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壹』 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即将“起飞”(附股)丨行业风口
充换电概念进入风口,相关概念股持续走强。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推进机制。
分析认为,从目前陆续出台的新能源车政策来看,明显向换电模式倾斜。采用车电分离的换电模式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充电时间长的问题,还能拉动相关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发展。
政策大力支持,换电模式迈入新阶段
据悉,《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阻碍充换电设施布局的各类痛点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并强化对保障型充换电设施的补贴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
《实施意见》提到,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 探索 车电分离模式,促进重卡领域和港口内部集卡的电动化转型。 探索 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体验。
与此同时,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 汽车 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近日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 汽车 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促进新能源 汽车 换电模式创新应用,推动新能源 汽车 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
此次试点是以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换电模式车辆应用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联动的原则,形成新能源 汽车 充换电模式互补的良性发展生态。
汽车 行业内在换电领域的首个基础通用国家标准《电动车换电安全要求》也已于4月30日发布,解决了换电模式无标准可依的紧迫问题。该标准规定了可换电电动车所持有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中石化已入局,换电市场规模或达千亿元
据证券时报,有预测称,到2025年,换电模式可带来180亿元的设备需求以及千亿元的市场规模。但在此之前,由于新能源车企的发展路线不尽相同,各个 汽车 部件的通用性、互换性很难统一,这将成为大范围推广“换电模式”的一大瓶颈。
华宝证券表示,由于各车企电池难以标准化,因此换电模式在出租车、网约车或者公交车这种品牌或车型单一的试点单位进行推广的可行性较高。
汽车 分析师钟师指出,新能源 汽车 电池技术发展较快,动力电池残值低,导致新能源 汽车 保值率较低,是制约消费者选购纯电车型因素之一。换电模式有效避免这一问题,也有利于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不过,换电站建设和运营成本较高,离不开政策的驱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投运的换电站数量约600座,主要是奥动、蔚来和伯坦三家公司。其中奥动、伯坦面向公共换电领域,而蔚来则服务自己的车主客户。
此外,能源巨头中石化近日分别与蔚来 汽车 、奥动新能源达成战略合作,都与新能源 汽车 “换电”有关;小鹏 汽车 也投资成立淄博小鹏 汽车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经营内容包括新能源 汽车 换电设施销售。
川财证券认为,增加换电站布局是发展新能源 汽车 的重要条件,中石化入局换电站行业,宣布2025年将建成5000座换电站,有助于新能源 汽车 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换电行业的发展。
『贰』 济南发改委发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日前,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结合济南市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报装电表的私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的支付结算。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三)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的奖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我市农村居民让利。
二、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公务用车: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核销市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用车(省级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除外)、调研接待用车编制并取消相应车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保障平台,公务出行采用新能源汽车社会化保障。鼓励各区县(功能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快递物流车:培育打造快递物流全国样板创“济南模式”,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区县(功能区)不低于80%。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将车辆向轻型、封闭的新能源汽车转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制定奖补标准,对绿色城配车辆进行运营奖补。
出租车: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以80个月为完整运营周期,按照提前退出运营月数,以150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奖励,鼓励经营者将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置换为纯电动车。
公交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示范运行,按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标准,推广不少于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开通公交运营线路3条,投资建设公交加氢站一座,并将氢能源公交运营新增成本,纳入公交企业成本范围予以财政补贴。
环卫车:对已外包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车型。对新招标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所使用的环卫车辆,4.5吨及以下的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4.5吨以上的不少于50%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
驾考(驾培)车:新增和更新的驾考(驾培)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对年度购买(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达到20辆(含)以上的本地运营企业,按3000元/辆予以奖励。
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鼓励性政策,推动新增和更新渣土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车,引导企业购置新能源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机场新购置通用车和摆渡车(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
