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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规划基础设施

发布时间: 2022-12-09 20:12:16

㈠ 长春市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长春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长春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根据这份意见稿,到2025年,长春将实现中心城区2.5公里公共充换电设施100%覆盖,100%住宅用地预留充换电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公共充换电领域智能化。

根据市发改委的调查数据,截至2021年底,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4255辆。预计到2025年,长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6万辆,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1.9%。到2035年,长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1.5万辆,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5.0%。

长春市发改委的数据显示了长春市充电桩的使用情况。长春已建成2个充电站、2个电站、18个公交充电站,已建成各类充电桩1577个。

长春市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电动汽车建设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电动汽车推广难。电动车在低温下续航 里程 ( 查成交价 | 车型详解 )严重降低, 大众 不愿意购买电动车。我市新能源汽车占机动车总量的比例为0.2%,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6%。

二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市仅建成公共充电桩373个,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为1:11.4。已建成2座公共电站,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严重不足。

三是缺乏整体规划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规划支撑,导致选址困难、不合理,建设时序无法与土地开发同步,进一步增加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

第四,施工空之间的资源不整合。目前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尚未与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站等城市基础设施有机结合,部分专用充换电设施无法对外开放,导致已建成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

五是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尚未形成体系,缺乏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措施、收费服务收费标准等配套政策。

根据《征求意见稿》,电动公交车按照桩车比不低于1:3配备充电桩;出租车100辆电动汽车均配备换电潜能;公务用车和私人乘用车按桩车比1:1配备专用充电桩。

预计到2025年,长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6万辆,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1.9%。建设各类充电桩1.5万个,电车站点200个,其中公交充电桩1400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1671个。到2035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1.5万辆,约占机动车总量的5.0%。建设各类充电桩8.9万个,更换有轨电车站点300个,其中公交车充电桩3500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10665个。

《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公共汽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网约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电能替代充换电需求基本满足,中心城区2.5公里公共充换电设施覆盖率100%,住宅用地100%预留充换电设施,基本实现公共充换电区域智能化。

远期2035年,基本实现满足私人小汽车、物流车等全领域电动汽车的换电需求,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1.5公里覆盖率100%,小型车专用充电设施实现桩车比1:1。 @2019

㈡ 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强制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围是什么意思

和传统汽车相比,安装充电桩是新能源电动汽车必不可少的环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主要分为三类,包括公共专用、私人自用、社会公用充电桩。

个人充电桩建设遇到重重困难

私人自用,目前通常是厂商免费为消费者安装,但是这需要与电力部门、物业公司的合作才能实现。

家住北京右安门的车主熊进,前不久刚刚入手了一辆2013款荣威E50。但家和公司都离公共充电桩远,4S店又在中关村,去哪儿给车充电,就成了他每天面对的难题。

在国家电网将“个人自建充电桩”管控放开、北京市公布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流程之后,熊进似乎看到了问题解决的希望。然而当他将4S店出具的购车充电条件确认书、固定车位产权证明等材料拿到小区物业盖章时,却碰了壁。

“老旧小区居民基本供电有时还不足,再建充电桩压力确实有点大。”熊进所在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说道。该负责人还表示,即便是过段时间增容以后,随着用电高峰的临近,首先确保小区内近800户居民的基本用电,才是最重要的。

在私人充电桩的安装过程中,小区物业是否支持入区入户,成为摆在车主、新能源汽车厂商面前的首要问题。但是,对于私人充电桩的安装,相关方如何配合或支持,并没有相关条文加以约定。

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涉及充电桩的内容较少,仅有“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配套体系”的相关条文。而在《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对于私人充电桩建设方面的规定中,也未涉及物业公司。但是如何确保充电桩顺利入区入户安装,小区物业公司在这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责任和义务都包括哪些并未提及。

充电桩的安装涉及到很多层面,如政府的规划部门和电网公司、车企、充电设备厂家、设备安装公司、小区物业公司等,在电动汽车未普及的情况下,每个环节沟通起来都显得尤其困难,私家车主若想在所住小区安装充电桩显然不是一件易事。

公共充电桩 “建设革命”还需努力

市民在自家小区安装充电桩屡屡碰壁,那么公共充电桩能否解决问题呢?

