委会的组织下,积极筹备组织各涉旅企业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县城广场发放资料1500余份,解答询问者提出的相关问题,积极营造关注安全、保障安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开设一次旅游安全专题讲座《旅游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条例》、《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专题讲座。四是展开一次旅游安全专项检查。6月21日—25日,督促各涉旅企业在暑期旅游旺季到来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五是认真总结一次活动实施情况。6月26日—30日:县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对活动中各单位旅游安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以及整改情况,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和安全教育普及情况进行通报。
四、立足企业,夯实基础,收效显著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景区(点)、旅游门市部、涉旅企业与安全基础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建立旅游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事故隐患部位,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随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逐步深入,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营造日益浓厚的“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氛围。通过“安全生产月”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实施,进一步落实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了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旅游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旅游经济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
我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20XX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标准,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现将公司20XX年的安全工作小结如下:
一、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业生命线的观念,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旅行社发展的全过程。
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强调“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是保障旅行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旅行社在旅游链条中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对旅游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负有监督保障的义务。从这个角度说,旅行社挣钱不多、责任重大。很多安全事故,虽然旅行社不负主要责任,但也少不了要负次要责任、连带责任。即使什么责任都没有,也还需要起协调作用,会牵扯很大的精力。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的旅游安全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一是出游人数大幅增长,遭遇旅游安全事故的概率相应增加。二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自然灾害频发,因灾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的情形时有发生,再加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这些都加大了旅游的安全风险。三是旅游者出游方式和行为日趋多元,个性化趋势明显,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安全服务的难度。
因此,我公司要准确地把握当前旅游安全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旅游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增强旅游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我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年初制定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倡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根据公司旅游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我们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安全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并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全年召开了3次安全例会,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精神。
作为旅行社的管理者,我们认为,旅游安全工作既要认识到位,又要责任到位,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的责任是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对旅行社而言,就是要强化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强化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落实好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成立了旅行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用以处理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安全事务。
三、抓住重点,进一步将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线路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我公司对旅游安全工作,既要全面抓,也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只有强化对旅游安全的中的产品、重点时段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才能切实强化旅游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审慎选择依法合规经营、信誉好、保险充足、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经营者。一是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要对推向市场的每个产品事先进行安全评估,对凡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坚决撤下来;对不适合该旅游产品的游客坚决回绝。二是要选好供应商。这是《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具体要求,我们要优先考虑供应商的安全保障能力、保险是否充足、经营是否规范。还有就是在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要求大家听从指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2、严把用车关。鉴于用车安全是旅游安全的薄弱环节,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主要把好车况和驾驶员这两个关键要素。就车况而言,就是要把好营运资质关。旅游用车的另一个关键要素就是驾驶员,一把方向、一脚油门都直接关系着用车的安全。市运管处已经将具备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信息在网上公布,我们在用车前就必须及时进行查询和比对。要坚持并切实履行《旅游包车预约书制度》,确保使用有旅游运营资质、车况良好、有充足保险保障的车辆和技术娴熟、熟悉路况、身体健康、参加培训过的驾驶员;强化危险路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行车安全防范,做好行前准备和安全检查,督促做好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坚决杜绝“病车”上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救助。我们通过健全安全提示及行前说明会、旅游车行前安全宣传等制度,细化旅游合同,引导游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将类似飞机起飞前播放的注意事项,如《游客乘车安全须知》和《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等宣传片在客运车辆中播放,提醒游客按宣传片的要求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在为游客预订住宿时,注意选择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安全保障的宾馆、酒店。在为游客预定餐厅时,注意餐厅的卫生环境、卫生条件,严防食物中毒,确保游客身体健康安全。在导游带团时做到安全、有序,对于危险地带制止游客游览,并随时提醒各位游客注意自己财产安全。同时导游人员熟悉各种逃生技能,可以熟练进行各种急救措施。
四、规避风险,积极参保旅行社责任险和导游员综合保险,善借旅游保险为旅行社的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旅行社责任险统保主要是解决各种旅行社责任保险的问题。实践证明,通过有责预付、无责垫付、巨灾“超赔”和启动事故调解机制,能较好地在第一时间为重大事故的处理提供了资金保障,从而大大增强旅行社特别是中小旅行社的抗风险能力。鉴于保险在转移旅游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我公司继续做好旅行社责任险的续保工作。其次,积极做好导游人员综合保险投保工作。
总之,旅游安全事关重大,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意义深远。今年我们已经按计划完成了安全工作,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用心,不断改进不足之处,及时发现并解决新的问题,牢记以人为本、服务游客的宗旨,将以对广大游客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有效地保障广大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让公司的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旅游安全工作,XX日,旅工委在全县旅游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活动机构,组织措施有力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我县成立了以旅工委主任孙欣欣为组长,副主任胡建武等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涉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订了栾川县旅游行业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市局和我县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对当前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布置了活动内容和安全检查等事项,使活动开展得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
