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出台
㈠ 新基建布局充电桩,其实是在建一张网
撰文|辛西娅??编辑|周长贤
充电桩的建设作为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市场潜力巨大。
得益于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刺激,我国成为了全球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最快的国家: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先进充电技术不断突破、新运营模式不断涌现、充电设施服务网络趋于完善,有力地支撑了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过去,我们主要关注如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经过近10年的努力,这一任务已基本完成,解决了充电设施有无的问题。”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主任刘永东看来,“下一个10年,充电设施应让消费者体会到新能源汽车科技革命的优势和充电设施助力能源革命的转变。”
用百亿投资撬动万亿市场
2019年末,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预计到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6420万辆。根据车桩比1:1的建设目标,未来10年,我国充电桩建设仍然存在6300万台的缺口,预计将形成10253亿元的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不过,截至2019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417.4万辆,全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21.9万台,车桩比从2016年的4.6:1下降至3.4:1,但与1:1的目标还相去甚远。
根据中国充电联盟发布的《2019-2020年度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年度报告》,我国公共充电桩从2015年的5.78万台增加到2019年的51.64万台,而私人充电桩从2015年的0.80万台增加到2019年的70.30万台,年复合增速高达206.17%。
即便如此,私桩的建设距离目标完成率仅为16.3%,与现有规划还有360万台的缺口。
于是,在强大的政策支持和市场潜力下,各路资本再次强力加码充电桩市场。如果加上资本押注以及相关企业投入,业内预测,2020年充电桩全行业的投资突破百亿元。
数据显示,目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特来电、星星充电四家国内充电桩巨头的投资已近60亿元。
而汽车生产商也和充电桩企业不断增加合作粘性。5月20日,宝马公司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通过直接接入国网充电网络,实现充电桩数量翻倍的目标。6月3日,双方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涵盖充电技术研究和创新、充电服务产品合作和推广、推动新能源车用新能源电力三大方面。
因此,基于产业生态和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现状,充电桩与5G、物联网等将进一步融合发展,呈现出智慧充电桩、V2G、大功率充电站、私桩共享等并行发展的趋势。
首先是推出智慧充电桩。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推动下,充电桩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
一方面,充电桩的智能网联化,云端可以获取充电桩的状态、充电数据、损坏程度等情况,对其进行实施监控;另一方面,用户也可以通过手机搜索充电设备的位置,并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系统访问和充电缴费。
其次,利用V2G技术来实现电动汽车和电网之间的双向通信和双向能量流,这样就可以有效管理电动汽车的充放电过程,减少电动汽车负荷对电网的冲击,同时充分利用电动汽车电池资源增加电网能量管理灵活性和稳定性。
此外,建设大功率快充站。直流快充站满足临时性、应急性充电需求,大功率充电是其关键支撑技术。大功率充电技术可实现“充电10-15分钟、续航300公里”,增加充电的便捷性。
据了解,国家电网现在正在加快大功率充电、即插即充、能源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研发应用,V2G技术攻关和商业模式探索。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未来也将着眼于实现“车-桩-网”的友好互动,促进V2G等技术实用化落地,让电网的调控手段更加丰富灵活,连接“人-车-生活”,实现配电网同上下游产业业务的跨界融合。
最后,由于目前私人充电桩的配建因难以进入小区等阻力因素,在一二线城市的中心城区里建设比例较低,私人充电桩共享化可以满足部分电动车主的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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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关于充电桩的政策
法律分析: 2018年国务院以及中央部委有下发了多道文件,在冲击技术水平以及公共交通、公务用车方面做了不少限定,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㈢ 2019年投资充电桩还挣钱吗还有补贴吗
2019年投资电动车充电桩当然赚钱了,有国家政策的扶持。
1、2018年5月15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工作措施第二条,明确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2、据中国电动车交易协会数据显示,在2020年全国电动车的保有量将达到6亿辆,现在每家至少有一辆或者两辆电动车,安装充电桩能解决广大车主安全充电问题。全国充电桩的铺设率仅为5%,充电桩市场空白很大。
3、投资充电桩成本在3-5万元即可,平均在6个月内即可回收成本,可持续收益5年。一台10路充电桩每天可净赚10元,100台充电桩可净赚1000元,铺设的设备越多赚的钱越多!
