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新旅游景区安全制度
㈠ 2019年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全文)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1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旅游开发建设,从事旅游经营和旅游业管理活动,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招徕、接待旅游者和主要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有偿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第三条本市发展旅游业,应当发挥首都优势,突出北京特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把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投入,加强规划与管理,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规划的编制、旅游业促进、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教育和培训工作,依照本条例对旅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旅游业进行管理。
第六条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竞争,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旅游行业协会可以根据会员需要,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促销,开展行业交流、行业培训,可以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七条本市鼓励和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破坏旅游资源和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二章旅游促进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研究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旅游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专项使用,市财政部门审核监督。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旅游发展的需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第十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旅游教育,加大对旅游教育的投入,拓宽办学渠道,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十一条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指导实施,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大型旅游活动,向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调相关部门支持旅游经营者依托本地区工业、农业、商业、体育、科技、文化、教育、医疗等社会资源,开发旅游产品。
第十二条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按照本市旅游发展规划投资旅游业,建设旅游设施,开发旅游资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为旅游业投资提供信息和相关服务。
第十三条鼓励开发展现古都风貌,体现现代文明,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的旅游项目。
鼓励开发具有首都优势的观光旅游、修学旅游、会展旅游、奖励旅游、休闲旅游、商务旅游等旅游产品。
第十四条鼓励开发现代农业观光旅游,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开展乡村民俗旅游接待、果蔬采摘等旅游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引导、服务或者资金支持。
第十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地区和旅游城市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客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旅游合作。
第十六条规划和建设本市公共交通网络,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完善旅游景区公共交通线路设计和公共交通停车场(站)、交通标识、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发展和完善观光公共交通服务。
第十七条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在机场、火车站、主要旅游区(点)和主要商业街区,设置公益性旅游咨询站或者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八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督促和指导旅游经营者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对达到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取得相应服务质量等级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活动提供信息。
旅游行业协会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服务规范,并可以使用本协会的优质服务推荐标志。
第十九条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会务等事项。
第二十条本市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北京历史、文化内涵或者旅游地独特性的旅游纪念品。
第二十一条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旅游规划
第二十二条开发本市旅游资源,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严格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
第二十三条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首都城市性质和布局原则,编制本市旅游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规划,征得市旅游、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市和区、县有关部门对饭店、旅游区(点)、大型游乐场等旅游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或者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对周边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居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进行充分论证,避免盲目建设;不得兴建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旅游项目。
利用森林、水域、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和历史名胜等资源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破坏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
第四章旅游管理
第二十七条旅游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和摊派;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者旅游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
第二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旅游经营者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旅游经营者采取保密措施的营销计划、销售渠道、客户名单等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方式获取、使用或者披露。
第三十一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进修;国家规定必须具有岗位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应当由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设置和更改。
第三十三条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取得服务质量等级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提供服务。
未取得服务质量等级的旅游经营者,不得使用服务质量等级标志和称谓进行广告宣传或者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
(二)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本市规定的标准提供服务;
(三)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
(五)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恶意串通,采取欺骗、误导的手段招徕旅游者;
(六)出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七)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安排旅游者购物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和停留时间。
订立旅游合同,可以参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
旅行社及其导游员或者领队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未征得旅游者同意,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改变行程安排,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加收服务费用。
旅行社及其导游员或者领队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将已经订立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应当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旅游者不同意的,旅行社应当全部返还旅游者预付的旅游费用;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旅行社与其他旅游经营者发生业务往来,不得账外暗中给予或者收受回扣。
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安排旅游者在指定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退换;旅行社和指定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串通、欺骗行为,或者对商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但商品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经营者追偿。
第三十九条导游员或者领队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证书。
导游员或者领队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应当由旅行社委派,并佩带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导游员或者领队在导游、领队活动中,应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十条导游员和旅游团队的其他服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误导旅游者消费;
(二)强行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三)向旅游经营者索要或者收受回扣;
(四)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或者其他财物;
(五)殴打、谩骂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旅游者;
