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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 2022-12-11 08:36:37

⑴ 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

一、与旅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旅游法》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与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4、《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5、《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

6、《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标准(附附录A、附录B)》

三、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7、《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8、《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

9、《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四、福建省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0、《福建省旅游条例》

(1)旅游安全奖惩制度扩展阅读:

在法律层级上,除了《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我国规范旅游活动的法律主要集中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方面,其中还有:

1、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2、规范旅行社旅游经营活动的有《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等。

3、规范导游和领队旅游活动的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

4、规范旅游安全的有《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

5、规范旅游纠纷处理的有《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等。

6、现行有效调整旅游活动的一般性法律还包括《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公司法》、《刑法》等。

⑵ 如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实现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不断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是建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和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景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抓好层层分解和落实。通过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跟踪抓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三是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四是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年终综合考评,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划拨20万元建立安全奖励基金。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一)重视日常监管,加强旅游旺季检查。专题部署春节、清明、五一、杨梅节、国庆等旅游旺季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安全保障。在节前由局领导带队联合市安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分组对全市旅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强重要时段值班力量,开通24小时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投诉问题。

(二)主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安全检查。主动协调配合安监、交通、质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车辆、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旅游餐饮、消防安全等的联合检查和监管。并且与工商、安监等部门积极保持信息沟通,加强对旅游市场动态的掌握。

(三)部署开展自查,督促企业隐患整改。我局专门部署开展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旅游企业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通过深入企业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全年共督查旅游企业139次,排查一般隐患218项,已整改218项,整改率达100%。

三、加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

(一)深入开展旅游系统消防安全“清剿火患”专项行动。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全市旅游系统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各旅游系统的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消防装备得到有效完善,为夯实我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奠定坚实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抓好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落实各项措施,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地区及旅游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培育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做好超强台风“梅花”安全防御工作。在第9号超强台风“梅花”即将登陆我市前期,我局紧急召开会议,积极部署,落实措施,排查隐患,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全力以赴做好防台工作。并专门发布了《慈溪市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要求各旅游企业及时掌握台风发展趋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加强值班带班,台风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四)积极推进慈溪市“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我局在年初制订《2011年度慈溪市“平安景区”创建活动计划》(慈旅字〔2011〕12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慈溪市“平安景区”创建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创建活动指导小组紧紧围绕平安创建活动工作目标,结合重大节假日,以维护社会稳定,遏制违法犯罪案件,减少安全事故为重点,深入景区现场检查指导,扎实抓好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目前慈溪市4A级景区宁波大桥生态农庄已通过慈溪市“平安景区”创建考核验收,现已上报宁波市“平安景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一)积极开展旅游行业宣传活动,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我局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旅游出行安全、游览安全、出境旅游安全等各类旅游安全宣传活动,并借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消费者权益日向市民发放安全宣传册20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121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旅游安全意识,为慈溪旅游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抢险知识、救援知识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手段,提高旅游管理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及单独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求全市旅游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演练。全市旅游企业今年累计开展应急演练79次,其中比较大型的五次,如慈溪市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演习,杭州湾大酒店、慈溪大酒店、国际大酒店和沈师桥大酒店的消防应急演练等,都有效的提高了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安全意识。

2011年,经过全市旅游系统员工的共同努力,慈溪旅游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实现了全行业平安有序健康发展,但旅游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永无止尽,2012年我局仍需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慈溪旅游行业安全,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有序、健康的旅游环境。

⑶ 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下面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的内河水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有关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是指利用船舶或者浮具(以下统称船舶)在河道、湖泊、水库、滩涂、湿地、公园、景区等区域从事水上游览观光、休闲竞技等经营活动的总称。

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问题。

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水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旅游景区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长江以外的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备案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部门负责指导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工商、质监、体育、渔政渔港监督等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旅游经营者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开展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区域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水上游览活动的经营者(以下简称旅游经营者)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二章旅游经营者安全义务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经过工商登记,并依法取得水上游览活动的经营许可或者经营权。

第五条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涉及内河通航水域内旅客运输的,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水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第六条非通航水域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旅游经营者应当将水上游览活动项目批准文件、游览活动说明和法定登记、检验的船舶及其船员适任材料等,在开业15日前向所在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收到旅游经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应当查验备案材料、核实其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项,依据本办法和水上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并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连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材料收存清单》,一并送达旅游经营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应当同时送交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组织研究,并在开业前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旅游经营者应当在15日内重新备案。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是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生产条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

旅游经营者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布设的突发事件救助设备和设施应当定期维护,确保处在可以适时启用的应急救助状态。

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避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造成环境污染。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措施;

(八)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九)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十)参与所在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配备满足相应水上游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专职项目管理员和专职救生员。

第十条旅游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设覆盖游览专属水域与岸线的视频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实施后台巡视和管理。

视频和电子信息应当按照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向其同步传送。

第十二条新增水上游览项目时,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评价,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意见应当作为旅游经营者、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水上游览项目实施安全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码头,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其他靠泊设施应当满足船舶的安全靠离,符合相应水上游览项目游客行走、上下船舶的安全技术条件。

码头和其他靠泊设施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

第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兼顾游览专属水域的水深条件、河床平整程度、岸坡型式等客观因素,合理划分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设置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边界警示标志。

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项目使用的码头或者其他靠泊设施应当设置告示牌,标注水上游览项目规程、游客须知和水上游览项目平面图等。

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不得规划建设由游客自行操控的体验休闲、趣味竞技等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游览项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渔业养殖规划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内禁止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旅游经营者设置游览船舶航线时,应当与河道、湖泊的泄水口门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或者减少游览船舶之间的平面交叉相遇,航线不得横穿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

高速船航线之间、高速船航线和其他船舶航线、高速船航线和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边界线之间,应当留足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在游览专属水域设置的自用船舶加油(气)设施,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封闭的作业专用码头或者场所,与游客通道或者游客等候游览场所保持不少于18米的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游览专属水域与岸线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管理,制止和本单位无关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或者影响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不听劝阻、其行为扰乱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报请所在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游客落水、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险情或者人员伤亡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自救和疏导;发生人员伤亡、失踪事故或者危及5人以上游客人身安全的险情,旅游经营者应当将遇险或者伤亡事故的时间、位置、原因、现状和救助要求等信息,及时、如实报告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所在地水上搜救中心。

