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站补贴
① 新能源车怎么补贴
新能源车的补贴如下: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2、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法律依据: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② 充电桩国家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为了加速我国新能源汽胡迹禅车产业的发展,我国及各地方政府均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奖励政策。根州睁据高工电动车网统计,2017年上半年,上海、深圳、杭州、安徽等裤尘省市已经明确了充电设施补助标准,并且几乎所有城市均设置了补贴上限金额。其中,深圳、宿迁市、安徽省等按照充电桩功率进行补贴,而上海、成都、温州等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或20%进行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③ 2022年充电桩补贴政策
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充电设施(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直流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此次政策是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重点在于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在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方面,明确对在市内购买和首次注册登记并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重庆市购置补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具体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约为同期国家购置补贴标准的20%,非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单车补贴上限分别为1.3万元、0.94万元、0.55万元。
充电桩的分类?
1、以安装条件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立式充电桩和壁挂充电桩立式充电桩无需靠墙,适用于户外停车位或小区停车位,而壁挂式充电桩蚂坦败必须依靠墙体固定,适用于室内和地下停车位。
2、以服务对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公共充闷颤电桩、专用充电桩和自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由政府机关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机构置办,服务对象面向任何电动汽车车主,例如公共停车场。而专用充电桩多为企业建造,服务对象为客户和内部人员,例如商场停车场信者。自用充电桩为私人充电桩,安装于私人领域,不对外开放。
3、以安装地点防护等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室内充电桩和室外充电桩。
4、以充电接口的数量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目前市场上充电桩以一桩一充式为主,在公交停车场这样大型停车场中,需要多充式充电桩,同步支持多台电动车充电,不但加快充电效率,也节省了人工。
5、以充电类型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④ 我想问问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有电价补贴吗
有。
从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了解到,在1月12日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包括在西安新购买新能源汽车以及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于公共充电桩,市级补贴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社区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的充电场所,充电桩报装难、充电贵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最后一公里的发展瓶颈。恒大物业此次将国网恒大的合作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难题得到了解决,对于新能源车主而言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⑤ 2022年充电桩补贴政策
补贴项目:在市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直流充电桩(含超高压充电桩);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不高于7千瓦)。
补贴标准:
1.直流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发布《关于重庆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车、桩、站、宣传等环节,明确四项补贴政策。其中提到,换电站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通知》表示,此次政策是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重点在于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
在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方面,《通知》明确,对在市内购买和首次注册登记并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重庆市购置补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具体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约为同期国家购置补贴标准的20%,非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单车补贴上限分别为1.3万元、0.94万元、0.55万元。
为加大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充电桩企业建设大功率、高利用率的充电桩,《通知》提到,将通过差异化补贴引导企业在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我市充电桩布局“短板”地区加大建设力度。
其中,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通知》表示,为加快我市换电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建设。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此外,为营造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对在市内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单位,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高于50万元。
法律依据:遵循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财政奖补,具体补贴规范下面:
北京市
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将建设充电桩约44万个。其中,2017年北京将实现每5公里就有充电桩。
补贴规范:今年,北京市顺义区规定,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需要求的公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
而新能源汽车使用顺义区境内公用充电桩做好充电,给予充电服务花费0.4元/千瓦时补贴。
深圳
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深圳计划建设投运13800个充电桩,以满足深圳市规划和社会用桩的需求。其中,共计划建设8246个公交快速充电桩。
补贴规范:遵循《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今年深圳市取消了一次性充电补贴和纯电动出租车运营补贴。
在充电桩建设方面,深圳市遵循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
但是,深圳市需要求单个运营商要在深圳建设充电桩总功率到了8000KW,才能提出补贴申请。
⑥ 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2
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如下: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日前已印发,新能源私家车、出租车每辆可拿到3万元补贴,公交大客车每辆可补30万元。建纯电动车充电站,充换电设施费用可拿到15%的补贴。私家车每辆补3万元,公交车每辆补30万元按细则规定,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等三类对象,可享受省、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
⑦ 西安充电桩补贴政策2022
第一章 补贴对象
第一条对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财政补贴。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政府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查中无违法违规现象。
(二)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以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计算),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
(三)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
(四)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
第二条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
(二)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新购并挂牌7座以下(含7座)乘用车,新购车辆应满足《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领附加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不含西咸新区)的自有产权车位(宅基地)上新建固定充电桩。
(四)申领人、新购车辆所有人、充电设施产权所有人、车位产权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或同一家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并提供合法有效证件。
(五)申领人需按要求在市级平台进行充电设施信息登记,鼓励有通讯能力的个人充电设施按要求接入市级平台。
(六)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第二章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第三条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80号)明确的:“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
第四条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台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第五条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第三章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补贴标准
第六条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第四章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程序
第七条公(专)用充电设施投资主体每年8月底前向辖区住建部门提交《西安市公(专)用充(换)电设施项目运营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各有关部门每年9月集中办理公(专)用充电设施运营补贴事项。各有关部门运营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程序如下:
(一)公(专)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
(二)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对申报充(换)电财政补贴条件进行核实,并对截止当年7月底的充电交易用电数据进行真实性、有效性统计校验,汇总形成拟补贴项目用电量信息统计表报市发改委。
(三)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市财政局报市级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依据计划向区县、开发区下达市级补贴资金预算。
(四)各区县、开发区依据市级补贴资金预算安排配套资金,及时将市、区两级补贴资金兑付到位
第八条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财政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流程
(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
(二)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结果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市财政局报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依据计划向区县、开发区下达市级补贴资金预算。
(三)各区县、开发区收到市级补贴资金预算后,及时向个人发放。
第五章其他
第九条充(换)电设施验收请参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细则自2020年9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一作专班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各区县、开发区依据本细则出台本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备案。第十三条西咸新区参照本细则自行制定。
附件1
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领条件为积极落实中省有关政策要求,合理引导市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提出以下条件。
一、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70千瓦;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公里。
(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50千瓦;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50公里。
(五)拥有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厂商指导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车辆不受此指导价限制。
二、对新建充电设施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二)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pdf(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编译/汽车之家 周易)
⑧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私人购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启动最高补贴6万。
补贴种类为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及1.6升及以下节能车型: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每辆最高补贴5万。1.6升及以下节能车补贴3000元。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
试点城市: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补贴试点工作。
配套措施:将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⑨ 西宁充电站有无政府补助
有的。根据查询找法网得知:充电桩国家补贴政策是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更好发展,激发投资者的兴趣和决心,安装充电桩需培颂举要流程才能获得国家补贴,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加速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财政部配碧将于2021年11月发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提议奖励的通告》,补贴比例预计最高可达40%,充电站建设补贴预计最高可达300万元,在充电桩设备的检测和维护方面,挪亚检测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家指导樱腔,专家指导,能够使充电桩站一切正常作业维护保养总体收益。
⑩ 杭州新能源汽车补贴
2022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如下:
1、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2022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2、纯电乘用车300(含)到400公里续航补0.92万(减少3800元),400公里以上补1.26万(减少5400元),插混(含增程)乘用车补0.48万(减少2000元);
3、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即续航、能量密度、能耗要求不变;
4、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自2022年1月1日岁誉起执行,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车主自行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并悬挂新能源牌照;
2、车主买完新能源汽车后,向4S店提供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活动期间新购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新购新能源汽车行驶证、申领补贴表等);
3、购车证明材料须经4S店进行初审、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打入购车人提交的银行卡内。
新能源购车补贴国家政策具体如下:
1、第一类补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2、第二类补贴。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3、第三类补贴。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大于等于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法律依据: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四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乎橘段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伍局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