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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安全管理的安全生产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9-17 05:56:17

A. 各级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我是管设备的,请问该怎么写。谢谢。

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值日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车接送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

3、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小同学可以利用安全小故事、安全寓言故事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专项的和全面的,对检查情况进行评比

5、开展争当安全小先锋活动,对优秀同学进行奖励

具体实施方案:

一、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1、学校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和班主任要利用每周学校集会和班队会,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中小学生在就学往返途中,要在安全地带行走,低年级学生(三年级以下学生)上学要由家长或其他成年人接送。

3、具体要求是按《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二、确保运动安全

1、学校和班级在进行各种体育运动时,务必做到运动前安全教育。谁举办,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运动安全。

2、具体要求按《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三、确保劳动安全

1、学校和班级组织师生参加劳动技能训练、学校劳动、班会公益劳动时,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野外劳动要防止虫兽袭击等。

2、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它危险性劳动。

四、确保活动安全

1、学校、班、团、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校内和校外两种,如游泳、活动课、社会实践、旅游、夏令营等),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小型校内活动经校长批准,政教处备案;大型乡镇内活动由总校部批准;大型乡镇外活动由县文教局批准方可进行。

2、各种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做好周密的组织工作,精心制定活动纪律,事先对活动路线、地点进行勘察,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明确各环节职责。

3、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如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中小学不得组织超越年龄、生理特点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4、其他具体要求按《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五、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从事饮食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

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定期卫生防疫部门体检。

3、具体要求按《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六、确保教学实验安全

1、学校教务处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的保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实验教师要确保学生按要求从事各种实验。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每一次实验。

2、具体要求按《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七、确保消防安全

1、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并有必要的学习内容、时间、场所和辅导人员。

2、学校要在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微机室要配备1211型专用来灭火器,实验室要配备一定的灭火设备。

3、其他具体要求按《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八、重视管理失当安全

1、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和关心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了解他们的心理、尊重他们的人格,科学施教。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增强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入耳入脑,禁止教师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如哄、撵、滞留等)解决学生事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

2、大力普及法律常识,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3、其他具体要求按《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九、确保学校治安安全

1、学校要成立治安领导小组,与村治保委员会或乡镇派出所建立协作关系,建立治保委员会,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

2、学校和班级要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死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

十、确保住校生安全

1、学校应定期召开住校生安全教育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住校生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被伤害学生。

2、其他具体要求按《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十一、确保取暖期师生安全

1、各教育、各宿舍要教育学生不能随便损坏或乱拧,保证冬季取暖设备完好,供暖得以保障。

2、使用传统炉火取暖的校舍(门卫室),装风斗,确保空气流畅。

十二、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和有关负责人对师生伤亡事故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总校部和教育局,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交通、火灾、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急需抢救的,除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外,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决不允许对安全与治安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十三、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依法查处,本制度所称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见《宣化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十四、违反上述制度,造成学生伤亡,构成严重、重大、特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省学生安全教育周”。学校和班级应把安全与治安教育作为教育管理的一次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教育列为经常性教育内容。

十六、建立安全与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等项制度,对维护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与治安事故的班级,按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三年内的评先评优资格。

具体的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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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看来你们公司是个空洞的企业,什么东西也没有啊!
建议你不要在这个网站搜,得到你理想结果的可能性很小,即使很清楚也不可能给你全部默写;
你可以搜索一些质量体系、管理体系、ISO
之类的体系也许能搜到实例!
记得我搜到过!

C. 安全生产年初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挑战,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计划了。但是工作计划要写什么内容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年初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年初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本质安全管理;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零伤亡、零事故、零损失。

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管理基础

以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为指导,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安全工作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各项目和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以预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大事故为重点,以纠正岗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员工劳动保护穿戴为突破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的安全思想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出实招、使真劲,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第一”的位置上;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六到位即“学到位、想到位、讲到位、管到位、做到位、考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现状,确定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专项整治。

1、认真开展公司级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部门、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中的安全检查,并要求部门、班组领导及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2、加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工作,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对岗位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五、继续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

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修养,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提高工作主动性,弥补安全生产被动管理的不足。全员安全综合素质是影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核心因素,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全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安全培训,首先是安全意识培训,其次才是安全技能培训,而培养员工与管理层的合作态度,又被放在安全意识教育之前,也就是靠培养员工的合作态度来逐渐培养其安全意识。

2、督促部门、班组开好安全会;适时提供安全信息和安全指导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和加强,做好人的本质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好新员工上岗及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定期考试,做到100%持证上岗。

4、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5、深入开展好“安全月”和活动。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安全绩效考核细节化管理,消除安全漏洞。细化安全绩效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将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面覆盖,实行安全评优评先。

公司安全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严格履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控制指标,积极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公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做出新的贡献。