(六)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为旅游散客提供专线公共客运服务的经营者,其车辆及行驶线路、经停站点,应当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旅游散客提供交通、游览、餐饮等综合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其导游员应当持有导游证,所使用的客运车辆应当取得旅游营运资质;并应当向旅游者公示旅游价格、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第四十二条在旧城内,对利用胡同资源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实行特许经营。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三条饭店、旅店等旅游住宿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和有关旅馆业管理的规定,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卫生和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旅游区(点)应当根据接待的需要,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停车场、免费公共厕所以及符合环境卫生、通讯、安全保障、无障碍等要求的配套服务设施。
旅游区(点)的配套服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不得影响景区景容。
第四十五条旅游区内设有收费旅游点或者旅游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置单一门票,不得强行向旅游者兜售联票、套票。
第四十六条在旅游区(点)内或者周围,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观光、摄影;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
第四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旅游区(点)的环境整洁和美观,维护旅游秩序,爱护旅游设施。
旅游区(点)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和维护,设置必要的清扫人员,创造文明、整洁的旅游环境。
第五章旅游安全
第四十八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拟订本市旅游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落实有关旅游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规定的行为;对相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设置内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向旅游、公安等有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十条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项目,其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测。
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消除。
第五十一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导游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五十二条旅游区(点)应当根据接待需要,设置地域界限标志、服务设施和游览导向标志等;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区域或者项目,应当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五十三条旅游区(点)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等要求,确定旅游接待承载能力,实行游客流量控制。
旅游区(点)达到或者接近游客流量控制标准时,旅游区(点)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进行疏导,并采取分时进入或者限制进入等措施。
第五十四条旅游者应当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倡旅游者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执法检查证件,依照法定程序,文明执法。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旅游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向旅游、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申诉或者投诉;
(三)有仲裁协议的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七条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并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接受旅游者的投诉。
第五十八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旅游者投诉后,应当在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在4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投诉者;对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北京市旅行社质量监督管理所依法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投诉。
第五十九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经营者违反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四)、(五)、(七)项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给予或者收受回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导游员或者领队的执业证书。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证书进行导游或者领队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导游人员或者领队进行导游或者领队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罚款。(2010年12月23日删除)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旅行社委派从事导游或者领队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或者领队证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四)、(五)、(六)项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旅行社使用未取得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为旅游散客提供综合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为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提供散客客运服务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3至7天;对责任者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其营运资格证件上作违章记录,暂扣其营运资格证件1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运资格证。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关于旅游安全管理的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旅游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㈡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文字像精灵,只要你用好它,它就会产生让你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无论我们说话还是作文,都要运用好文字。只要你能准确灵活的用好它,它就会让你的语言焕发出活力和光彩。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1
旅游业因其综合性强、关联度高、辐射面广等特性,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游客旅游的最终目的地和重要集散地,面临的环境相对复杂,要确保景区与游客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确保景区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旅游景区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指导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努力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成为景区管理者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而能否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生意外事件后能否迅速启动响应机制,并做好善后处理,是对景区管理者综合能力的重大考验。
一、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许多矿难发生、制造工厂及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景区范围内的交通堵塞、客人拥挤践踏等事件屡有发生,这里面除了经济利益的因素作祟之外,还有就是事前没有做好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事后没有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不仅给企业本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社会造成了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
就旅游景区而言,包括策划宣传、市场营销、资源开发、服务质量、成本核算等等,任何一方面做不好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各项工作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一个有机整体,而安全管理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份。一些旅游景区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平时的督导工作也流于形式,或者消极应付上级检查,更有甚者将意外事故视为忌讳避而不谈,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手忙脚乱,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每年国家的安检部门与旅游主管部门一起都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查看景区是否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实际上,面对不可控制的天灾人祸,景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游客及员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不仅可以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即使发生了意外事故,也可以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减小到最低限度。
因此,无论是国家对旅游行业的要求出发,还是从景区自身管理的角度考虑,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责任承担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毫无疑问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承担者。但在实际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如何做到全面负责呢?并不是第一责任者什么事都要去做,也不是只做自己认为该做的大事,而不做自己所认为的小事。
通常来说,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除了明确自己的职责之外,主要是结合景区经营管理模式,实行分工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责任人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明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要追究其责任。各层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清楚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与责任,要求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而且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对象与识别
