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环境
1.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方向,新型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支持,目前我国已形成了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其实除了普通车主外,企业也能享受到许多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车行业加以政策倾斜,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有关新能源商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信息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吧~
企业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企业选购新能源汽车作为商用车则能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2、免征车船税
符合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是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3、节能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节能商用车能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但也要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税费红利“覆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国家除了在新能源商用汽车方面有着优惠政策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更是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税与退税并;,新能源汽车产业既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上游研发产业科技企业又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都在推动着产业不停向前,企业当然也要及时了解新政,享受税费红利,激发自身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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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方向,新型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支持,目前我国已形成了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其实除了普通车主外,企业也能享受到许多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车行业加以政策倾斜,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有关新能源商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信息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吧~
企业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企业选购新能源汽车作为商用车则能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2、免征车船税
符合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是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3、节能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节能商用车能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但也要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税费红利“覆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国家除了在新能源商用汽车方面有着优惠政策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更是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税与退税并;,新能源汽车产业既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上游研发产业科技企业又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都在推动着产业不停向前,企业当然也要及时了解新政,享受税费红利,激发自身的创新活力。
2. 工信部:我国新能源汽车成交量连续5年位居全球第一
10月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一个引领、三个突破”。“一个引领”是产业发展从培育期进入发展期,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国内全产业链投资累计超过了2万亿元,日益成为发展的新动能。“三个突破”分别是:市场突破,成交量连续5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推广量超过了480万辆(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1.7%),占全球的一半以上。
黄利斌指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加速融合,汽车产业进入百年未遇的大变革时代。新能源汽车发展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如何应对挑战、抢抓机遇、推动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需要提前谋划、系统布局。10月9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指导。《规划》编制历时一年多,期间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地方、中外企业、行业机构的意见,凝聚了行业企业智慧和共识。下一步,我们将以《规划》发展为契机,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技术能力,构建新兴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另外一个问题是关于芯片项目,我国半导体产业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阶段,社会各界参与发展的热情非常之高。国务院印发实施的《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明确提出有序引导和规范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秩序,做好规划的布局。下一步,我部将做好《若干政策》的落实工作,优化完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的健康发展。
3. 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新能源汽车产业良性发展需遏制盲目投资
1月16日,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1)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林念修表示,中国既是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目前中国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12年位居全球第一,汽车保有量达到2.8亿辆,已经成为保有量最大的国家;但中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仅有200辆左右,无车家庭仍占2/3以上。
但随着国内大循环更加畅通,市场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汽车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由购买管理逐步向使用管理转变,中国汽车消费仍将持续增长。同时,中高收入群体的不断扩大,新型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绿色低碳生活广泛普及,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消费也将会逐步扩大。
在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扩大的同时,林念修指出,在中国已经取消了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情况下,明年将全面取消汽车业的外资限制,汽车产业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统筹谋划国内、国际产业布局,努力构筑合作共赢、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着力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近几年来,中国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在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供需结构不匹配、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盲目投资、无序发展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一些企业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林念修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要求汽车产业坚持创新引领、实现高质量发展。
因此,为加快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贯彻实施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系统研究加强产业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坚决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项目等乱象,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4. 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怎么样
1、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在行业标准和规范等方面还不够完善,消费者对电动车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还有更高期待。这也倒逼新能源汽车领域加速变革,实现行业的良性发展。
与此同时,也要加强高水平的国际开放合作,推动全球协同创新,让中国和各国一起,共同推动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2、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要强化创新驱动,瞄准技术制高点,企业要在个性化定制方面下功夫,推动品牌建设,要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 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具体是怎样的
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将会大步前进,有望取代燃油汽车。
一、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
据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3.69万辆,同比增长140.7%;出口额11.02亿美元,同比增长271.6%;纯电动汽车出口2.15万辆,增幅为136%;出口额3.63亿美元,同比激增1122.9%。
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
在能源和环保的压力下,新能源汽车无疑将成为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如果新能源汽车得到快速发展,以202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1.4亿计算,可以节约石油3229万吨,替代石油3110万吨,节约和替代石油共6339万吨,相当于将汽车用油需求削减22.7%。
结合中国的能源资源状况和国际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预计到2025年后,中国普通汽油车占乘用车的保有量将仅占50%左右,而先进柴油车、燃气汽车、生物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将迅猛发展。