安全生产年初工作计划2

为加强安全管理,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强化安全意识,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服从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为安全管理原则,健全和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罚分明,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20xx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

一、20xx年年度安全目标:

1、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爆炸事故为零。

4、生产事故为零。

5、设备事故为零。

6、“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污染事故为零。

7、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8、职业病事故为零。

9、轻伤率小于3‰。

10、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100%。

二、20xx年年度工作要点:

(一)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1、配合车间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适当的进行系统改进、

2、抓好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3、对企业内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并做资料保存和做好台帐,对检验时有问题的特种设备要及时停用或检修,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4、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并深入继续开展消除危险源的工作。

6、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作业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加大监护力度,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作业单位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作业安全。

8、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跨区域作业、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9、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制度,加强检修管理,夜班原则上不安排检修,特殊情况如涉及安全而进行的检修,必须坚持有关领导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检修工作。紧急情况下,检修单位值班领导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场确定检修方案。

10、严格按照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应按时完成厂部下达的隐患项目,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环科备案,纳入年终考核。

11、严格执行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协管规定,明确安全生产条款和责任,并加强监督。

(三)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的培养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新进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复工、换岗、转产职工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投产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

2、抓好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危化物品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3、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

4、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和日常安全教育。以车间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企业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化相关规定,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提升管理水平。

D. 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印发,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全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的内河水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有关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是指利用船舶或者浮具(以下统称船舶)在河道、湖泊、水库、滩涂、湿地、公园、景区等区域从事水上游览观光、休闲竞技等经营活动的总称。

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问题。

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水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旅游景区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长江以外的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备案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部门负责指导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工商、质监、体育、渔政渔港监督等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旅游经营者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开展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区域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水上游览活动的经营者(以下简称旅游经营者)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二章 旅游经营者安全义务

第四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经过工商登记,并依法取得水上游览活动的经营许可或者经营权。

第五条 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涉及内河通航水域内旅客运输的,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水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第六条 非通航水域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旅游经营者应当将水上游览活动项目批准文件、游览活动说明和法定登记、检验的船舶及其船员适任材料等,在开业15日前向所在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收到旅游经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应当查验备案材料、核实其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项,依据本办法和水上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并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连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材料收存清单》,一并送达旅游经营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应当同时送交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组织研究,并在开业前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旅游经营者应当在15日内重新备案。

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是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生产条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

旅游经营者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布设的突发事件救助设备和设施应当定期维护,确保处在可以适时启用的应急救助状态。

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避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造成环境污染。

第八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措施;

(八)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九)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十)参与所在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配备满足相应水上游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专职项目管理员和专职救生员。

第十条 旅游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设覆盖游览专属水域与岸线的视频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实施后台巡视和管理。

视频和电子信息应当按照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向其同步传送。

第十二条 新增水上游览项目时,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评价,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意见应当作为旅游经营者、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水上游览项目实施安全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 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码头,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其他靠泊设施应当满足船舶的`安全靠离,符合相应水上游览项目游客行走、上下船舶的安全技术条件。

码头和其他靠泊设施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

第十四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兼顾游览专属水域的水深条件、河床平整程度、岸坡型式等客观因素,合理划分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设置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边界警示标志。

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项目使用的码头或者其他靠泊设施应当设置告示牌,标注水上游览项目规程、游客须知和水上游览项目平面图等。

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不得规划建设由游客自行操控的体验休闲、趣味竞技等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游览项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渔业养殖规划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内禁止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设置游览船舶航线时,应当与河道、湖泊的泄水口门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或者减少游览船舶之间的平面交叉相遇,航线不得横穿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

高速船航线之间、高速船航线和其他船舶航线、高速船航线和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边界线之间,应当留足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在游览专属水域设置的自用船舶加油(气)设施,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封闭的作业专用码头或者场所,与游客通道或者游客等候游览场所保持不少于18米的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游览专属水域与岸线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管理,制止和本单位无关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或者影响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不听劝阻、其行为扰乱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报请所在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发生游客落水、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险情或者人员伤亡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自救和疏导;发生人员伤亡、失踪事故或者危及5人以上游客人身安全的险情,旅游经营者应当将遇险或者伤亡事故的时间、位置、原因、现状和救助要求等信息,及时、如实报告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所在地水上搜救中心。

第三章 生产安全

第十九条 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依法登记、检验,取得相应证书。

不适用法定登记、检验的船舶,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检测与评价,安排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 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环保设备和器材,并在船舶显著位置永久性标注水上游览项目和编号、载客数量、救助电话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湖区、大型库区游览航行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客船,应当安装电子定位设备、船岸通讯器材等助航设施,保证船舶在规定的航线或者活动水域航行,保持船岸之间有效的通讯联络。

第二十二条 以蓄电池为动力的船舶,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密闭处所,其存放处所应当设置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

