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属地原则
⑴ 现在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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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更是对新能源汽车实行一系列补贴政策:
2014年2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原先新能源补贴2014年和2015年补助标准相比2013年会降低10%和20%,此次国家宣布补贴金额逐年缩减幅度降低,调整为2014年和2015年相比2013年分别降低5%和10%,以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新能源补贴规定,在2013年-2015年政策执行期间,每一年的补贴金额会按年度下调,也就是说,2014年会比2013年新能源补贴金额少,2015年还会更低。那么按照原先规定,2014年和2015年会在2013年国家补贴金额基础上降低10%和20%,这次调整则降低了补贴逐年递减的额度,调整为5%和10%。 按照通知规定,原补贴推广政策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现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另外通知中还明确表示,现行补贴推广政策已明确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不过上述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
2016年4月29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在未来5年,补贴额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实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以来,补贴额度逐年下降,享受补贴的车辆标准逐年提高,同时,政府对汽车企业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断降低,显示政府希望由市场力量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具体的退坡办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新能源车型补贴标准都实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对象依然是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但对车辆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其中,纯电动汽车的补贴门槛由之前的80公里续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对车辆的最高时速也要求不低于100公里/每小时。
当然,列入国家目录的才算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不递减,小轿车最高可补贴12万,根据《暂行办法》,市财政补贴分为车辆购置补贴及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对于车辆购置补贴,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按照地方与中央补贴1:1,且不递减的原则实施,按2013年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6万元,乘用车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消费者购买小轿车最高可获12万元补贴,而新能源公交车可以获得30万~50万的补贴。同时,为防止对个别低价车型过度补贴的情况,办法对乘用车明确了车价60%的补贴上限。 对于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综合参照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补贴标准,提出对于充电设施建设原则上可给予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补贴。 补贴可追溯,2013年1月1日以来购买的新能源车都可享受, 补贴直接拨给车企或经销商,消费者直接以补贴后的价格购车。
⑵ 新能源购车补贴国家政策2022
新能源购车补贴国家政策具体如下:
1、第一类补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2、第二类补贴。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3、第三类补贴。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大于等于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四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⑶ 现在购买电动汽车,各个地方的政策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各地政策都不一样。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商业化初期的确是需要政府补贴,除了对车企的补贴之外,各地政府也开出“特权政策”比如免牌照费、免摇号、不限行等,来帮助新能源的推广和普及。
2013-2015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城市
补贴力度
上海
纯电动乘用车4万;插电式(含增程式)乘用车3万
纯电动客车30-50万元;插电式客车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
闵行区: 2万元闵行区政府补贴
嘉定区:嘉定区个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1.5万元/辆
浦东区:浦东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享受新区政府补贴2万元/辆
北京
国家和北京市1:1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不高于项目总投资 30%的资金支持
深圳
购车补贴不退坡。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3.5-6万元;插电式乘用车3.5万元
使用环节补贴,插电式乘用车1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1-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武汉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襄阳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天津
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比例1:1
西安
国家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生产企业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才能申请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福建
2014年至2015年,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补助。
厦门
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的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市财政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
湖南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由省财政按每辆5万元给予补贴。
株洲
按照国家补助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
长沙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湘潭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广东
广东省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予购车综合补助。
广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2013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标准给予补贴。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佛山
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按1:1配套。
惠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中央财政2013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1∶1进行配套。
东莞
省+市财政补助1:1的比例确定市财政投入。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建设费用(不含土地费用)30%的市级补助,平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桩。
青岛
纯电动、插电式乘用车国家标准1:1补助。其它新能源汽车按国家标准1:0.2补助,不退坡
充电设施补贴:经市联席办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设备投资额30%补助
潍坊
按照国家和潍坊市1:1的原则,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确定补助标准。
充电设施补贴:2014年至2015年对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建设的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额的30%给予财政补助。
临沂
私家车、出租车、商贸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予以补贴;城市公交车(约130万元/台);城乡公交车(约60万元/台);公务用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3.5万元/台后,其余价款由同级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的综合奖励资金主要奖给供电公司,用于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参照焦庄充电站的政策,临沂城区充电站征地,由市财政每亩补贴5万元。
山西
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
太原
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纯电动客车按与国家补贴1:1执行,最高补贴额为每辆车50万元。邮政、物流等专用车辆按电池容量与国家补贴按1:1执行,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市级财政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补贴资金从市本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资金中筹措,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
甘肃
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
江苏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2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2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6万元/辆);
