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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动汽车充电站规划

发布时间: 2023-04-02 10:27:32

1. 天津今年建169座充电站、2785台充电桩

7月7日,国家电网天津电力公司宣布,天津电力系统将加快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布局。2016年,天津将建成169个充电站和2785个充电桩,其中大部分将向公共电动汽车开放。目前,天津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67座,充电桩615根,其中乘用车公共充电桩462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的工作要求,今年天津将加快建设规模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服务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和车联网平台规划建设统一、设施现场充电和网络增值服务统一,在站点布局和建设时序上遵循ldd。优先互通,服务京津冀一体化;以骨干为主,覆盖交通干线以方便为主,聚焦热点优先覆盖,构建合理的收费半径收费基础设施布局原则。

2.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怎么规划

新能源汽车目前在大家的生活中已经非常普遍,消费者在购车时也是新前亩枝能源汽车的首选。但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障碍之一就是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在很多城市或者消费者的社区都没有充电的地方。因此,一些想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会因为充电问题而放弃。今天,边肖汽车将向朋友们简单介绍新能源汽车的充电站规划。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划简介:成长

中国充电联盟发布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4月,联盟内成员单位共上报公共充电桩262058个,联盟内成员车企共抽检信息数据412283条,共计约67.4万个充电桩。其中,4月新增公共充电桩8984个,同比增长62.5%。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划简介:比例

在众多技术规范中,业界最关心的是电源问题。目前使用3.3kW、7kW功率的交流充电技术,给续航300~400公里的汽车充电需要6~8个小时左右,而使用大功率DC充电技术,30分钟左右就可以充电。两种技术在效率上有明显差距,但DC充电大部分功率在40KW/h以上,比交流充电高6倍,需要特殊设计。因此,在很多地方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补贴中,DC充电桩的补贴金额往往是交流充电桩的两倍,这进一步加大了大功率充电桩的建设难度。截至9月,DC充电桩市场份额为26%,AC-DC一体化充电桩市场份额为34.67%,AC充电桩市场份额接近40%。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划简介:发展

充电企业的技术突破,消除输出功率的途径更多。一是通过智能化为DC增量配电网应用打造储能产品。据简要介绍,河北陶珍新能源公司开发的这类产品,不依靠配电网增容,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充电功率问题,即使大功率快速充电,也能保证对传统电网的零冲击。效果方面,储能充电站可支持所有停车场100%车位建设最大功率充电桩,可满足未来10年不同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同时做到5-10分钟的快充。据悉,河北陶珍新能源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MINI超级充电站、1MWh标准20英尺储能集装箱等绿色智能储能设备,满足公共和私人场景客观条件要求,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各类停车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二是制造大功率单体充电桩,引进以120KW为关键规格的相关产品。特斯拉在海外的超级充电桩可为ModelS提供高慧敏达120kW的电量,目前充电功率为350kWTerra高功率DC快充充电桩,输出功率可达350kW。

以上是边肖汽车向朋友简要介绍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划。从边肖汽车对朋友们的简单介绍中,朋友们可以知道,虽然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问题还没有很好地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但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基本上是持支持态度耐握的,对充电站的发展也有很好的规划,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百万购车补贴

3. 国内充电保障将进一步提升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

易车讯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目标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此外,意见还提到,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正文如下: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一)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二)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三)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四)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二、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科学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指导地市以区县为基本单元编制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场站,应加强论证。涉及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七)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八)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九)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十)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十一)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十二)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

(十三)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四、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十四)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十五)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十六)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十七)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大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六、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在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十九)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数据融合,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平台应保持立场公正,定期向社会发布本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十一)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4. 2022年国家充电桩政策

补贴项目:在市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直流充电桩(含超高压充电桩);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不高于7千瓦)。

补贴标准:

1.直流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

流充电桩)。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发布《关于重庆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车、桩、站、宣传等环节,明确四项补贴政策。其中提到,换电站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通知》表示,此次政策是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重点在于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

在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方面,《通知》明确,对在市内购买和首次注册登记并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重庆市购置补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具体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约为同期国家购置补贴标准的20%,非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单车补贴上限分别为1.3万元、0.94万元、0.55万元。