所谓安全管理的对象就是指各种潜在危险的因素,只要把危险因素管住,使之不能转化为事故,就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旅游景区而言,要预防潜在危机的发生,必须从源头进行控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并做好各项预防措施。
一般而言,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对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正确引导和约束景区内游客的游览行为,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例如不顾各种安全警示,跨越安全栏、随意攀爬、接近危险水源;在游览过程中,不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不按照规定的操作执行等;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或在禁火的景区乱丢烟头等。
2、要求旅游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导致事故。例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漂流船翻沉、客运索道停止运行、游艺机械造成人员受伤等事故。
3、要求景区员工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流程操作,避免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产生不安全行为。例如在为游客提供餐饮、购物等过程中,造成客人烫伤、食物中毒或物品过期等事故。
4、搞好景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造成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及时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
5、景区内如有建设或维修施工的,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游客造成伤害。
6、做好景区内的道路交通设施、各种车辆以及停车场的安全管制工作,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高峰期尤为重要。
7、做好景区内各种游乐场所、游览道路、游客休息停留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可能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8、做好员工工作或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如不得私拉电线、私用电炉,注意交通安全等。
9、做好如台风、洪水,以及山体塌方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报或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景区或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2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㈢ 如何保障旅游安全性
安全,是旅游中的头等大事。如何保障旅游安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保障旅游安全性的措施
提升安全意识
旅游安全应成为每位游客的必修课。游客自身提高安全意识十分重要。北京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广说,就旅游者自身而言,需要审慎评估自身的身体情况,参加适合自己的旅游和休闲活动,同时选择合格的、有安全保障条件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项目,严格按照安全提示和警示参加相关活动。
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险意识最重要。必要的安全知识有助于减少事故中的伤害,保险意识则可降低事故中的损失,得到相应赔偿。中国旅游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院长厉新建表示。
游客对旅游安全问题应该抱有敬畏的心理,安全提示不能不看,安全设施不能跨越,决不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旅游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抱有“冒险”心理的人中。在旅游旺季和节假日到来前夕,国家旅游局会发布提醒:特别提示广大游客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安全出行。主要内容包括:行前请关注旅游、外交、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要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示,注意查看旅游安全须知和提示标识标牌。自助游的游客避免前往未开放景区,参加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时,要特别加强自我安全防范。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请遵守各项交通法规,避免超速和疲劳驾驶。
加强安全管理
中国旅游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旅游安全基地主任郑向敏提出,要进行有效的旅游安全事故防范必须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预防预备工作。旅游局和景区都应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监测、隐患排查、设施维护、安全加固、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风险信息提升与风险预警工作。旅游局和景区应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短信提示等措施加强旅游地风险提示;旅游局等主管部门应联合气象、地质、工商、安监等构件全部门、全方位、全时段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实时监控旅游风险,并对风险过高的地点和区域发布风险预警。
旅游安全管理关系到各个部门的协调,李广认为,“旅游涉及的地域广、领域多,一些旅游项目和经营并不隶属于旅游主管部门管理,比如经常见诸报端的漂流项目致人死伤事故,还有旅游交通事故,这些领域的安全监管主体可能是体育、交通、安监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旅游主管部门无权开展安全监管,为确保旅游安全,应该加强这些部门之间的合作。”
在旅游事故发生的处罚上,人们有各种看法。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单单依靠政府的管理需要较高的管理成本,对于安全事故的责任方进行高额的罚款,对其他的景区可以起到威慑作用。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就有可能让景区面对倒闭,这就形成了旅游市场上的倒逼机制,既不阻碍市场创新,又减少了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的特殊性在于,旅游以物质消费为载体,以精神消费为诉求,追求的是一种精神享受,然而在发生旅游事故后,医药费、误工费等该赔的赔,但是旅游“扫兴”,精神赔偿该如何追究?目前,精神赔偿很难主张成功,即使成功,额度也很小。因此,追究旅游事故的精神赔偿,也有利于防范旅游事故。
保险成为必备
旅游保险经常被人称为“花小钱、管大用”。“无保险不旅行”,旅游保险为开心安全的旅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携程旅游近日发布的《2016-2017旅游意外险报告》显示,随着各种意外因素增加,中国游客保险意识不断提升。2016年旅游意外险投保的游客人数创历史新高,大部分游客出游必买保险。特别是出境游,70%以上的游客主动购买意外险。境内外旅游意外险的费用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约定最高赔付金额可达200万元。
旅游保险主要针对不可控的意外情况,成为游客应对风险的主要手段。游客在出行中购买保险能够在出现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意外情况后,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救济方式,除了游客自身购买保险得到赔偿,旅行社、景区等购买保险也可以转移风险。郑向敏介绍,旅游中常用的保险险种主要有:旅行社责任险、旅游人身意外险以及交通工具意外伤害险。
李广表示,无论是旅游经营者还是旅游者,投保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是保险意识的问题,更是法律的要求。《旅游法》就提出“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要求旅行社强制投保责任险,并且要求旅行社应当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险,这些都是旨在通过多方强化保险意识,构建安全旅游的环境。他认为,应该对极易出险或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出险环节,加强强制保险产品研发和规范。
保险专家建议,不管是跟团还是自由行,游客最好购买综合型的旅游意外险,一般涵盖了意外伤亡、高风险运动、医疗住院、延误变更、个人钱财损失、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损失、全球救援服务等保障。游客还可以选择针对性更强的保险,如海岛、户外运动、高原、自驾、滑雪、邮轮、留学等保险产品。
保障旅游安全的方法
1、在景点旅游过程中,不让陌生人靠近团队。
2、不让陌生人上旅游车,半路上更不要让人上车。
3、入住酒店时,要提醒游客注意财产安。另外,导游要知道走火通道在哪里,遇到火灾时,要及时通知游客逃生。
境外旅游安全知识
境外旅游是现在年轻、时尚达人们的首选,不少人一年里就盼着“十一”长假可以来个长线旅游,借此机会完成出国游的梦。境外游涉及国际局势和当地民俗风情,出游者们应充分了解出行地并做好各种安全防御。
目前部分国际局势动荡的地区尽量不要考虑在出游范围内,如果选择出游,则尽量减少停留时间。以免局势不稳定造成意外事故。以下是出境游(出境游)的几点建议
1、游客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与游客取得联系。
2、了解并尊重出游国当地的风俗习惯,防止因风俗相背问题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
3、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如英国(英国旅游报价)和香港(香港旅游报价),在车辆行驶规定上是靠左行驶的。
4、在前往旅游目的地之前,应该先查清楚报警电话、急救电话等重要公共信息。如美国(美国旅游报价)的紧急救援电话是911,英国、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旅游报价)和新加坡(新加坡旅游报价)的报警电话是999,法国(法国旅游报价)是17,瑞士(瑞士旅游报价)是117,澳洲是000,埃及(埃及旅游报价)是22,日韩和泰国(泰国旅游报价)为熟悉的110……这些信息都应该熟记在心,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应与国内的亲友保持联系,避免因联系中断令亲友担心。
户外旅行安全知识
金秋十月,即是出游的最佳季节,也是进行户外旅行的适宜节气。户外旅行具有其显著特点,户外旅游者们需要注意因露营、冒险及探奇等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
营地选择
理想的营地应选在干燥、平坦、视线辽阔、上下都有通路、能避风排水且取水方便的地方,切记不要选择如峡谷、悬崖、独立树下及草树丛中等地点作为营地,避免发现山洪、落石、电击及蛇虫等的侵害。当外露营不比居住旅店,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当意外来临时,应采取必要的方式减少意外伤害,如:当露营地点近水,且突发下雨时,应及时换个营地。
物品准备
1、因野外动物和昆虫出没较多,野营前应充分备好防止中暑或蛇虫等侵害的药物急救箱,内置常用药品、酒精、药用棉、绷带等物品,在遇到侵害时应进行紧急救治,如情况严重需要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诊治。当然,各种紧急救治的方式是不可或缺知识。
2、户外旅行通常是几个人结伴出游,且出游地点较偏僻,在出游前,所有人必须确保联系方式的顺畅,每个人必备出行线路图及指南针等物品,防止因走失而失去方向。
3、户外旅游者往往会被一些高危项目产生兴趣,当你在决定冒险前,需要确保自己的安全措施物品到位并能安全使用。
4、户外旅行购买不便的情况下,足够的干粮和水是必需的物品。
自驾游安全知识
假期选择自驾车旅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自驾车出行不仅可以避免随团出行受到的行程限制,而且可以改善乘飞机、坐火车旅行的种种不便。当然,自驾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自驾安全知识你都知道吗?
