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禁四轮电动汽车
A. 石家庄限号和限号顺序都是什么呢
1、星期一机动车车牌尾号4和9停驶。
2、星期二机动车车牌尾号5和0停驶。
3、星期三机动车车牌尾号1和6停驶。
4、星期四机动车车牌尾号2和7停驶。
5、星期五机动车车牌尾号3和8停驶。
石家庄限号注意事项:
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1)石家庄禁四轮电动汽车扩展阅读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限制,限制内容经过听证后决定并公布。
B. 石家庄禁摩范围
从1999年5月1日起,在市建成区内,除特殊情况(如残疾人等)外,禁止新增摩托车(含助力车,下同),停止办理摩托车牌照;在中山路(维明街-体育大街)继续禁止摩托车行驶;市建成区外的摩托车禁止在市建成区内行驶;本市现有摩托车尾气超标排放的禁止在建成区行驶”的工作要求。
为方便广大群众明确有关限行措施,于2018年12月20日向社会发布《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再次明确 禁止摩托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石家庄摩托车限行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1、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二环至三环之间主干道延伸(连接)线内道路以及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大街、秦岭大街、天山大街、黄河大道、长江大道、珠江大道路段通行。
2、以上车型在三环路辅路通车后通行三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注:营运人力三轮车以及未在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以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