为加大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充电桩企业建设大功率、高利用率的充电桩,《通知》提到,将通过差异化补贴引导企业在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我市充电桩布局“短板”地区加大建设力度。

其中,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竖拆乱设补贴。

《通知》表示,为加快我市换电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建设。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此外,为营造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对在市内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余档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御坦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单位,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高于50万元。

5. 汽车充电站的规划原则

2009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县级以上城镇人民政府要制定规划,优先在城镇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推广电动汽车的使用不仅对当地环境保护有积极作用,而且能够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就业市场。完善高效的能源供给网络是电动汽车广泛应用的必要条件之一。电动汽车的充电系统是发展电动汽车的重要基础支撑系统,又是智能化电网的重要发展环节。充电站的建设需要根据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结合电动汽车充电模式进行相应的设计,在规划、布局方面也要考虑如何与城镇电网紧密结合。
规划原则
遵照国家对汽车产业的调整以及能源的节约办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与规定,汽车充电站专项规划原则如下:
(1)全面规划,考虑长远发展,使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与城镇发展相协调,既能保护环境,又能最大程度地发挥项目效益;
(2)充电站建设坚持“再生利用,节能环保”的原则,达到社会、环境、经济三重效益的最大化;
(3)考虑到未来发展变化,在设计上留有中远期发展空间;
(4)充电站的规划应与电网规划紧密结合,以保证充电站的供电质量与可靠性,同时不对公网造成谐波污染。

6. 电动车充电桩的发展前景

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万马股份(002276)、易事特(300376)、科陆电子(002121)、科士达(002518)等。

本文核心数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车桩比、企业市场份额、充电桩需求规模预测

行业概况

1、定义

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提供电力保障的充电设备。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分类以安装地点分类与充电方式分类最常见。按照安装地点可分为公共桩、专用桩;按照充电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流充电桩(快充)、交流充电桩(慢充)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

2、产业链剖析:产业链延伸布局情况较为普遍

从充电桩产业链看,建设到运营主要涉及充电设备制造商、充电建设运营商、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商,国内充电产业链上的这几类从业者往往身份重合、同时涉足多个功能领域。

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链涉及到上游充电桩及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所需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充电桩和充电站的壳体、底座、线缆等主要材料供应企业和充电设备生产商。中游为充电站建设和运营商,负责充电桩和充电站的建造和运营。下游为整体解决方案商,提供充电桩位置服务及预约支付功能或者提供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和解决方案,能够统筹上下游及客户需求,合理布局提供整体的运营方案。

从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链上的参与企业来看,上游生产商主要是宝武钢铁、明泰铝业(601677)等原材料供应商和科士达(002518)、盛弘股份(300693)、易事特(300376)等充电设备制造商;中游建设和运营商主要是星星充电、特来电(母公司:特锐德(300001))、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下游应用市场主要是以小桔充电为代表的充电服务平台、以网络地图和支付宝为代表外部支持平台和以小鹏(09868.HK)、蔚来(09866.HK)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企业。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各领域加速入局

中国将新能源汽车视为汽车大国到汽车强国转换的关键要素,因此,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补能设施也应运成为转型过程中最基础的抓手。从2006年比亚迪在深圳建设了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桩起,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走高以及电动车技术的发展,中国充电基础设施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

萌芽期(2006年-2014年)

2006年,比亚迪在中国深圳建设了第一批充电桩,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正式进入萌芽期。期间,充电站建设工作主要由国家电网承担,尚未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该阶段由于新能源汽车刚刚普及,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也较低。

扩张期(2014年-2020年)

2014年,国家电网宣布全面放开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意味着充电桩市场不再只受国有企业控制,大量民间资本开始涌入。2015年之后,随着政策的持续发力,中国充电桩保有量开始迎来暴涨阶段。当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为58.32万辆,车桩比约为10:1;而截至2019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81万辆,车桩比达到3.13:1。

发展期(2020年-2025年)

2020年,充电桩被纳入“新基建”,可以看作是开启下一个阶段的象征,各地方政府也跟随国家政策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做出政策方面的倾斜。此外,“大手笔”投入和新玩家涌入也将是充电基础设施市场迈入第三个阶段的主要特征。