第二十三条 船员等船舶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遵守水上游览项目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 项目管理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维护码头秩序;

(二)提醒水上游览项目注意事项;

(三)提醒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的同行人员或者监护人做好安全陪护;

(四)记录出航船舶载客人数,制止船舶超过规定的载客数量载运游客;

(五)制止船员或者船舶操作人员、游客未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或者救生浮具的船舶出航;

(六)制止不适航的船舶出航;

(七)制止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驾驶船舶出航;

(八)制止船员、船舶操作人员、游客酒后驾驶或者操控船舶;

(九)制止船舶违反规程的加油(气)、充电等作业;

(十)履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管理事务。

第二十五条 专职救生员应当满足相应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期间的水域岸线流动巡视;

(二)制止自行操控船舶之间打闹嬉戏、超越水域警示标志航行等行为;

(三)制止未在码头或者靠泊设施上下游客或者船舶之间的过驳游客等行为;

(四)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程序报告险情和事故,救助、处置落水遇险游客;

(五)制止与本单位无关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或者影响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为;无法制止或者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上报。

第二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管理人员、船舶操作人员、项目管理员、专职救生员饮酒、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的药品或者麻醉的,不得当班履职。

第二十七条 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从事游览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航线行驶,严格遵守船舶航行规则。

游览船舶横越或者掉头航段,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提示过往船舶加强瞭望、谨慎驾驶、采取安全航速通过。

第二十八条 禁止下列危及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作业行为:

(一)与顺航线行驶的船舶抢航、强行追越;

(二)在被追越船舶的前方阻拦;

(三)在顺航线行驶船舶的前方突然横越、强行横越或者掉头;

(四)高速船在游览专属水域从事渡运经营;

(五)高速船全速回转、大舵角转向等危及安全的操作行为;

(六)在加油(气)作业专用码头或者场所以外进行船舶加油(气)作业,或者船舶承载游客时从事加油(气)作业或者设备检修作业;

(七)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航;

(八)在能见度不良以及不适合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其他情形下的作业行为。

第二十九条 船舶应当在规定的码头或者靠泊设施上下游客。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区域靠泊上下游客的,应当确保游客上下船舶的安全。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应当根据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旅游经营者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处理。

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或者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责和权限,加强其管辖水域的巡航监督管理,查处游览活动船舶涉及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发现擅自开展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海事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三条 河道、湖泊、水库、滩涂、湿地、公园、景区等区域的管理部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计划定期巡查,发现擅自在所属区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抽查制度,制定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核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涉及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核实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备案信息。

发现水上游览经营活动船舶和船员的管理存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理,责令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函告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权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对船舶实施登记、检验的;

(二)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组织救助职责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权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浮具,是指旅游经营者从事水上游览观光、休闲竞技等活动时,除船舶以外用于搭载游客的器具总称。

高速船,是指依据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进行检验,取得相应证书的船舶。

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三十八条 经营者不直接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但其经营活动涉及水上游览活动时,经营者的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将水上游览活动安全纳入经营者安全生产范围统一实施管理。

前款水上游览活动的游艇,按照游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水上游览活动的农用自备船,按照农用自备船的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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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安全管理的四个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由:安全决策、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监督4个过程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决策:针对特定的安全问题,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拟定各种安全方案,并从中作出满意的选择,以较好地达到安全目标的活动过程。

2、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安全生产活动需要在安全工作开始前就确定安全工作目标,并且在安全活动前对所需资源的数量、质量和消耗的方式作出相应的安排,使安全活动有序进行。

3、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指用实际行动来实现安全决策、安全指令等。

4、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对安全生产管理各要素、各环节、各阶段进行检查、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制定措施,防止重复出现同样的偏差。

相关知识

企业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管理是指以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企业生产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企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工业卫生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的对象包括:生产的人员、生产的设备和环境、生产的动力和能量,以及管理的信息和资料。

企业安全管理的手段有:行政手段;法制手段;经济手段;文化手段等。

F. 202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排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2022企业 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与安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排1

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我乡20__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具体分解各自在评定工作中每个环节中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一、第一步(5月-6月)

1、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培训,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档案。将《级别评定标准》和《级别评定汇总表》下发给企业。

2、乡政府安监办: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抓紧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尽快将《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印发给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档案,向相关企业发放评定标准。

3、企业:配合主管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派员参加相关培训,熟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二、第二步(7月-8月)

1、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着重从个性部门把握,指导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

2、乡政府安监办:着重从个性部门把握,指导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

3、企业:按《级别评定标准》,逐项对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做得好的方面进行巩固提高,对做得不足的方面进行补充完善,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在9月底前完成自评,并将《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填写好上报乡政府安监办。

三、第三步(9月)

乡政府安监办根据企业上报的《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比对、初审,然后按不同行业分类,并一式三份报送县行业主管部门。