国家政策扶持,市场需求大,投资小回报大可以说是一个很不错的投资项目了。
㈣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奖补政策。充电桩国家财政补贴政策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一、奖补对象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二、奖补条件获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的各省(区、市)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要具备一定数量规模并切实得到应用: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5%。其他省(区、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1.5%、2%、2.5%、3%。新能源标准车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关系见附件1)。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实行属地化考核,即相关单位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纳入所在省(区、市)统一计算。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已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惠及购买者与生产厂家。本文从免购置税、免车船税以及企业如何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角度,进行解读。对于纯电动乘用车:从购买者角度,免购置税、免车船税、增值税(2013年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可作进项抵扣)、部分城市免摇号、免限号、免停车费(存地方政策差异);从生产厂家角度,免征消费税(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以汽缸容量为征收依据,分7档)、不对中央财政补贴征收增值税、低税率企业所得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者,按照15%优惠)免购置税1、何为购置费购置费是车价扣除增值税后金额的10%计算公式是:购置费=购车发票价/1.17×10%;对于进口车,购置费数额是车价(含关税和消费税)的10%。目前国产新能源汽车(15-30万区间)在扣除国家补贴及地方补贴后,售价基本处于10余万元。按此计算,购买新能源车最低可免掉近1.5万元。2、免购置税依据★★现行制度适用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车型已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3、免购置税条件★★指导文件2014.8.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5.1.30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车辆要求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要求;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报说明及流程★★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授权中机中心受理及审查)1)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3)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基本条件1)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条件的新能源汽车;2、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3)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免车船税1、何为车船税(各地有差异)车船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对于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180-4500元)。2、免车船税纳入依据车型已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3、免车船税条件★★指导文件2015.5.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车辆要求★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免征车船税★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车船税条件: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要求;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2019
㈤ 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政策
法律分析:减免新能源车船购置税、开放电动乘用车准入、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购,最近,接二连三的利好政策正在不断地“砸”向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领域。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014年11月,财政部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议奖励的通知》,2015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第七条 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申请材料见附表1、2)。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见附表3)。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见附表4),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九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销售商应在车辆销售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记录信息,并告知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发生变更时更新记录信息的要求与程序。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车辆销售上牌和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更新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维修商、电池租赁企业等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溯源信息。