1、车辆准备:自驾车出行建议车辆不要过多,1至2辆为好,每辆自驾车应至少有2个能开车的人,行车间隙需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驾驶引发事故,
2、车辆加油:行车过程中应随时查看车辆的变化,掌握油量的损耗,始终保持三分之一油箱的油。国内南方部分高速公路休息区里只有餐厅,没有加油站;一些小加油站还常出现没有油的情况,因此,在可加油的路段,应及时补充,保证出行。
3、安全:司机每次连续开车不要超过1小时,而且最高车速要比平时出行的车速慢20-30公里,以确保行车安全。切记不要酒后驾车。
4、常用物品准备:自驾游的行程有大部分时间处在无人的高速或野外,必备的物品包括干粮、饮用水、线路图等。另外,建议在车上自备一把剪刀,比如当车子发生事故而安全带缠住身体时,可使用剪刀来剪断安全带逃生。
跟团旅游
跟团出游选择有品质的旅行社是保障个人安全的第一步。以往的旅游交通事故提醒我们,很多大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是司机操作不当,事实上,是因为一些旅游客运公司借私车、乱用驾驶员,一些风景区公路坎坷、地势险要等都是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旅行社为了降低运营成本,租用没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也为旅游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因此,游客在跟团游时,一定要选择规范经营的品牌旅行社。
㈣ 旅游景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保部工作制度 为保障游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并能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做好预防措施,杜绝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景区安保管理体系,健全景区各项安保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建立健全和实施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预案的演练、演习工作;
3、做好各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实施;
4、负责服务区的值勤巡查和停车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更多关于旅游景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243bbe1634669011.html查看更多内容
㈤ 旅游安全协议责任书
旅游安全协议责任书
引导文:俗话说,“旅行就是发现美”,但安全是最大前提。我为大家整理旅游安全协议责任书范文如下,供参考!
旅游安全协议责任书范文一
安全出行责任书
安全出行协议书
第一条:本人自愿自行乘车返京,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本人在返京路途中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本人自己承担。
第三条:在返京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学生签字:系部辅导员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篇二:员工出游个人安全责任书
员工出游个人安全责任书
1、外出人员应确保自身健康,身体符合出行要求。身体不适者主动提出,不报病情、勉强外出,造成的后果自负;
2、外出人员需带适合运动的衣物、遮阳镜、伞、护肤用品、自己必备的药品等;装备不符合运动要求,造成的损伤等由个人负责;
3、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出游的员工必须听从队长、副队长的安排;
4、遵守活动和作息时间要求,按时休息,确保第二天有充沛精力继续活动。往返统一集合乘车,不得私自外出。
5、上下车有序,在车上时,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下车后不得乱跑; 活动过程中听从指挥,不要单独行动,遇到问题可与队长联系,请不要擅自作决定;
6、离开集体时,应约定返回集合地点和返回时间,集合时互相查看人数,发现谁没归队时应马上告知队长;
7、在海边沙滩游戏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遇到危险时及时向队长报告; 8、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
9、严格遵守上述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队长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总之,安全第一!