四、第四步(10月)

邀请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我乡上报的《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将拟确认为a、d级的企业同时上报县安办和__市行业主管部门。

五、第五步(11月)

认真整理、备案县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复核确认情况的反馈材料。

六、 总结 提高(12月)

认真总结,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准备迎接上级年度考评。

202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排2

今年____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是:继续紧紧围绕省公司、_____统一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遏制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促进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_____安全管理工作,遏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日常安全工作及安全防范 措施 ,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总结 经验 ,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现拟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落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生产文明建设,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加强队伍安全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体工作:

(一)注重预防为主,健全 安全 教育 宣传、知识普及体系和重点领域以及班组、岗位的隐患排查网络体系,丰富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二)注重加强监管,重点抓住隧道、餐厅、宿舍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改。

(三)注重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一个员工。

(四)强化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运转机制,安全检查小组成员不但要分工负责、也要形成合力,限度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每季/每月的安全工作重点:

第一季度: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运、 春节 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

(一)1月份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职工队伍的管理,做好站内的防火防盗,加强对隧道内消防、机电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检查。

(二)2月份督促所有职工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

(三)3月份进行安全演练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第二季度:根据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演练及安全业务培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等。

(一)4月份组织站内职工进行隧道内的设施及辖区路段的“5.1”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5月份安全演练及安全业务培训;做好安全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6月份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及“安康杯”相关活动,同时做好安全业务学习与考核。

第三季度:做好防汛工作,总结上半年安全工作。

(一)7月份总结上半年工作;结合____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及年中检查;安全宣传活动,准备下半年安全工作;部署防汛工作。

(二)8月份防汛工作检查;对突出问题重点检查,组织职工安全学习。

(三)9月份两节(国庆、中秋)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四季度:做好年内安全 工作总结 ,制定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10月份总结年内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交流和促进,对合理化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二)11月份拟定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防火防盗工作及消防演练;配合管理处做好年终考核。

(三)12月份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及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因此,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遏制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无火灾、无爆炸、无事故,杜绝严重非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平稳顺利进行。

202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排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本质安全管理;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在全公司推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和全天候”的四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及安全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实现20__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而努力奋斗!

一、全年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目标:

1、生产安全死亡和1到4级工伤事故为零事故。

2、生产设备在运行、使用过程中非正常损坏、损失事故为零事故。

3、环保职责零事故。

4、隐患整改率为100%。

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管理基础

根据__办04号、06号文件精神和公司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职责为指导,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安全工作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系统(部门)和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以预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大事故为重点,以纠正岗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员工劳动保护穿戴为突破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职责,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思想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经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职责制,首先解决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第一”的位置上;仅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职责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六到位即”学到位、想到位、讲到位、管到位、做到位、考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职责,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公司一年来的安全生产现状,确定出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力度。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专项整治。

1、认真开展公司级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部门、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中的安全检查,并要求部门、班组领导及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2、加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工作,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对岗位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五、继续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经过宣传、教育、创立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修养,改善其安全意识和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提高工作主动性,弥补安全生产被动管理的不足。全员安全综合素质是影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核心因素,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全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安全培训,首先是安全意识培训,其次才是安全技能培训,而培养员工与管理层的合作态度,又被放在安全意识教育之前,也就是靠培养员工的合作态度来逐渐培养其安全意识。

2、督促部门、班组开好安全会;适时供给安全信息和安全指导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和加强,做好人的本质安全管理工作。

3、继续办好《安全生产宣传栏》和安全生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好新员工上岗及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定期考试,做到100%持证上岗。

5、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和集团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6、深入开展好”安全月”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好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过粘贴安全生产 标语 、安全专题板报、发放安全宣传小册子、树立典型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到达以月促年的目的。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分厂、部门和班组建立安全 文化 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职责;将安全生产与保公司稳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六、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和安全绩效考核细节化管理,消除安全漏洞。我们要细化安全绩效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强化安全激励机制,加大对重要关键岗位的安全绩效与收入挂钩力度,将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求把安全职责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面覆盖,实行安全评优评先。

1、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根据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和公司20__年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要求,要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把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实到每个部门、车间和岗位及个人。实行”员工个人与班组、班组与车间(部门)、车间(部门)与主管领导、主管领导与总经理”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级保一级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做到在安全工作中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2、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目前公司考核各部门、车间一级的绩效考核体系已经建立;各部门和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尚未建立。为此,要求各单位在20__年元月5日前全部完成”部门(车间)和班组”两级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公司安全部审查备案。

3、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贴合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的”部门(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公司安全部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职责,从维护公司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深入生产一线服好务、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控制指标,进取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公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做出新的贡献。

202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排4

20___年下半年,是我公司推行规范化、标准化,提升管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半年,公司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境友好。持续改进,健康和谐”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制定公司20___年下半年的安全工作目标

