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情况及规划
㈠ 《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推广新能源汽车,广东惠州终于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信信部门、科技部门联合印发《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9日在市发展改革局网站公布。今明两年,惠州将推广应用1500辆新能源汽车。规划明确了各县区车辆任务分解及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计划。下一步,惠州还将出台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购车、运营等补贴标准。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又近了一步。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经济信息局科技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㈡ 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
行业主要上市企业:比亚迪(002594)、吉利控股(00175.HK)、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北汽蓝谷(600733)、长安汽车(000625)等。
本文核心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按用途划分中国不同种类新能源汽车占比
新能源产销规模翻倍
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额的40.70%,仅比欧洲少3.1个百分点。2020年我国本土汽车制造企业比亚迪在全球范围内销售新能源汽车17.92万辆,排全球第三位。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步发展,2014年我国开始出现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由此也开启我国新能源汽车元年。2015年全国进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增长年,我国也在这一年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354.5万辆,同比增长159.5%。
在销量方面,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352.1万辆,同比增长157.6%。连续七年销量位居全球第一位。
纯电动汽车占据八成市场
按动力系统对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划分,纯电动汽车是我国产销最多的新能源汽车种类。2021年纯电动汽车产量占我国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82.99%,销量占我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的82.82%。
按用途划分,2021年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均占全国汽车总产销的95%左右,是按用途划分占我国新能源汽车最多的类型。
在我国“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到聚焦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氢能等产业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等。2020年11月份,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
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从目前市场现状和未来政策方向来看,纯电动车将长期占据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主流地位。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㈢ 济南市:推出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政策
[汽车之家行业]?日前,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结合济南市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报装电表的私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的支付结算。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三)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的奖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我市农村居民让利。
二、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公务用车: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核销市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用车(省级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除外)、调研接待用车编制并取消相应车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保障平台,公务出行采用新能源汽车社会化保障。鼓励各区县(功能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快递物流车:培育打造快递物流全国样板创“济南模式”,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区县(功能区)不低于80%。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将车辆向轻型、封闭的新能源汽车转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制定奖补标准,对绿色城配车辆进行运营奖补。
出租车: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以80个月为完整运营周期,按照提前退出运营月数,以150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奖励,鼓励经营者将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置换为纯电动车。
公交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示范运行,按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标准,推广不少于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开通公交运营线路3条,投资建设公交加氢站一座,并将氢能源公交运营新增成本,纳入公交企业成本范围予以财政补贴。
环卫车:对已外包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车型。对新招标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所使用的环卫车辆,4.5吨及以下的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4.5吨以上的不少于50%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
驾考(驾培)车:新增和更新的驾考(驾培)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对年度购买(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达到20辆(含)以上的本地运营企业,按3000元/辆予以奖励。
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鼓励性政策,推动新增和更新渣土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车,引导企业购置新能源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机场新购置通用车和摆渡车(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
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邮政、快递行业燃油摩托车及异地非新能源载货汽车进入《济南市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发布)中规定的禁行区域,运输鲜活食品、电煤、油气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备案通行。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期间免收停车费。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含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的优惠。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1小时(不含充电时间)的优惠。
推出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便民措施,车主可就近到各区县大队车管所和受委托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统筹做好全市充换电网络规划,优先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加油(气)站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创建充电示范居民小区、出租车充换电示范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在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选址建设临时性公共充换电设施;鼓励国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市属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属零星地块安装临时充换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立市级统筹建设运营平台,为单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
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且接入市静态交通云平台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10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各区县(功能区)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配套。单个运营企业每年在本市新增投运1000千瓦以上的充电设施方可申报补贴。
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评级评价,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不高于0.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强化新能源汽车加氢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安全规范条件下,现有符合城市规划并按程序建设的加油(气)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或在公交场站内,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用的加氢设施,无需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400万元、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600万元、400万元。在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对加氢站运营销售的氢气,分别给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奖补。
五、加大对新能源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制订鼓励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车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制订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推广应用。
促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整车、电池生产等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立车用电池回收处理系统,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与市级其他专项政策同类条款,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编译/汽车之家马艾骏)
㈣ 新能源汽车在华发展前景及趋势
新能汽车大家都已经非常熟悉了,尤其是在大城市,越越多的人都会选购一辆新能汽车作为己的代步工具,既节能减排还能减少用车成本,所以很多车企为了抢占市场,都在争先恐后的大力研发和生产新能汽车。那么,新能汽车目前的产能如何呢?这样的行为是否会让新能在汽车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呢?