与个人充电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公共充电桩经常出现闲置、无人维修、被其他车辆占用、分布不均等现象,使用率偏低,造成了资源浪费。

笔者在位于北京马连道的路面停车场看到,国家电网新建的10多个充电桩虽然均处于开启状态,但只有1个充电桩在为电动汽车充电,一排原本给新能源汽车预留的车位早已被非新能源汽车占据,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停车场。

即使在网上能查询充电桩大体方位,去实地寻找过程中也并不顺利。尤其是设在写字楼和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充电桩,经过多方打听寻找,才能有幸得见其“庐山真面目”。

一面是车主找不到充电桩,一面是大量充电桩长期闲置。公众对公共充电桩信息的知晓度不足和位置的隐蔽性,也是导致许多充电桩不被众人所知的主要原因。

安装公共充电桩,意在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按照原先的计划,充电桩建设将会在北京市铺开,而实际过程中,却远未达到预期效果。

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曾谈道,各部门应该联手起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找出解决充电难问题的具体办法;基础设施建设不解决,电动车就难以往前走。

如何规划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方便、好找、有用”才是最为重要的。否则,仅靠政策和补贴的推动想必永远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㈢ 拜登提出基础设施计划 将推动电动汽车与清洁能源行业发展

易车讯 据外媒报道,美国总统拜登3月31日呼吁对电动汽车、可再生能源和电网进行全面投资计划,这是美国2.25万亿美元基础设施和经济刺激蓝图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促进对清洁能源经济的投资,并鼓励发展遏制全球变暖所需的低排放技术。

拜登要求国会专门拨款,提供电动汽车退税、建立充电站,并推广电动校车,从而让更多的人开始接受电动汽车。

白宫表示,将投资大约1470亿美元用于推广电动汽车。拜登还倡议将对风力、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税项优惠政策延长10年。

拜登还要求国会继续提供税收优惠,从而鼓励消费者购买电动汽车。当前的税收减免金额高达7500美元。

㈣ 厦门出台充电设施规划到2020年建桩2.7万个

日前,厦门市政府正式发布《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计划到2020年在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2.6万辆,建设充换电设施23个、公共充电桩4351个、专用充电桩2.22亿个,总投资9.2亿元。在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方面,《规划》提出总量要达到2.6万辆,其中公务和私人乘用车规模约1.86万辆,其余为出租车、环卫车、巡逻车等特种车辆。为满足2.6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需求,增强当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消费信心,厦门还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做出了最低数量要求。到2020年,厦门至少需要建设19个充换电设施、3950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和2.22万个小型汽车专用充电桩。《规划》决定结合专用停车站、单位内部停车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社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1:1配置;公共充电桩按桩车比1:7设置,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km。

㈤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哪些内容

充电桩,常用的是高压直流接触器和预充电阻

㈥ 南宁市区医院附近有电单车扫码充电桩吗

南宁市区医院附近有电单车扫码充电桩吗
有扫码充电桩呢
南宁供电局积极开展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目前已在南宁市广西大学、民族大学,体育休闲公园等33个社区、单位、社会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了175个交、直流充电桩。车主只要用手机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直接充电,为更多电动汽车车主提供了便利。
为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南宁供电局积极配合南宁市政府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持续做好配电网规划与充换电设施规划的衔接,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同时,主动收集政府及客户充电基础设施报装需求,编制南宁供电局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根据南宁市电动汽车使用情况,33个电动汽车充电点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大学院校、医院、系统内部停车场等区域。
据悉,南宁供电局自2016年起开展充电桩报装业务,开通充电设施报装绿色通道,针对个人自用充电桩、小区内公用充电桩等不同对象及需求开展分类服务及指导,并由客户经理对充电设施报装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加快用电报装流程,满足充电设施建设用电需求。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发展进程,建立用户、运营商、整车企业、配套商之间更加紧密的联系,7月29日,全国新能源汽车运营产业联盟成立仪式将在浙江杭州举行。
会议同期还将召开2017中国绿色物流供应链产业高峰论坛。邀请全产业链的优秀代表,共同探讨新的背景和形势下,新能源物流车产业如何面对补贴退坡等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如何更好地发挥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中的优势和地位?如何处理好好整车企业、运营商、终端用户之间的关系?

