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米以上房车报废年限
『壹』 一辆房车的使用寿命是多少年
小、微型自行式房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大中型自行式房车使用20年,半挂式房车使用15年。
参考依据: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资料来源:《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贰』 我国旅居车(房车)报废的年限是多少年
旅居车(房车)属于半挂车,报废的年限是15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第十点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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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叁』 房车多少年报废
自行式房车只要挂的是蓝牌照的,都属于小型专用客车。同家用小客车一样,没有强制报废年限。拖挂式房车同货车一样,15年强制报废年限。
『肆』 房车使用年限规定是什么
小、微型自行式房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大中型自行式房车使用20年,半挂式房车使用15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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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的上牌问题: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全挂汽车上牌照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二章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拖挂式房车也是挂车的一种,也就可以合法登记注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3、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伍』 一辆房车最多可以开几年
一辆房车的报废年限,取决于该房车的大小以及荷载人数,属于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级别的房车是没有报废年限的。而属于中、大型非营运载客级别的房车,报废年限是20年。
『陆』 五菱房车报费年限多少年
1、房车报废年限
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实现全国范围“通检”。6米以内的自行式房车六年以内两年检一次,六年后一年一次;超过十五年半年一次;在到期前三个月内检车,没有报废年限,而只要不改变底盘的技术参数,年检是没有问题的;拖挂房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2、房车使用寿命
对于长期在外旅行的人来说,长期使用房车肯定会有不少的零件损坏,但是对于不常使用房车的人来说,经常不用也容易坏死,但是如果选的房车品质本身就比较好,并且维修保养得当的话房车使用寿命也比较久的,所以房车的使用寿命是因人而异的。
『柒』 房车有报废年限吗
房车有报废年限,小、微型自行式房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大中型自行式房车使用20年,半挂式房车使用15年。
参考依据: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资料来源:《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捌』 专用车,房车有使用年限吗
专用车根据车型 不同使用年限不同。
房车也根据车型的不同,使用年限不同。
一般6米以内 6座以下的蓝牌旅居车 报废年限是15年,但是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不限,只要能审上车。
9座以上的,报废年限10年,最长可以延长10年。
来源: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玖』 房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是多久
房车旅居车证,不是营运车,通过年检就行
『拾』 房车使用年限多少年啊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限制,也就是说自行式房车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半挂式房车使用年限15年。相关规定如下: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10)六米以上房车报废年限扩展阅读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