第三章生产安全

第十九条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依法登记、检验,取得相应证书。

不适用法定登记、检验的船舶,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检测与评价,安排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环保设备和器材,并在船舶显著位置永久性标注水上游览项目和编号、载客数量、救助电话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湖区、大型库区游览航行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客船,应当安装电子定位设备、船岸通讯器材等助航设施,保证船舶在规定的航线或者活动水域航行,保持船岸之间有效的通讯联络。

第二十二条以蓄电池为动力的船舶,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密闭处所,其存放处所应当设置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

第二十三条船员等船舶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遵守水上游览项目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项目管理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维护码头秩序;

(二)提醒水上游览项目注意事项;

(三)提醒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的同行人员或者监护人做好安全陪护;

(四)记录出航船舶载客人数,制止船舶超过规定的载客数量载运游客;

(五)制止船员或者船舶操作人员、游客未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或者救生浮具的船舶出航;

(六)制止不适航的船舶出航;

(七)制止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驾驶船舶出航;

(八)制止船员、船舶操作人员、游客酒后驾驶或者操控船舶;

(九)制止船舶违反规程的加油(气)、充电等作业;

(十)履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管理事务。

第二十五条专职救生员应当满足相应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期间的水域岸线流动巡视;

(二)制止自行操控船舶之间打闹嬉戏、超越水域警示标志航行等行为;

(三)制止未在码头或者靠泊设施上下游客或者船舶之间的过驳游客等行为;

(四)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程序报告险情和事故,救助、处置落水遇险游客;

(五)制止与本单位无关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或者影响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为;无法制止或者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上报。

第二十六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管理人员、船舶操作人员、项目管理员、专职救生员饮酒、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或者麻醉品的,不得当班履职。

第二十七条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从事游览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航线行驶,严格遵守船舶航行规则。

游览船舶横越或者掉头航段,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提示过往船舶加强瞭望、谨慎驾驶、采取安全航速通过。

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危及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作业行为:

(一)与顺航线行驶的船舶抢航、强行追越;

(二)在被追越船舶的前方阻拦;

(三)在顺航线行驶船舶的前方突然横越、强行横越或者掉头;

(四)高速船在游览专属水域从事渡运经营;

(五)高速船全速回转、大舵角转向等危及安全的操作行为;

(六)在加油(气)作业专用码头或者场所以外进行船舶加油(气)作业,或者船舶承载游客时从事加油(气)作业或者设备检修作业;

(七)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航;

(八)在能见度不良以及不适合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其他情形下的作业行为。

第二十九条船舶应当在规定的码头或者靠泊设施上下游客。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区域靠泊上下游客的,应当确保游客上下船舶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旅游经营者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处理。

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或者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海事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责和权限,加强其管辖水域的巡航监督管理,查处游览活动船舶涉及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发现擅自开展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海事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三条河道、湖泊、水库、滩涂、湿地、公园、景区等区域的管理部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计划定期巡查,发现擅自在所属区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抽查制度,制定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核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涉及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核实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备案信息。

发现水上游览经营活动船舶和船员的管理存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理,责令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函告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权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对船舶实施登记、检验的;

(二)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组织救助职责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五章附 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浮具,是指旅游经营者从事水上游览观光、休闲竞技等活动时,除船舶以外用于搭载游客的器具总称。

高速船,是指依据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进行检验,取得相应证书的船舶。

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三十八条经营者不直接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但其经营活动涉及水上游览活动时,经营者的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将水上游览活动安全纳入经营者安全生产范围统一实施管理。

前款水上游览活动的游艇,按照游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水上游览活动的农用自备船,按照农用自备船的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⑷ 旅游安全责任书

旅游安全责任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责任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责任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旅游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安全责任书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公司员工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外出旅游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次外出期间安全、愉快,特制定本次活动期间安全责任书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1.旅游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2.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3.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4.选择安全的娱乐场所,参加各种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不要进入各种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

5.旅游期间,员工要单独行动须征得带队领导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领导,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6.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7.外出期间,部门领导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领导负有监管责任,所有员工对未遵守上述规定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承担相关责任。

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代表人:

年 月 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2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和层级管理负责制,县旅游局决定与各涉旅企事业单位签订20xx年度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旅游企事业主管部门是该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

2在落实中做到“四有”: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组织考核。做到责任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奖惩落实。

2、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机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

2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查和他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情况及整改有记录,内容全面,客观真实。

3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并向安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送“三同时”设计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4对本单位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地演练,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技能。

5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及防汛等非常时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若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不准发生拖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6安全生产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要有相关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及文件和会议、检查、隐患登记整改等原始完备资料。

3、落实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整改措施

1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做到一患一表,内容相符。

2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期限,整改结束后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接待游客。

3认真开展本企业内部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必须报专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4、强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

1重视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制定企业安全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新进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成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多形式、多层次、有内容、有效果。

5、严格控制旅游安全事故

1采取得力措施,控制轻微和一般旅游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伤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以零为基数。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

3重点旅游企业逐步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开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三、考核:

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对上述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评,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县安委会对县旅游安全专委会的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本责任书考核时段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旅游安全专委会、县旅游局和涉旅企事业单位各一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旅游安全责任书3

公司为了丰富员工们的业余生活,同时也增加员工们的福利,特在非上班时间组织一次业余且自发的旅游活动。应全体参游人员的号召,并经大家同意,我司定于20xx年6月1日开展旅游活动。

活动地点:

深圳南澳西冲一日游活动目

安全承诺:

1、安全第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2、出游人员必须听从旅行社及公司的统一安排

3、旅行时不可擅自行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开,应告知导游和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管理本部门人员

4、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有事及时通知导游和公司领导,保证电话全天开机

5、出游人员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勿带

6、旅游期间注意饮食安全,身体不适者及时告知导游和公司领导

7、切勿理会陌生人的任何搭讪,以免上当受骗

8、所有人员都需按旅游公司和比安达公司规定时间返程,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跟随公司人员返程的或自留未归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包括随游家属在内的责任)

9、由于在出游期间人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比安达公司无关,在出游期间因未按规定遵守的责任问题与康辉旅游社承担。

特别注意事项:公司为了考虑给员工们更多的福利,特允许带家属参加旅游,注意事项与免责声明和我司人员一样都需遵守旅游公司与比安达公司的免责声明。有家属随游的,由其本人代签,并由其对家属付全部责任与比安达公司无关。