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0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7.2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18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6万元/辆。
对进入国家《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给予50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南京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10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27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扬州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补贴2.1-3.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2.1万元;纯电动客车按车长补贴18-3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贴1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补贴9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补贴30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地方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南京市。
苏州
2014、2014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扬州市。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1万元;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
大连
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宁波
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除老三区外,其它县(市)区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可参照实行,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20%补助
绍兴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施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的20%给予补助。
金华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含公交车补助)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80%。
充电设施补贴:在金华市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20%的财政补助。
深圳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且不退坡。
给予使用环节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2万元;150≤R<250每辆1.5万元;R<150每辆1万元。2.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1万元。
对具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或持授权书)的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给予补贴5.58万元。
重庆
市级财政给予前1000辆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补贴前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市级财政补贴总计1500万元,分2014年、2015年两年拨付。
海口
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充电设施补贴:按套基础设施主要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南昌
私人、租赁、公务、通勤等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4.4万元,150≤R<250补贴3.6万元,80≤R<150补贴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2.4万元。城市出租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2万元,150≤R<250补贴1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纯电动客车:L≥10补贴15万元,8≤L<10补贴11万元,6≤L<8补贴8.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L≥10)补贴8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30KWH电池容量计算)补贴4.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于新建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购置总价给予20%补助。
赣州
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芜湖
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1.5万元,150≤R<250补贴1.5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国家标准1:1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财政按设备投入总额给予20%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合肥
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含省、市两级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在地方配套1:1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0元/辆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泸州
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的购车补助。
成都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给予配套补贴。
新乡
对购置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专用车(指邮政、物流专用车)的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和车辆销售所在地财政分别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70%、30%进行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昆明
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
河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其他领域按照1:0.5的比例给予补贴。
保定
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石家庄
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补贴;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给予设备投资总额5%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长春
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贵州
按中央与地方财政1:0.5的比例给予补助。
沈阳
2015年购车补助标准:按照地方与中央0.7~0.9:1的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合计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
⑷ 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补贴
购买新能源汽车有补贴政策: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随着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是因为节能环保,使用成本低,二是因为国家补贴,到手的价格算是比较划算;2、新能源汽车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主要是: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3、新能源汽车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⑸ 2022新能源补贴
法律分析: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第八条 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⑹ 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有哪些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按照2020年以后补贴退出的制度安排,为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采取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即2019年补贴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这一退坡比例与当前整车综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适应。
从2019年起完善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将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
(6)新能源汽车补贴属地原则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汽车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将空气入口置于内循环的位置,以防车外灰尘进入。
汽车正常行驶中,为防止蒸发器过度结霜,影响空调系统的运行,空调的送风速度及温度控制不应长时间置于最低位置。但是当车速低于25km/小时,应将风速开关置于低速档位,避免发电量不足和冷气不足。
空调使用时,在压缩机关闭后应使鼓风机继续通风吹1~2分钟,以使蒸发器芯表面残余水分排出,同时消除室内外温差,避免空调系统因潮湿而产生霉菌。
⑺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同时新政指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影响。
法律依据:《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⑻ 特斯拉2022年新能源补贴政策
现在购买特斯拉是有补贴的,但是要求车辆的补贴前售价需要在30万以下。2022年10月24日特斯拉降价后,目前特斯拉在售车型中,满足这一条件的只有Model 3后驱版和Model Y后轮驱动版,通常私人购买的话可以享有11088元的补贴,而非私人购买或者是将车辆用于营运,那么补贴金额则为7761元。
2022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享受补贴。如果是其他的地方补贴政策,则要以实际的补贴标准以及补贴车型名单为准,大部分补贴政策都只支持国产化的特斯拉Model 3和Model Y。
特斯拉购置税减免政策2023