第十一条 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二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未合作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维修商、租赁商等,应按照第七条规定,通过溯源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按照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时限,向溯源管理平台规范上传信息。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接收报废新能源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并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四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梯次利用电池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在其回收入库及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五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㈥ 充电桩的国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情况
国 内模式目前我国正处于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政府和企业关注于充电站专业服务是直充还是换电的选择中,国内充电站的综合服务尚未开发。
1)、充电站成功运营案例:国内现有的两个最大最成熟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就是北京奥运充电站和上海世博充电站,这两个充电站目前都是为城市电动公交客车提供电池快速更换服务,两个充电站目前都不属于正式商业运营,只是政府组织下的试点运行。两个充电站的共同点就是都是由当地公交集团主导运行,充电站由国家重大专项资金和地方出资建立,电动客车归属公交集团运行,北京奥运充电站使用的动力蓄电池从电池厂家租赁,按照使用的电量每月付给电池厂家租赁费用(约1度电4元人民币),而上海世博充电站则直接从电池厂家购买电池,同时电池厂家负责初期电池的维护保养,并完成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之后电池的所有权归充电站。
2)、目前,国家电网正加快与各地方政府合作,以加快充电站的建设进度。根据年初国家电网公司工作会议上总经理刘振亚提出的规划,年内国家电网将在27个省市(区)建立公用充电站75座、交流充电桩6209台以及部分电池更换站。目前已宣布项目包括,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与西安合作年后建立5座中型电动汽车充电站;成都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年内建立3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和300个充电桩;湖北省电力公司与宜昌市合作年内建立1座大型充电站,16个充电桩;重庆市电力公司与重庆合作年内建立50个充电桩中海油:与中国普天合资成立了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专门运营电动汽车能源供给网络。合资公司已与众泰汽车合作,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在中国2个以上省会城市启动纯电动汽车充电站网络建设。中石化:中石化宣布以北京作为突破口,首次进入充电站行业。中石化旗下北京石油分公司已与北京首科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中石化首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主要利用中石化现有面积较大的加油、加气站改建成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中石化将以北京作为进入充电站行业的突破口,其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最终将扩展到全市范围,进而扩展到河北、天津甚至更大范围。中石油:据称与地方政府部门有接触,提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想法。
3)、国家电网公司的充电站投资计划:国家电网将分三个阶段大力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第一阶段(2010年)充电站主设备总投资规模将达到3亿元,在27个网省公司建设75座充电站和6209个充电桩,初步建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架构;第二阶段(2011-2015年)投资140亿元,电动汽车充电站规模达到4000座,同步大力推广建设充电桩,初步形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第三阶段(2016-2020年)投资180亿元,电动汽车充电站达到10000座,同步全面开展充电桩配套建设,建成完整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到2020年充电站主设备总投资将达到320亿元。2010年充电站主设备中充电机、电能监控系统、有源滤波装置的投资规模分别将达到1.5亿元、2000万元、6300万元,第二阶段的年均投资规模将迅速增长至14.4亿元、1.6亿元、6.72亿元。2010年充电桩投资规模1.6亿元,2011-2015充电桩投资规模45亿元,年均投资9亿元,是第一阶段年均投资规模的5倍。到2020年,充电桩总投资将达到125亿元。
国外充电桩发展情况相对成熟 : 美国、日本、以色列、法国、英国等国家都已开始建设各自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主要以充电桩为主。