二、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一)加强学习。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委组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还召开了由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的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会,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河南安全生产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维护稳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好旅游接待工作。
(二)参与活动。一是围绕安全生产活动主体开展了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活动。各旅游企业在各自所辖地段及主要街道、路口、临街建筑物等处悬挂大幅宣传标语,掀起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二是6月1日至30日开展了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6月14日在县政府门前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设立咨询点,制作宣传版面2块,安排专人发放旅游安全宣传资料1000份;四是深入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制作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版面4块,发放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宣传单2000余份,组织观看安全教育主题宣传片;五是各旅游企业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主要负责人亲自讲课,着重讲解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体制机制等知识,充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六是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检验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能力。七是组织重渡沟、鸡冠洞、抱犊寨等6个景区工作人员参与安康杯安全主体演讲比赛。
三、活动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一)制定方案。我委根据20xx年活动要求,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制订了活动方案和具体的活动计划,并要求各涉旅企业成立相关机构,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企业的活动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制定健全预案。我委根据往年经验,完善栾川县旅游行业安全应急预案,制订旅工委防汛预案及旅游行业防汛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各类方案、预案。要求各旅游企业也制定完善了相关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防火等各类预案。
(三)积极开展安全检查。为了将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实处,6月10日开始,我委联合安监、质检、交通、物价等职能部门对全县旅游企业进行了旅游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了安全机制建立、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安全设施完善情况、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应急救援及值班安排等。通过检查,建立健全了各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敦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事故隐患部位,建立健全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堵塞了安全管理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杜绝旅游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另外,根据县防火委员会的要求,我委在全县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档造册限期整改,确保栾川旅游安全无事故。
四、今后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日益浓厚的“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氛围。通过“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了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我委将以此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认真分析旅游安全工作形势,找准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主线,以强化安全防范为主要内容,加强对从业人员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培训,坚决遏制旅游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县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Ⅱ 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基本内容:
一、对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普通的检査:
1、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
2、各种安全技术以及工业卫生规程的执行情况
3、各项通风设备的检修情况
4、个人防护用品保管和使用情况
二、对某项问题进行专业重点检査或季节性检查:
1、检査各种机器设备、厂房建筑
2、各种安全设备的技术情况
三、地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产业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检査。
四、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检查
五、对安全卫生进行普遍检查
六、对某项问题:
防暑降温、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检查
(2)旅游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安全执法检查
2、企业定期安全大检查
3、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4、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5、验收性安全大检查
6、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检查记录:
1、班组安全检查记录
2、专职安全员检查记录
3、项目安全值班记录
Ⅲ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细则2008-12-16 18:58一、依据《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条例》规定,按照安全工作实行部门专业管理、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宏业公司各作业区、班组、岗位及各级管理人员。
三、安全检查原则
1.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
2.一级检查一级,一级评审一级
3.问题整改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自己能处理的不往上一级推。
四、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1.各级领导逐级检查内容及形式
1.1宏业公司正职领导对副职领导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及安全管理绩效实施检查。检查方式采取述职报告审批(每半年一次)及日常专项工作抽查的办法进行。
1.2宏业公司副职领导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责任制实施到位情况及部门领导个人责任制履行情况实施检查。检查方式采取个人述职报告审批(每季一次)及日常部门专业管理的计划、实施、效果采取审查、汇报、会议检查、现场抽查的形式。
1.3科室领导对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到位情况及各科员个人责任制履行情况实施检查。检查方式采取现场人、机、物、环、管跟踪抽查的形式。
1.4经营开发科科员按责任制分工对自己所管对象和业务范围实施安全检查,检查要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和检查标准,采取定时对现场人、机、物、环、管直接检查的形式。
1.5各作业区作业长、班组长按本人职权管辖范围对当班人、机、物、环直接检查。
2. 专业管理检查内容
2.1安全员
2.1.1对经营开发科各专业管理中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生产现场动态实施状态抽样检查。
2..1.2安全员每周二定期现场检查,其余时间进行不定时抽查。对现场动态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在检查台帐上记录,并在本公司通报。
2..1.3每季度对各作业区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1.4对集团公司、宏业公司的专项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本公司通报。
2.2生产管理
2.2.1生产物流定置、调度指挥中的安全措施及生产故障处理的组织监护实施安全检查。
2.2.2铁路设施、车皮的安全状态实施安全检查。
2.2.3生产、检修吊具外制、管理、使用等实施安全检查。
2.2.4生产管理安全检查每月实施一次,检查结果记入管理台帐。
2.3劳务管理
2.3.1特殊工种、班组长培训工作实施安全检查。
2.3.2对日常管理中涉及安全工作的检查。
3.各实体安全生产检查
3.1各作业区组织对所辖生产区域、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动态实施检查。
3.2各作业区检查自行组织考核。
4.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4.1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安全员实施监督,对检查管理不到位者,依据本公司奖惩制度给于考核。
4.2各级各部门实施的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和使用“安全检查表”,便于监督检查。
Ⅳ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5-17 点击:541
江西省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厅、气象局
(2005年10月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江西省旅游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建设(园林、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遵循“职责法定,依法行政”及“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实施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旅行社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监督旅行社对社内陪同人员(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配合协助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公安(交警)、安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含旅行社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设、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监、质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七)依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分析旅游安全形势,采取改进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年终四个时间段)将旅游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安全问题,向同级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