㈦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什么

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

㈧ 重磅!!发改委,住建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

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对于指导“十四五”时期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重点如下:

1、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2、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

3、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4、到“十四五”末,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应急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消防救援总队,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五”期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充电技术快速提升,标准体系逐步完备,产业生态稳步形成,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快速发展的背后仍存在居住社区建桩难、公共充电设施发展不均衡、用户充电体验有待提升、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快相关技术、模式与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突破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瓶颈,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一)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

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二)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

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三)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

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四)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二、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

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科学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指导地市以区县为基本单元编制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场站,应加强论证。涉及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

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七)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

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八)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

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九)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十)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

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十一)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

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十二)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

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

(十三)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四、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十四)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

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十五)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

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十六)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

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十七)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

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大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六、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在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十九)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

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数据融合,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平台应保持立场公正,定期向社会发布本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优化财政支持政策。

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十一)提高金融服务能力。

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工作机制。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㈨ 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

“十二五”电动汽车科技发展重点任务是:紧紧围绕电动汽车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三大需求,继续坚持“三纵三横”的研发布局,突出“三横”共性关键技术,着力推进关键零部件技术、整车集成技术和公共平台技术的攻关与完善、深化与升级,形成“三横三纵三大平台”(三纵: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横:电池、电机、电控;三大平台:标准检测、能源供给、集成示范)战略重点与任务布局(见表1)。