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
1、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在行业标准和规范等方面还不够完善,消费者对电动车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还有更高期待。这也倒逼新能源汽车领域加速变革,实现行业的良性发展。
与此同时,也要加强高水平的国际开放合作,推动全球协同创新,让中国和各国一起,共同推动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2、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要强化创新驱动,瞄准技术制高点,企业要在个性化定制方面下功夫,推动品牌建设,要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新能源车
6. 工信部认证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成效显著
车家号的网友,大家好!今天选车网为您带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最新动态,请点击关注选车网,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汽车资讯。
近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发言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一个引领、三个突破”。
选车君观点: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百年未遇的大变革时代,其发展也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如何应对挑战、抢抓机遇、推动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需要提前谋划、系统布局。构建新兴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持续发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7.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领域确实存在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情况
易车讯 9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能源汽车目前成为了一个风口行业,吸引了大量技术、资本向这个行业汇笼、集聚,加之一些地方政府也有转型升级方面的愿望,在各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在部分省市、地方确实存在着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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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政府准备采取什么措施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了《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华杰、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刘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朱剑豪、市规划资源局总工程师韦冬、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吴杰、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张立新出席新闻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营造更好投资环境,稳定经济发展,我市制订了《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一、总体考虑
刚刚过去的2021年,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在2020年10.3%高增长的基础上,预计上海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左右,投资形势总体良好,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为了保持经济稳定的高质量发展,做好投资工作至关重要,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发挥好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
二是紧扣上海实际,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城市核心功能,加快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聚焦承担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
三是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提高投资建设便利度,着力解决投资痛点堵点,营造更为良好的投资环境,全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分为五个方面,具体政策措施24条。
(一)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共有5条政策措施
一是全力落实重大项目年度投资目标,提前安排全年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按月细化投资计划,发挥重大项目对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立健全“精准对接”服务机制,形成以项目为中心的工作链,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三是加大计划新开工项目协调力度,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创新优化投资审批程序。房建领域全面实施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改革,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部分节点工程继续试点开展审批程序由三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优化为两阶段改革。市政线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在总体方案稳定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分期(段)供地、分期(段)核发规划土地许可。
四是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进一批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安全保障的港区、航道、铁路、轨交、水利、地下管线等工程。同时,积极布局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为代表的“新基建”项目。
五是加大重点项目储备,用好“十四五”重点项目库、专项债项目储备库、REITs项目储备库,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要素保障,共有4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财力资金保障。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建设财力、土地出让金、公交专项扶持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投资计划。
二是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确保一季度完成财政部提前下达的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并按照进度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争取上半年完成全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三是加大投资政策精准供给。积极放大“十四五”重点基础设施市对区支持政策、新城土地出让收入支持政策和上海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0条的政策带动作用,发挥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投融资政策体系、“十四五”保基本养老机构支持政策成效;出台“十四五”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重点绿化项目建设、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建设等支持政策。
四是加强资源性要素指标统筹平衡。加强市重大工程涉及土地、水面积、绿地、林地、渣土消纳和安置房源等六项资源性指标统筹调配。通过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限时办理等方式,建立资源性指标统筹使用新机制。
(三)激发社会投资动能,共有4条政策措施
一是全面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用好1000亿元以上的“新基建”优惠利率信贷专项,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基建”投入。加快在未来医院、智能工厂、智能交通领域布局实施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重大示范项目。统筹用好全市用能指标,加强绿色数据中心指标保障。
二是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能级。用好新时期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支持政策,实施本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相关信贷专项优惠政策。鼓励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为本市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费给予一定补贴。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发挥好技改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出台新一轮可再生能源、充换电设施扶持政策,推动杭州湾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加快各行业领域“光伏+”综合开发利用。制定出台并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新赛道。
四是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把好工业用地出让关,完善产业用地标准。全面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优化存量工业用地转型机制,优化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绩效监管。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筹措建设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计划。
(四)打造城市发展新空间,共有7条政策措施
一是推进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加快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打造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集中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持续推动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建设,启动建设浦东综合交通枢纽。
二是高标准建设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用好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加快打造国际数据港,布局一批核心载体和重点项目。推进南汇支线(两港市域铁路)、临港水厂原水管、泐马河及出海闸新建工程,建设中芯国际临港基地、中国商飞总装基地、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滴水湖金融湾。
三是高水平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用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示范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建设市域铁路示范区线、“水乡客厅”、元荡淀山湖岸线贯通工程,推进华为青浦研发基地等一批标志性产业项目建设。