(九)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组织、指导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依法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安全专项验收。
(六)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各级政府安委会的部署,依监督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专家对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旅游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旅游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省政府对消防安全“三个一律”的要求,对旅游景区(森林除外)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对旅游场所(不含森林)火灾事故实施扑救并进行查处。
第七条 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拉强买、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影响景区形象的“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负责依法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对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依法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第九条 交通(运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门,分别依法对水上旅游交通安全、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业户经营资格的审查,核定经营范围和运行区域,禁止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把旅游运输市场的准入关。
(二)负责旅游般舶安全质量的法定检验;督促企业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船舶(车辆)技术状况关。
(三)组织、指导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四)依法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严格对景区(点)客运站(港)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管养的旅游公路养护,设置或完善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飞石等公路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畅。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景区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设计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对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的游乐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及新开辟景区(点)的规划、设计审批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景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旅游景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并督促整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气象(防雷)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防雷安全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文物古迹等旅游场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国家防雷装置,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设施的防雷装置,加强技术指导和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审查验收,确保安装符合标准。
(四)负责对新建旅游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的督促和认定。
(五)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负责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培训。
(六)负责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警报。
第十三条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职责切实加强所辖景区景点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是: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权进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或旅游区(点)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旅游设备、设施存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及时通知企业恢复旅游经营。
(四)对不符合保障旅游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该在十五天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设立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五)重视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培训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聘、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对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游乐设施、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经营。
对已经营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并保护良好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应每年经法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运行。
(七)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缆车、游乐设备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在运行前例行全面的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开展登山、驾车、漂流、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特殊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适用状态。
(十一)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使用,项目竣工时,应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必经的安全评价。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应互相配合,确需进行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安全形势和特点,确定督查重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抄报备案。
第十九条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小时内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二)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通缉现场抢救,全力救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四)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第二十二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安全生产事项审批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或验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局;有关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负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气象、文化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单独注册的景区(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公司(车队)、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及旅游设备、设施项目经营者等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江西省旅游局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Ⅳ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怎么写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
公司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公司各部门、车间及岗位。
4、工作程序
4.1 任务与要求
(1)安全检查是搞好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监督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的基础上,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并制订安全检查细则。
(4)检查单位和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情况以及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拒绝或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各单位安全检查组织,必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2 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技术科组织各车间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技术科负责汇总落实防范措施,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报设备科,列入大修计划进行解决。
(2)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和工段长(班组长)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有关科室解决。
(3)工段(班组)级安全自查,由工段长(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每周进行一次,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4)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每年至少检查二次,主要内容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品、电气装置、起重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等进行专业检查。
(6)季节性检查,由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暑降温及防冻保暖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检查情况由安全技术科进行汇总上报。