1、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重大污染事故为零

6、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7、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9、事故隐患整改率为99%

10、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达标率为98%

二、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公司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 》。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国家三级安全标准化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按照要求标准,根据市安监局及 其它 上级主管部门的的要求,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加强重点监控,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重新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部门完善各自的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到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使公司能够有效防范事故、化解事故、应对事故。

四、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目前,公司各装置虽然运行相对平稳,但因化工行业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和生产设备的不稳定性,将直接给生产装置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今年要继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作业监督力度,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五、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2)继续加强检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九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专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重点落实好隐患 报告 制度。

六、搞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___年下半年,公司要对全体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技术培训。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参加项目建设、装置大修等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分两期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公司将届时举办一期中层管理人员 安全知识 培训班。同时,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2)11月份,举办一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六)搞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七、加强工业卫生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___年下半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境友好。持续改进,健康和谐”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公司工业卫生责任制,制定、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公司现场噪音、化学毒物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202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排5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化医集团《关于印发__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化医司[__]386号文)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

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或公共安全事故;

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一)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积极推进新催化剂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把循环经济和节能运行与安全运行相结合。通过工艺创新,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加强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风险奖励金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分解到经济责任制、风险奖励金、安康杯考核办法中),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整改方案》(重长风化[__]104号文)要求,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实现达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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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下面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的内河水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有关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是指利用船舶或者浮具(以下统称船舶)在河道、湖泊、水库、滩涂、湿地、公园、景区等区域从事水上游览观光、休闲竞技等经营活动的总称。

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问题。

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水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旅游景区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长江以外的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备案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部门负责指导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工商、质监、体育、渔政渔港监督等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旅游经营者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开展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区域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水上游览活动的经营者(以下简称旅游经营者)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二章旅游经营者安全义务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经过工商登记,并依法取得水上游览活动的经营许可或者经营权。

第五条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涉及内河通航水域内旅客运输的,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水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第六条非通航水域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旅游经营者应当将水上游览活动项目批准文件、游览活动说明和法定登记、检验的船舶及其船员适任材料等,在开业15日前向所在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收到旅游经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应当查验备案材料、核实其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项,依据本办法和水上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并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连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材料收存清单》,一并送达旅游经营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应当同时送交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组织研究,并在开业前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旅游经营者应当在15日内重新备案。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是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生产条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

旅游经营者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布设的突发事件救助设备和设施应当定期维护,确保处在可以适时启用的应急救助状态。

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避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造成环境污染。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措施;

(八)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九)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十)参与所在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配备满足相应水上游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专职项目管理员和专职救生员。

第十条旅游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设覆盖游览专属水域与岸线的视频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实施后台巡视和管理。

视频和电子信息应当按照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向其同步传送。

第十二条新增水上游览项目时,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评价,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意见应当作为旅游经营者、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水上游览项目实施安全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码头,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其他靠泊设施应当满足船舶的安全靠离,符合相应水上游览项目游客行走、上下船舶的安全技术条件。

码头和其他靠泊设施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

第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兼顾游览专属水域的水深条件、河床平整程度、岸坡型式等客观因素,合理划分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设置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边界警示标志。

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项目使用的码头或者其他靠泊设施应当设置告示牌,标注水上游览项目规程、游客须知和水上游览项目平面图等。

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不得规划建设由游客自行操控的体验休闲、趣味竞技等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游览项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渔业养殖规划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内禁止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旅游经营者设置游览船舶航线时,应当与河道、湖泊的泄水口门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或者减少游览船舶之间的平面交叉相遇,航线不得横穿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

高速船航线之间、高速船航线和其他船舶航线、高速船航线和游客自行操控船舶活动水域边界线之间,应当留足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在游览专属水域设置的自用船舶加油(气)设施,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封闭的作业专用码头或者场所,与游客通道或者游客等候游览场所保持不少于18米的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游览专属水域与岸线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管理,制止和本单位无关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或者影响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不听劝阻、其行为扰乱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报请所在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游客落水、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险情或者人员伤亡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自救和疏导;发生人员伤亡、失踪事故或者危及5人以上游客人身安全的险情,旅游经营者应当将遇险或者伤亡事故的时间、位置、原因、现状和救助要求等信息,及时、如实报告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所在地水上搜救中心。

第三章生产安全

第十九条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依法登记、检验,取得相应证书。

不适用法定登记、检验的船舶,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检测与评价,安排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环保设备和器材,并在船舶显著位置永久性标注水上游览项目和编号、载客数量、救助电话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湖区、大型库区游览航行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客船,应当安装电子定位设备、船岸通讯器材等助航设施,保证船舶在规定的航线或者活动水域航行,保持船岸之间有效的通讯联络。

