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对于新能源汽车如何补贴
1. 新能源车怎么补贴
新能源车怎么补贴,参照《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的规定: 第九条 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 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申报下达 第十二条 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 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 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 清算 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2. 陕西安康买新能源电动车有补贴吗
是有补贴的。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有条件的市(区)对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可给予适当支持。
鼓励各市(区)研究汽车下乡支持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有条件的市(区)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以下货车或者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可商供货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3. 新能源购车补贴国家政策2022
新能源购车补贴国家政策具体如下:
1、第一类补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2、第二类补贴。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3、第三类补贴。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大于等于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四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4. 西安充电桩补贴政策2022
第一章 补贴对象
第一条对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财政补贴。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政府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查中无违法违规现象。
(二)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以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计算),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
(三)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
(四)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
第二条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
(二)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新购并挂牌7座以下(含7座)乘用车,新购车辆应满足《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领附加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不含西咸新区)的自有产权车位(宅基地)上新建固定充电桩。
(四)申领人、新购车辆所有人、充电设施产权所有人、车位产权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或同一家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并提供合法有效证件。
(五)申领人需按要求在市级平台进行充电设施信息登记,鼓励有通讯能力的个人充电设施按要求接入市级平台。
(六)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第二章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第三条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80号)明确的:“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
第四条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台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第五条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第三章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补贴标准
第六条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第四章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程序
第七条公(专)用充电设施投资主体每年8月底前向辖区住建部门提交《西安市公(专)用充(换)电设施项目运营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各有关部门每年9月集中办理公(专)用充电设施运营补贴事项。各有关部门运营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程序如下:
(一)公(专)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
(二)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对申报充(换)电财政补贴条件进行核实,并对截止当年7月底的充电交易用电数据进行真实性、有效性统计校验,汇总形成拟补贴项目用电量信息统计表报市发改委。
(三)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市财政局报市级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依据计划向区县、开发区下达市级补贴资金预算。
(四)各区县、开发区依据市级补贴资金预算安排配套资金,及时将市、区两级补贴资金兑付到位
第八条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财政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流程
(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
(二)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结果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市财政局报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依据计划向区县、开发区下达市级补贴资金预算。
(三)各区县、开发区收到市级补贴资金预算后,及时向个人发放。
第五章其他
第九条充(换)电设施验收请参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细则自2020年9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一作专班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各区县、开发区依据本细则出台本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备案。第十三条西咸新区参照本细则自行制定。
附件1
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领条件为积极落实中省有关政策要求,合理引导市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提出以下条件。
一、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70千瓦;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公里。
(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50千瓦;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50公里。
(五)拥有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厂商指导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车辆不受此指导价限制。
二、对新建充电设施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二)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pdf(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编译/汽车之家 周易)
5. 电动汽车补贴政策2022
电动汽车补贴政策2022
2022年新能源补贴政策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2部门,提出在2022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 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但是补贴幅度较2021年退坡30%。
同时,相关部门确认,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今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将不再给 予补贴。
2022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也进一步退坡,以续航400公里(单价需低于30万元)的普通纯电动乘用车为 例,2021年购车可享上限为1.8万元新能源补贴,而2022年这一金额降至1.26万元。续航里程大于300公里且小于400公里的车型补贴上限为9100元,插电式混动车型补贴为4800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内还施行有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而在今年年底后,该政策是否会发生变 动,还需官方给出更多信息。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是指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进行补贴,主要是根据车辆的续航情况来决定补贴的金 额。根据最新的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 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0.91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 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
此外,对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还包括了减免购置税,对于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的新能源汽车是免征车辆 购置税的。一般情况下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还可以享受相关的车船税减免优惠。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车主自行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并悬挂新能源牌照;
2、车主买完新能源汽车后,向4S店提供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活动期间新购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新购新能源汽车行驶证、申领补贴表等);
3、购车证明材料须经4S店进行初审、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打入购车人提交的银行卡内。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6. 新能源车怎么领补贴
以下是新能源车补贴领取方法:1、国家补贴与地方补贴均是由经销商垫付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搜集购车者的相关资料后提交政府部门允于批复与报销;2、因此消费者在购置新能源电动车时只需要支付扣除双重补贴之后的价格在办理完完税证明后;3、车主需把发票原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这四份文件拍好照片发给4S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