(1)美国 美国国土辽阔,且各州独立性较强,在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设想上各州有所不同,加利福尼亚州、弗吉尼亚州等地都开展了充电设施的建设。其中加州的建设力度最大,由“美好空间项目”公司与加州北部的旧金山、奥克兰和圣何塞等城市的政府联手建设,将于2012年在上述城市的所有居民区、商厦、停车场和政府大楼安装充电桩,以方便电动汽车驾驶者随时为汽车充电。该公司还将在上述地区兴建电池更换站,以方便长途驾车者随时更换电池,项目计划总投资达10亿美元。此外,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SolarCity)在加州101高速公路上建造了5个充电站。每个充电站能够提供240V、70A快速充电服务,能够在3.5h内为特斯拉纯电动汽车充满电。
(2)日本 截至2009年,日本拥有100多座充电站,其中60%集中在东京地区。日本政府表示,为普及电动汽车,将在三年内建造千余座充电站。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将带头参与有关的基础建设,2010年东京将率先建成200多座充电站。预计三年后将增加到1000座以上,在东京充电桩更为普及,楼宇路旁随处可见。邻近东京的神奈川县计划5年内至少让3000辆电动汽车上路行驶,该县已经承诺提供150座快速充电站。日本中央政府对这项技术表示支持,将选择城市试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项目。该项目将会涉及在付费停车场、超市以及餐饮连锁店安装电源插座,以供驾驶员们免费使用。
(3)英国 在英国,伦敦市区已经有60个免费汽车充电桩,开电力驱动车的人可以非常方便地在住宅附近、办公楼旁边或者繁华街道上找到充电桩,享受不计次充电和停车的服务,一年只需交75英镑的管理费。
(4)法国 在法国,电力企业在城市建设了很多的充电站供电动汽车使用,同时电动汽车也可以在家中充电。截至2008年,全法国有1万多辆各类电动汽车,200座公共充电站,电动汽车示范应用集中在市政、邮政、公交、电力、环卫等公用事业部门。
(5)以色列 2008年1月21日,雷诺-日产汽车公司携手美国ProjectBetterPlace公司与以色列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决定在未来三年内开展合作,共同推动纯电动汽车的市场应用。根据合作协议,以色列政府将负责制定针对消费者的税收优惠政策,雷诺汽车公司将负责电动汽车的供应,而ProjectBetter已开始建设各自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主要以充电桩为主。
目前国内充电桩行业所面临的壁垒
(1)、充电电流由10安培-100安培不等,对充电桩大功率充电模块要求较高。
(2)、电动车采用的锂离子电池对过充过放要求严格,充电装置需要配备高精度监控系统。
(3)、目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主导充电站市场的格局基本形成,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壁垒。
国内充电桩产业市场投资前景广阔
(1)、电动汽车,一直被看做是下一代汽车的发展趋势。作为电动汽车的“加油站”,充电桩建设的全面开展,无疑会提供巨大的市场。在北上广这三大城市,由于交通拥堵,纷纷通过车牌进行购车限制。不过由于电动车的环保作用,政府从上层支持电动车,因此北上广等大城市都有相关政策,进入其相关名录的电动车可以直接获得车牌,这一点从政策方面刺激了电动车的需求。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涨速度高于下降速度,最终车主承受的是越来越高的油价,电动车可以代替部分汽油柴油的消耗,降低了这部分成本。毋庸置疑充电桩是新能源战略推进的终端市场,如能在现在抢占先机,对资本的盈利有极大好处。
(2)、政府大力度的扶持和推进,刺激了众多企业对于充电桩产业的期待。 一位行业人士表示,除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石化等能源巨头外,汽车企业和电气生产企业积极性都很高。像比亚迪、北汽这类电动车企业早已开始建设通用充电桩,许继电气、西门子这类行业内企业也已开始开发或投资充电站的建设。按照相关测算,未来5年内,充电站的营业规模每年有望超过千亿。 从国家今年的各项动作来看,电动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在今年爆发。
(3)、民资虎视眈眈充电桩市场。 由于电动汽车每天需要补充大量电能,经营充电站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充电服务收益。相对于加油站,电能比较安全和方便,可在各地大量安装设置充电站。根据投资规模,小到社区慢速充电桩,大到公路快速充电站,单站经营,组网经营均可。对于充电站市场的开放,国家电网以后可能更多地会偏向服务和电力供应,让充电站建设更充分地与市场融合,大家都将是同一个市场的竞争者。因此提前准备、提前规划,对从事电池生产的企业来说很重要。充换电市场,政策有倾斜,市场有潜力,投资又少,将面临较大的商机。
(4)、要取得较为可观的收益尚需时日。如今,除了北京、天津、上海、杭州等地相继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之外,不少地方政府还提出新建小区配套充电桩的新思路,这不仅可缓解电动汽车使用者的“里程焦虑”问题,更将大幅、直接拉动充电桩生产企业的销量。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重要下游支柱行业,其市场化前景似乎相当乐观。 尽管行业前景被一致看好,但目前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并未完全成熟。标准、规划和土地三大问题拦在充电桩建设的路前,成体系的充电桩建设并不一帆风顺。
充电桩行业的运营策略
(1)、与大型房地产企业、商业连锁机构、交管局划定的路边停车管理单位、其它具有车位的管理单位签署合作建站及运营管理协议(投资方负责投放充电站与管理,机构负责提供场地与保障安全,充电与增值利益双方共同分享)。
(2)、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科委、科协,城建、城管,电动车领导小组,经委、发改委等)或开展联营或申请资助(变相政策支持)。
(3)、与国家电网地方部门联营
(4)、与大型实力企业(中石油、中石化、基金等)的地方分支机构联营。
㈦ 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展如何
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展,个人认为潜力还是很大的,毕竟电力等新能源汽车取代传统的燃油汽车是发展的大势所趋,而且近年来电动汽车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逐渐提高,相应配套的汽车充电桩也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但是这些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标准需要一定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