我们都知道新能汽车是受到了国家的大力扶持,尤其是在前几年,国家对于新能汽车的政策补贴非常可观,新能汽车也的确出现了蓬勃的发展,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消费者对于新能汽车的接受程度比较高,这些消费行为都促使了车企大力生产新能汽车。然而,目前新能汽车补贴政策出现退坡现象,很多消费者享受不到优惠,购车成本也就明显增加,购买能力相应的也减弱了很多,所以新能汽车在市场上的销量也就没前几年那么可观,工厂然也会出现了很多的库存。
新能汽车的销售存在很多限制,毕竟很多三四线城市或者农村,充电桩等设备都建设的不完善,包括一些售后服务都跟不上,所以导致这些区域的消费者对于新能汽车的购买能力不足。很多车企为了打开这些区域的市场,做了很多努力,花费巨大,但效果甚微,必然也会导致产能过剩。
虽然现在的新能汽车因为一些政策的变动,甚至是一些硬件措施的不完善,导致市场上的新能汽车厂家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况,但是我们国家的新能汽车跟很多国外的品牌都有很好的合作,不仅仅面向国内销售,更重要的走向世界,同时还有共享汽车、新能公交车、新能出租车等项目的带动,产能过剩的问题也会有一个很好的解决。
总而言之,新能汽车的产能会受到文中提及的一些因素的影响,出现产能过剩的现象,但是新能汽车市场的未和前景依旧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优胜略汰,对于一些身条件过硬、实力较强的新能汽车品牌,它们的未依旧是具有优势的。
㈤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
自2009年1月我国开始启动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的推广工程,计划主要通过提供财政补贴形式,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截至日前,覆盖城市已经由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扩大到25个。
截至目前,25个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超过1万辆,其中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00辆,建成充/换电站近100座,充电桩4500多个,示范运行总里程超过3.3亿公里,对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的作用明显。
时值“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25个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各种形式、从不同渠道陆续出炉。为此,第一电动网搜集大量资料做了一次大盘点以飨读者。
北京
根据北京汽车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年,北京的纯电动汽车在用车将达到10万辆的规模,并将以乘用车为主。北京主要依托北汽和长安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其中长安新能源汽车基地30万辆;北汽15万辆,车型包括迷迪电动车,C70、C30等北京牌纯电动轿车。中大燕京新建1万辆新能源客车基地。
另外,规划中有一系列电动汽车优惠政策,据了解,消费者在购买纯电动车时,除将享受与深圳相同水平的优惠补贴外,还将享受不摇号、不限行、不纳税(国家代付)的特殊优惠。
按照国家电网北京公司的规划,5年内将建成以256座充换电站为骨架,210座配送站为网点的分区分级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满足各类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
天津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的规划,“十二五”时期, 将加快发展商用车、专用车、特种车和中高档大客车;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开发水平,重点支持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2015年新能源汽车规划产能未知。一汽夏利至少投资3.5亿元推进电动乘用车量产,车型以自主研发2011款威姿V1平台为基础,并衍生出三厢车型。背靠仰融的天津正道与江淮汽车签署了《关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项目合资合作意向书》,项目总投资约300 亿元,依然悬念重重。
上海
2015年新能源汽车规划产能30万辆,2012年先达到10万辆。着力突破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核心技术,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致力于成为我国技术领先、产业集聚、应用初具规模的新能源汽车基地。主要车型将在推出荣威750中混混合动力轿车后,在2012年投产能节油50%的荣威550强混混合动力轿车及纯电动车。
珠海
根据“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和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文件精神,依托珠海本地企业获得的“新能源汽车产学研产业化基地”,以整车为龙头,夯实电池、电机、电控三大零部件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实现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万辆。初步建立适应电动汽车发展要求的配套设施网络、产业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
㈥ 八项行动五大举措,广西将这样推广新能源汽车,柳州汽车迎新春!
今天(12月31日)上午,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
为保障攻坚行动的任务目标能够顺利完成,攻坚行动方案制定了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推广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设区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市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经费、有人抓、有成效。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自治区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在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是强化工作考核,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各市、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建立月报及“红黑榜”工作机制。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向社会公众普及新能源汽车基本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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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的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㈧ 广州推出多项汽车业相关措施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
易车讯 近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了《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了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新格局、提升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与核心竞争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强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通过易车App“查裸车价”功能可以查询到目前在售车型的各地“成交价”,如需更多数据(比如轿车/SUV/MPV、排量等信息),可以通过易车App查询。
㈨ 新能源车的推广
2008年底启动的“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经历了2009年、2010年参与城市轰轰烈烈的圈地立项、剪彩、启动仪式和成立产业联盟后,2011年以后忽然冷却下来。“政策热、市场冷”,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的尴尬写照。究其原因,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分析认为,政策集中度不够,“在产品成熟度不够的情况下,示范城市不宜搞得太多。”“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原本计划自2009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
2009年首先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展开,当时重点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2010年又增加了天津、厦门等12个城市为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城市。同时选择6个示范城市,开始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
截至2011年底,参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的25个城市,实际推广数量目标完成率,只有当初申报规划的38%,且大部分是混合动力公交车,纯电动公交所占比例很低。“前期研发不充分,会让示范城市成为试验品使用者。上万辆新能源车在全国各地示范运行和产品技术考核,汇集起来的反馈信息杂乱,这个说续航里程不够,那个说电池起火了,集中起来,很容易给人一种新能源车都是毛病的印象。一听说出了这么多问题,市场就冷了下来,开始反思了。”
示范工程的成绩不理想,导致政府态度的犹疑,一度使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一拖再拖,反复修改,迟迟未获通过,示范工程行至岔路口。“不管是中央政府的态度、地方政府的参与积极性,还是产品技术的成熟度、基础配套设施的跟进,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位曾参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调研摸底的业内专家表示,虽然示范城市纷纷表示要加大马力推广电动车,但他认为难度很大。为此赵航建议,“新能源汽车试验阶段不宜大规模推广。”
2015年8月29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侯福深在2015中国(随州)专用汽车产业发展论坛上表示,根据上半年统计数据,2015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达72711辆,超过美国52704辆的销量,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2015年我国出台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对此,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表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有各类电动汽车12万辆,今年上半年电动汽车产销量约为8万辆;目前单月产销量已经突破2万辆,因此预计到2015年底累计产销量将超过32万辆,增长势头迅猛,虽然离50万辆的规划目标有点差距,但估计明年上半年就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