第二十二条以蓄电池为动力的船舶,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密闭处所,其存放处所应当设置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

第二十三条船员等船舶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遵守水上游览项目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项目管理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维护码头秩序;

(二)提醒水上游览项目注意事项;

(三)提醒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的同行人员或者监护人做好安全陪护;

(四)记录出航船舶载客人数,制止船舶超过规定的载客数量载运游客;

(五)制止船员或者船舶操作人员、游客未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或者救生浮具的船舶出航;

(六)制止不适航的船舶出航;

(七)制止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驾驶船舶出航;

(八)制止船员、船舶操作人员、游客酒后驾驶或者操控船舶;

(九)制止船舶违反规程的加油(气)、充电等作业;

(十)履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管理事务。

第二十五条专职救生员应当满足相应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期间的水域岸线流动巡视;

(二)制止自行操控船舶之间打闹嬉戏、超越水域警示标志航行等行为;

(三)制止未在码头或者靠泊设施上下游客或者船舶之间的过驳游客等行为;

(四)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程序报告险情和事故,救助、处置落水遇险游客;

(五)制止与本单位无关的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或者影响本单位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为;无法制止或者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上报。

第二十六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管理人员、船舶操作人员、项目管理员、专职救生员饮酒、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或者麻醉品的,不得当班履职。

第二十七条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从事游览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航线行驶,严格遵守船舶航行规则。

游览船舶横越或者掉头航段,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提示过往船舶加强瞭望、谨慎驾驶、采取安全航速通过。

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危及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作业行为:

(一)与顺航线行驶的船舶抢航、强行追越;

(二)在被追越船舶的前方阻拦;

(三)在顺航线行驶船舶的前方突然横越、强行横越或者掉头;

(四)高速船在游览专属水域从事渡运经营;

(五)高速船全速回转、大舵角转向等危及安全的操作行为;

(六)在加油(气)作业专用码头或者场所以外进行船舶加油(气)作业,或者船舶承载游客时从事加油(气)作业或者设备检修作业;

(七)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航;

(八)在能见度不良以及不适合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其他情形下的作业行为。

第二十九条船舶应当在规定的码头或者靠泊设施上下游客。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区域靠泊上下游客的,应当确保游客上下船舶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旅游经营者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处理。

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或者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海事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责和权限,加强其管辖水域的巡航监督管理,查处游览活动船舶涉及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发现擅自开展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海事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三条河道、湖泊、水库、滩涂、湿地、公园、景区等区域的管理部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计划定期巡查,发现擅自在所属区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抽查制度,制定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核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议书》涉及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核实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备案信息。

发现水上游览经营活动船舶和船员的管理存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理,责令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函告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权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对船舶实施登记、检验的;

(二)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组织救助职责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五章附 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浮具,是指旅游经营者从事水上游览观光、休闲竞技等活动时,除船舶以外用于搭载游客的器具总称。

高速船,是指依据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进行检验,取得相应证书的船舶。

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三十八条经营者不直接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但其经营活动涉及水上游览活动时,经营者的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将水上游览活动安全纳入经营者安全生产范围统一实施管理。

前款水上游览活动的游艇,按照游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水上游览活动的农用自备船,按照农用自备船的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H. 什么是旅游景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020202 一是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旅游景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二是成立防汛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各旅游景点基础设施进行彻底排查,及时修复不安全隐患。三是启动旅游景点应急预案,及早做好人员转移,景点负责人带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四是加强特种行业的管理,五是加强景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强化抢险知识培训,做好应战准备。五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重视安全防范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黄金周和旅游旺季来临之际,安全检查和强化训练,确保游客安全万无一失。

I. 旅游景区消防应急预案

旅游景区消防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旅游景区消防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旅游景区消防应急预案1

鉴于xx景区的房屋密度高,街面狭小,交通不畅等实际情况,一直被定位为火灾易发区,为了确保xx景区的消防安全并能在应急情况下协调一致,指挥有力,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生安全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设立若干应急小组

(1)疏散引导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景区管理和配套员工

职责:负责人员的疏散,稳定现场人员的思想情绪。

(2)游客安抚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配合疏散组的有序疏散,避免惊慌。

(3)配套设施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配套公司员工

职责:负责切断电源,关闭燃气管道阀门。

(4)安全救护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景区安保员工

职责:负责伤员与财产的转移。

(5)灭火战斗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消—防—队员

职责:带领战斗队制定灭火战术并实施灭救火。

(6)人力支援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人力资源部员工

职责:组织与保障可调人员的充实。

(7)车船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车船工

职责:配合各组,车船保障人员和财产迅速转移。

(8)宣传报导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现场资料保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口径统一,提出媒体应对方案。

(9):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物资的供给,保险理赔协调

(10):善后处理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现场后期工作布置,受伤人员护理及财产损失清点