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公司及其它任何人无关。
《出游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
经过当事人集体倡议,充分协商,决定到丽江进行自助游,为了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经过全体参加人员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供全体当事人遵守。
第一条 本次出游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 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参加者人身、财产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上的损失。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行中的危险和滑脱或坠落;被高处落下的物体击中;天气突然改变造成的损害;自身身体状况的不适应;个人装备和物品的损坏或丢失;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生病或遇到事故等等。这里对风险的描述是不完全的,我对此项活动的参与完全是自愿的。因这些风险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同行的其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自助游活动属个人行为,因任何原因导致的伤亡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责任均自行承担。同行的其他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次活动时间:2015年4月 6 日——8日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参加者从出发时起生效,活动结束回到家中作废。 第九条 在签名表里签上名字,签名本人即作为当事人,从活动起至期间遵守本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活动参加者签名表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篇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XX大学XX院XX级XX专业X班,计划到XX进行游玩并露营。为了提高全班同学的安全意识,保护集体活动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凡参加本活动的同学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加外出活动,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按照活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2)在活动中注重礼貌待人,体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重大机械雄风风采;
(3)禁止在山林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野炊,用火,注意防盗、防骗等其它安全事项;
(4)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
(5)乘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请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往车辆,以免发生危险;
(6)积极协助活动负责人做好相关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活动目的在于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希望同学们都能参与。在活动中要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旅游安全协议责任书范文二
为规范旅游景区安全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实际情况,聘AA为zz景区第一安全生产负责人,与XX工贸集团公司总经理签订如下安全责任:
一、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景区负责人要负责建立健全景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监督实施景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检查,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四、定期对景区员工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要认真负责及时制止游客不安全的行为。
五、景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寺庙和山林发生火灾。
六、建立景区巡查制度,勤巡视、勤观察、勤汇报。
七、景区开展的各项旅游项目,要有内容详细的操作手册和安全事项说明,要配备专人具体指导。
八、对景区内的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定期检查避雷装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九、旅游线路和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安全标志,要及时加固不安全的石块、树木等。
十、要制定消防安全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保证有效开展救援行动。
十一、旅游旺季要合理组织游客,停车场要有专人指挥,保证安全有序。配备专业医务人员防止游客发生病情。
十二、定期组织景区例会,通报安全情况,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电话通信畅通。
十三、接受游客投诉,第一时间给游客有效满意的处理结果,避免事态扩大造成社会影响。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总经理与本部门各执一份,公司综合办存档一份。
ZZ集团公司总经理: zz景区负责人:
年 月 日
;㈥ 旅游安全责任书
旅游安全责任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责任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责任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旅游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安全责任书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公司员工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外出旅游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次外出期间安全、愉快,特制定本次活动期间安全责任书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1.旅游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2.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3.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4.选择安全的娱乐场所,参加各种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不要进入各种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
5.旅游期间,员工要单独行动须征得带队领导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领导,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6.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7.外出期间,部门领导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领导负有监管责任,所有员工对未遵守上述规定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承担相关责任。
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代表人:
年 月 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2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和层级管理负责制,县旅游局决定与各涉旅企事业单位签订20xx年度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旅游企事业主管部门是该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
2在落实中做到“四有”: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组织考核。做到责任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奖惩落实。
2、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机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
2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查和他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情况及整改有记录,内容全面,客观真实。
3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并向安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送“三同时”设计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4对本单位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地演练,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技能。
5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及防汛等非常时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若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不准发生拖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6安全生产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要有相关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及文件和会议、检查、隐患登记整改等原始完备资料。
3、落实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整改措施
1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做到一患一表,内容相符。
2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期限,整改结束后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接待游客。
3认真开展本企业内部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必须报专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4、强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
1重视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制定企业安全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新进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成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多形式、多层次、有内容、有效果。