(7)日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每个班组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接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接班记录完整。
(8)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9)停产大修的安全检查,由大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及停产车间的领导和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3 隐患整改
(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由职能部门和隐患所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凡是工段(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凡是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准推明天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无故拖延整改者,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对资金或技术条件暂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5)公司级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通知受检单位,并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者,要予以经济处罚。
(6)事故隐患单位如难以按期整改,应及时汇报安全科协调处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7)查出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并存档。
(8)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5、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Ⅵ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进行,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大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和职工的安全意识,为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项目部顺利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矿山施工现场和职工生活区。
三、定期安全检查
1、项目部定期大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带头,各部门负责人和班长参加,检查要有重点、讲实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部门和班组定期检查由部门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互检,每周至少一次。
3、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Ⅰ、春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Ⅱ、夏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讯为重点。
Ⅲ、秋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Ⅳ、冬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4、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和班组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保卫措施,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四、日常安全检查
1、岗位操作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及作业中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2、班组长应在作业前对本班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本班作业后再次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时将安全生产隐患和处理情况交给下一班,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所在部门,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3、项目部当班专(兼)职安全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
4、安全技术部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边查、边改、边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发出“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解决。并进行跟踪,确保落实。对于受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六、项目部组织的每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都必须如实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七、附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考核表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公司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哈电集团【20**】232号《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哈电集团运行【20**】31号《关于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厂区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建筑工程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从中吸取教训,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厂区基建技改项目施工任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三、组织领导
基建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连生
副组长:李菁周玉芝孔英闫浩
组员:王广明李冬陈亚君李娟王兆新任国峰李凤英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厂房安全管理状况。
2、基建处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 )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15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检查阶段(8月15日—8月25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6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主要工作:对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彻底的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处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基建处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三)
按照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菏建(20**)97号文件具体要求,立即开展本施工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检查组
组长:刘毅
副组长:卢兆方、龚伟忠
组员:李亚、王凯明、赵孝光、张明
二、检查范围
阅城国际花园(二期)施工现场。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
3、“打非治违”、“建筑施工扬尘”、“安全生产月”活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用房”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9、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检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6月9日--6月13日)
通知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4日--6月18日)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6月19日--6月20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六、具体要求
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Ⅶ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那些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Ⅷ 关于酒店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释解
来源:综合与安全处 日期:2007-01-2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释解]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生产经营活动是人类社会创造财富的基本活动。有生产经营活动就必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随着全市星级饭店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广,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生产事故的发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威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因此,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二)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星级饭店是进行政治、商务、社交、食宿、娱乐的主要场所,具有高层建筑多、地下设施多、电气设备多、人员聚集多、可燃材料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救援难度大、社会影响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越来越重要。因此,星级饭店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要不断补充安全设备设施,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以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
(三)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人类活动永恒的主题。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隐患不可避免地存在,但可以通过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科学管理,投入必要的物质保障,以及在发生事故后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本规《定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 作出 了强制性规定。
二、立法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是本《规定》立法的依据。
