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乱停乱放
❶ 电动车乱停放城管可以处罚吗
一、电动车乱停放城管可以处罚吗
1、电动车乱停放城管不可以处罚。电动车乱停被城管拖走扣车很正常,但是罚款和扣分需要交警才能处理的,电动车被城管拖走,如果还没有开单据的话,那这就是城管越权,不负责任的一种违规行为。
2、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二、城管的职责是什么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❷ 电动车乱停该怎么处罚
没有针对电动车的具体规定。
一般参照摩托车违停处罚。即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受到罚款50元的处罚。人在现场拒绝配合驶离,妨碍交通及其它车辆通行的,处200元。如果车辆被强制运走的,取车时可能还要交该停车场的(50元左右)停车费。
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违规停车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机动车的各省市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违规停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
禁止在下列区域停放非机动车:
(一)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
(二)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第三十三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