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洋房车库家禽饲养区
Ⅰ 如何规范我国农户家禽的饲养方式、条件
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农户自家饲养家禽是目前主要的养禽方法之一。因此,良好、科学的饲养方式是预防禽流感的关键。从现实情况出发,应做好以下工作:
(1)家禽应当在室内养殖,养禽场应远离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和其他动物生产场所,远离野生鸟类栖息的河道、湖泊等。
(2)禁止不同的家禽如鸡、鸭、鹅混养,禁止禽和猪混养。
(3)禽舍内严禁麻雀等飞鸟和老鼠进入,这些动物通常是病原微生物的携带者。
(4)引种必须健康、没有传染病,家禽实行全进全出制度。
(5)做好禽舍和饲养员的日常消毒卫生工作,禽舍勤打扫、勤消毒,每次进禽之前和家禽出栏之后,要彻底消毒禽舍。条件允许时,应空舍2~3周。
(6)饲养员进出禽舍要消毒,避免走家串户,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禽舍。对养殖场、过往车辆以及场区周围的环境都要进行严格的消毒。
(7)要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免疫接种,并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以保证疫苗的免疫预防效果确实可靠。
(8)保证合理的饲养密度,良好的通风,优质干净的饲料和饮水。
Ⅱ 农村家禽散养与现代集约化养殖的差别有哪些
我国农村散养家禽与现代集约化家禽养殖业在基础设施、饲养技术、品种、生产效率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距。现代化的家禽养殖企业要求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严格分离;生产区的基础设施完备,易操作,生产工艺流程先进合理;养禽技术符合家禽的生理要求和需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家禽的生产潜能;每个生产场的饲养规模适度,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威胁;养殖场内及周边环境良好,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家禽能够按照免疫制度和程序进行定期免疫,不随意使用药物。因此,现代化养殖场生产的家禽产品应该具有高度的安全性。
与此相反,散养家禽设备简陋,人的生活区与家禽养殖区不分,不利于管理和环境控制;农户散养家禽的规模相对较小,分散,不利于产业化生产;饲养管理不规范、欠科学、效率低;防疫防病意识差,随意使用药物。发生疫情传播快,防疫难,死亡率高,甚至危害人的健康。
Ⅲ 家在农村,在自家房屋旁边搭建的家禽屋国家有规定是违法的必须要拆除吗
家在农村,在自家房屋旁边搭建的家禽邬。国家有规定是违法的吗?必须要拆除吗?那先点看你在自家屋旁边搭建的家禽邬。是是不是属于你?宜家范围之内的。如果那是你家范围之内的就不用拆除。就算不是你家范围之内的。也不违法。
Ⅳ 住宅区饲养家禽有何危害
在农村一般不管,但是在城市住宅区是违法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Ⅳ 国家有规定住宅可以养家禽吗违法吗
在小区不可以养家禽,养家禽属于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地方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都有相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5)农村洋房车库家禽饲养区扩展阅读:
小区里饲养鸡鸭、鸽子等活禽,是市容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不过在武汉市一些老旧小区,居民为了吃上自己养的“土鸡蛋”“放心肉”,偷偷养活禽的不在少数。武汉晚报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委获悉,下月起,该委将启动专项整治,大规模清理住宅小区的家禽养殖。
根据该委制定的方案,8月1日至10月20日,城管部门将开展综合执法清理家禽散养户。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且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正常生活。同时鼓励市民拨打12319热线对小区饲养家禽的行为进行举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武汉市小区内不许饲养家禽 下月起全部清理
Ⅵ 想搞清楚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山下村家禽,是饲养区还是禁养区,怎么查询呢
家禽的养殖 貌似是没有强制要求不能养的吧
Ⅶ 饲养家禽(包括鸡,鸭,猪,羊)对住家间距有要求吗
市政,说白了,就是城管。他们有权力管理。
Ⅷ 国家有规定住宅可以养家禽吗
有规定, 居民区是不允许圈养家禽的。当然随便圈养一两只,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工作、休息、健康的应该没问题。
详见2014年1月1日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Ⅸ 养家禽与居民区的距离有法律规定吗
有规定, 居民区是不允许圈养家禽的。当然随便圈养一两只,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工作、休息、健康的应该没问题。
根据2014年1月1日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Ⅹ 目前我国农村家禽规模养殖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1)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养禽业风险加大。由于商品代家禽的生产重点已经转到广大农村,多数养鸡户缺乏市场知识,在饲养品种和饲养数量上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往往受当前利益的左右。我国养禽业要走上规范化程度还需要较长的时间,除了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宏观调控外,需要养禽者自己能够准确对市场进行预测,减少生产的盲目性。
(2)农村规模化养禽场的规划不合理,在农户院内饲养,没有必要的隔离措施,建筑和设备简陋,环境控制不得力,易造成疾病的流行。
(3)缺乏必要的防病、治病知识,对疫苗的类型和使用方法不清楚,经常造成免疫失败,死淘率较高。新病不断出现,而像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等一些老病又不断出现非典型症状,再加上一些细菌病的推波助澜,造成养鸡场对病的控制很困难。
(4)养殖的环境设施有待改善。在养禽比较集中的地区,禽场挨禽场,粪便到处堆放,禽舍低矮简陋,冬季不能防寒,夏季不能通风降温,不但疾病容易流行,而且禽的生产水平也降低。养殖企业或养殖户只重视对良种、饲料的选择和对疾病的控制,而对饲养环境设施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家禽的饲养环境极其恶劣。
(5)饲料、疫苗兽药市场混乱。饲料企业在资金、技术力量、设备、管理等方面差异很大,饲料的质量差别也很大,有些小饲料企业在饲料中使用违禁药物或添加剂,对养殖的危害巨大,同时对家禽产品进入市场造成障碍。另外,兽药疫苗市场管理混乱,一些兽药批发市场专门卖假药,一些养禽户在用药方面也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偏信卖药的,乱治病、乱投药。
(6)综合养殖技术不能很好的掌握,配套工程不尽完善,也是造成家禽遗传潜力不能充分发挥的因素。综合养殖技术包括良种、营养与饲料、环境与设备、卫生与防疫,以及管理五个方面,其中最后一项是软件。只有这五个方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使家禽充分发挥遗传潜力,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