参与者签字:

20xx年x月x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4

为做好外出旅游、公务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及《北京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我校师生员工外出旅游、公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校交通安全委员会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与责任单位 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单位必须制订交通安全预案、措施;

二、责任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

三、车辆外出手续必须齐全;

四、责任单位必须对外出人员加强外出前的交通安全教育;

五、安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租用外单位车辆时须与出租单位签订《交通安全保障责任书》;

七、凡未申报、未经学校许可私自组织外出的单位,在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责任单位(盖章)

交通安全委员会 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5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xx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xx市旅游局与你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1、全市旅游行业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避免各类生产经营性死亡事故。

3、减少各类生产经营性重伤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计划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责权一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保证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得以全面落实。

2、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建立消防责任人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对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源点、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登记造册报市旅游局备案。

4、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专题会议记录或纪要。积极参与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书面汇报材料和总结。

5、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深入开展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全年工作重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对确认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制定方案,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防范事故发生。

6、加大对旅行社安全用车督导力度,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租用有资质的合格车辆和驾驶员,确保游客旅游用车安全。

7、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8、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9、充分发挥图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等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旅游景区点及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旅游景区点和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

11、认真做好"旅游黄金周"、"圣诞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及时上报旅游安全相关方案和统计资料,按时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奖励与惩处

1、对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成各项考核目标,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评优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追究责任。

4、市旅游局与各旅游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后,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将旅游安全纳入到日常行业管理之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旅游行业从业资格。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市旅游局同各单位签字后生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6

为了让出游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员工旅游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全体出游员工自

愿遵守如下安全与管理承诺:

一、出游员工必须听从旅行社的统一安排,必须服从旅游队长的指挥。

二、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队,应征得队长同意,并告知全陪导游,必须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三、抵达景区游览前,听从队长安排,谨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四、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应结伴而行,并告知全陪导游或队长及团友,必须特别注意安全,严禁单独外出。

五、旅行途中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酗酒、赌博、斗殴活动,随时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搭讪,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六、旅游途经危险区域景点时,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必须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出现意外尽快救治伤员,并及时报警求助。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得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不得从事水上、高空活动。海边戏水,不得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不得下水。

八、外出旅行,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腐败的食物,忌暴饮暴食,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食品。

九、外出旅游将贵重物品放置酒店前台寄存保管,不要留置在房间内。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十、出游员工需随身带好身份证件、银行卡、现金、车票、房卡等物品,保证手机通畅,记录下导游和队长的`电话,准备好换洗衣物,随身携带常用治疗感冒、腹泻类药品。

十一、由于出游员工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公司和他人以及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由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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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7

公司于20xx年*月组织川渝地区旅游活动。 本次活动本着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举行。旨在放松心情、亲近自然、体验旅游当地的风土人情。

但旅行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为了让本次出游成员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各成员旅游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全体出游成员对旅游过程中的安全、纪律等事项承诺如下:

1)、遵守团队纪律,服从公司组织安排,不中途离团,不单独行动。参加此次活动期间各成员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

2)、活动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尊重旅游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情和风土人情。

3)、妥善保管个人自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4)、注意饮食安全,尽量避免吃生食及来路不明的食品。

5)、注意环保,不随地乱丢乱扔垃圾和废弃物,不乱涂乱画;注意自身言行举止,体现团队良好的精神风貌。

6)、不参与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活动。

7)、出游成员需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现金及通讯工具;保证通讯工具的随时畅通,并记录本次活动负责人联系电话。

8)、由于出游成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出游人员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成员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10)、活动时间:20xx年*月**日08:00至20xx年*月28日24:00(共*天*晚)

11)、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公司发出的关于“20xx年*月旅游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

12)、本次活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39********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对其承诺。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名)

旅游安全责任书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外出旅游人员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员工外出旅游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旅游期间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间安全责任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1.出游前认真学习相关旅游安全常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

2.旅游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4.个人要妥善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6.外出旅游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各种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不要进入各种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

7.旅游期间,员工要单独行动须征得带队领导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领导,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8.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9.外出旅游人员严禁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活动。

10.个人携带家属旅游的应自行承担一切行为。

11.本次旅游属于个人自行组织,与公司无关,出现意外情况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销售部员工及其家属/亲友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秋游活动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次活动安全、愉快,特制定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书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活动时间:20xx年8月27日,周六。

活动事项:销售部员工及其家属游览龙庆峡.

1.本次秋游活动由销售部员工自发组织,与公司无关。该活动采取自愿参加、费用自理的原则。

2.参加秋游活动的所有人员应确保自身健康身体符合出行要求。身体不适者主动提出不报病情、勉强外出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秋游活动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4.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5.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7.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8.本次活动所用的车辆属于临时调配,公司和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意外交通责任。参与活动的所有人自行承担所乘车辆保险范围以外的意外交通责任。

9.本次活动允许销售部员工携家属或亲友自愿参加,参与活动的所有人应自行承担一切行为。销售部员工负责给各自家属或亲友宣读和解释本安全责任书,并代替各自家属或亲友确认本责任书。

10.本安全责任书以销售部员工微信确认后生效,员工的微信确认也代表各自家属或亲友对于本安全责任书的确认和接受。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10

为做好外出旅游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员工外出旅游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国家法律及旅游地区的有关规定,听从导游的安排,服从旅游负责人的管理。凡未经导游和旅游负责人许可私自活动而出现的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在全部旅途中遵守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团结互助,互谦互让,不打架斗殴,在良好的心态下保证团队能按计划行程游览。

三、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参加旅游,积极配合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检查。

四、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乘坐旅游车时不争抢拥挤,行车过程中不做影响司机驾驶和危及个人安全的行为。

五、旅游负责人严格履行个人的职责,特别是确保部门旅游人员安全的职责。

六、注意景区清洁环境卫生,自觉维护景区古迹完善及景区的一草一木,出现因损坏古迹或树木而出现的处罚,由损坏人个人承担。

七、私人贵重物品由本人随身携带并负责保管。

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六个月。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责任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分公司/事业部/平台/职能部门:

旅游负责人:

日期:

行政部:

日期:

旅游安全责任书11

公司为了丰富员工们的业余生活,同时也增加员工们的福利,特在非上班时间组织一次业余且自发的旅游活动。应全体参游人员的号召,并经大家同意,我司定于20xx年6月1日开展旅游活动。