5、严格控制旅游安全事故
1采取得力措施,控制轻微和一般旅游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伤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以零为基数。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
3重点旅游企业逐步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开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三、考核:
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对上述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评,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县安委会对县旅游安全专委会的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本责任书考核时段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旅游安全专委会、县旅游局和涉旅企事业单位各一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旅游安全责任书3
公司为了丰富员工们的业余生活,同时也增加员工们的福利,特在非上班时间组织一次业余且自发的旅游活动。应全体参游人员的号召,并经大家同意,我司定于20xx年6月1日开展旅游活动。
活动地点:
深圳南澳西冲一日游活动目
安全承诺:
1、安全第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2、出游人员必须听从旅行社及公司的统一安排
3、旅行时不可擅自行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开,应告知导游和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管理本部门人员
4、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有事及时通知导游和公司领导,保证电话全天开机
5、出游人员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勿带
6、旅游期间注意饮食安全,身体不适者及时告知导游和公司领导
7、切勿理会陌生人的任何搭讪,以免上当受骗
8、所有人员都需按旅游公司和比安达公司规定时间返程,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跟随公司人员返程的或自留未归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包括随游家属在内的责任)
9、由于在出游期间人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比安达公司无关,在出游期间因未按规定遵守的责任问题与康辉旅游社承担。
特别注意事项:公司为了考虑给员工们更多的福利,特允许带家属参加旅游,注意事项与免责声明和我司人员一样都需遵守旅游公司与比安达公司的免责声明。有家属随游的,由其本人代签,并由其对家属付全部责任与比安达公司无关。
参与者签字:
20xx年x月x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4
为做好外出旅游、公务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及《北京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我校师生员工外出旅游、公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校交通安全委员会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与责任单位 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单位必须制订交通安全预案、措施;
二、责任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
三、车辆外出手续必须齐全;
四、责任单位必须对外出人员加强外出前的交通安全教育;
五、安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租用外单位车辆时须与出租单位签订《交通安全保障责任书》;
七、凡未申报、未经学校许可私自组织外出的单位,在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责任单位(盖章)
交通安全委员会 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5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xx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xx市旅游局与你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1、全市旅游行业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避免各类生产经营性死亡事故。
3、减少各类生产经营性重伤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计划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责权一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保证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得以全面落实。
2、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建立消防责任人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对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源点、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登记造册报市旅游局备案。
4、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专题会议记录或纪要。积极参与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书面汇报材料和总结。
5、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深入开展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全年工作重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对确认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制定方案,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防范事故发生。
6、加大对旅行社安全用车督导力度,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租用有资质的合格车辆和驾驶员,确保游客旅游用车安全。
7、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8、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9、充分发挥图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等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旅游景区点及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旅游景区点和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
11、认真做好"旅游黄金周"、"圣诞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及时上报旅游安全相关方案和统计资料,按时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奖励与惩处
1、对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成各项考核目标,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评优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追究责任。
4、市旅游局与各旅游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后,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将旅游安全纳入到日常行业管理之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旅游行业从业资格。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市旅游局同各单位签字后生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6
为了让出游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员工旅游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全体出游员工自
愿遵守如下安全与管理承诺:
一、出游员工必须听从旅行社的统一安排,必须服从旅游队长的指挥。
二、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队,应征得队长同意,并告知全陪导游,必须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三、抵达景区游览前,听从队长安排,谨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四、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应结伴而行,并告知全陪导游或队长及团友,必须特别注意安全,严禁单独外出。
五、旅行途中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酗酒、赌博、斗殴活动,随时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搭讪,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六、旅游途经危险区域景点时,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必须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出现意外尽快救治伤员,并及时报警求助。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得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不得从事水上、高空活动。海边戏水,不得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不得下水。
八、外出旅行,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腐败的食物,忌暴饮暴食,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食品。
九、外出旅游将贵重物品放置酒店前台寄存保管,不要留置在房间内。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十、出游员工需随身带好身份证件、银行卡、现金、车票、房卡等物品,保证手机通畅,记录下导游和队长的`电话,准备好换洗衣物,随身携带常用治疗感冒、腹泻类药品。
十一、由于出游员工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公司和他人以及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由员工
xxx
20xx年x月x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7
公司于20xx年*月组织川渝地区旅游活动。 本次活动本着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举行。旨在放松心情、亲近自然、体验旅游当地的风土人情。
但旅行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为了让本次出游成员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各成员旅游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全体出游成员对旅游过程中的安全、纪律等事项承诺如下:
1)、遵守团队纪律,服从公司组织安排,不中途离团,不单独行动。参加此次活动期间各成员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
2)、活动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尊重旅游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情和风土人情。
3)、妥善保管个人自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4)、注意饮食安全,尽量避免吃生食及来路不明的食品。
5)、注意环保,不随地乱丢乱扔垃圾和废弃物,不乱涂乱画;注意自身言行举止,体现团队良好的精神风貌。
6)、不参与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活动。
7)、出游成员需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现金及通讯工具;保证通讯工具的随时畅通,并记录本次活动负责人联系电话。
8)、由于出游成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出游人员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成员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10)、活动时间:20xx年*月**日08:00至20xx年*月28日24:00(共*天*晚)
11)、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公司发出的关于“20xx年*月旅游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
12)、本次活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39********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对其承诺。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名)
旅游安全责任书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外出旅游人员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员工外出旅游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旅游期间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间安全责任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1.出游前认真学习相关旅游安全常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
2.旅游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4.个人要妥善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6.外出旅游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各种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不要进入各种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
7.旅游期间,员工要单独行动须征得带队领导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领导,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8.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9.外出旅游人员严禁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活动。
10.个人携带家属旅游的应自行承担一切行为。
11.本次旅游属于个人自行组织,与公司无关,出现意外情况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销售部员工及其家属/亲友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秋游活动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次活动安全、愉快,特制定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书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活动时间:20xx年8月27日,周六。
活动事项:销售部员工及其家属游览龙庆峡.
1.本次秋游活动由销售部员工自发组织,与公司无关。该活动采取自愿参加、费用自理的原则。
2.参加秋游活动的所有人员应确保自身健康身体符合出行要求。身体不适者主动提出不报病情、勉强外出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秋游活动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4.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5.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7.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8.本次活动所用的车辆属于临时调配,公司和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意外交通责任。参与活动的所有人自行承担所乘车辆保险范围以外的意外交通责任。
9.本次活动允许销售部员工携家属或亲友自愿参加,参与活动的所有人应自行承担一切行为。销售部员工负责给各自家属或亲友宣读和解释本安全责任书,并代替各自家属或亲友确认本责任书。
10.本安全责任书以销售部员工微信确认后生效,员工的微信确认也代表各自家属或亲友对于本安全责任书的确认和接受。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10
为做好外出旅游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员工外出旅游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国家法律及旅游地区的有关规定,听从导游的安排,服从旅游负责人的管理。凡未经导游和旅游负责人许可私自活动而出现的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在全部旅途中遵守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团结互助,互谦互让,不打架斗殴,在良好的心态下保证团队能按计划行程游览。
三、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参加旅游,积极配合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检查。
四、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乘坐旅游车时不争抢拥挤,行车过程中不做影响司机驾驶和危及个人安全的行为。
五、旅游负责人严格履行个人的职责,特别是确保部门旅游人员安全的职责。
六、注意景区清洁环境卫生,自觉维护景区古迹完善及景区的一草一木,出现因损坏古迹或树木而出现的处罚,由损坏人个人承担。
七、私人贵重物品由本人随身携带并负责保管。
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六个月。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责任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分公司/事业部/平台/职能部门:
旅游负责人:
日期:
行政部:
日期:
旅游安全责任书11
公司为了丰富员工们的业余生活,同时也增加员工们的福利,特在非上班时间组织一次业余且自发的旅游活动。应全体参游人员的号召,并经大家同意,我司定于20xx年6月1日开展旅游活动。
活动地点:深圳南澳西冲一日游活动目
安全承诺:
1、安全第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2、出游人员必须听从旅行社及公司的统一安排。
3、旅行时不可擅自行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开,应告知导游和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管理本部门人员。
4、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有事及时通知导游和公司领导,保证电话全天开机。
5、出游人员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勿带。
6、旅游期间注意饮食安全,身体不适者及时告知导游和公司领导。
7、切勿理会陌生人的任何搭讪,以免上当受骗。
8、所有人员都需按旅游公司和比安达公司规定时间返程,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跟随公司人员返程的或自留未归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9、由于在出游期间人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比安达公司无关,在出游期间因未按
规定遵守的责任问题与康辉旅游社承担。
特别注意事项:公司为了考虑给员工们更多的福利,特允许带家属参加旅游,注意事项与免责声明和我司人员一样都需遵守旅游公司与比安达公司的免责声明。有家属随游的,由其本人代签,并由其对家属付全部责任与比安达公司无关。
xxx
20xx年x月x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12
第一条:本人自愿自行乘车返京,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本人在返京路途中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本人自己承担。
第三条:在返京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学生签字:系部辅导员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㈦ 现在去北京朝阳区旅游安全吗
可以的,但是目前非必要不离开朝阳区。出入北京朝阳区最新规定今天朝阳出行出入最新政策规定通告:
1、出朝阳-:非必要不离朝,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级市和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城市。
2、到朝阳-:市域外来(返)朝人员,需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用微信搜索“朝阳网格宝”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图寻社区”,搜索地点或者移动地图将“图钉”到要去的目的地,点击确定,会弹出所属社区(村)及联系方式,直接点击电话拨打向社区(村)报备。
3、重要提醒:以上政策整理自当地政府等公开发布的消息,如有更新或错漏请以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在出行前咨询当地防疫部门、机场、火车站等。
注意事项
1.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2.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3. 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少聚集、勤通风。
4.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5. 做好自我防护就是关爱他人,遵守文明行为就是奉献社会。
6. 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7.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8. 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9. 依法依规,科学防控,有效防范和阻断疫情传播。
㈧ 北京:自驾游出行提示需注意严格自驾游防疫管理等事项