(二)我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市共有星级饭店700家,由于星级不同、企业性质不同、管理模式不同,安全生产水平也不同。在《规定》起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分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认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应当统一标准,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解决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规定》立足于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强调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和事故隐患的治理,建立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可操作性。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星级饭店是指一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经营单位。
[释解] 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等)的安全生产,都适用本《规定》。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理》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性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星级饭店也要遵守。
三、对星级饭店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包括所有取得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释解] 本条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针的规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星级饭店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率、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率、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要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要统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的管理不是某些人、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要靠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的。
一、“安全第一”体现的是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本《规定》所包含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处罚等条款,都是围绕着安全优先的原则制定的。
二、“预防为主”就是强调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走过场,不是“亡羊补牢”,而是要防患于未然。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做好工作,将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综合治理”就是要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是某个人、某个岗位、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星级饭店全体员工的事情。每个从业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意识,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违章作业,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应当拒绝执行。大量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防微杜渐,要从点滴做起,细之又细,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第四条 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关服务。
[释解] 本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制的规定。
一、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所辖区域的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检查星级饭店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
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分管领域的监管方案、措施,拟定本行业领域的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开展应急救援,单独或者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依照专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监局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其他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研究和制定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出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重大问题的措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条 星级饭店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释解] 本条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的规定。
一、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即法定代表人或者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
二、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其必须承担对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的法律保障,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星级饭店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释解] 本条是确保安全生产基本义务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星级饭店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星级饭店经营特点,具体规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星级饭店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二)在经营场所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三)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四)有关负责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
(五)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六)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以上条件,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应当达到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释解] 本条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星级饭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助手,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服务。应当说明的是,星级饭店委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后,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星级饭店承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总称,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也包括星级饭店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既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星级饭店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是指饭店以外的,具有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技术,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接受星级饭店的委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八条 星级饭店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释解] 本条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每个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具有在本职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知识和能力。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星级饭店的法定义务,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到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
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重要体现。
星级饭店必须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和培训效果,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为了便于监督检查,本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以备检查。
第九条 星级饭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释解] 本条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电梯工、锅炉工、制冷操作等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潜在危险性较大,而且也容易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所做的规定。
安全生产例会是指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的会议。星级饭店要形成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机制,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形式,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同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检查验收,将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十一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释解] 本条强调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事故隐患是指星级饭店在生产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自然或者人为因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利用现有条件和科学手段加以控制和预防。