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邮政、快递行业燃油摩托车及异地非新能源载货汽车进入《济南市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发布)中规定的禁行区域,运输鲜活食品、电煤、油气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备案通行。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期间免收停车费。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含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的优惠。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1小时(不含充电时间)的优惠。
推出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便民措施,车主可就近到各区县大队车管所和受委托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统筹做好全市充换电网络规划,优先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加油(气)站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创建充电示范居民小区、出租车充换电示范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在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选址建设临时性公共充换电设施;鼓励国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市属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属零星地块安装临时充换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立市级统筹建设运营平台,为单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
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且接入市静态交通云平台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10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各区县(功能区)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配套。单个运营企业每年在本市新增投运1000千瓦以上的充电设施方可申报补贴。
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评级评价,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不高于0.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强化新能源汽车加氢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安全规范条件下,现有符合城市规划并按程序建设的加油(气)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或在公交场站内,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用的加氢设施,无需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400万元、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600万元、400万元。在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对加氢站运营销售的氢气,分别给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奖补。
五、加大对新能源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制订鼓励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车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制订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推广应用。
促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整车、电池生产等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立车用电池回收处理系统,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与市级其他专项政策同类条款,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叁』 我国对促进纯电动汽车的发展有哪些扶持政策
①政府在2014年推行“国五”排放标准,并将在2019年推行“国六”排放标准,逐步提高汽车排放标准,迫使汽车企业对技术进行升级,同时也是为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做铺垫。
②国家将继续执行对纯电动汽车的购买补贴政策,其中包括免征车船税与汽车消费税、免费对充电线路进行改造并给予优惠电价等。
③对运营企业和充电站的建设将给予优惠,如税收优惠、减排补贴等。
④《通知》表示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
⑤《通知》明确规定,补助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肆』 徐有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出台后,亮点在哪
2015年2月26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重点专项方案》)征求意见结束,《重点专项方案》成型后,将逐步进入实施阶段。参照此前的科技部项目经验,为了支持此重点专项,科技部也将拨出资金支持,从而给参与专项研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送来又一波“红包雨”。
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说,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引导企业在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随后,2012年10月三部委就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的通知》(下称《创新工程》),准备好专项资金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项目。之后不久便有了201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25个拟支持项目名单,比如江淮第五代纯电动轿车平台技术开发项目、比亚迪新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秦)技术开发项目等。这25个新能源汽车项目本是车企产业升级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题中应有之义,三部委则额外对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划出专项资金补贴。
最终,江淮第五代纯电动轿车平台技术开发项目获得财政部2亿元创新奖励资金,比亚迪新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秦)技术开发项目获得2.5亿元奖励资金。在25个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获得了数额巨大的资金奖励后,2015年春节期间,科技部再次为新能源汽车准备好新年大礼,等待车企来抢“红包”。
那么面对科技部又一轮的《重点专项方案》“红包”,怎么才能抢到手呢?让我们逐条找找《重点专项方案》的“抢”点。