活动地点:深圳南澳西冲一日游活动目

安全承诺:

1、安全第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2、出游人员必须听从旅行社及公司的统一安排。

3、旅行时不可擅自行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开,应告知导游和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管理本部门人员。

4、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有事及时通知导游和公司领导,保证电话全天开机。

5、出游人员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勿带。

6、旅游期间注意饮食安全,身体不适者及时告知导游和公司领导。

7、切勿理会陌生人的任何搭讪,以免上当受骗。

8、所有人员都需按旅游公司和比安达公司规定时间返程,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跟随公司人员返程的或自留未归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9、由于在出游期间人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比安达公司无关,在出游期间因未按

规定遵守的责任问题与康辉旅游社承担。

特别注意事项:公司为了考虑给员工们更多的福利,特允许带家属参加旅游,注意事项与免责声明和我司人员一样都需遵守旅游公司与比安达公司的免责声明。有家属随游的,由其本人代签,并由其对家属付全部责任与比安达公司无关。

xxx

20xx年x月x日

旅游安全责任书12

第一条:本人自愿自行乘车返京,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本人在返京路途中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本人自己承担。

第三条:在返京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学生签字:系部辅导员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⑸ 关于酒店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释解

来源:综合与安全处 日期:2007-01-2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释解]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生产经营活动是人类社会创造财富的基本活动。有生产经营活动就必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随着全市星级饭店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广,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生产事故的发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威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因此,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二)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星级饭店是进行政治、商务、社交、食宿、娱乐的主要场所,具有高层建筑多、地下设施多、电气设备多、人员聚集多、可燃材料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救援难度大、社会影响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越来越重要。因此,星级饭店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要不断补充安全设备设施,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以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

(三)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人类活动永恒的主题。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隐患不可避免地存在,但可以通过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科学管理,投入必要的物质保障,以及在发生事故后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本规《定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 作出 了强制性规定。

二、立法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是本《规定》立法的依据。

(二)我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市共有星级饭店700家,由于星级不同、企业性质不同、管理模式不同,安全生产水平也不同。在《规定》起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分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认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应当统一标准,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解决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规定》立足于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强调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和事故隐患的治理,建立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可操作性。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星级饭店是指一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经营单位。

[释解] 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等)的安全生产,都适用本《规定》。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理》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性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星级饭店也要遵守。

三、对星级饭店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包括所有取得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释解] 本条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针的规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星级饭店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率、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率、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要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要统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的管理不是某些人、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要靠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的。

一、“安全第一”体现的是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本《规定》所包含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处罚等条款,都是围绕着安全优先的原则制定的。

二、“预防为主”就是强调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走过场,不是“亡羊补牢”,而是要防患于未然。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做好工作,将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综合治理”就是要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是某个人、某个岗位、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星级饭店全体员工的事情。每个从业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意识,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违章作业,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应当拒绝执行。大量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防微杜渐,要从点滴做起,细之又细,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第四条 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关服务。

[释解] 本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制的规定。

一、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所辖区域的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检查星级饭店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

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分管领域的监管方案、措施,拟定本行业领域的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开展应急救援,单独或者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依照专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监局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其他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研究和制定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出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重大问题的措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条 星级饭店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释解] 本条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的规定。

一、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即法定代表人或者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

二、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其必须承担对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的法律保障,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星级饭店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释解] 本条是确保安全生产基本义务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星级饭店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星级饭店经营特点,具体规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星级饭店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二)在经营场所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三)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四)有关负责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

(五)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六)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以上条件,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应当达到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释解] 本条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星级饭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助手,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服务。应当说明的是,星级饭店委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后,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星级饭店承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总称,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也包括星级饭店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既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星级饭店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是指饭店以外的,具有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技术,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接受星级饭店的委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八条 星级饭店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释解] 本条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每个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具有在本职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知识和能力。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星级饭店的法定义务,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到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

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重要体现。

星级饭店必须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和培训效果,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为了便于监督检查,本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以备检查。

第九条 星级饭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释解] 本条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电梯工、锅炉工、制冷操作等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潜在危险性较大,而且也容易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所做的规定。

安全生产例会是指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的会议。星级饭店要形成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机制,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形式,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同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检查验收,将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十一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释解] 本条强调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事故隐患是指星级饭店在生产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自然或者人为因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利用现有条件和科学手段加以控制和预防。

星级饭店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达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消除;难以及时消除的,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免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第十二条 星级饭店应当每2小时至少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释解] 本条确立了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明确巡视检查的责任,增强星级饭店巡查人员的责任心,促使其认真按照要求进行巡视检查,不留死角。这里明确了做好记录的规定。巡视检查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视时间、地点、部位、状况,是否发现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

第十三条 星级饭店的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应当做好记录。

变配电室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杂物。

[释解] 本条是对变配电 室值班的规定。

本条是依据《北京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3.1.3之要求而制定的。

630千伏安是指变配电室的变压器容量。10千伏是指高压电用户,即有高压配电室的饭店,进户电压为10千伏。

变配电室是星级饭店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害部位之一,设置专人值班就是要时刻保持变配电室的正常运行,随时对电力系统进行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值班电工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行设备进行巡视,做好运行记录、值班记录、正确填写和使用倒闸操作票,严格执行配电室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变配电室内禁止设床铺,不准堆放或者存放杂物(含电工维修用备品、备件,不含变配电室必备绝缘用具)。

第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当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

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

[释解] 本条是对变配电 室配备设备要求所作的规定。

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是设备检修、事故处理、更新改造的重要技术依据,也是电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单位配电系统情况,设备分布情况的重要资料。

变配电室的电工应当正确穿戴、使用饭店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对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用具(高压验电器、闸杆、接地棒、高压绝缘靴、高压绝缘手套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做他用并定期做耐压试验,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电工的人身安全。

在明显位置设置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可以直观的使值班电工掌握饭店电器系统的运行状态,模拟图板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

水和老鼠是安全用电的天敌,水的渗漏及老鼠的啃咬致使电缆线绝缘破损,造成局部或者大面积停电事故不胜枚举。因此,对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设置防水设施是十分必要的,在变配电室直通室外的门设置挡鼠板,电缆沟定期投放鼠药更是不可忽视的。