星级饭店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达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消除;难以及时消除的,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免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第十二条 星级饭店应当每2小时至少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释解] 本条确立了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明确巡视检查的责任,增强星级饭店巡查人员的责任心,促使其认真按照要求进行巡视检查,不留死角。这里明确了做好记录的规定。巡视检查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视时间、地点、部位、状况,是否发现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
第十三条 星级饭店的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应当做好记录。
变配电室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杂物。
[释解] 本条是对变配电 室值班的规定。
本条是依据《北京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3.1.3之要求而制定的。
630千伏安是指变配电室的变压器容量。10千伏是指高压电用户,即有高压配电室的饭店,进户电压为10千伏。
变配电室是星级饭店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害部位之一,设置专人值班就是要时刻保持变配电室的正常运行,随时对电力系统进行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值班电工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行设备进行巡视,做好运行记录、值班记录、正确填写和使用倒闸操作票,严格执行配电室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变配电室内禁止设床铺,不准堆放或者存放杂物(含电工维修用备品、备件,不含变配电室必备绝缘用具)。
第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当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
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
[释解] 本条是对变配电 室配备设备要求所作的规定。
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是设备检修、事故处理、更新改造的重要技术依据,也是电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单位配电系统情况,设备分布情况的重要资料。
变配电室的电工应当正确穿戴、使用饭店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对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用具(高压验电器、闸杆、接地棒、高压绝缘靴、高压绝缘手套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做他用并定期做耐压试验,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电工的人身安全。
在明显位置设置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可以直观的使值班电工掌握饭店电器系统的运行状态,模拟图板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
水和老鼠是安全用电的天敌,水的渗漏及老鼠的啃咬致使电缆线绝缘破损,造成局部或者大面积停电事故不胜枚举。因此,对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设置防水设施是十分必要的,在变配电室直通室外的门设置挡鼠板,电缆沟定期投放鼠药更是不可忽视的。
第十五条 星级饭店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用电所作的规定。
电是饭店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动力源,一旦发生故障,将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然而,每年因为用电不当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电气设备、配电线路故障引发事故是星级饭店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之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设备老化、使用不当、线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和电火花等。为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正确有效的利用电能,加强用电单位电气设备的安全、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有关电力部门制定了《电气规程》,对用电单位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因此,本《规定》对星级饭店电源线路设置方面做出规定。
星级饭店经常为促销或者经营需要举办各种活动,或者因设备设施维修,局部装修改造而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为保证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拉接临时线路前必须到饭店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电工进行临时线路的安装和拆除。临时线必须使用双重绝缘的橡胶护套线或者塑料护套线,穿越地面应当采取防止踩踏和碾压的防护措施,临时线电源则应当有漏电保护装置。
星级饭店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有效的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漏电保护装置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应当立即更新,严禁检修后重复使用。
加装过载保护装置,是有效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的重要手段,有了与线路相匹配的过载保护装置,一旦线路通过的电流超过允许通过的安全电流,过载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避免了因电线或者电器设备过电流严重升温而导致的电气火灾的发生。
第十六条 星级饭店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出口设立所作的规定。
无数血的教训证明,安全出口的堵塞,存在着潜在的危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会引发更大的灾难。因此,本《规定》对安全出口的畅通做出了明确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是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人们的心理状态而制定的。
正常情况下的安全疏散方向,都是沿着疏散通道向建筑物以外疏散,安全门和安全出口是疏散人群汇集撤出的地方,如果安全门采用向内开启或者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等,无疑是不能保证安全疏散的。
在疏散过程中,人员较多时往往不会顾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如果出了门就是踏步(台阶),很容易使人踏空摔倒,容易引发踩踏事故。因此规定了“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这一条款。
第十七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疏散所作的规定。
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安全门的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的长度、安全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都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些规定是通过血的教训和科学计算而制定的。所以,星级饭店安全出口的数目必须根据其规模、使用功能、接待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而确定。
这些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包括:《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第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 处应当 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
[释解] 本条是对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的规定
一些星级饭店的疏散通道转弯处较多,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引起断电后,一般人很难正确判断疏散方向,这里明确了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往往还会伴随着停电,这就会给应急疏散带来困难。因此规定了指示标志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时仍能发出光亮,指引疏散位置和方向。
将安全指示标志设置在出口的顶部,便于人们观察和记住。根据热气、浓烟上升的原理,《规定》将指示标志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就是要在事故的情况下,正确引导疏散。
在光线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如果指示标志之间距离过长,就会误导人们的疏散方向,延缓人员疏散,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因此规定指示标志间距大于10米 。
第十九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释解] 本条规定是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2.6而制定的。
重点部位是指在星级饭店在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或者主要作用的部位。如:变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厨房操作间等
星级饭店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用电照明方面就要受到影响,势必会直接影响人员疏散和救援,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对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的应急照明设施的安装、使用时间、灯光照度均做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
营业区域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释解] 本条结合星级饭店特点,对逃生疏散图、安全警示标志等做了规定。
星级饭店是人员密集场所,除从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对场所内的情况及应急措施不了解,通过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图,提示和引导人员疏散;在客房内设置宾客安全须知、请勿卧床吸烟标志等,均是预防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为防止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给客人造成误伤。在本条加入了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星级饭店应当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梯、消火栓、消防器材等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保持清晰、规范、易于识别。
第二十一条 星级饭店在营业区域内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且不停止营业的,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区域应当与其他营业区域相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释解] 本条是进行装修、维修、改造施工时的安全管理要求。