成熟期(2025年之后)

未来,充电基础设施离不开大数据、5G等新技术和新领域的协同支持。预计在2025年之后,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逐步超越燃油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迈入成熟期,车桩比将达到2:1,并且行业内将可能大范围盈利。

行业政策背景:“双碳”助推新能源发展,利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是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发展的基本保障,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充电桩行业的政策方向。随后,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充电桩在居民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充电桩的建设。

行业发展现状

1、行业供给情况: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规模呈增长趋势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数据,2015-2021年,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261.7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数量为114.7万台,较2020年增加34.0万台;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数量激增,累计保有量达147.0万台,同比增长68.19%。

从公共充电桩建设规模来看,自2015年以后,我国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数量保持稳定高速增长趋势。截至2020年底,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80.72万台,相较2019年同期增长56.31%。截至2021年年底,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114.7万台,同比增长42.10%。

2、行业需求情况:新能源汽车增量扩大充电桩需求缺口

2015年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中提到的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480万个充电桩,满足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其中,公共充电桩50万个,私人充电桩430万个,车桩比基本达到1:1。

然而,目前充电网络建设远落后于规划。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784万辆,充电桩数量261.7万个,车桩比3:1。综合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充电桩累计数量来看,2015年至2021年的全国车桩比从8.8:1下降为3:1。近五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车桩比在3:1左右的水平波动,充电配套有所改善,但和《发展指南》规划的车桩比1:1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可见,为实现国家新能源汽车规划目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成未来发展重点,未来电动汽车充电行业成长空间巨大。

3、区域建设现状分析:华南华东地区建设规模较大

截止到2021年12月底,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依次为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山东、湖北、安徽、河南、福建;拥有的充电站数量前十依次是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山东、河北、四川、天津、湖北,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行业竞争格局

1、制造企业竞争:头部效应明显,市场集中度较高

充电设备制造行业的技术门槛较低,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目前国内充电桩设备生产领域的相关公司数量超过300家,供应商数量多,因此市场竞争较充分。同时,充电桩设备制造企业头部效应明显,龙头企业集中度较高。由于技术提升、规模优势以及竞争加剧,充电模块价格持续走低,因此虽然新增充电桩数量增加,但是行业盈利情况并不乐观。行业进入洗牌阶段,具有先发规模优势和资金成本优势的企业有望扩大市占率。

注:不同企业充电桩设备业务统计分类略有差异,其中,国网南瑞选取行业类型为继电保护及柔性输电;中恒电气为电力操作电源系统;科陆电子为储能业务;其余企业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设备等。

2、运营企业竞争:合盛硅业电动汽车充电桩单体产能超过90万吨/年,在行业中遥遥领先

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公共充电桩运营商集中度高。截止到2021年底,全国充电运营企业所运营公共充电桩数量超过1万台的共有13家,分别为:星星充电运营25.7万台、特来电运营25.2万台、国家电网运营19.6万台、云快充运营14.5万台、南方电网运营4.1万台、依威能源运营3.5万台、汇充电运营2.7万台、深圳车电网运营2.6万台、上汽安悦运营2.3万台、万马爱充运营2.0万台、中国普天运营2.0万台、万城万充运营1.2万台、亨通·鼎充运营1.1万台。这13家运营商占总量92.9%,其余运营商占总量7.1%。

行业发展趋势及前景预测

1、利用率提高、充电智能化、服务综合化、创新研发、车桩协同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爆发式增长,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快速发展。但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还存在整体利用率不高、成本回收周期长、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国家大力支持和政策规划的引导下,未来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的发展存在如下趋势: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7. 现阶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选址原则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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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充电站:高安屯、北土城、航天桥、马家楼及四惠5座大中型充换电站;西黄庄及祁家豁子2座公交直充站。充电桩:截止到2013年10月,北京目前有1274个充电桩。充电桩主要建在加油站、售电窗口、4S店、科技园、停车场、高校等地方。模式:“桩随车走”。由汽车企业统筹组织充电桩建设,各小区物业给予支持;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合、公用停车场等配建充电桩采用“自主建设、市场运营”,实施建管运分离;公用充电桩采用“政府主导、统筹建设、专业运营”,在大型公共交通枢纽(P+R)、公共停车位等公共场合规划建设不低于10%的充电设施,建设充电桩运营管理市场机制。未来计划:到2015年建成大中型充换电站5座、充电桩3.57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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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充电桩建设场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太平洋汽车网】1.需要有充电站建设安装资质;2.需要有建设场地;3.需要有充电桩产品;4.具有电力局电力增容许可;5.具有后续运营维护能力;6.充电桩辐射5公里范围内,具有大量的充电需求。