第十五条 星级饭店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用电所作的规定。

电是饭店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动力源,一旦发生故障,将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然而,每年因为用电不当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电气设备、配电线路故障引发事故是星级饭店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之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设备老化、使用不当、线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和电火花等。为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正确有效的利用电能,加强用电单位电气设备的安全、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有关电力部门制定了《电气规程》,对用电单位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因此,本《规定》对星级饭店电源线路设置方面做出规定。

星级饭店经常为促销或者经营需要举办各种活动,或者因设备设施维修,局部装修改造而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为保证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拉接临时线路前必须到饭店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电工进行临时线路的安装和拆除。临时线必须使用双重绝缘的橡胶护套线或者塑料护套线,穿越地面应当采取防止踩踏和碾压的防护措施,临时线电源则应当有漏电保护装置。

星级饭店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有效的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漏电保护装置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应当立即更新,严禁检修后重复使用。

加装过载保护装置,是有效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的重要手段,有了与线路相匹配的过载保护装置,一旦线路通过的电流超过允许通过的安全电流,过载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避免了因电线或者电器设备过电流严重升温而导致的电气火灾的发生。

第十六条 星级饭店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出口设立所作的规定。

无数血的教训证明,安全出口的堵塞,存在着潜在的危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会引发更大的灾难。因此,本《规定》对安全出口的畅通做出了明确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是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人们的心理状态而制定的。

正常情况下的安全疏散方向,都是沿着疏散通道向建筑物以外疏散,安全门和安全出口是疏散人群汇集撤出的地方,如果安全门采用向内开启或者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等,无疑是不能保证安全疏散的。

在疏散过程中,人员较多时往往不会顾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如果出了门就是踏步(台阶),很容易使人踏空摔倒,容易引发踩踏事故。因此规定了“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这一条款。

第十七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疏散所作的规定。

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安全门的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的长度、安全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都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些规定是通过血的教训和科学计算而制定的。所以,星级饭店安全出口的数目必须根据其规模、使用功能、接待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而确定。

这些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包括:《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第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 处应当 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

[释解] 本条是对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的规定

一些星级饭店的疏散通道转弯处较多,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引起断电后,一般人很难正确判断疏散方向,这里明确了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往往还会伴随着停电,这就会给应急疏散带来困难。因此规定了指示标志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时仍能发出光亮,指引疏散位置和方向。

将安全指示标志设置在出口的顶部,便于人们观察和记住。根据热气、浓烟上升的原理,《规定》将指示标志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就是要在事故的情况下,正确引导疏散。

在光线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如果指示标志之间距离过长,就会误导人们的疏散方向,延缓人员疏散,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因此规定指示标志间距大于10米 。

第十九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释解] 本条规定是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2.6而制定的。

重点部位是指在星级饭店在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或者主要作用的部位。如:变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厨房操作间等

星级饭店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用电照明方面就要受到影响,势必会直接影响人员疏散和救援,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对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的应急照明设施的安装、使用时间、灯光照度均做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

营业区域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释解] 本条结合星级饭店特点,对逃生疏散图、安全警示标志等做了规定。

星级饭店是人员密集场所,除从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对场所内的情况及应急措施不了解,通过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图,提示和引导人员疏散;在客房内设置宾客安全须知、请勿卧床吸烟标志等,均是预防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为防止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给客人造成误伤。在本条加入了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星级饭店应当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梯、消火栓、消防器材等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保持清晰、规范、易于识别。

第二十一条 星级饭店在营业区域内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且不停止营业的,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区域应当与其他营业区域相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释解] 本条是进行装修、维修、改造施工时的安全管理要求。

星级饭店在继续营业且进行装修、维修、改造、施工的情况下,要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遵守饭店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⑹ 旅游企业如何激励员工的参与管理