星级饭店在继续营业且进行装修、维修、改造、施工的情况下,要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遵守饭店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二、安全文化怎么营造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以人为本”这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内化思想,外化行为,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把安全第一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由于安全理念决定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决定安全行为。因此必须在抓好员工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上下功夫。要使广大员工不仅对安全理念熟读、熟记,入脑入心,全员认知,而且要内化到心灵深处,转化为安全行为,升华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企业可以通过搞好站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来实施,如根据各时期安全工作特点,悬挂安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墙报、出版通讯、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广播安全知识,在班组园地和各科室张贴安全职责、操作规程,还可在班组安全学习会上,不断向员工灌输安全知识,将安全文化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还可将安全知识制作成视频、电子杂志、幻灯片、动画发给员工,让员工自觉学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Ⅹ 安全生产方案
安全生产方案 (一)
为保障“双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办事处安委会决定要进一步加强我辖区“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相关精神指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根据我辖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各司其职,把“双节”期间重点地段加强监管,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我辖区发生。
三、认真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双节”即将来临,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使全辖区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经办事处安委会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立即在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根据冬季气候严寒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本单位的检查整改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全面检查。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彻底、全面地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着手进行整改,该健全制度的要健全制度,该配备人员的要配备人员,该培训的要及时培训,该配备劳保用品的要配备劳保用品,该安全技术改造的要进行改造。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和防范措施,落实投入,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对拒不进行隐患排查,或敷衍了事、查而不改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将依照上级有关政策比照事故严肃处理。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各单位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投入,编制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将机构设立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上报区安监办备案。对于新投产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单位必须依法建立机构和配备人员。
(二)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加强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各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制定情况、特种设备按期检验检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建档备案。对未制定管理制度的企业要及时制定,对未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积极组织培训,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把安全管理方面的欠帐还上,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三)充分发挥单位协作网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单位协作网的作用,激励和动员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各协作组在企业充分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开展互查活动和技术措施上的协作。通过企业互查、互帮、互带,提高检查质量,增加整改比率,提高人员素质。
“双节”期间,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同志节日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安排加班生产的企业,要特别注意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松懈麻痹。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扎实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依法行政是各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各部门要肩负起这一神圣职责,加大检查监督执法力度。对不参加区安全生产会议、不参加安全培训、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监管、拒绝执行整改指令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检查。对那些领导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麻痹侥幸心理严重而又不服从管理的后进企业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这些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长期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禁而不止、整改不力的单位,主管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坚决予以取缔或关闭,发生事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方案 (二)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积极参与“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实现我市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从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20**年旅游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加强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建立旅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各部门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体制。20**年,要结合“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基本建立以分级负责、考核科学、制约有力为主线的安全责任体系;以人为本、面向社会、讲求实效为导向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以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救助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避免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我市一般旅游安全事故,实现全年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旅游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实现20**年安全管理目标,大连市旅游局决定调整20**年成立的“大连市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成员单位范围。调整后的“大连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区市县旅游局局长和市旅游局各处(室)处长担任,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精神,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和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有关预案;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总结旅游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等。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6月)。1-4月份,旅游企业进行自查;5-6月份,市及区市县旅游局检查验收。
(二)召开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月)。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部署20**年我市旅游安全工作,与各区市县旅游局签订《大连市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
(三)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状况调查(1-3月份)。制定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安全状况调查表,对各旅游企业20**年旅游安全管理经费的投入、制度的建立、安全状况等进行调查,为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5月)。每年五月份是“安全生产活动月”,今年,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安监局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市旅游政务网开辟旅游安全专栏,将全市旅游安全工作推向新的高潮。
(五)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规范(7-11月)。7-8月份,根据不同类型旅游企业的特点,分别研究制定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点的安全生产规范,向全行业示范;9-10月份,旅游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11月份,市及区市县旅游局督导检查。
(六)开展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4、9、12月)。4月份,针对“五一”黄金周和大连赏槐会;9月份,针对“十一”黄金周和大连国际服装节;12月份,针对“元旦”、“春节”及“两会”适时开展。
