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理由
㈠ 2023年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怎样看待此利好
2023年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明确了将免征消费税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免征车船税等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这次政策调整后将会给汽车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一、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
之前我国对新能源汽车采取了免征购置税的政策,但因为部分车企存在偷逃税款问题,影响到其新能源汽车销量。而此次出台的购置税优惠政策是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其中规定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车辆登记的,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已经办理车辆登记但尚未办理车辆牌照的,不予免征。
㈡ 于2019年7月5日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哪些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法律分析:如果该新能源车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以下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㈢ 购买新能源汽车是否免征车辆购置税
截至2019年3月,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3)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理由扩展阅读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㈣ 新能源车辆的购置税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了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第二条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㈤ 新能源汽车有购置税优惠吗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㈥ 新能源购置税2021年新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
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近几年,我国政府也认识到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各方面减少环
境污染的程度。
“十二五”期间,我国从多个方面制定了关于降低环境污染的规划。2011年1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2年6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同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12月,发布《“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3年1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是多重原因造成的,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占有较大比重。2012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2亿辆,2013年1-9月我国汽车销量又同比增长10%以上。按照如此的增速,汽车对环境的污染已越来越严峻。但国家也没有忽略汽车污染的问题,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经提升到国家的战略地位。201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同时又在《“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也把新能源汽车作为新能源产业的重点。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动力锂电池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研究显示:我国在汽车锂电池的发展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我国生产锂电池的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等方面还不能自给自足;另一方面,锂电池在安全性方面还存在较大隐患。
因此,我国在发展新能源方面,技术成为发展最大的阻碍。特别在新能源电池的发展方面,技术尤为关键。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也对电池技术给与重视。《规划》提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研制动力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及其生产、控制与检测等装备,开发新型超级电容器及其与电池组合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