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意义
1、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
(1)员工是企业的基础
由于人是生产力三要素中最活跃的、员工是企业人力资源的全部,而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资本,因此,只有将人力资本与企业的物质资源有机结合起来,企业才会有效地创造财富,才会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员工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现在我国已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尤其是优秀人才空前地被放在了一个最重要的位置,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相信人才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并不遗余力地改进和实施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的知识型员工,满足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谁拥有知识型、复合型员工,谁就会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获得成功.
(3)员工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员工的素质与活力则成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支训练有素、具有较强执行力的员工队伍的支持,同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发展、提高员工素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2、调动员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1)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不断发展
现代企业提倡人本管理思想,提出企业管理要以人为中心,尊重人、关心人,调动人的积极性,依靠全体员工发展企业.
(2)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提高员工的执行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应始终围绕“顾客”这一中心做文章.也就是说,企业应使其提供的产品或劳务让顾客满意.企业管理者是否遵从这一管理之“道”,将是企业成败的关键.与顾客直接接触的是企业的员工,因而企业员工的表现直接影响顾客的满意程度,从而影响企业经营状况.
(3)企业的成功,取决于把职工的积极性和才干与企业的目标结合起来.
对企业员工分类
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需要对企业员工进行分类,以便对各类员工分别采取各种不同措施.按员工工作性质可以分为:
1、基层工作人员(包括车间生产工人和基层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高级领导人员.
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方法及措施
企业的发展需要员工的支持.管理者应懂得,员工决不仅是一种工具,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对企业生存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而要取得员工的支持,就必须对员工进行激励,调动员工积极性是管理激励的主要功能.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提高员工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途径.
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需要进行设计,实施.激励机制设计重点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奖励制度的设计;二是职位系列的设计;三是员工培训开发方案的设计;四是其他激励方法的设计,包括员工参与、沟通等.设计好一套激励机制后需要进行实施,以检验激励机制的有效性.
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各种激励方法和措施,归纳起来有这几个方面:
1、薪酬
物质需要始终是人类的第一需要,是人们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动因.所以,物质激励仍是激励的主要形式.就目前而言,能否提供优厚的薪水(即货币报酬)仍然是影响员工积极性的直接因素.然而,优厚的薪水不一定都能使企业员工得到满足.通常,企业的薪酬体系不能做到内部公平、公正,并与外部市场薪酬水平相吻合,员工便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员工的这些不公平感不能及时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出现消极怠工、甚至人才流失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有效解决内部不公平、自我不公平和外部不公平的问题,才能提高员工满意度,激发员工积极性.怎样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通常在薪酬决策时应综合考虑岗位相对价值、薪资水平、个人绩效三要素,以它们作为制定工资制度的基础.通过以上三要素的有效结合,可以使员工预先知道做得好与差对自己的薪酬收入具体的影响,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并使员工的努力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使公司经营目标与个人目标联系起来,实现企业与个人共同发展.
另外,员工持股制度也可以作为一项薪酬激励机制.在美国在美国500强中,90%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持股究竟有什么作用?第一个作用是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吸引人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是金手铐,起留人的作用.有没有长期的利益激励,对人才的牵引作用是有很大影响的.第二个作用能够获得资金来源.员工持股目的实际上是全体员工承担风险,把企业做大,因为从这方面讲,员工持股有积极的影响.
2、制度
企业的运行需要各种制度,同样,对员工进行激励也要制定出合理的制度,才能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奖惩制度:表彰和奖励是员工努力或积极性最重要的基础.高绩效和奖励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奖励可以促成员取得高绩效,取得高绩效后又有值得奖励的东西,两者是相互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奖惩制度不光要奖,而且要惩,惩罚也是一种激励,是一种负激励.负激励措施主要有如淘汰激励、罚款、降职和开除等.
竞争机制:竞争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又一大法宝.真正在企业中实现能者上,弱者下的局面.末位淘汰制是竞争机制的一个具体形式,就现阶段我国的企业管理水平而言,末位淘汰制有其可行性,建立严格的员工竞争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能给员工以压力,能在员工之间产生竞争气氛,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公司更富有朝气和活力,更好地促进企业成长.
岗位制度:即建立适当的岗位,使工作职位具挑战性.“工作职位挑战性”就是要让每一个员工都能感到他所在的职位确实具有轻微的压力.怎样才能让工作职位具有挑战性呢?有2个问题要特别注意:一是要认真搞好职位设置,二是要适才适位.
目标激励:就是确定适当的目标,诱发人的动机和行为,达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的.目标作为一种诱引,具有引发、导向和激励的作用.一个人只有不断启发对高目标的追求,也才能启发其奋而向上的内在动力.每个人实际上除了金钱目标外,还有如权力目标或成就目标等.管理者要将每个人内心深处的这种或隐或现的目标挖掘出来,并协助他们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在随后的工作中引导和帮助他们,使他们自觉、努力实现其目标.
3、情感激励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Maslow),在其《动机与人格》一书提出了人的5种层次的不同需要,这5个方面的内容是:基本生活需求——安全感——归属感——地位与尊重——自我实现.企业要努力满足员工的各项需求,如提供稳定可靠的就业,满足员工的生活需求和安全感.归属感是指员工在企业中能有家的感觉,在这一层次上感情、人文因素要大于经济因素.人员之间的密切交往与合作、和谐的上下级关系、共同的利益等都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而员工的归属感是企业凝聚力的基本条件.地位与尊重是指人的社会性使每个人都要求得到社会的承认与尊重.在当前的社会中,经济收入和职位往往是社会地位的一种体现.自我实现是指当前面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后,人们将产生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的需求,即自我实现.人在这5方面的需求层次是逐步加深的,只有满足了前一层次的需求后,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这5个方面除了基本生活需求外,其他4个均为情感需要,因此,情感激励对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关于情感激励的方式有很多,主要有这几种:
尊重激励:所谓尊重激励,就是要求企业的管理者要重视员工的价值和地位.如果管理者不重视员工感受,不尊重员工,就会大大打击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的工作仅仅为了获取报酬,激励从此大大削弱.尊重是加速员工自信力爆发的催化剂,尊重激励是一种基本激励方式.上下级之间的相互尊重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有助于企业员工之间的和谐,有助于企业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形成.因而,尊重激励是提高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方法.
参与激励: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表明,现代的员工都有参与管理的要求和愿望,创造和提供一切机会让员工参与管理是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有效方法.通过参与,形成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可以进一步满足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工作激励:工作本身具有激励力量!为了更好地发挥员工工作积极性,需要考虑如何才能使工作本身更有内在意义和挑战性,给职工一种自我实现感.这要求管理者对员工工作进行设计,使工作内容丰富化和扩大化.何为工作内容丰富化?西文学者提出了5条衡量标准,也就是说要让员工找到5种感觉:一是要让员工能够感觉到自己把从事的工作很重要、很有意义;二是要让员工能够感觉到上司一直在关注他重视他;三是要让员工能够感觉到他所在的岗位最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四是要让员工能够感觉到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反馈;五是要让员工能够感觉到工作成果的整体性.
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励:随着知识经济的扑面而来,当今世界日趋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知识更新速度的不断加快,使员工知识结构不合理和知识老化现象日益突出.通过培训充实他们的知识,培养他们的能力,给他们提供进一步发展的机会,满足他们自我实现的需要.
荣誉和提升激励:荣誉是众人或组织对个体或群体的崇高评价,是满足人们自尊需要,激发人们奋力进取的重要手段.从人的动机看,人人都具有自我肯定、光荣、争取荣誉的需要.对于一些工作表现比较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员工,给予必要的荣誉奖励,是很好的精神激励方法.荣誉激励成本低廉,但效果很好.
4、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有意识地通过建立共同的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从而统一企业员工的思想,使人们朝同一目标努力,推动企业前进.创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就是要使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员工的价值和地位;使员工树立“主人公”的责任感.
实施激励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国内企业,虽然近年来越来越重视管理激励,并尝试着进行了激励机制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对激励的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
1、激励就是奖励
激励,从完整意义上说,应包括激发和约束2层含义.奖励和惩罚是2种最基本的激励措施,是对立统一的.而很多企业简单地认为激励就是奖励,因此在设计激励机制时,往往只片面地考虑正面的奖励措施,而轻视或不考虑约束和惩罚措施.有些虽然也制定了一些约束和惩罚措施,但碍于各种原因,没有坚决地执行而流于形式,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2、同样的激励可以适用于任何人
许多企业在实施激励措施时,并没有对员工的需求进行认真的分析,“一刀切”地对所有人采用同样的激励手段,结果适得其反.在管理实践中,如何对企业中个人实施有效的激励,首先是以对人的认识为基础的.通过对不同类型人的分析,找到他们的激励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激励,激励措施最有效.其次要注意控制激励的成本,必须分析激励的支出收益比,追求最大限度的利益.
3、只要建立起激励制度就能达到激励效果
一些企业发现,在建立起激励制度后,员工不但没有受到激励,努力水平反而下降了.这是什么原因呢?其实,一套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是孤立的,应当与企业的一系列相关体制相配合才能发挥作用.其中,评估体系是激励的基础.有了准确的评估才能有针对地进行激励,我们须反对平均主义、“一刀切”,否则,激励会产生负面效应.
4、激励的公平性
研究表明,激励的公平与否,对员工也是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因素.