2022年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表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以下特斯拉车型可以享受购置税减免政策:
1、进口 Model 3 标准续航升级版、长续航后轮驱动版、长续航全轮驱动版、Performance高性能版;
2、中国制造 Model 3 标准续航后轮驱动升级版、长续航后轮驱动版、Performance高性能版;
3、中国制造 Model Y 标准续航后轮驱动版、长续航全轮驱动版、Performance高性能版。
在2024年之前只有上述特斯拉车型能够免除购置税,而其他车型则需要按照要求缴纳购置税。从2024年开始,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减免政策将会终止,则友也就是说2024年后购买新能源汽车很可能需要缴纳购置税。
一、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自 2018 年上半年起,新能源汽车在全国所有城市均可领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二、新能源汽车补贴
车型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车辆注册类型为个人)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运营的新能源乘用车(车辆注册类型为公司或个人)Model 3后轮驱动版(中国制造),且选配后价格在30万以下 ¥11,088 ¥7,761
注 1:根据国家《关于 2022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 号,部分 Tesla 车型享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注 2: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 30 万元以下,补贴金额将根据车辆注册类型从车辆总价中直接扣减。
注 3:补贴金额认定日期以单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知慎
注 4: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不作运营里程要求。非上述所列用途的非私人购买运营用途和非运营用途的车辆,要求自注册登记日起 2 年内行驶里程超过 2 万公里。
注 5:上方表格所列补贴金额为参考值,实际可以享受的补贴金额以国家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及财政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27 号),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以下 Tesla 车型享受购置税减免政策:
1、进口 Model 3 标准续航升级版、长续航后轮驱动版、长续航全轮驱动版、Performance高性能版;
2、中国制造 Model 3 标准续航后轮驱动升级版、长续航后轮驱动版、Performance高性能版;
3、中国制造 Model Y 标准续航后轮驱动版、长续航全轮驱动版、Performance高性能版。
四、补充说明:
2022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享受补贴。如果是其他的地方补贴政策,则要以实际的补贴标准以及补贴车型名单为准,大部分补贴政策都只支持国产化的特斯拉Model 3和孙猛槐Model Y。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⑼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2018年2月13日,财政部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由四部委联合起草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1、补贴方案削低补高、进一步鼓励技术进步。2018年新版补贴方案里,将“提高技术门槛要求”作为开宗明义的首条纲领,明确提出要鼓励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车型应用,将补贴资金显著倾斜于更高技术水平的车型,而且维持对燃料电池的补贴额度不变
2、分阶段过渡,为车企预留准备和切换时间/空间。本次补贴方案相比此前历次补贴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现了“分阶段执行”的管理思路。简而言之,就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执行不同的补贴政策。出现该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政策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产销的新能源汽车采用新办法实在说不过去(先后关系);二是距离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旧补贴政策过去仅一年出头,频繁调整给车企带来的压力确实很大;三是新车型的技术指标调整、开发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仅标定试验就得花费至少数月时间。
3、去繁就简,简政放权降低车企行政审批压力和成本。由于补贴政策、公告目录、推荐目录、免征购置税目录等政策文件具有紧密的关系,因此车企在产销过程中必须应对大量的申报、审核、调整工作。某车企专门负责目录申报工作的负责人就曾在私下说过,一年下来光这个活就得专门调集人手加班加点干,而且经常是突击战(早上目录早领补贴)。新补贴政策显然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实际情况,因此重点出台了以下三点细则:一是“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复经历完整的申报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也即是车企可以明确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检测的额外要求和无意义行为;三是“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赐予“全国通行”的权利,无需每一个产品型号均到每一个省份进行单独的申请检查。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新式骗补等乱象滋生。对车企的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全面放松,事实上,新政策高度凸显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级联网的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建立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设置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统计、审查、处罚机制”。上述举措着力于维护新能源汽车稳定的产销秩序、严防骗补、提升产品安全。特别是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更是十分及时和重要,具体点讲,少数车企可能会在“高能量密度优惠”和“成本压力”下再次铤而走险,采取“优劣参半”的方式生产产品、摊销成本、骗取补贴,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将极为有力的震慑和扼杀这些不法企图。
(1)、坚持精细化分档。2017年正式版本中将纯电动乘用车简要分成了3个档次,由于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这一处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续就不太符合市场现状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与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实行了5个档次划分,坚持了精细化的分档思路。这个情况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产品丰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请大家以后千万不要对网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闻,虽然草案会与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来风,早了解早做准备不是坏事。
(2)、未过度削低补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于150公里续航里程的纯电动乘用车国补资格,并将此前150-200km段3.6万元的补贴额度下调为1.5万元,削幅2.1万元;将200-250km段削减为2.4万元,削幅1.2万元;将250-300km段削减为3.4万元,削幅1万元,但不低于300km续航的车型补贴额度不降反升。这种削低补高思路与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对于草案版本并没有非常严厉的削低150-200km段车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万元。这表明,经过各方势力博弈,A00级车型短期内的尾大不掉让管理方意识到,过于激进的削低将容易产生断崖式发展现象,从稳定角度出发,减弱了对A00级车型的打压力度,给予了A00一口喘气的生机。
(3)、技术指标进一步加严。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为电池包的入门标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获得1倍的标准补贴,新标准将该指标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达25%,并且首次划出了160Wh/kg的档次,为超高能量密度车型的出现预留空间(2017年推荐目录和2018年首批推荐目录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别达到152.9Wh/kg、158.07 Wh/kg)。与此同时,百公里能耗要求也进一步加严。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种整备质量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别为14.5kWh、21.7kWh、23.7kWh,且无系数考核。2018草案中则出现了系数考核迹象,该迹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证,想要拿到基本系数(1),各类车型就必须满足优于5%以上的不同质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显收紧,1000kg、1600kg、2000kg三种整备质量的能耗上限分别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严程度约为10%
⑽ 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 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 号)要求,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二、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 43 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 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 125%。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要求,适用财建〔2020〕86 号文件规定。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监管,对于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承接购置补贴有序退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四、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1000 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四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