《重点专项方案》提出目标,完善电动汽车“三纵三横”技术体系和新能源汽车研发体系,升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抓住动力电气化、结构轻量化、车辆智能化三大科技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大变革机遇,超前研发下一代技术。
“三纵”动力系统技术不变,依然是纯电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三横”则扩展为三大共性核心技术,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电子控制与智能技术;在“三横三纵”之前还有三大科学基础问题,面向电动化的能源科学、面向轻量化的材料科学和面向智能化的信息科学;在“三横三纵”之后还有三大支撑平台,基础设施平台、集成示范平台、国际合作平台。
随着“三横三纵”内容的扩展和新能源汽车上下游范围的扩大,能够参与领取政策“红包”的企业将会大量增加,“红包”的争抢将会更加激烈,八大“抢点”如下:
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项目
《重点专项方案》具体计划为,轿车动力电池的单体比能量2015年底达到200瓦时/公斤,比2010年提高一倍;2020年达到300瓦时/公斤,总体水平保持在国际前三名以内;2012年《创新工程》申报的动力电池项目计划是单体比能量2015年底达到180瓦时/公斤,随着近期动力电池的技术的不断进化,此次方案再次将2015年底的目标提高了20瓦时/公斤,电池技术的发展将会超出预期。
科技部新能源汽车研发专项或带来“红包”雨八大抢点
2012年《创新工程》对申报企业的要求是,电池企业对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电池单体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亿安时,这个门槛还是比较容易达到,新一轮《重点专项方案》的申请企业标准可能还会提高。比克、万向、中航锂电、国轩高科、天津力神、比亚迪、波士顿、沃特玛等电池企业都是抢“红包”的好手。
纯电动乘用车项目
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是技术提升后的集中体现平台,奖励也会集中体现在这一领域。不过由于《重点专项方案》具体实施年限为2015-2020年,时间跨度较大,仅作为未来指导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所以对于具体整车要达到的指标没有明确说明。不过按照2012年《创新工程》申报项目要求,到2015年,全新平台的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这个标准现在部分低速电动车都能够达到这一标准,《重点专项方案》的申报条件预计会将最高车速提升至110-120公里/小时以上,续航里程将会在150公里以上。
《重点专项方案》指出,面对我国2020年以后乘用车百公里平均油耗降低到5升以下的严格油耗法规,开发新能源汽车技术是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各大车厂预计未来都会有纯电动乘用车推出,这里将会是争抢最为激烈的一个版块,北汽、江淮、比亚迪、奇瑞、长安、上汽、吉利等都已经排好队在等待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项目
《重点专项方案》披露,2014年,我国的比亚迪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秦”成为世界第四畅销的插电式车型,欧洲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热潮迅速兴起,大众、宝马、奔驰、沃尔沃纷纷推出各自的量产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预计2015年欧洲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将进度快速增长期。
《重点专项方案》明确提出,要形成中国特色插电式电动汽车主流技术路线、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著名品牌和主打车型,所以这也可能是另一个“红包”密集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推广初期暴露出一些问题曾经被过度放大,让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与纯电动的技术路线之争一度进入白热化。但其实出现的问题并不在于技术路线,而在于基础设施的配套,未来政府将会减少对技术路线的干预,而主要营造一个统一、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最终由市场来选择具体技术路线。
根据2012年的《规划》,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要求,纯电续航里程在50公里以上应该是未来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基本配置,否则连补贴免购置税等优惠也享受不了。2012年的《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要求,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在混合动力驱动模式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优于乘用车第三阶段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不少于30%,可能这一次还会有类似的要求,插电式混动车企业应该早做准备。目前插电式混动乘用车中,上汽和比亚迪都有成熟车型推向市场,未来也应该会有新车型推出,两个企业应该都是大热门。
纯电动商用车项目
纯电动商用车方面,可能不会像乘用车设定最大续航里程,将根据不同的用途和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电池技术和商业模式,从国家最新的纯电动客车补贴办法来看,单位载质量能耗或将在下批次项目审核中提出要求。据第一电动研究院2014年新能源客车产业研究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单位载质量能耗较低的客车企业,厦门金龙、东风、宇通、北汽福田、一汽、比亚迪和中通客车等企业都已经做好热身运动。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项目
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领域,尤其是在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领域,市场已经有了一定规模,驱动模式渐渐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过度。《重点专项方案》中对于这一块的要求也比较少,预计这一领域新一轮的“红包”数量会比较少。
燃料电池车项目
燃料电池车领域目前主要就是上汽在领跑,第二梯队也是相差很远,整体水平距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是有不小差距,《重点专项方案》提出目标,要在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取得突破,达到产业化要求,实现千辆级市场规模。新一轮重点项目可能会增加燃料电池车的数量,让第二梯队的企业能够再坚定一点决心。目前已经披露出燃料电池车的上汽、宇通、陆地方舟等或许都将从中受益。
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项目
2012年的《创新工程》中没有单独设立电机驱动方面的项目,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水平的提升,作为核心技术的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被放上议事日程。《重点专项方案》提出,驱动电机技术水平保持国际先进,电机驱动控制器比功率2020年比2014年提高一倍,赶上国际先进水平。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会执行副理事长,清华大学教授欧阳明介绍,我国电机控制器的功率密度比国外差一倍,国外是12—14,我们是7—8,主要是我们的基础元器件没法在底层封装,都是买的模块。此次《重点专项方案》可能会在电机驱动控制器方向单独设立扶持项目,之前必须与车厂捆绑立项的电机企业终于不用再跟在后面蹭“红包”了。
电动汽车电气化、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项目