表1 重点技术方向任务布局(略) 1.电池
(1)以动力电池模块为核心,实现我国以能量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为重点的车用动力电池大规模产业化突破。
以车用能量型动力电池为主要发展方向,兼顾功率型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的发展,全面提高动力电池输入输出特性、安全性、一致性、耐久性和性价比等综合性能。强化动力电池系统集成与热-电综合管理技术,促进动力电池模块化技术发展;实现车用动力电池模块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为支撑纯电驱动电动汽车的商业化运营模式提供保障。
瞄准国际前沿技术,深入开展下一代新型车用动力电池自主创新研究,为电动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进行技术储备。重点研究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究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设计、性能预测、安全评价及安全性新技术。新体系动力电池方面,重点研究金属空气电池、多电子反应电池和自由基聚合物电池等,并通过实验技术验证,建立动力电池创新发展技术研发体系。
到2015年,为我国车用动力电池产业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供科技支撑。通过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和新体系电池的探索,确立我国下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的主导技术路线。
(2)突破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推进工程实用化,为新一代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奠定核心技术基础。
重点推进燃料电池的工程实用化,建立小批量生产线,进一步提升燃料电池性能,降低成本,强化电堆与系统的寿命考核,改进提高燃料电池系统控制策略与关键部件性能,提升燃料电池系统可靠性与耐久性,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提供可靠的车用燃料电池系统。
加强燃料电池基础材料和系统集成科技创新,研发高稳定性、高耐久性、低成本的关键材料和部件。保证电堆在高电流密度下的均一性,提高功率密度,进一步增强系统的环境适应能力,为下一代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奠定核心技术基础。
2.电机
面向混合动力大规模产业化需求,开发混合动力发动机/电机总成(发动机+ISG/BSG)和机电耦合传动总成(电机+变速箱),形成系列化产品和市场竞争力,为混合动力汽车大规模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
面向纯电驱动大规模商业化示范需求,开发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及其传动系统系列,同步开发配套的发动机发电机组(APU)系列,为实现纯电动汽车大规模商业示范提供技术支撑。
面向下一代纯电驱动系统技术攻关,从新材料/新结构/自传感电机、IGBT芯片封装和驱动系统混合集成、新型传动结构等方面着手,开发高效率、高材料利用率、高密度和适应极限环境条件的电力电子、电机与传动技术,探索下一代车用电机驱动及其传动系统解决方案,满足电动汽车可持续发展需求。
3.电控
重点开发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先进控制算法(满足国IV以上排放法规)、混合动力系统先进实时控制网络协议、多部件间的转矩耦合和动态协调控制算法,研制高性能的混合动力系统(整车)控制器,满足混合动力汽车大规模产业化技术需求。
重点开发先进的纯电驱动汽车分布式、高容错和强实时控制系统,高效、智能和低噪音的电动化总成控制系统(电动空调、电动转向、制动能量回馈控制系统),电动汽车的车载信息、智能充电及其远程监控技术,满足纯电动汽车大规模示范需要。
重点开发基于新型电机集成驱动的一体化底盘动力学控制、高性能的下一代整车控制器及其专用芯片、电动汽车智能交通系统(ITS)与车网融合技术(V2X,包括V2G:汽车到电网的链接,V2H:汽车到家庭的链接,V2V:汽车到汽车的链接等网络通讯技术),为下一代纯电驱动汽车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1.混合动力汽车
针对常规混合动力汽车大规模产业化需求,开展系列化混合动力系统总成开发,协调控制、能量管理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整车产品的产业化技术研发,将节能环保发动机开发与电动化技术有机结合,重点突破产品性价比,形成市场竞争优势。突破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关键技术,构建混合动力汽车零部件配套保障体系,开展批量化生产装备与工艺、质量管理体系以及配套的维修检测设备开发,建成混合动力汽车专用的装配、检测、检验生产线。
中度混合动力方面,突破混合动力汽车关键技术,深化发动机控制技术研究,解决动力源工作状态切换和动态协调控制,以及能源优化管理,掌握整车故障诊断技术,进一步提高整车的可靠性、耐久性、性价比,开发出高性价比、具有市场竞争力、可大规模产业化的混合动力汽车系列产品。
深度混合动力方面,突破混合动力系统构型技术,能量管理协调控制技术,开发深度混合动力新构型。开发出高性价比、可大规模批量生产的深度混合动力轿车和商用车产品。
表2 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研发主要技术指标(略)
2.纯电动汽车(含插电式/增程式电动汽车)
以小型纯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发作为纯电动汽车产业化突破口,开发纯电动小型轿车系列产品(包括增程式),并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示范;开发公共服务领域纯电动商用车并大规模商业示范推广;加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研发力度,开发系列化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和商用车系列产品。
小型纯电动汽车方面,针对大规模商业化示范需求,开发系列化特色纯电驱动车型及其能源供给系统,并探索新型商业化模式。实现小型纯电动汽车(含增程式)关键技术突破,重点掌握电气系统集成、动力系统匹配和整车热-电综合管理等技术。开发出舒适、安全、性价比高的小型纯电动轿车系列产品。
纯电动商用车方面,重点研究整车NVH、轻量化、热管理、故障诊断、容错控制与电磁兼容及电安全技术。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方面,掌握插电式混合动力构型及专用发动机系统研发技术;突破高效机电耦合技术、轻量化、热管理、故障诊断、容错控制与电磁兼容技术、电安全技术;开发出高性价比、可满足大规模商业化示范需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和商用车系列产品。
表3 纯电驱动大规模商业化示范的主要技术指标(略)
3.以燃料电池汽车为代表的下一代纯电驱动汽车
集成下一代高性能电机与电池系统,突破下一代高性能新型纯电动轿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关键技术,到2015 年左右,完成下一代高性能、纯电驱动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完成纯电驱动轿车和下一代高性能大型纯电动客车整车产品开发,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面向高端前沿技术突破需求,基于高功率密度、长寿命、高可靠性的燃料电池发动机技术,突破新型氢-电-结构耦合安全性等关键技术,攻克适应氢能源供给的新型全电气化底盘驱动系统平台技术,研制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燃料电池轿车和客车,并进行示范考核;掌握车载供氢系统技术,实现关键部件的自主开发,掌握下一代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技术,研制下一代燃料电池轿车和客车产品,并进行运行考核。