⑺ 景区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景区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景区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景区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1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景区管理处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居民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风景区安全稳定,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景区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本预案指导景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四、组织机构

樟树镇景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各景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景区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应急办统一口径对外宣传。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1、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保卫线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安保站站长担任,成员由护卫队队长及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社会秩序。

2、治安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保卫线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安保站站长担任,成员由治调条协会、城管队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活动集会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社会秩序。

3、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保卫线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安保站站长担任,成员由景区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火灾、火警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确保森林安全。

4、水旱灾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农业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农技术站长担任,成员由负责景区园林绿化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控防景区园林有害突发性事件,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确保景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5、水电、房屋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行政后勤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景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景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景区内水电设施的抢修,及管道、沟渠、护坡及房屋安全事故的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轻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6、食品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卫生计生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卫计办主任担任,成员负责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景区内各经营门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轻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应急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景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组织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根据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分工和职责,实施救援。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30分钟内电话及时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2小时内文字及时向管理处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上报信息时须确保信息来源,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遇险状况等重要信息准确,突发公共事件由景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并上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分。

六、宣传和培训

1、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等常识,增强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求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景区积极配合区、局做好定期宣传和培训工作。

七、应急措施

1、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准确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做好现场保护,并积极稳妥的疏散、救护受伤人员。

(3)做好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治安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准确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做好现场保护,并积极稳妥的疏散、救护受伤人员。

(3)做好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消防队发现火警或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及时准确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正确侦察火情,做好先期处置指挥工作。

(3)消防队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扑救。

(4)根据火情和现场情况,及时请求增援。

(5)火情扑灭后,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彻底排除隐患后,方能撤回。

(6)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水旱灾害、生物灾害应急措施

A、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1)加强森林病虫害情况的监测,随时掌握病虫害发生动态,及时向管理处报告病虫害危害情况。

(2)做好应急时所需的药物、机具、燃油、人员的准备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3)组织人力、物力迅速打药,并做好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为今后做好预防该类工作及该项工作的改进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4)加强森林病虫害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好森林病虫害,努力避免灾难性病虫害情况的发生。

B、抗旱保苗应急措施:

(1)以队为单位,全力以赴,奋战7、8、9三个月。

(2)做好应急时所需的机具、车辆、人员准备工作。

(3)尽力保障缺水地段主要景区景点的抗旱保苗工作及时性。

(4)做好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为今后做好预防工作及改进工作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5)及时监察实时情况,如实上报,为整体抗旱工作的部署提供详实的依据。

C、冰灾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做好应急所需的机具、工具、车辆、燃料、安全防护用具的准备工作。

(2)重点突击主游道、主要景点,及时排除危及游客安全的险情,疏通道路,保证全山主游道的畅通。

(3)组织好外来力量对全山林区分片包干进行清理。及时清运因冰灾受损而无法生存的树木。做到既保持林相整齐又消除安全隐患。

(4)及时上报受损情况。

5、水电、房屋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水电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立刻组织人员在半小时内到现场,停电停水抢修,或采取边供电、水边抢修。

(2)发生房屋倒塌事件后,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立刻停电停水,以抢救人财为主,以后根据应急管理小组指示维修。自然灾害下大雨发生护坡、沟渠、道路塌垮事件,先断开水源,根据情况实施抢修。

(3)做好应急处置的记录和善后情况报告工作。

6、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处置病人: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120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2)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对有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3)发现公共卫生事故后,应急处置指挥部对中毒人员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应急管理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病人转归及调查处理情况。

(4)应急处置指挥部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防止再次发生公共卫生事故。

7、观光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半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

(2)与交警大队联系处理事宜,与相关部门配合协调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3)全力救援事故伤者,稳定伤者情绪,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以及服务交通等,继而清理、清洁现场。

八、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景区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2

为保障研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有效的预防各个环节接待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各种不良的社会影响,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项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原则

园区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应急优先、重视抚慰的原则,除了需要保障顾客的安全之外,还需加强园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目标和可能故障简述

根据园区接待流程的特点,园区主要存在的危险目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外部环境因素(自然灾害)、设施设备故障、车辆行驶安全和管理操作失误。以上因素轻则会导致游客摔伤、撞伤、擦碰伤等,重则可能会导致顾客等相关人员伤亡。

三、应急救援保障

1、带队老师所有带队老师和参与研学活动的人员皆培训上岗,要求掌握急救知识,具备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公司对相关的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定期对园内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每个员工熟悉发生事故之后的救援程序。

2、园区整体设施为确保游客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对园区的拓展娱乐设施、电子设备等进行检修和维护,尤其涉及到水、电。要对由棱角以及活动量大的区域进行软包处理,并对园区整体进行投保,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

在有可能涉及到危险的区域悬挂警示牌。一方面起到提醒入园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在意外情况发生后,避免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3、出行车辆及行程为保障顾客的出行安全,对合作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自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车辆是否纳入交管部门管理平台,是否投保以及正常年鉴,要求驾驶员出具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证以及三年无事故证明。

出行前线路规划要合理,避免高速路,避免危险路段,例如长距离隧道、山路、大货车通行密集道路以及涉水道路。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以及相应人员配备成立专项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并配备急救箱,常备自救药品例如创可贴、云南白药、蚊虫叮咬喷剂、纱布消毒水等等。

指挥部由总指挥负责,由专职或部分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维护工作以及应急救护工作。应急救援组由应急小组、设备检修组和事故营救组组成;

后勤组有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组长。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负责人:

应急救援组:

后勤组:

四、事件、事故后期处理工作

1、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对被救人员的安抚工作,做好对伤亡人员家属安慰、抚恤、理赔等工作;

对园区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所有事故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对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对使用的救援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定期的保养,并存放在相应的位置,如有必要,应及时更换。