《重点专项方案》还提出,全面提升纯电动汽车电气化、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水平,小型电动轿车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市场化推广达到国际领先。由于电动车电池重量和频繁充电的问题,电动汽车对轻量化、智能化和网联化的要求要高于传统汽车,如果能够像宝马i3那样对电动汽车采用全轻量化车身设计来减重等设计,都可以在这一轮抢到更多的机会。
除了以上的8个红包“抢”点之外,十二个模块还有很多可以想象的空间,但是本着“集中投入、重点突破”的原则,此次《重点专项方案》可能也不会把网撒得太大。
另外,此次《重点专项方案》特别强调,2014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发布多项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出现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成为新能源汽车进入家庭的元年。这是各部委首次在官方的文件中认可2014年是新能源汽车元年,如果说“北京奥运”、“十城千辆”等示范推广都是对新能源汽车投石问路的话,那么现在国家已经基本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为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提供技术支撑。
我国新能源轿车技术产业化水平居世界第二位,并且有望在2015年跃居第一位。中国与美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虽然201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销售仍然落后美国市场4万辆,但是,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本身具有的政策依赖性,加上中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政策支持,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在最近一两年超越美国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
种种迹象表明,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不但明确,而且不遗余力,未来给出的优惠政策将会越来越多,奖励“红包”没有最大、只有更大,比的就是看谁速度更快。
『伍』 为什么要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
2014年9月16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达到5万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达到5万辆。
据不完全统计,自年初以来,国家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相关利好政策已近十个,可见随着城市污染程度不断恶化以及能源短缺等情况的出现,新能源汽车已被国家视为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与此同时,政策的不断出台也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迅猛增长。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电动汽车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20692辆,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51.61%,其中纯电动12185辆,插电式混合动力8507辆,均较上年大幅增长,插电式混合动力产量更是超过了其在2013年全年的产量。相应的,新能源汽车销量也同样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47.72%。
『陆』 山西省:计划2020年新能源车保有量超20万
11月11日,山西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五年山西省将扩大电动汽车市场应用领域和规模。到2017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2020年,住宅小区、单位停车场收费设施全面覆盖。意见提出,山西省计划建设太原、晋中、晋城等电动汽车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及核心配件,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产能将达到12万辆。同时,通过示范应用、完善配套和政策支持,推动私家车市场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0万辆以上。详见:《关于加快推进山西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和应用的实施意见》
『柒』 关于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现征求您的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司。联系人:JUNGWOO,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60;受保护]/**/.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4年9月15日
『捌』 国务院通过!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将这样发展
本报记者陶震
在阶段性产业发展规划将于年末告一段落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再次接续新的顶层设计规划。
在刚刚落幕的2020年北京国际车展上,有多家涉及芯片、算法和智能汽车解决方案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在智能汽车自动驾驶领域,我国目前与特斯拉仍有差距,但在座舱体验和交互体验上,我国已经实现了超越。此次《发展规划》则强调了通过技术攻关实现产业链的强链补链,以攻克核心零部件的短板。
“新能源车发展既要自主可控,也要快速发展,实现又红又专的新思路。”崔东树称,这也是我国着力加大新能源关键技术公关的重要原因,“我们要把中国车市打造成最具竞争力的国际最高水平车市。”
图源:中国政府网、工信部、记者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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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最高补贴 2 万元 深圳发布促进新能源推广应用意见稿
深圳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拟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同时公布了多项促进新能源车消费的措施。
意见稿里面支持,拟取消对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 24 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医疗保险等条件限制,同时在购车环节对个人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 2 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 1万元/车;
更新置换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 2 万元/车、更新置换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 1 万元/车。
在用车方面对全市路内停车位给予新能源汽车当日免首次首 1 小时临时停车费的基础上,增加一次不超过 1 小时的免临时停车费优惠;
另外在名下有一辆汽车的情况,原来只能新增加一辆纯电动车,现在可以新增一辆纯电动车或插电式混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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