二、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线路故障、超负荷用电;

2、炊事用具等操作不当;

3、节日中燃放烟花爆竹;

4、在不适当的地点使用明火;

三、预防措施

1、配套分公司负责对景区的线路、电器、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和做好台帐,确保安全。

2、各酒店、民宿驻店经理、厨师长加强对辖区内厨房间设施的检查和厨师的督促。

3、景区消—防—队对易燃易爆物品负责监督与管理。

四、接警报处置程序

发现者应报119、110、景区应急电话清楚告知火灾的确切地点,迅速报告公司领导,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公司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挥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发现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人员被困时,发现者应迅速报告安全救护组;并打开通道。疏散引导组进行有组织地疏散,如火势已蔓延,要稳住被困人员的情绪。

2、疏散引导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弄堂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人员。

七、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通畅。

2、宣传报道组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网络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好正面报导,并保存资料。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八、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后,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财产安全,使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旅游景区消防应急预案2

为切实保护好武当山风景名胜资源,使风景名胜资源达到有效利用,做到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以最佳的方法灭火,把火灾所引起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武当山风景区目前的管理职责分配情况及实际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1、火灾总指挥部

总指挥:刘建平

副总指挥:姬富国、张刚

成员:局办及各部门有关负责人

职责:全面指挥救火安全过程

片区指挥:李强

南岩景区:曹树清

琼台景区:尚超

金顶景区:肖兴群

职责:根据火灾发生的天气、发生地的地形及扑火资源等情况,迅速组织扑火力量进行扑救。

通讯:移动电话、座机、对讲机、广播,要求全天候保证畅通。

2、火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姬富国

职责:审查扑火方案,动员和组织扑火力量赶赴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向邻区呼援。

参谋:周国锋

职责:研制适合实际情况的扑火方案,并依据当时的气候、地形、扑火力量等情况来确定扑火的具体措施,及时把火灾现场的发展情况汇报给总指挥部。

3、扑救组

组成:景区护林防火大队、辖区各中队、村组防火应急分队负责人:刘锋

职责:按照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现场人员合理科学的扑救森林火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居民和财产转移。及时把现场情况通报指挥部。

4、交通组

组成:武当山旅游车队、景管局、索道公司各确定1人。负责人:薛华军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负责调集车辆和索道,及时输运扑火力量,并要求协助医疗组运送伤员、食物等。

5、医疗组

组成:特区红十字会、特区医院、景管局、并至少配备2名医护人员。

负责人:张正东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配备必要的医疗器具、药品等救护车赶赴现场,负责救护伤员。

6、宣传组

组成:护林防火大队、政策法规科、各配备2名人员负责人:王华

职责:服从总指挥调度指挥,动员现场人员投入扑火行动,及时向指挥部传递现场情况,负责现场秩序及治安。

7、后勤组

组成:景区各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

责任人:邓永林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协助车队运送前线食品及其他用品。

8、善后组

组成:火灾发生地所属片区中队全体成员、景管局

负责人:张刚

职责:负责火灾调查及处理,如有人员伤亡,则还要负责做好安抚工作,并拿出处理报告。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119,同时还要通知护林防火大队及火灾发生地所属片区责任人,报警及通知人员应快速准确地报告发生火灾的地点及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及火源情况。

1、如果是森林火灾,灭火人员必须马上成立临时指挥部,调动一切救火专业人员、干部群众及现场人员。除用灭火器材对火势进行控制外,要立即对火势、风势、火灾发生地地形及现场可进入性作出较准确的判断,然后分小队进行隔离带的选择与建立。积极配合消—防—队的工作,如果火势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则应该向上一级部门报告。

2、如果是建筑性火灾,首先要确定是否有人员被困,同时通知护林防火大队及火灾发生地所属片区负责人,并带上由2到4人组成的医疗救护组。在专业灭火人员未到达时,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火势控制,如果是文物着火应尽量抢救未被毁坏及即将遭到毁坏的文物,如果火势加大,除用建筑物附带的干粉灭火器使文物隔离大火外,还要充分发挥蓄水池的作用。

3、如果是电失火,则不能慌忙灭火,首先要查明起火点,并找到电源开关,然后关掉电源,再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

旅游景区消防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在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减少旅游者及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铜鼓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理事故时,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帮助。

2、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事发地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旅行社管理条例》;

7、《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负责具体工作。

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4、负责上报各类旅游突发事件,认真落实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

5、依法对全县各旅游景区(点)、相关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6、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要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二)应急处理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简要情况、伤亡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本单位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开展自救工作。

2、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和有关部门在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旅游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状况和可能危害的程度,依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含1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者经济损失在10万-100万元(含10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四、应急救援适用单位