(七)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省旅游局开展“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年”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考核工作(12月)。做好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对区市县及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吴仪副总理指出“要切实建立旅游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要求,“要十分重视旅游安全,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强化旅游安全责任制”。1月份,省旅游局和市政府也就20**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专门部署。市旅游局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全力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20**年,将与各区市县旅游局签订《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将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分级负责、考核科学、制约有力为主线的安全责任体系。各区市县旅游局和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一把手领导的安全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纳入目标管理,有奖有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检查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职责,抓好生产。各区市县旅游局要按照《关于切实加强20**年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游发[20**]25号)文件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指导辖区内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辖区内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旅游系统安全生产伤亡统计工作。市旅游局具体负责市内四区景区景点、四五星级饭店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对其他区市县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抽查;各区市县旅游局(市内四区除外)负责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督检查;市内四区旅游局负责本辖区旅行社及一、二、三星级饭店的安全监督检查。各旅游经营单位也要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按照企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全力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各经营环节。各星级饭店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及其他装置的有效性,相关指示标识要醒目、完好、有效。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餐饮原料、设备要达到卫生标准,宴会要按规定留样,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消毒,空调的卫生及排风要达到要求。要防止恶性治安案件的发生,做好防盗工作。各旅游景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加强人流疏导。要提醒游客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娱乐项目或设施设备等,要告知或有必要的警示。各旅游车、船公司要具备相关资质并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驾驶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严禁车辆超载、带病上路、超速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各旅行社要按照安全标准租用车辆,加强对自备车辆的检测与管理,要安排游客到符合卫生标准的场所就餐,及时续(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险。各旅游经营单位如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大型活动应当制定安全预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旅游经营单位的交通工具及特种游乐设施,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游乐项目,必须排除各种隐患。
(三)查找隐患,全力排除。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是我市旅游安全“十一五”期间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今年上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本次排查对象是旅游企业,排查的重点是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包括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重大事故的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和事故多发领域(星级饭店侧重消防、卫生、燃气等领域;旅行社侧重自有车辆;A级景区点侧重特种设备、消防、山体等)。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集中力量,摸清本单位事故隐患底数,做到组织落实、排查彻底、措施可行、隐患消除、救援快捷,使排查起到实效。市旅游局、各区市县旅游局要按照职责,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督促其整改。一时难于整改到位的隐患,必须处于有效监控之中,督促企业制定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确保限期整改。建立我市重大旅游危险源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
(四)健全制度,完善预案。《安全生产法》等各项安全法律法规相继出台;20**年,国家旅游局、辽宁省旅游局关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公布,( )各级部门越来越重视安全制度和预案的建立。但从过去的工作看,部分旅游企业仍然忽视制度建设,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尚不完善,尤其是中小旅游企业,尚存在较大的差距。市旅游局将针对不同类型旅游企业特点,分别研究制定旅游安全生产规范,推荐安全管理好的企业为典型,供其他旅游企业学习借鉴。以中小旅游企业以及新成立旅行社和新评定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为重点,指导和督促其制定制度和预案。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以及《大连市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游发[20**]21号)、市安监局和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的通知》(大安监发[20**]13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预案,定期进行模拟演练,全面提高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
(五)强化培训,做好宣传。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培训,普及旅游安全常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有严格的培训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要专门预留经费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拓宽培训内容扩大覆盖面,做到一个环节不能漏,一个职工不能少。对安全管理专业化比较严格的岗位和管理人员,尤其要加大培训力度,一定要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规定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要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有效落实。要以每年“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有特色的、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加强企业安全教育的同时,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逐渐向社会扩展,提高全社会的宣传效果,增强全市市民的安全旅游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基本建立以人为本、面向社会、讲求实效为导向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六)协调配合,适时检查。旅游安全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也不是仅有旅游管理部门就能抓好的事,它涉及了公安、交通、卫生、质监、安监、工商等多个部门,因此,协调配合显得尤为必要。市旅游局及各区市县旅游局要充分发挥“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利用各相关部门对安全管理的专业水平,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质监、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整治工作,以促进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以三个旅游黄金周和七、八、九三个月旅游旺季以及大型活动期间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消防、卫生、旅游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安全生产为重点环节,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今年是“中国乡村游”年,我市近年的近郊游火爆,乡村游安全检查要跟上。各旅游经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不隐瞒不虚报,严格自检制度,做好内部检查。
安全生产方案 (三)
前车之鉴,触目惊心。发生在今年1月31日的长乐拉丁酒吧火灾事故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安全工作方案。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官小英
副组长:赵建进高玲阮伙峰
成员:****
二、活动目标:警钟经常鸣安全伴我行
三、工作措施
1、重申社区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利用综治会议,重申社区制订的各种规定,宣布下半年社区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制度上墙、科学管理、落实到位。
2、加强对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制安全知识教育。社区将利用小喇叭及宣传橱窗和标语等,对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和专题讲座,提高居民的法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学校、酒楼、网吧、工地等重要部位和场所除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外,还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施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限期其整改。
4、社区督促各小区、单位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小区、单位安全分管人要尽心尽责,经常组织和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社区还会定期与小区联合开展安全声场宣传活动。
5、加强辖区单位安全检查。为了促进辖区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社区经常到各单位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6、消防重点放在辖区内的旧新村和木屋毗邻区,做到专人负责,重大节日都有值班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普及消防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检查。
总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