四是高质量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聚焦大交通、大会展、大商务“三大功能”,建设高标准的国际化中央商务区,推进配套载体建设。启动建设西交通广场平台、申长路申昆路贯通工程、71路中运量延伸工程。
五是高起点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市级建设财力、市级土地出让金收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新城发展建设。加快推进新城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产业项目落地实施。
六是打造“一江一河”世界级滨水空间,持续推进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贯通提升,加快虹口北外滩、浦东前滩等滨江区域开发,全力打造沿岸各具特质的公共活动新地标,积极完善文旅配套服务设施。
七是加快推进“南北转型”发展,出台南北地区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及支持政策,支持吴淞创新城、南大智慧城、滨海地区开发建设,支持金山区第二工业区深度调整,打造全市“二转二”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提升区域能级。
(五)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共有4条政策措施
一是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听取企业意见,集中解决一批影响企业投资发展的瓶颈难题。
二是着力打造优质市场环境。瞄准“3+6”新型产业体系的行业标杆企业,引进高质量重大产业项目。
三是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发挥市重大外资项目服务制度作用,加大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进力度。大幅简化核准材料,全面实施告知性备案。
四是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依托“一网通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建设工程“多测合一”等。
9. 广州推出多项汽车业相关措施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
易车讯 近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了《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了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新格局、提升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与核心竞争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强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通过易车App“查裸车价”功能可以查询到目前在售车型的各地“成交价”,如需更多数据(比如轿车/SUV/MPV、排量等信息),可以通过易车App查询。
10. 云南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推出16条政策措施
[汽车之家?新闻]??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针对此前发布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进行批复,具体如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措施》表示,从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等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16条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一)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和“滇中成网、干线联动、点状布局”思路,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2021年底前,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重点热点旅游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为重点,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2.6万枪;滇中城市群主城区充电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昆明市主城区不低于1.5站/平方公里;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省所有5A级景区初步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40%的4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省能源局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各州、市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新基建”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制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依法依规重点支持2-3家有基础、有实力的企业统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避免无序竞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电桩,作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验收条件;2020年前已建成住宅小区自有停车位的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积极引进实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运营企业,率先在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城市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降低购买成本,创新服务业态。2021年底前实现昆明—丽江、昆明—西双版纳高速公路充换电一体化服务,逐步提升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干线充换电服务水平,实现便捷出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省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依托目前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已有的新能源车桩平台数据,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优化全省“车、桩、网、电”一体化监测信息服务平台。将省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APP程序融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提供便利化充电信息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在空闲道路规划停车位,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2022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鼓励其他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给予优惠。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8元,规模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逐步降低充电服务费。(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财政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换电站按照公共直流充电桩标准计算),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电网经营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不收取接网费用。(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九)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不能满足特定要求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在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全省各地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领域乘用车(含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要加大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力度,鼓励提前报废燃油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乘用车,有条件的州、市在2—3年内全部更换完毕。(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降低个人购买和使用成本,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在公务用车和公共领域,全省原则上2020年重点推广不少于1万辆、2021年重点推广不少于2.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各州、市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引导个人购买使用工作。各州、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促进本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具体措施。2020—2021年,省财政对各州、市按照新能源乘用车实际推广以及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奖励。(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电(换电)站辨识度,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提升城市绿色出行形象,引领汽车消费新时尚,营造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氛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
(十四)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扩产促销。2021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5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2022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10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产企业所在州、市(含滇中新区)各承担50%。(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昆明等重点州、市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动力电池企业,为重点整车企业及新能源汽车换电经营企业提供电池配套;同时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入园重点项目实施最优惠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示范。鼓励并支持在景区、园区等相对封闭并具备道路通行条件的特定区域,探索建设新型智能驾乘服务模式示范项目。(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用好用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延期2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支持政策。各地、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消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译/汽车之家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