(一)旅行社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订组、接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按规定做好各类合同的签订,旅行社要与游客和旅游车(船)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3、制订和实行旅游团队活动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选择符合旅游运营规定的旅游车(船)公司为旅游团队服务。

5、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订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6、带团导游员随时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旅途中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二)旅游星级饭店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工作和各种紧急救援的物质准备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熟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护常识。

4、对餐厅、厨房、商场、舞厅、酒吧、咖啡厅等卫生防疫要达标。对重要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值班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5、加强对配电房、水泵房、锅炉房、消防和安全监控室等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操作规程。

(三)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所

1、成立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抢救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组织。

2、要制定各类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

3、加强对旅游区内的通道、护栏、索道、参观游览车、游艇以及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坚持日小检、周中检、月大检,要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

4、要明确本旅游区最佳接待量和最大接待量。如超过最佳接待量时,要采取措施实行游客限量进入;超过最大接待量时,要采取暂停售票和派专人加大疏散游客的力度,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5、较大的景区(点)在旅游黄金周期间,要加强警力,并做好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6、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护技能。

五、应急救援措施

(一)全县各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行业各单位都要制定“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防护技能及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消防、卫生、防疫、救护等安全知识、应急措施,增强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报告相应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四)当发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现场安全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同时要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五)在遇到险情、灾情时,应按要求做好疏散撤离工作,并及时提醒游客和附近的群众要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展开自救,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旅游、消防(119)、紧急救护(120)、公安局(110)、保险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二)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局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指派有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紧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救援过程中,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协调指挥,保证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的及时到位。

(五)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及时总结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书面报告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应急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各旅游景区、旅行社、各星级饭店(农家乐)等相关旅游企业。

(二)考核主要内容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建设等情况。

2、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包括预案编制、演练、解读、评估等情况。

3、“四预”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监测预警系统、预报体系建设和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查等情况。

4、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

5、宣教培训落实情况。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应急手册》宣传、开展培训等落实情况。

6、贯彻上级要求的情况。包括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或会议要求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县旅游局领导下,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凡考核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目标管理优秀企业(考核内容没有达到总考核内容80%的单位不参与评选);考核评分在70分(含70分)至89分的,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

每年11月,由被考核企业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于11月底前报县旅游局应急办。每年12月,由县旅游局应急办牵头组织考核,并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实地考核结果和被考核单位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向全县通报。对考核优秀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八、奖励与责任

(一)奖励

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系统内救援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二)责任追究

1、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未按应急救援预案规定执行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2、各旅游景区(点)、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未按应急救援预案执行者,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3、旅游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规章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救援的要追究其责任。

5、对事故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6、在事故救援、调查和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县旅游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公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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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2017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依法履行各企业、单位的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所有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一)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制订2017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监督排查,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抓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

1、危险物品方面: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含防雷防静电设施)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庙宇、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完好情况等。

3、交通运输方面:交通运输工具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和农用车船非法载客情况。接送学生车辆情况,道路交通设施情况。

4、建设工程方面: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和防雷电、防台风安全管理情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及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5、特种设备方面:企业、宾馆、学校、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存储、非法运输、非法销售和超量贮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7、船舶制造单位:重点排查现场安全设施、供电的落实情况和有限作业空间安全。

8、学校:重点排查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校车安全、食堂食品安全。

9、其它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包括供水、供电、广电、通讯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和重大活动时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安排。

三、人员分工

1、建筑和在建工程、农贸市场的隐患排查

组 长:冯大涌

参加部门:建管所、土管所、城管中队、各建筑安装公司、保城村、狮树村、新正村

2、道路交通运输、渡口、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

组 长:杨维旺

参加部门:农路办、交警中队、派出所及相关单位

3、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民政福利场所隐患排查

组 长:孙胄神

参加部门:民政办、敬老院及相关单位

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组 长:史月生

参加部门:阳江镇中心小学、沧溪中学、阳江幼儿园

5、村镇集镇建设、供水、土地项目隐患排查

组 长:汪笑云

参加部门:土管所、建管所、城管中队、沧溪自来水厂、丹湖自来水厂、狮树自来水厂

6、圩堤和圩堤沙场、机站陡门、农产品安全、水利在建工程隐患排查

组 长:缪 飞

参加部门: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各圩局

7、工业企业、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等隐患排查

组 长:孟祥彬

参加部门:安管办、企服中心、派出所、消防中队

8、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供电等隐患排查

组 长:赵善中

参加部门:市场管理分局、供电所、各学校及相关单位

9、船舶制造隐患排查

组 长:吴和头

参加部门:航运公司、各造船厂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安全镇(区)创建,广泛发动企业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各重点岗位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岗位达标。加强企业生产装置、设施、工艺的风险管理,完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环节的监控,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各项应急器材的储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从严执法,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停产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一律协调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子以关闭取缔。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在有关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长效机制。

阳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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