表4 下一代纯电驱动技术突破的主要技术指标(略) 1.标准、检测与数据平台
实现以纯电驱动汽车及其配套充/换电技术标准为代表的电动汽车标准突破,在技术规范基础上研究提出100项以上国家级技术标准;攻克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重要元器件、关键材料以及充电、加氢装备与基础设施系统测试评价等一系列测试技术,逐步建成8个整车测试基地、15个关键零部件测试基地;深入开展技术分析、技术对标,建立电动汽车自主创新核心技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
在技术标准领域,深入研究分析国内外电动汽车技术发展最新趋势,制定我国电动汽车自主创新的技术标准法规体系战略,形成我国电动汽车相关技术标准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和完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充电通讯协议、充电机技术标准、充电站设计规范,以及电池尺寸、电池更换用电池箱谱系化等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和完善小型纯电动汽车的定义和技术条件标准,各类电动汽车(尤其是小型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深度混合动力汽车)技术标准,以及关键零部件的规格、型号、系列型谱等重要标准,为大规模示范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标准法规支持;着力开展电动汽车创新技术领域的标准法规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开展我国电动汽车行驶工况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完善,加强技术法规国际协调。
在测试评价领域,重点针对技术标准需求,开展电动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重要元器件、关键材料以及充电装备、充电站安全管理系统测试评价技术研究。
在电动汽车开发数据库建设方面,构建服务全行业的电动汽车产品数据库软硬件平台,开发共享数据库,建立电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开发、测试评价、产品检验认证和示范运行的数据库,为行业提供产品开发所需的基础技术数据支持。
2.能源供给基础设施平台
开展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研究。研究制定充电/换电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规范,提高整体设计水平、安全保障能力。研究电动汽车基础设施网络总体发展规划和推进计划,为形成全国统一标准的充/换电综合网络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开发场站直流(包括快速)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及快速充换电站等各种充/换电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制与下一代纯电驱动平台和与智能电网配套的电动汽车能量双向转换技术与装备,研究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结合的相关技术与产品。
面向下一代纯电驱动平台技术突破需求,系统开展制氢、储氢、加氢关键技术装备研究与示范。对已建氢燃料加注站进行运行评价、技术升级和系统扩展;进行副产氢提纯技术的规模化应用研究与示范;开展高效、低排放、低成本水电解制氢技术研究;进行小型高效低成本的化石燃料制氢系统研究;开展高压氢气加注技术、系统配置集成技术和控制技术的研究,开发先进压缩机和加注枪等关键设备;开展太阳能光解等新型制氢技术研究;开展低成本可再生制储-加注一体化系统集成加氢站示范。
3.应用开发与集成示范平台
结合“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实施,在做好公共服务领域和私人用车领域电动汽车示范推广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扩大电动汽车示范推广规模。深入开展示范运行模式研究,建立完善的车辆和基础设施示范运行监控网络与数据采集平台。
建设电动汽车及基础设施示范运行数据采集和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采集分析车辆行驶数据及基础设施运行数据,解决电动汽车性能评估、安全预警及隐患识别等问题。
研究适用于各类车辆、设施及装备的运行维护快速保障技术,建立故障诊断及快速维保操作规范及运行体系。构筑示范城市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快速维保体系,提高系统效率、安全性和示范运行效果。
通过多种商业模式在电动汽车发展初期的示范推广应用,从形成产品市场竞争力、配套系统技术和装备的科学性、能源供给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的方便性等方面,展开对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及配套装备技术研究,探索出适合中国电动汽车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化模式。
开展电动汽车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展中外电动汽车技术评价与数据交流项目;建立国际电动汽车综合示范区。

㈩ 海南新政:今年起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的函》,其中提到,自2020年起,海南将对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批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通过验收、对社会运营、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对外运营、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换电站。不对社会营运的专用桩、自用桩、换电站不在补贴范围内。

同时指出,从明年开始至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每年申报一次。为确保补贴资金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每年2月底前各市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要出具审核意见。

近年来,海南省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建设、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作为全国首个提出所有细分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目标和路线图的地区,海南率先提出2030年起“禁售燃油车”。随着海南省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补贴力度,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举措的陆续推出,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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