充电站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新能源汽车需要充电蓄能,离不开充电站,随着纯电动汽车的保有量不断增加,对充电设备的需求也在同步增长,虽然买新能源汽车会赠送充电桩之类的,但是充电站建设需要具备哪些基础条件,有哪些充电方法,如何运营?

对于充电桩的建设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首先在场地上面,需要有足够的场地标准,对于充电的条件来说需要满足国家所规定的要求,其次在充电桩的等级能耗布置上面,充电站的蓄电池存储能量整体来说一级的不小于6800千瓦时,或单路配电容量不小于5000千伏安,在充电桩上面也需要满足相关的设备要求,充电站的位置要满足文物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消防规定等要求。

对于充电的方法来说,目前车辆的充电方法有直流充电等方式,充电站可以为车辆进行充电同时也有部分的充电站支持换电的方式,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时需要高功率的电力供应支撑,在进行充电站布局规划时,应与电力供应部门协调,将充电站建设规划纳入城市电网规划中。

另外根据现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充电站的充电桩也可以采用APP或者远程监控和OTA升级的方式来实现充电桩的维护。另外的话需要在导航上面通过网络做到精准的定位,这样才能广而知之产生比较大的收益。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9.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当我们从新能源看到它强大的进攻力量时,既然不能做答尺汽车制造商,能否从另一个角度抓住这一有利形势?随着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兴起,除了汽车圈的大牌之外,各行各业的大牌基本都投资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打造自己的纯电动汽车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放宽企业和个人建设充电服务店政策,推进充电服务店建设。给新能源汽车充电和加油一样方便。让我们一起来看下边肖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规划。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划背景

在石油供应越来越紧张、环保压力越来越大的环境下,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与之配套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也开始发展。尽管如此,充电设施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的需求。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与充电桩的比例为3:1,而标准配置应为1:1。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划建设规范

一个标准的充电站不仅可以有几个充电桩,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可以有一套自己的规格,让用户从找充电桩到使用充电桩,基本上都可以有一个很好的体验。充电车位与其他车位的区分、充电站内导向装置的设置、充电桩使用过程的说明等。基本上应该由标准充电站提供。网上有网友吐槽,开车充电,根据APP导航到目的地后,用了半个小时才在车库里找到一堆,几乎用光了剩下的一点电量。这是因为导向装置和清基高车位的区分不到位。根据用户不同的使用场景,可以满足快充、慢充以及不同车型用户的需求。一个标准充电站的好坏,锋袜不应该以充电桩的多少来衡量,首先需要在功能上能够完全满足充电用户。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划展望

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发展离不开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鉴于该国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8-2020年)》明确指出,充电基础设施的重点包括各种集中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遍布全国的重要保障。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关键性战略举措。

毫无疑问,这是我国乃至全世界基本都想弥补的短板行业,未来一定是光明的。对于任何一个行业来说,只有得到用户的认可,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而标准化充电站的建设不仅可以提升用户体验,还能让整个行业保持健康、持续、高速的发展状态。未来,汽车电气化注定是必然趋势。作为新能源行业的服务行业,充电服务店的运营刚刚发展起来,现在的尴尬局面基本上是众所周知的,供不应求。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必须有充电服务店的支持,这个市场是巨大的!因此,充电服务店的前景非常广阔。边肖汽车分享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划的内容需要和朋友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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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于充电桩的政策

法律分析: 2018年国务院以及中央部委有下发了多道文件,在冲击技术水平以及公共交通、公务用车方面做了不少限定,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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