2、事故处理工作重特大事故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设施、设备进行分析检修,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小组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事故产生的原因展开全面调查,应严肃认真、尊重事实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人员的伤亡情况,对相关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应当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注明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事故的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事故的概况等基本信息。

3、事故情况总结上报应急救援结束之后,应根据事故处理情况适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故情况分析总结,将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客观总结,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救援情况、事故处理情况、善后情况、相关事故总结等上报主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各部门需对事故进行总结,接受教训。

景区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旅游业的具体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防范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整治治安问题,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要活动安全保卫为重点,共同作战,齐抓共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旅游安全。

二、适用范围

当遇到有紧急情况,主要指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落水事故、栏杆等保护设施损坏坍塌,游客突发急病等,应立即报相关负责人及县旅游局,根据本预案,各就其责,妥善处理,尽量减少不良影响。

三、组织领导

县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旅游事故的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制定旅游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协调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汇总报告情况。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办。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队两个工作部门,办公室设在县园景办,由黄俊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晓晖、杨秦具体办公。救援队队长由姚晓晖同志兼任。

县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掌握事故动态,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启动应急预案,协调指挥救援。

四、内容与要求

(一)旅游景区(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大中型游乐设施,要加强监控,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在旅游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5、凡遇恶劣天气或设备、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客运、大中型游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对外公告,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定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当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2、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手续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线路,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5、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三)旅游星级饭店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配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通道的畅通。

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客的人身、财物安全。

5、餐厅、厨房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杂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旅游车(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游船)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船)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车(船)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档滑行、超员超速、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

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船)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出航)前、行驶中和收车(船)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船技术状况良好,严禁旅游车(船)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船)运营游客。

五、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

(一)处理原则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立即组织救援,把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事故发生后,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二)处理程序

1、重伤员经现场急救后,及时转送到有合适医疗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2、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环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3、县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旅游局和有关部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指挥与协调

较大旅游事故救援需要县救援力量参与的,县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向县政府提出,由县政府协调。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县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他快捷方式报送县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

2、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依照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齐抓共管,协助县安全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旅游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阻挠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经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定的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情况上报县旅游局。

(三)县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旅游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旅游环境为目标,旅游与安监、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使各项旅游安全工作管理走上深化、细化、具体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健康是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旅游经营的第一要务。只有建立防治结合的旅游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县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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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如何正确定制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该掌握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令和法规。

(2)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确定安全生产的根本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首先考虑的是安全。

(3)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适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企业生产的工艺流程、危险源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

(4)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即制度要涵盖到企业生产的所有场所、所有人,现代企业的任何一个人的失误、违章,任何一个部件,哪怕一个螺丝钉损坏,都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

(5)安全管理制度,既有原则性,又有可操作性,条文要具体,制定的指标要切实可行。对于原则性的条款,必须颁布相应的执行细则。

(6)企业的各项规定要与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切忌各项制度与规定之间互相冲突。

(7)企业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管理科学,而有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容十分简单,局限在控制事故指标方面。有的部分条款不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有的企业按厂级、科处级、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从上到下,按大类制订了内容相同的责任制,如领导干部责任制、中层干部责任制等。殊不知由于职能不同,作业条件及作业对象不同,在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责任同职能不能对应,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责任不能到位,使企业人、机、环境及生产经营过程部分失控。在安全管理中,纵横接口处的责任有的重叠,有的遗漏,造成了遇事不是相互推诿,就是无人管。在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必须明确规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才能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企业现行组织机构不相对应,影响执行效果有的企业在制订责任制度时,为了走捷径,将兄弟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加修改照搬过来,换个企业名称,反正“天下秀才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造成责任制与企业实际组织机构及职能不相对应。如有的企业本来没有铁路,却有《道叉工责任制》,闹了很多笑话。有的企业在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企业机构、产业结构、干部职务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厂变成了集团、公司,厂长变成了董事长、经理,而原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作相应调整,已自然失效,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充分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有岗位、有负责人就有与之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必须与企业现行组织机构及职能相对应。在分级、分线的基础上进行分权分责。有的企业由于责、权、利的关系不协调,造成有权者不一定负责,负责者不一定有权,担风险者不一定获利,获利者不一定担风险。企业应当尽量做到责、权、利相当。有利于调动各级责任人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3)企业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配套,在实施中无工作程序,落实十分困难如企业安技部门要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履行这项责任),那么就应有相应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相配套。工艺部门不得允许不合格的工装流入生产岗位以免造成事故,那么就应有相应的工装设计、评定、验证、复制、修理、报废、保管、领用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往往一项安全工作要经历一个过程,或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共同协作才能完成,那么就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去各司其职,才能做到有条不紊。如三级安全教育、涉及横向有劳资、教育、安技、生产等部门,纵向涉及厂级(公司)、车间(分厂、分公司)、班组等层次。所涉及的单位在三级教育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根据程序和责任一一落实三级教育才有实效。有的企业新工人进厂,劳资部门未通知安技部门就分配到工作岗位,安技部门发现后才重新安排教育。劳资部门在三级教育方面干什么(通知安技部门),怎样干(向安技介绍新工人基本情况),干到什么程度(只干到知道进行教育的程度),什么时间干(新工人进厂即通知安技部门),谁干(谁负责这项工作,谁通知安技部门),都存在着问题,其三级安全教育程序也乱了套。因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劳动卫生制度和程序文件作支撑。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合法程序制定,影响权威性新的安全管理体制规定企业自己负责安全管理,很多企业因此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但是有些企业不少职能部门不知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别人告诉后却回答:“那是别人订的我们无法执行”。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不是职能部门自己起草的;二是由安技部门起草后,未通过各有关部门,成为“一家之言”;三是“拿来主义”,照抄兄弟单位的东西。由于责任制本身不具权威,企业安技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根本没有说服力。一旦企业出现异常事件去查找那些责任制文本资料来追查责任时,那些不伦不类的条款,使责任者或受害者都哭笑不得。这种被动式的落实责任制而不是用责任制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主观能动作用的办法,绝对是搞不好安全生产的。制定安全法规,要弄清楚立法与司法的关系,立法有权威,司法才有力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不论是由那个职能部门起草制订,都必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厂长(经理)发布,这是企业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必由之路,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所肩负的责任落到实处。由职代会讨论通过,才能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厂长(经理)发布是对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定责授权的具体表现。有了较高权威性的制度和行动准则,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才能做到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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