易车讯 8月8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自驾游出行提示》,表示当前正值汛期、暑期和旅游高峰期,市民出行意愿强,人员流动性大,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多地散发,首都疫情防控不容马虎松懈,仍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易车App“6月销量榜盘点”正式发布,可以轻松查看各级别,各价格区间车型销量排行等众多排行榜数据。
㈨ 旅游景区如何进行安全管理
景区的安全管理要真正体现“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而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或尽可能减小因安全事故发生而造成的损失。如何有效做好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应主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是一种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面比较大,任务琐碎而繁重,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安全管理提供组织上的'保障。一般而言,由景区总经理或主要分管领导担任组织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管理者为组织机构成员,实现分级管理,特种旅游或特殊岗位需要配备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组织机构各成员的职权与责任,以此来组织、督导和推动景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使景区安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避免“三随” (随机、随意、随便)处理,有必要通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各种安全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管理秩序,做到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应注意:必须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各项制度之间要衔接配套、要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文字简练便于记忆等,同时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
第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的培训。主要通过课堂讲授、现场示范、操作训练、经验分享等方式,不仅要让员工明白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做错了要受到什么处罚,更要让员工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做好了有什么好处,做错了对自己有什么危害等,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感,避免消极态度和抵触情绪。同时,通过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增强识别危险与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的能力,避免因忽视安全或无知而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事故。
二是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为提高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与保护措施,遵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以及发生事故时能正确应变,懂得基本的自救方法,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安全。例如:如实详细地告知旅游活动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个人防护和救生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游乐活动的规则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
第四、落实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通过岗位日常自检、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定期综合检查、各项专门检查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景区安全现状,发现事故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管理的对象,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例如景区内旅游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游乐场所以及游览环境是否安全,安全标志和救生用具是否齐备、完好等;二是检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例如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等;三是检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例如是否设置了合理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安全器材等。相关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制度者给予批评,严重者依照制度给予处分。
第五、制定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严重事件或重大的灾害风险等紧急情况,进行重点控制和防范,并制定专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其他一般危险源则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控制。如制定发生火灾、山体滑坡或落石、交通意外、游乐项目、人群聚集场所、公共卫生等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案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成员职责、报告程序、启动机制、善后工作及事后总结与汇报等内容。景区管理者应根据预案,适时地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迅速按照预案实施救援。
第六、健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景区范围内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或灾害时,景区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事先制定的各种应急预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防范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未受到处理,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发生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以及善后处理和事故赔偿等工作,以便维护旅游景区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拓展阅读:旅游景区口号
1、鹅咏古今,商通天下。
2、福田白菊香千里,杜鹃花城幸福来。
3、福田福地福白菊,宜居宜游宜发展。
4、古韵承千年,横渡秀天下。
5、好茶碧螺春,好客吴中人。
6、横渡湫水绿谷,梦寻白溪画廊。
7、横渡致远,乡游至美。
8、畅游苏州洞庭山,醉饮吴中碧螺春。
9、杜鹃花城福田河,白菊香飘西子湖。
10、多彩克州,魅力昆仑。
11、“乡”约西充,“桃”醉天下。
12、冰雪盛会,激情长春。
13、不到天峨难识景,来到天峨壮观行。
14、茶贯古今碧螺春,茗冠江南吴中情。
15、茶香湖韵,享“寿”溧阳。
16、长寿之乡,美丽溧阳。
17、长兴草莓,甜蜜的约会。
18、红韵绿韵古韵,茶乡寿乡溧阳。
19、华夏名茶何最珍,唯数洞庭碧螺春。
20、激情长三角,体验新宁波。
21、集天下智慧,谋跨越发展。
22、济南山城湖河美,泉城名泉全城泉。
23、锦绣潇湘,快乐湖南。
24、巨龙舞红水,绿林绣天峨。
25、客来客往克州行,美食美客在克州。
㈩ 北京房山旅游,可以去哪玩
北京房山旅游,可以去的地方太多了,下面由我为大家聊聊我去过的地方,也是我们来房山旅游不能错过的打卡地:
一、北京云居寺
二、北京十渡
三、白草畔自然风景区
四、北京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
五、北京中国猿人遗址
六、北京生态谷智慧农场
越过碧水,步入山峡;猕猴相伴,松林氧吧。这个秋天我们一起打卡房山网红景,进入大山深处,感受不一样的生活。京郊旅游微度假,千万别错过咱们房山,这里有40亿年的自然造化,千百万年的地质变迁,更有70万年的人类史,5000年的文明史,3000多年的建城史。可谓是优中选优,全面链接了景区特色目的地,咱们先云游,再出游!
一、北京云居寺
这个周末,机缘巧合,有机会来到云居寺,一个耳闻已久却从未到过的地方。本以为只是一间普通的寺院,其实不然。当你游览后会发现,云居寺有很多看点,具有自己独特的精彩。但是,请注意,我在这所说的看点是文化看点,喜欢自然风景的不适合此地。
看到这里,我相信朋友们,已经恨不得马上安排行程了,怕就怕过检查站堵车。甭担心,为了解决交通出行问题,今年京昆高速韩村河检查站、长沟检查站、辛庄检查站、云居寺检查站外迁至河北交界处,开启建3迁4检查站外迁工程,解决了房山区23个景区有13个在检查站外、5个4A级景区3个在检查站外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我们旅游到房山旅游不再需要途经检查站了,就问你——方不方便,爽不爽!
六、北京生态谷智慧农场
生态谷智慧农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兴礼镇琉璃河路兴礼村。这里应用了10多种国际领先的示范农业技术,可以让生长在温室中的植物如同生活在大自然中一样,有充足的阳光、水分,合适的土壤,可以充分了解农业科普知识,了解到科技生态、环保等新智慧。有7个温室,每个温室各具特色,可以给你带来科幻般的神奇之旅。
👉游玩建议时间:3小时以上
👉门票价格:50元(闭园前一小时停止售票)
👉开放时间:全年周二至周五 09:00-17:00,周六至周日 09:00-18:00,周一不开放;特殊活动营业时间以公示为准,每周一闭园(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方式:美团、携程、大众点评APP均可,入园须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入园时请主动扫描北京健康宝,在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园。请您佩戴口罩,游览过程中自觉遵守园区的各项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扎堆聚集。
👉交通方式:
京港澳高速公路-琉陶路行驶630米-进入环岛,进入琉陶路-行驶580米,到达智慧农场。
👉北京生态谷智慧农场简介:周末有些活动,比如热气球、赶鸭子、喂羊驼、骑马、DIY小盆栽等,总之周末来你算是赶上了。门口有种的高粱,麦子,茄子,瓜各种农作物,看着平时吃的粮食蔬菜以这样的形式展现在宝宝面前,也是一种美好体验。园区大门口立着园区地图的大牌子,各个区域标志的很清晰。大棚很高,里面有三四层,室内有空调很舒服。
这有种魅力来了不想走,玩过了还想再玩,那么不用担心,北京生态谷智慧农场有很多地道的农家院和酒店,玩累了可以在这里小住一下,第二天满血复活,起来这着玩,就是这么任性,你有没有一丝丝的心动!
这,就是北京!一天不长,房山不远,只要走出去,就可以看到千年之前,就可以了解另外一个世界。不管什么季节来此游玩,我们一定还是要注意防晒、防寒,自备食物饮水等必需品,也是对我们自己在这房山畅快旅行之中最负责的表现!
👉出门在外注意人身财物安全,我在这里给大家一点小建议:
1、外出旅游选择舒适的鞋,夏季要做好防晒措施,并携带长袖衣物避免温差较大感冒生病。
2、房山旅游景区知名度比较高,游客都比较多,您最好在出行前订好农家院或宾馆,以免到底房山旅游景区以后出现住不上的情况。
3、出行前定好去程返程车票并注意当地天气,以确保平安出入。
4、登山、漂流等项目请注意身体安全,老人和儿童谨慎参加。
5、勿擅自到未开放的旅游山区和危险山区游玩,尽量避免在无人管理的山地游玩
6、建议给孩子多带两套衣服,水边容易湿透,农场也容易弄脏备着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